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特和惠特茂家庭
1826年秋天,有位名叫老約瑟·耐特的顯赫地主僱用20歲的約瑟·斯密為工人。耐特擁有四座農場、一座穀類磨坊、兩個梳理機(整理羊毛、棉花及其他材料以便紡織之用)。「我父親說約瑟〔·斯密〕是他雇用過最優秀的人手,」小約瑟·耐特這樣寫道,並說約瑟曾告訴他和他的父親「他曾看到一個異象,有位人物向他顯現,告訴他有一部古代的黃金書埋在哪裡,如果他按照這位天使的指示去做就可以拿到。……我父親和我都相信他的話;我認為我們是繼他父親等家人之後第一個知道這件事的人。」1
必要的朋友
事實證明耐特家庭是忠實的朋友。1827年9月22日,老約瑟·耐特(連同斯密家庭的另一位朋友約西亞·史托威)出現在斯密家庭位於紐約州曼徹斯特的家中——這一天正是約瑟獲得頁片以及烏陵、土明的日子。耐特成為首批聽聞這些文物的人,當時約瑟把他拉到一邊,告訴他烏陵和土明著實「奇妙非凡」,能讓他「看到任何東西」。他還表示,頁片看起來「應該是黃金」,上面「寫了字」,他想要把那些字翻譯出來。2
翻譯工作在賓州哈茂耐進行,約瑟和妻子愛瑪在當地向愛瑪的父母買了一棟房子和土地。耐特家庭住在距離此地北方約三十英里的紐約州考斯威爾,在翻譯工作中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談及老約瑟·耐特,約瑟寫道:「〔他〕非常親切體貼,帶給我們很多日用品,使我們的翻譯工作不致中斷」。3耐特回憶曾提供「一桶魚和一些書寫用的橫格紙,……大約九或十蒲式耳穀糧,五或六蒲式耳〔馬鈴薯〕和一磅茶葉。」4
小約瑟·耐特記得在翻譯過程中,有一次約瑟需要50元(顯然是為了付他和愛瑪先前購買土地的錢),耐特寫道:「我父親籌不到那麼多〔錢〕,他〔老約瑟·耐特〕來找我,當天我就賣了房子的地,送他〔約瑟·斯密〕配備一匹馬的馬車。」5
大約在同時,老耐特變得「急於知道他」在主的事工中「的職責」。約瑟求問主之後獲得一則啟示,即今日我們所知的教義和聖約第12篇,類似對奧利佛(第6篇)和海侖·斯密(第11篇)口授的啟示。這則啟示指示耐特要遵守誡命,「致力推進並建立錫安的偉業」,「要用心留意」6(見教約12:6,9)。
從哈茂耐到菲也特
耐特家庭難能可貴的援助一直持續到1829年5月底,此時另一家庭——惠特茂家庭結識了約瑟和奧利佛。住在紐約州菲也特鎮(位於哈茂耐以北約一百英里)的老彼得·惠特茂家庭曾在1828年下半年第一次聽聞「金聖經」這件事,他的兒子大衛有一次前往拋邁拉時結識了奧利佛·考德里,兩人於是決心要詳查頁片一事,並互相告知對方消息。
奧利佛曾在1829年春天在途中稍事停留探望惠特茂家庭,當時他正要前往會見約瑟,最後成了約瑟的抄寫員。此後,奧利佛曾數度寫信給大衛說明奇妙的翻譯事工。就像耐特家庭一樣,惠特茂家庭也確信他們應該協助翻譯事工。5月底左右,大衛前往哈茂耐,讓約瑟和奧利佛兩人搬到惠特茂家中住。約瑟寫道:「他提議,我們的食宿都應該免費;我們一到,就發現惠特茂先生的家人熱切地關心這項工作,也對我們非常友好。他們繼續如此,並根據原先提議,為我們供應食宿,在剩下的工作期間,約翰·惠特茂特別在書寫方面對我們幫助極大。7(愛瑪在約瑟和奧利佛之後不久抵達惠特茂家中,亦擔任抄寫員的工作。)
1829年6月是教會歷史上最非凡的月份之一,不僅約瑟和他的抄寫員完成了翻譯工作,約瑟至少口授了五項啟示,奧利弗口授了一項名為「基督教會的規章」的啟示,兩人更在「惠特茂先生家的主臥室」有過非凡的經驗,「主的話語」臨到他們,指示他們一連串的重要教儀和會議。8此外,約瑟申請了摩爾門經的版權,他和馬丁哈里斯顯然開始和印刷商談論此書的出版事宜。最後,摩羅乃顯現,向三位證人出示頁片(在菲也特鎮惠特茂農場附近),八位證人也都看見過並且掂量、檢查過頁片(在拋邁拉鎮斯密農場附近)。
若非惠特茂家庭的支持幫助,這些此起彼落的重要事件根本不可能出現。這些服務不僅帶來考驗、卻也不乏酬賞。馬利亞·穆塞爾曼·惠特茂(老彼得·惠特茂的妻子)有個孫子說,她「多了很多人要照顧」,「常常工作負荷過重」。一天晚上,經過一整天疲累的工作後,她到穀倉擠牛奶時遇到了一位陌生人,這位陌生人「把一束頁片拿給她看」,並且「一頁、一頁地翻閱那一整本頁片」,並應許馬利亞,只要她「懷著耐心和忠信的態度承擔重擔再久一點」,「她必將蒙得祝福」。9因此,她也成了摩爾門經的另一位證人。
特別的祝福也降臨在馬利亞的兒子身上,約瑟寫道:「大衛、約翰和小彼得·惠特茂在這事工中成了我們熱心的朋友和助手」,10而約瑟也可能曾經對克里遜和雅各·惠特茂說過同樣的話。當大衛、約翰和小彼得·惠特茂請約瑟求問主他們各自的責任時,約瑟口授了三則啟示,即今日所知的教義和聖約第14,15和16篇。大衛(連同奧利佛·考德里和馬丁·哈里斯)是三位證人之一,獲得的應許是只要他憑信心求問,必將獲得「給予說話能力的」聖靈,「使你可成為將來所見所聞之事的證人,也使你可對這一代宣講悔改」11(見教約14:8)。
給約翰和小彼得的一份宣言,成了近代經文裡令人難忘的一節經文:「現在,看啊,我告訴你,那對你最有價值的事,就是對這人民宣講悔改,使你帶領靈魂歸向我,使你在我父的國度中與他們一同安息」12(見教約15:6,16:6)。
教會成立的序曲
儘管摩爾門經一直到1830年3月才出版,這些早期的聖徒卻已能在閱讀手抄文字時發現極大的安慰和鼓舞。露西·麥克·斯密回憶道,1829年夏日有一天晚上在惠特茂家「閱讀〔摩爾門經〕手稿,若說……我們歡喜不已,都是畫蛇添足之舉。」13
這些信徒也用即將出版的摩爾門經來宣講福音,多馬·馬西、所羅門·張伯倫就是這類未來的傳教士,他們拿到了摩爾門經印製過程中的印刷樣張,兩人都是在教會成立數月前歸信的。惠特茂家庭成員也是介紹張伯倫認識這部新經文的人,這不足為奇。
也許我們可以說,在教會最早的三個「分會」當中,惠特茂和耐特家庭組成了其中兩個「分會」——分別在菲也特和考斯威爾。連同拋邁拉的斯密家庭(教會的另一個分會),惠特茂和耐特家庭共同提供了屬靈和屬世兩方面的支持,在福音復興的偉業中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