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情是這樣的,摩羅乃並未停止備戰,或停止防禦拉曼人攻擊他的人民;他派軍隊在法官統治的第二十年初,開始在尼腓人擁有的所有土地上的各個城市周圍堆土堆。
2 他派人在各城四周的土脊上築成一個人高的木材,是的,木材工事。
3 他派人在這些木材工事上,建一排尖木架在四周的木材上;這些尖木架既高大又堅固。
4 他派人建造可以俯視那些木架工事的高塔,又派人在那些塔上建築防禦處所,這樣拉曼人的石頭與弓箭就傷不了他們。
5 他們作好準備,可以照他們的意願和力量從塔上投擲石頭,殺死所有想靠近城牆的人。
6 摩羅乃就這樣在整片土地上的各個城市周圍建築堅固的堡壘,防禦敵人的進犯。
7 事情是這樣的,摩羅乃下令軍隊進入東面的曠野;是的,他們前去,並把東面曠野的拉曼人都趕到柴雷罕拉地南方他們自己的土地上。
8 尼腓地由東面的海直通到西。
9 事情是這樣的,摩羅乃把拉曼人趕出他們領土北方的東面曠野後,就命柴雷罕拉地及周圍地方的居民住進東面曠野,直達海邊,佔領那地。
10 他也在南邊,在他們領土的邊境駐軍,並命他們構築防禦工事,保護軍隊和人民,以免落入敵人手中。
11 他就這樣切斷了拉曼人東西兩面曠野所有的堅固堡壘,並加強了尼腓人與拉曼人之間,也就是在柴雷罕拉地與尼腓地之間,從西海經西頓河源頭的防線——尼腓人佔據整個北部地方,是的,照他們的意思佔領滿地富以北的土地。
12 由於摩羅乃的防禦工事確保其部隊的安全,使其部隊人數日增,摩羅乃便率軍試圖阻絕拉曼人在尼腓人土地上所擁有的勢力和力量,使他們沒有力量控制尼腓人的土地。
13 事情是這樣的,尼腓人開始建造一座城市,他們稱之為摩羅乃城;該城濱臨東海,在南方靠近拉曼人領土的邊界。
14 他們也開始在摩羅乃城和亞倫城之間建造一城,連接亞倫和摩羅乃兩地的邊境,他們稱那城,或那地為尼腓哈。
15 同年,他們也開始在北方建造許多城市,其中有個樣式特別的城,位於北部,靠近海岸邊,他們稱之為李海。
16 第二十年就這樣結束了。
17 法官統治尼腓人的第二十一年初,尼腓人就是在這樣繁榮的情況中。
18 他們變得非常昌盛和富裕,是的,他們人口增多,在這地日漸強大。
19 由此可知,主為履行祂對人類兒女所說的話,祂的一切作為是何等慈悲而公正;是的,即使在這時候,我們也看到祂對李海所說的話應驗了:
20 你和你的子孫有福了;他們必蒙祝福,只要他們遵守我的誡命,他們必在這地昌盛。但是記住,他們若不遵守我的誡命,他們必被剪除,與主隔絕。
21 我們看到這些應許已在尼腓人身上應驗了;他們因彼此間的爭吵、紛爭、謀殺、掠奪、拜偶像、淫亂、憎行而招致戰爭與毀滅。
22 凡忠信遵守主誡命的人,無論何時都獲拯救,而他們成千上萬邪惡的弟兄則受奴役,或被劍殺死,或在不信中衰落,與拉曼人混合在一起。
23 但是看啊,自尼腓時代以來,尼腓人再也沒有比在摩羅乃時代,是的,即在此時,在法官統治的第二十一年更幸福的了。
24 事情是這樣的,法官統治的第二十二年也在和平中度過;是的,第二十三年也如此。
25 事情是這樣的,法官統治的第二十四年初,尼腓人若非為了李海地與和李海地邊境相鄰的摩林安頓地起了紛爭,他們仍可享有和平;這兩地都濱臨海邊。
26 因為看啊,佔有摩林安頓地的人要求得到李海地的一部分;因此引起雙方激烈的紛爭,於是摩林安頓的居民拿起武器攻擊他們的弟兄,決定用劍殺死他們。
27 但是看啊,佔有李海地的人逃到摩羅乃的軍營,向他求助,因為看啊,他們並未犯錯。
28 事情是這樣的,摩林安頓的居民由一個名叫摩林安頓的人帶領;他們發現李海的居民逃到摩羅乃軍營時都非常害怕,怕摩羅乃的軍隊會來突襲他們,消滅他們。
29 因此,摩林安頓把逃往北方一個大湖遍佈的地方,佔領北方那塊地的想法放進他們心中。
30 看啊,他們原本可以執行這個計畫的(這計畫若執行,後果會很悲慘),但是看啊,摩林安頓是個暴躁的人,他對一個女僕發怒,動手痛打了她一頓。
31 事情是這樣的,她逃到摩羅乃的軍營,將一切經過以及他們想逃到北部地方的企圖都告訴摩羅乃。
32 現在看啊,住在滿地富的人,或者應當說是摩羅乃,怕他們會聽從摩林安頓的話,與跟隨他的人聯合,使他得以佔有那部分的土地,在尼腓人當中種下禍根,造成嚴重的後果,是的,這後果會導致他們的自由被推翻。
33 因此,摩羅乃派一支軍隊,帶著營帳,去攔截摩林安頓的人民,阻止他們向北部地方逃逸。
34 事情是這樣的,他們一直到荒蕪地的邊境才攔到他們,也就是在沿海通往北部地方的狹地附近攔住他們,是的,那狹地東西兩邊都靠海。
35 事情是這樣的,摩羅乃派遣的軍隊由一個名叫鐵安肯的人率領,與摩林安頓的人民遭遇;摩林安頓的人民很頑固(因為他們受他的邪惡與諂媚的話所蠱惑),於是雙方開始作戰,在那場戰役中,鐵安肯殺死了摩林安頓,打敗了他的軍隊,並俘虜他們,回到了摩羅乃的軍營。法官統治尼腓人的第二十四年就這樣結束了。
36 摩林安頓的居民就這樣被帶回來。他們立約維護和平後,就被送回摩林安頓地,並和李海的居民達成協議;李海的居民也被送回自己的土地。
37 事情是這樣的,尼腓人重享和平的同一年,第二任首席法官尼腓哈去世了,他在神前善盡法官的職守,完全正直。
38 不過,他曾拒絕阿爾瑪,不願接管那些紀錄以及阿爾瑪和他的祖先認為最神聖的東西;因此阿爾瑪把那些東西傳給他兒子希拉曼。
39 看啊,事情是這樣的,尼腓哈的兒子被任命接掌他父親的審判席;是的,他被任命為人民的首席法官和統治者,他立下誓約並接受神聖教儀,要公正審判,維護人民的和平和自由,給予他們崇拜主他們的神的神聖特權,是的,終生支持並維護神的偉業,使邪惡者按他們的罪行接受制裁。
40 現在看啊,他名叫派賀藍。派賀藍在第二十四年底接掌他父親的席位,開始統治尼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