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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赎罪


「第12章:赎罪,」福音原则(2011),第59-66页

「第12章,」福音原则,第59-66页

第12章

赎罪

Jesus Christ depicted leaning on a rock in the Garden of Gethsemane. The image depicts the Atonement of Christ.

赎罪对我们的救恩是必要的

  • 为什么赎罪对我们的救恩是必要的?

耶稣基督「来到世上,为世人被钉在十字架上,承担世人的罪,圣化世界,洗净世界一切的不义;经由祂,所有的人都能得救」(教约76:41-42)。祂为了偿付我们罪的代价和克服死亡而作的伟大牺牲,称为赎罪。这是人类历史上发生过的最重要的一件事:「赎罪是必定要完成的;因为根据永恒之神的伟大计划,必须完成赎罪,否则全人类必难免灭亡;是的,世人都顽硬,是的,都已坠落迷失,除非通过那必须完成的赎罪,否则世人都必灭亡」(阿尔玛书34:9)。

亚当的坠落将两种死亡带进这世界:属世的死亡和属灵的死亡。属世的死亡是指身体和灵分开。属灵的死亡是指与神隔绝。假如耶稣基督的赎罪没有克服这两种死亡,就会造成两种后果:我们的身体和灵将永远分开,而且我们无法再和天父住在一起(见尼腓二书9:7-9)。

但是睿智的天父预备了一个美好且慈悲的计划,来拯救我们脱离属世和属灵的死亡。祂安排了一位救主到世界上来,把我们从罪恶和死亡中赎了(救赎)出来。由于我们的罪和肉体的软弱,我们无法赎回自己(见阿尔玛书34:10-12)。要成为我们救主的人必须是无罪的,而且要有能力克服死亡。

耶稣基督是唯一能赎我们的罪的人

  • 为什么耶稣基督是唯一能赎我们的罪的人?

耶稣基督之所以是我们的救主的唯一人选,有好几个理由。有一个理由是:天父拣选祂成为我们的救主。祂是神的独生子,因此祂有能力克服死亡。耶稣说明:「我将命舍去,好再取回来。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约翰福音10:17-18)。

耶稣有资格成为我们救主的另一个理由是:祂是这世界上唯一没有犯过罪的人。这一点就让祂够资格为其他人的罪偿付代价而牺牲。

基督受难而死,为的是救赎我们的罪

  • 阅读本单元时,想象自己在客西马尼园或是十字架旁,亲眼目睹耶稣基督受苦的情形。

救主为了赎我们的罪,在客西马尼园里受苦,并死在十字架上。 我们无法完全了解祂是怎么为我们所犯的罪行受苦的。在客西马尼园里,我们所有人的罪重压在祂身上,那痛苦让祂的每个毛孔都流血(见教约19:18-19)。后来,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承受世人所知最残酷的方式痛苦地死去。

耶稣是何等爱我们才愿意为我们在灵性和肉体上承受如此巨大的痛苦!天父的爱何其伟大,祂愿意差祂的独生子来为祂其他的儿女受苦而死。「神爱世人,甚至将祂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祂的,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赎罪和复活带来全人类的复活

基督被钉十字架三天后,又重回自己的身体,成为第一个复活的人。祂的朋友去找祂的时候,守护坟墓的天使们告诉他们:「祂不在这里,照祂所说的,已经复活了」(马太福音28:6)。祂的灵再次进入祂的身体,永远不再分开。

基督就这样克服了属世的死亡。由于祂的赎罪,每一个出生到这世上来的人都会复活(见哥林多前书15:21-22)。就像耶稣复活了一样,我们的灵也会与我们的身体重新结合,「不再死亡,……永不分开」(阿尔玛书11:45)。这种状态称为不死。所有曾经活在世上的人,「老的或少的,为奴的或自主的,男的或女的,邪恶的或正义的」(阿尔玛书11:44),都会复活。

  • 了解复活对你有什么帮助?

赎罪使那些对基督有信心的人能够被拯救脱离他们的罪

  • 想一想,本单元的比喻如何让我们了解赎罪。比喻中的人在我们的生活中代表了哪些人?

