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傳教士「放下俗世事務」
約翰·莫達於1830年11月洗禮後立即開始傳播福音,他是奧利佛·考德里、帕雷·普瑞特、希伯·彼得生,和小彼得·惠特茂所教導的其中一位歸信者,他們在俄亥俄州嘉德蘭停留時教導了他,該地區是教會最早展開正式傳道事工的地方。1莫達記寫道:「由於心裡有許多疑問,我決定放下俗世事務,將所有的時間奉獻在傳道事工上。」四個月內,他就帶領「大約70個人」加入教會。2直到1834年4月他加入錫安營為止,莫達為了傳播福音,離家將近有三年之久了。
1831年1月,在紐約州希南戈的一名29歲的製革工,雅列·卡特,正準備出差,預計要離家幾個星期。在路上,他聽到關於摩爾門經的事。該書令他「非常驚訝」,但他加以閱讀並真誠地祈禱,祈求主「〔向他〕顯明這本書的真實性。」他立刻就確切地相信這本書是神的啟示。他後來寫道:「這件事在我心中造成極大的影響,以致我甘願放下個人的事業。……我發覺自己完全無法做任何事,只覺得應該協助建立基督的教會。」3三個月後,卡特和家人搬到嘉德蘭地區。4他內心感到「宣講福音是他責無旁貸的職責」,因此他於同年9月離開家鄉,前往美國東部執行他首幾個傳道指派工作,用了將近三年的時間投身於傳道工作。5
還有其他的人也像雅列·卡特和約翰·莫達一樣。其他的人也在接受了復興的新信息後,接受召喚宣講福音,並視之為他們「責無旁貸的職責。」傳教的命令在啟示中,是一項「召喚和誡命」,主宣告:「凡真心接納的人,可以被按立和派遣。」6
啟示告訴我們要從事傳道事工,同樣地,傳道事工也帶來更多啟示。從教義和聖約中,我們可以看到主如何利用早期教會成員對於傳道事工已具備的認知,逐步建立起一套獨特的傳道系統。
十九世紀的傳道文化
十九世紀早期,許多不同教會和宗教運動將一股前所未有的靈性熱潮橫掃整個說英語的世界。特別在美國這一邊,不同教派的傳教士隨處可見。許多宣教士、慕道者、福音傳教士和義務牧師都努力不懈地將福音的信息帶給人們。7衛理公會——一度是許多早期後期聖徒所屬的教會——的傳道成果尤其豐碩,其成功乃歸因於他們頗具規模的巡迴傳道體系。8其他的信眾,不管是否代表某一團體,也懷著微小但熱切的渴望,想要傳揚他們所知道的福音。
大部分的宣教士依循新約記載的那樣,在旅行時「〔不帶〕錢囊,〔不帶〕口袋,」9他們一路依靠著願意聆聽福音的人提供食物與住處。許多宣教士會幫人施洗;有些人則僅是宣揚說,必須要進行靈性改革和宗教復興。他們的教導都出自聖經且都帶迫切性,有時他們的信息受人歡迎,有時則不然。對當地人來說,姑且不論他們對宣教士所帶來的信息有多少興趣,但這樣的宣教大會卻成了他們娛樂和社交的場合。如果這些旅行的傳道者和當地的牧師發生爭辯,那更是令人感到興奮刺激。
後期聖徒非常了解這種模式,因此他們採納這樣的模式,或對此進行調整。但他們知道,他們有更多的真理可以分享:新的啟示、新的經文,和復興的神聖權柄。這樣火熱的見證,促使許多像雅列·卡特和約翰·莫達那樣的人,「放下俗世事務」奉獻他們的時間去傳道,帶領許多人歸信,而這些歸信者也同樣協助傳播這些話語。
啟示的根基
雖然早期後期聖徒採用了一些其他教會的傳道方式,但有幾個啟示為1830年代早期傳道事工奠定了根基。這項賜給「教會的長老」的啟示——有時被稱為「教會的律法」(教義和聖約第42篇)——建立了基本的程序。10「你們要憑我靈的力量兩個兩個出去,奉我的名傳我的福音,提高你們的聲音,像號角聲那樣,如同神的天使般宣講我的話,」主如此吩咐。11
