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胎
概覽
人的生命是來自於神的神聖恩賜。基於個人或社交上的方便而選擇墮胎,是與神的旨意和誡命相違背的。教會成員若屈從接受、執行、鼓勵、支付,或安排這樣的墮胎,可能喪失其教會成員的身分。
在今日社會似是而非論調的掩護下,墮胎已成為一項普遍的行為。近代先知譴責墮胎,乃是根據主所宣告的:「不可殺人,也不可做任何類似的事」(教約59:6)。他們對於此事的勸告相當明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不可屈從接受墮胎,或執行、鼓勵、支付、安排墮胎事宜。教會成員若以任何方式鼓勵墮胎,可能會遭到教會紀律的處分。
教會領袖說過,在一些例外的情況下,墮胎可被視為正當的,如遭亂倫或強暴所導致的懷孕,經合格醫學人士判定母親的生命或健康處於嚴重的危險中,或是合格醫學人士發現胎兒有嚴重缺陷而無法存活到出生者。但即使有這些情況,也不可自動判定墮胎是正當的。遇到這類狀況的人,只有在與教會當地領袖商量並透過真誠祈禱獲得證實之後,才應該考慮墮胎。
在沒有婚姻關係的情況下懷孕生子時,這名小孩的父母的最佳選擇就是結婚,並朝著建立永恆家庭而努力。他們如果無法順利結婚,則應將小孩出養,最好的方式是透過後期聖徒家庭服務中心。
相關主題
節育
經文
參考經文
經文研讀資源
學習資源
一般資源
「收養」,providentliving.ChurchofJesusChrist.org
「墮胎」,指導手冊第二冊,21.4.1
「節育」,指導手冊第二冊,21.4.4
教會雜誌
「答問篇:當違背福音教導的主題在學校裡提出時,例如墮胎,我該怎麼辦?」,2014年4月,利阿賀拿
「鞏固家庭:生養眾多,遍滿地面」,2005年4月,利阿賀拿
新聞報導
“The Dignity of Human Life,” Newsroom
“Abortion,” Newsro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