「教會和社區中的耶穌基督門徒」,2024年6月,利阿賀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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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和社區中的耶穌基督門徒
身為教會成員,我們有特權與責任「隨時……作神的證人」(摩賽亞書18:9)。在本期雜誌的第4頁,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納德·羅斯本長老教導,向周遭的人作耶穌基督的證人,能幫助我們在社區中發揮影響力。我在第16頁說明,我們也可以向其他成員見證耶穌基督和祂復興教會的真實性,藉此方式來履行這項責任。
教會的真實性並非取決於教會、教會的領袖或其成員是否完美無瑕。當我們認識到這一點,就可以滿懷確信地為主復興的教會及其領袖的真實性作見證。事實上,主已表明祂的目的是要「成全聖徒」(以弗所書4:12)。教會歡迎不完美卻努力奮進的主的兒女。教會透過教導、教儀、聖約和耶穌基督的贖罪幫助我們,直到「我們眾人在真道上同歸於一,認識神的兒子,得以長大成人」(以弗所書4:13),這一點我們在今生無法完全實現。
我見證,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由主耶穌基督透過活著的先知和使徒親自帶領;凡接受救恩和超升教儀並遵守相關聖約的人,必將在神的高榮國度中獲得超升;聖靈會向真心尋求真理的人見證這些事。
榮譽退休總會持有權柄七十員
戴維恩·柯尼西長老
謹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