救主的赎罪使我们得以克服属灵的死亡。虽然所有的人都会复活,但只有接受赎罪的人才能从属灵的死亡中得救(见信条第3条)。

我们对基督有信心而接受祂的赎罪。通过这样的信心,我们悔改所犯的罪、受洗、接受圣灵,并遵守祂的诫命。我们成为耶稣基督忠信的门徒。我们会得到宽恕,我们的罪会被涤净,并且准备好回去与天父永远住在一起。

救主告诉我们:「因为,看啊,我,神,替全人类承受了这些,他们……可以不……像我一样受苦」(教约19:16-17)。基督完成了祂的部分,赎了我们的罪。为了让祂的赎罪在我们生活中充分发挥效力,我们必须努力服从祂,并悔改我们的罪。

十二使徒议会的培道·潘会长举了以下例子,说明我们如果做到自己的部分,基督的赎罪就能拯救我们脱离罪。

「我要告诉跟各位讲一个故事——一个比喻。

「曾经有一个人很想要一样东西。在他的生命中,别的东西似乎都没有它来得重要。他为了拥有这样东西,负了一大笔债。

「有人警告过他将会负债累累,尤其要留意他的债权人。但此时此刻能立刻做他想做的事,得到他想要的东西,对他而言似乎比什么都还重要。他相信他以后能付清债务。

「所以,他签了合约。总有一天,他会把欠款付清。他不太担心这件事,因为来日方长呢!他现在拥有了他所想要的东西,这才是重点。

「债权人的影子不时出现在他脑海里。他偶尔象征性地付了一些钱,总认为结算日永远不会来到。

「然而,事情总是这样的,那一天终于来了,合约到期了。债务还没有完全付清。债权人来了,要求一次付清。

「这时候,他才知道债权人不仅有权利拿走他所拥有的一切,也有权利把他送进监狱。

「『我无法还钱,因为我没有能力还债。』他承认说道。

「『那么,』债权人说:『我们只好履行合约,没收你的财产,并且你要入狱。这是你同意的,是你的选择。你签了这份合约,现在必须强制执行。』

「『你可不可以宽限一点时间,或者免了我的债?』 债务人乞求说。 『让我有办法既保有财产,也不用入狱。求你大发慈悲吧?行行善,好吗?』

「债权人回答说:『慈悲常常是偏厚一方,只对你有利。假如我对你慈悲,我就拿不到钱。我要的是公道。你相信公道吧?』

「『签约的时候,我相信公道。』 债务人回答说。『那时候,公道站在我这一边,因为我觉得它会保护我。那时候,我不需要慈悲,我以为我永远都不需要。我以为公道对我们是一视同仁的。』

「『公道要求你必须按照合约付钱,否则就要受罚。』债权人回答说。『这就是法律。这是你曾经同意的,必须这样做」慈悲不能剥夺公道。』

「现在的情况是:一个要求公道,另一个恳求慈悲。不可能两边都满足,一定会要牺牲一方。

「『你不免我的债,就是一点慈悲都没有。』债务人恳求道。

「『我如果这样做,就没有公道。』债权人回答说。

「看来似乎没有办法同时满足两边的要求。这两个永恒的观点似乎彼此冲突。难道没有方法可以充分履行公道又满足慈悲吗?

「是有方法的!公道的律法可以充分施行,而慈悲也可以充分发挥——但这必须由另外一个人来做。这一次,事情是这样的。

「债务人有一位朋友。他来帮忙。他跟债务人很熟。他知道这个人缺乏远见。他觉得他让自己陷入这样的窘境实在不智。不过,他想帮他的忙,因为他关心他。他介入其中,对债权人提出这样的建议。

「『假如你愿意解除与债务人的合约,使他能保有财产而不入狱,我愿意偿付这些债务。』

「债权人在考虑此一建议时,这位调解人又说:『你要求公道,他没有能力还你钱,但是我会替他还。你得到了公平的待遇,不可以再多作要求,否则就不公平了。』

「债权人因而同意了。

「这位调解人转过身来,对债务人说:『假如我帮你还债,你愿意让我作你的债权人吗?』

「『啊,当然,当然。』 债务人哭着说。『你救我免于坐牢,又对我大发慈悲。』

「『那么,』这恩人说:『你欠的债要还给我,我会订出条件,不会很容易,但是可以办到的。我会提供一种方法。你也不需要坐牢。』

「于是,债权人拿回全部的欠款,得到公平的待遇。没有毁约的事情发生。

「相对的,债务人也得到慈悲的对待。两项律法都得到了满足。因为有了一位调解人,公道得到了它所要求的部分,慈悲也得到了满足」(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77, 79-80; or Ensign, May 1977, 54-55)。

我们的罪就是我们的灵性债务。若没有耶稣基督——我们的救主及调解人,我们都要自己偿付罪的代价,承受灵性的死亡。但是因为祂,只要我们遵守祂的条件,也就是悔改并遵守祂的诫命,我们就可以回去与天父同住。

基督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脱离罪恶和获得医治的方法,真是太好了。祂说:

「看啊,我已来到世上,……救世人脱离罪恶。

「因此,凡悔改而像小孩般归向我的,我必接待他,因为在神国的,正是这样的人。看啊,我已为这样的人舍了命,又把命取回来;因此你们大地各端的人啊,要悔改,并归向我,以便得救」(尼腓三书9:21-22)。

  • 思考你可以如何表达对赎罪恩赐的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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