長老們要宣講悔改和洗禮,並要「在每個地區建立〔主的〕教會。」他們要從聖經和摩門爾經中教導「福音的原則」,並照著「聖約和教會的規章」去做(即是在教義和聖約第20篇裡的指導原則)。最重要的是,他們要在「靈的指示下」教導:主曾教導,「你們如果沒有接受到靈,就不要教導。」12載於教義和聖約第43篇、另一項給「教會的長老」的啟示,重申了這條誡命:「提高你們的聲音,不要保留。」長老們要「自高天蒙受教導」,並發出迫切警告的信息:「為主的大日子準備自己。」13在1832年秋天,一項關於聖職的重要啟示,即今日教義和聖約第84篇,給了我們更進一步關於傳教士的指示——其中闡述他們要按照新約的模式,並詳細說明他們要傳遞的信息,使他們確信神的大能與保護。14
約翰·莫達到密蘇里傳教
1831年6月,教會在嘉德蘭舉行成員大會,這次大會為許多長老提供很好的機會,去實踐神所啟示的模式。神透過啟示吩咐二十八位弟兄,以及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今教義和聖約第52篇)要「兩個兩個」出去,到密蘇里。下一次的成員大會將在那裡舉行,並會在那裡宣布錫安城的具體地點。15約翰·莫達被指派與海侖·斯密,經底特律出行。16
這項召喚在約翰·莫達極度哀傷的時期來到。五週前,他的妻子茱莉亞在生下一對男女雙胞胎不久後過世。愛瑪·斯密也在同一天產下一對雙胞胎,但這對雙胞胎並沒有存活下來。約瑟·斯密請求莫達讓他和愛瑪扶養這對失去母親的新生兒。17儘管作了這個不容易的決定,莫達仍須一邊努力履行艱辛的傳道工作,一邊撫養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他們最大的才6歲。他往密蘇里傳道前,安排了其他教會成員協助照顧孩子,他當時應該並不知道自己會有將近一年的時間無法回家。
那一年對莫達來說特別難熬。他旅行所經之處基本上都是荒野。他記寫道,有一天他們「涉水渡過馬迪溪,這條溪的淤泥深及腰部,泥上流著2吋深的水,水中也有蛇。這條溪寬約20公尺,溪流中帶刺的藤蔓割傷我們的腿。」他們從溪裡上岸後,還要行走半英里的路,才能找到足夠的水來清洗腿上和腳上的污泥和清理傷口。18這是莫達第一次橫越密西西比河,不久之後他就病倒了。莫達和同伴在傑克森郡與約瑟·斯密會面時仍抱病在身;在餘下的傳教日子裡,他也一直承受病痛的折磨,欠佳的健康狀況,延誤了他返回嘉德蘭的行程。19然而,他寫道他曾向許多人宣講福音並為人施洗。
莫達和同行的傳教士也遭受到許多人的拒絕和反對。有一次莫達在底特律花了「半天的時間尋找願意與他們見面的人」,但卻「找不到任何人願意聽他們說話」。莫達寫道,有個人「把我趕出他的家門,因為我向他宣講悔改。」20他也提到好幾次,有些很不友善的牧師會挑戰長老們,和他們爭論,有時候他們的語氣很憤怒。
1832年6月,當莫達回到孩子身邊時,發現一切情況很不如意。幫忙照顧他大兒子的家庭已離開教會,並要求他支付照顧孩子的費用,照顧他另一個兒子的家庭已搬到密蘇里,而幫忙照顧他女兒的家庭「不會再照顧她了」,並且也要求支付費用。他的「小女兒茱莉亞」,也就是其中一個雙胞胎,在愛瑪和約瑟的照顧下健康成長,但她的弟弟並非如此。莫達寫道:「我的小兒子約瑟已經死了」。「當先知在海崙被暴徒從睡床拖出去時,這個患痲疹的孩子躺在他身邊。」雖然暴徒是衝著先知而來,但他們也傷害了這名嬰孩。莫達補充道:「他們把孩子的衣服剝下時,他受了風寒而死去。他們現在被交在主的手中。」莫達所指的「他們」就是這群暴徒。21
莫達回家兩個月,「一方面加強和鞏固教會,另一方面則使身體康復」;1832年8月他透過啟示蒙召「進入東部地區」宣講福音。22但主這樣指示說,莫達首先要確使子女「獲得供養,並且被妥善地送到錫安主教那裡。」23這一次離家,要等二年後才能與他的子女們再次相聚。不幸的是,才剛到達密蘇里,莫達就接獲消息,得知六歲的女兒菲碧感染了霍亂。他寫道:「我看到孩子們本是健健康康的,但毀滅者又展開他的攻勢。」約翰照顧他年幼的女兒幾天之後,她於7月6日過世。24不到幾個月,他又再次離家傳教,這次是前往俄亥俄州。
