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亞倫聖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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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職是神的能力和權柄。教師是亞倫聖職的一項職位。配稱的男青年從滿14歲那年的一月起,可以被按立到教師職位——通常他們會持有這職位直到滿16歲那年。
教師們會在支分會裡組成定額組。每個定額組由一位被按手選派為會長的教師主領,他持有帶領該定額組的聖職權鑰(見指導手冊第二冊:管理教會,8.3.2;教義和聖約107:86)。
主教團是亞倫聖職的會長團(見教義和聖約第107:15)。主教團的第一諮理要與教師定額組商議,並教導他們教師職位的職責。
教師負有執事的所有責任,另外還負有下列責任(見指導手冊第二冊,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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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準備聖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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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一直看顧教會成員,和他們在一起,並堅固他們」(教義和聖約20:53),其中的一個方法就是擔任弟兄施助者。他會被指派擔任某位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人的同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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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確使教會裡沒有罪惡,沒有冷酷相待,沒有說謊,沒有背後中傷,也沒有邪惡的言談」(教義和聖約20:54)。這項責任包括作一個使人和睦的人,在道德廉潔和正直方面樹立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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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確使教會成員時常相聚,確使每位成員各盡其職」(教義和聖約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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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要用符合教師職位的其他方法去協助主教團。
相關主題
經文
參考經文
學習資源
教會雜誌
「教師定額組:專訪總主教團」,2005年2月,利阿賀拿
“My Teachers Quorum Is an MTC,” Ensign, October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