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
第15課:永恆婚姻


第15課

永恆婚姻

導言

要在高榮國度的最高層天中超升,永恆婚姻是必要的,只有在聖殿中由持有適當權柄的人印證,並按照當時立下的聖約生活,才能獲得永恆婚姻。本課程將向學生重申,經由適當的權柄,在正確的地方與適當的人結婚,是他們一生中最重要的決定。

背景閱讀

  • 羅素·納爾遜,「高榮婚姻」,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92-95頁。

  • 總會會長的教訓:賓塞·甘(2006),第18章,「光榮、幸福、成功的婚姻」,第189-201頁。

  • 克里·柯福,Marriage in the Lord’s Way, Part One,1998年6月,Ensign,第7–12頁。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132:1-24

永恆婚姻的教義

說明教會早在最初時便開始教導婚姻的重要性。但直到納府時代,先知約瑟·斯密才開始廣泛教導永恆婚姻的教義。出示下面這段由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帕雷·普瑞特長老(1807-1857)所說的話,他描述了他首次得知婚姻能持續到永恆時的感覺。邀請一位學生大聲讀出這段話:

帕雷·普瑞特長老

「我從〔約瑟·斯密〕那裡得知,我的愛妻在今世及全永恆都可以歸屬於我。我……我也從他那裡學到,我們可以培養這些感情,從中不斷成長增進,一直到全永恆,我們永無止境的結合,其結果是孕育出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一樣多的子嗣。……從前我也愛人,但並不明瞭原因。現在我以純潔、崇高、高貴的情懷去愛」(Autobiography of Parley P. Pratt, ed. Parley P. Pratt Jr. [1938], 297–98)。

  • 普瑞特長老對婚姻有了全新的理解,這如何影響他對妻子的感覺?

說明主對永恆婚姻的許多教導都能在教義和聖約第132篇中找到。請一位學生大聲讀出教義和聖約132:19。請全班跟著看經文,找出要使婚姻成為永恆須符合什麼條件。

  • 若要使婚姻成為永恆,必須符合什麼條件?(學生應能了解以下這段話:唯有藉神的話語結婚,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並繼續在誓約中持守,婚姻才能成為永恆。

  • 「繼續在誓約中」是什麼意思呢?(遵守婚姻聖約中所有的條文和條件一男一女締結永恆婚姻,就是向對方和神許下鄭重承諾。對伴侶,他們承諾會絕對忠誠、矢志不渝地愛對方,為對方服務。對神,他們鄭重承諾會遵守在聖殿所立的聖約中的所有條文和條件。)

  • 婚姻「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是什麼意思?(可考慮指出「應許的神聖之靈」是聖靈的一個稱謂。聖靈有很多稱謂,包括保惠師和啟示者。每一個稱謂皆代表聖靈的某項責任或職責。)

為協助學生明白應許的神聖之靈這個稱謂,出示下面這段話,並請一位學生大聲讀出來:

「聖靈就是應許的神聖之靈(使徒行傳2:33)。祂證實人的正義行為、教儀及所立的聖約皆為神所接受。應許的神聖之靈向父見證,各項救恩教儀皆適當執行,而與其有關的聖約都遵守了」(經文指南,「應許的神聖之靈」scriptures.lds.org)。

  • 這段話如何說明超升為何不只需要在聖殿中印證?還需要做什麼?(我們必須生活正義,忠於所有救恩教儀,包括洗禮、聖餐、聖職按立及聖殿教儀。我們唯有保持忠信,聖靈才會對父作證我們已遵守聖約。)

運用以下圖表比較永恆婚姻和民俗婚姻,以幫助學生更了解永恆婚姻。將下列圖表畫在白板上:

婚姻圖表

把學生分成兩人一組。請每組的一個學生研讀教義和聖約132:15-18;另一個學生則研讀教義和聖約132:19-24。請學生注意締結民俗婚姻的人將面臨的境況,以及締結永恆婚姻的人將得到的祝福。

給予充分的時間後,請學生互相分享他們發現的內容。然後問:

  • 人死後,締結民俗婚姻的人和締結永恆婚姻的人的境況有何不同?(學生回答時,可以將他們的答案寫在白板的圖表上。你可以指出第20至24節所描述的的境況類似於亞伯拉罕聖約中應許的祝福,〔見創世記17:1-722:17〕。)

要回答這個問題,可考慮分享以下七十員克里·柯福長老所說的話:

克里·柯福長老

「高榮婚姻中的承諾所具有的權限是從神而來的,沒有遵守承諾而導致的後果也將從神而來。在民俗婚姻中,新娘和新郎之間許下的承諾,其權限僅止於兩人的誠信。就只有這麼多。不能再多了。那是人的權限,不是神的」(“Marriage in the Lord’s Way, Part One,” Ensign, June 1998, 9)。

  • 比較白板上所列的境況,你有什麼想法?