約翰·莫達的經歷說明了早期摩爾門傳教士的精神,他們不僅因為接受了神的吩咐才去服務,也是甘願自發去服務。有時,一些人會因為個人的渴望、聖靈的提示,或要滿足人們對長老要「提高〔他們的〕聲音」的期望,而放下他們自己的俗世事務,出來宣講福音;有時候,神則透過啟示特別要某些人到特定的地區傳道。許多這些啟示都已成為今日的經文,如教義和聖約第75、79、80,和99篇。
雅列·卡特:「前往東部」
就像約翰·莫達一樣,雅列·卡特也是正式蒙召喚或自願出去傳教的人。1831年秋天,約翰·莫達於密蘇里州臥病在床,當時卡特和一位同伴出發「前往東部傳教」,他很快就抵達位於佛蒙特州本森的家鄉,他想與親朋好友分享新的信仰——另一種典型的後期聖徒傳教士傳教方式。25雅列在十月底抵達本森後,就立即「開始舉行聚會」勸勉人們「要懇切向主祈禱,以得知這事工的真實性。」大部分的人嘲笑他的信息,並反對他的工作,但雅列寫道:「那些不斷呼求主的名的人,很快就相信這事工是真實的並接受洗禮。」26因雅列·卡特的努力而歸信的27人,都曾是自由意願浸信會教派的成員,卡特的親戚都屬於這個教派。他們雄偉的拱頂石砌教堂,不久就變成後期聖徒的聚會所。27
卡特在該地區服務了三個月。他在日記中記錄了幾次施助病人時,都出現了「醫治神蹟」。28這是另一種早期後期傳道事工的典型故事。長老們見證聖靈的恩賜在這個新的教會中確實存在,顯明主會履行祂的應許,「向所有相信〔祂〕名的人顯示奇蹟、徵兆和奇事。」29這些恩賜也使長老們獲益,經常提供明確的指引幫助他們工作。一月份正值新英格蘭的深冬,雅列再度踏上旅程,聆聽聖靈提示他該往哪個方向去。雅列跟從靈的提示到了某個城鎮,很驚訝地和他的兄弟遇上,因而不用繞行50英里的路程。30
雅列於1832年2月的最後一天回到俄亥俄家中,「這次的傳教為期5個多月。」31幾週之後,他拜訪約瑟·斯密,「詢問〔關於〕主對我下一季的傳道任務有何旨意。」32神透過啟示,即今教義和聖約第79篇,指示他要「再去東部地區,藉著他被按立的按立能力,從一地到一地、從一城到一城。」33他於4月25日出發,共離家六個月,主要在佛蒙特州和紐約州工作,並獲得了一些成功。卡特寫道,主「祝福我滿載禾捆,身體健康,我要讚美祂的名。」34
婦女的貢獻
由於男人蒙按立去傳教,婦女對早期傳道事工的貢獻較不為人所知。但她們的貢獻也相當重要。從雅列·卡特第二次去佛蒙特州傳教時所發生的一件事,就可看出這一點。他記寫道,在1832年7月,他拜訪妹夫以拉·阿莫斯,「當時〔阿莫斯〕相信摩爾門經是真實的,並願意接受洗禮。」35
但這當中還有一段故事。以拉·阿莫斯在兩年前就從母親那裡得知關於福音的事。1830年8月,阿莫斯接獲母親漢娜的來信,告訴他,她和幾位親人(包含雅列·卡特)已接受洗禮。阿莫斯當時已從其他地方或人聽說關於摩爾門教徒的事,但他母親的來信帶給他很大的影響。他回憶道:「讀完母親的來信後,我有很深刻的感受,內心充滿了火熱的感覺,那股力量很強大。」這樣的感受促使他祈求獲得見證,找出「這封信件所提到的事到底是真還是假的。」他內心感到「相當平靜」,這就是他獲得的答覆。36將近兩年後,雅列·卡特拜訪以拉,讓他首次有機會採取獲得見證後應有的行動。
許多後期聖徒婦女就像漢娜·阿莫斯那樣,經常透過信件幫助親友,為她們的信仰作見證,並邀請家人加入她們的行列。1832年8月,菲碧·培克在密蘇里州獨立城寫信給一位「感情深厚的姊妹」,當中寫道:「我可以說你如果能知道神的事,並像我那樣從主手中獲得許多祝福,你絕對不會認為來到這個地方是件艱巨的事。」她繼續說:「主在向祂的子女透露天國的奧秘。」37利百加·威廉斯和家人分享她的見證,她聽到斯密家庭,和「三位見證人」親自對摩爾門經所作的見證。38的確在許多場合中,人們都願意接受這樣的見證,而收割婦女們播下的種子的摩爾門長老,應該不只有雅列·卡特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