  • 從那些在聖殿結婚、努力遵行聖約的家庭中,你觀察到哪些祝福?就你所見,那些夫婦如何遵守他們所立的聖約?(你可以分享以下七十員惠尼·克雷頓長老所說的話,作為討論的一部分:「他們知道沒有任何其他關係能帶來這麼多喜悅、激發這麼多良善,或成就這麼多自我的琢磨」〔「婚姻:仔細看,好好學」,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83頁〕。)

向全班說明教義和聖約第132篇亦包括主對一夫多妻制的一些指示。主命令聖徒遵行多重婚姻律法的這項誡命,這是萬事復興的一部分(見使徒行傳3:21教約132:45)。教會成員一直遵行這項律法,直至1890年,主啟示惠福·伍會長告訴教會成員他們不再需要這樣做。為釐清今天教會對一夫多妻制的看法,邀請一位學生大聲讀出以下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所說的話:

戈登·興格萊會長

「若我們有任何成員經發現實行一夫多妻制的婚姻,他們就會被開除教籍,這是本教會所能施行的最嚴厲懲罰。……一個多世紀以前,神已清楚地向祂的先知惠福·伍啟示,一夫多妻制應該予以廢除。此即表示,此事現在已違反了神的律法。即使是在民法及宗教律法允許一夫多妻制的國家,本教會仍教導,婚姻必須由一夫一妻組成,並不允許一夫多妻制的實行者加入教會」(「人們對我們有何疑問?」1999年1月,利阿賀拿,第85頁)。

如果學生對一夫多妻制有問題,可參考福音主題「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中的多重婚姻」lds.org/topics

教義和聖約131:1-4

選擇永恆婚姻的重要性

請一位學生大聲讀出教義和聖約131:1-4。請全班找出為何按主所命令的方式結婚是這麼重要。

  • 選擇訂立婚姻的新永約能獲得什麼祝福?(確保學生了解這個原則:當我們訂立婚姻的新永約,就能在高榮國度的最高層天中獲得超升。說明這裡的「新」字,意思是這項聖約是在我們這近代福音期新復興的。「永」字意思是這聖約在前生靈的世界中已經設立,是救恩計畫的一部分,並會持續到永遠。自亞當時期起,這聖約便已是耶穌基督福音的一部分。關於「增加」這個詞,先知約瑟·斯密曾教導得到高榮國度最高層榮耀的人,「會在高榮榮耀中繼續增加,擁有兒女」〔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5:391〕)。

出示以下這段羅素·納爾遜長老所說的話,並請一位學生大聲讀出來:

羅素·納爾遜長老

「〔救恩〕指的是被拯救脫離肉體和靈性的死亡。……〔超升〕指的是高榮國度中的最高狀態的幸福和榮耀」(「救恩與超升」,2008年5月,利阿賀拿,第8頁)。

「雖然救恩是個人的事,但超升卻是全家人的事。唯有在聖殿結婚並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其婚姻的人,才會在死後延續與配偶的關係,並接受最高等級的高榮榮耀或超升」(「高榮婚姻」,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92頁)。

  • 為什麼永恆婚姻如此重要?(學生回答時,在聖靈指引下,你或許會想強調當今世界有一種具毀滅性的趨勢,就是人們選擇不結婚,因為他們將事業等事看得比履行神為他們設立的計畫更重要。他們拒絕婚姻,就是放棄神希望現在和在永恆中賜給他們的祝福。)

  • 你認為為何聖殿婚姻比民俗婚姻或同居更能為夫妻帶來幸福快樂?

為協助學生了解只要聖徒不以任何方式放棄他們的標準,他們最終將獲得永恆婚姻的祝福,請一位學生大聲讀出以下豪惠·洪德會長所說的話(1907–1995)

豪惠·洪德會長

「配稱的人絕不會失去任何祝福,包括永恆婚姻和永恆家庭的祝福。對某些人而言,可能需要費時久些(或許需要等到今生結束之後)才能得到,但絕不會失去這些祝福。」(參閱「萬民的教會」,1990年8月,聖徒之聲,第66-67頁)。

  • 你們多少人認識那些渴望在聖殿中結婚,但卻還沒有機會的人?洪德會長這段話中的應許如何可以幫助這些人?

邀請學生以文字回答以下一個或兩個問題,作為總結:

  • 我作的什麼決定,會引領我在聖殿中接受印證?

  • 我生活的哪些方面需要改變或成長,好使我能準備好在聖殿中印證?

邀請幾位學生分享他們正如何準備聖殿婚姻。分享你的見證,一對夫妻若遵行在聖殿印證時所立的聖約,就會永遠結合在一起。分享這項知識如何祝福了你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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