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chool: Gospel Doctrine
第31課:「為今世和全永恆……印證」


「為今世和全永恆……印證」

目標

幫助班員了解永恆婚姻是天父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幫助男女青年為永恆婚姻作準備,並鼓勵已婚夫婦遵行婚姻聖約。

準備事項

  1. 審慎研讀教義和聖約131:1-4132:4-33;及本課其他經文。

  2. 閱讀班員研讀指南(35686 265)中本課的資料。計畫用不同方式在課程中引用這資料。

  3. 若你教導的是男女青年,請帶一本或一本以上的鞏固青年(36550 265)到班上。你可以給每位班員一本,或請他們帶自己的來。

  4. 若採用專心活動,請和一位在聖殿結婚的支會成員聯繫,請他準備在課程開始時,用四到五分鐘的時間談談在聖殿結婚當天的情況。也可請那人帶張結婚照或婚禮當天的紀念品來。請他在準備時想想下列問題:

    • 你如何為聖殿婚姻作準備?

    • 在聖殿結婚有何特別?

    • 你會給還沒有在聖殿結婚的班員什麼忠告,以幫助他們準備?

教師注意:教導本課時,請注意單親父母或其他家庭背景與一般家庭狀況不一樣的班員之感受(見其他教學建議第一項)。班員若問有關離婚或其他較敏感的問題,鼓勵他們私下和主教談,而不要在課堂上討論。

課程發展建議

專心活動

適時採用下列活動或是你自己的活動來開始上課。

請指派的支會成員談談在聖殿結婚那天的情況(見「準備事項」第4項)。講完後,簡扼摘要他所說的事。說明本課談的是永恆婚姻。

討論及應用

請審慎選出最符合班員需要的課程資料。鼓勵班員分享與經文原則相關的經驗。

1.永恆婚姻在天父的計畫中不可或缺。

教導並討論教約131:1-4132:4-33。說明這些經文是主賜給先知約瑟·斯密有關永恆婚姻的啟示。本福音期最早的一位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帕雷·普瑞特長老回想他首次聽到先知約瑟教導這些教義時的感受:

「我曾愛過,但不知道為什麼。現在我以一種純潔、高尚、超升、令我的靈魂得到提升的強烈感受愛人……。我覺得神確實是我的天父,耶穌是我的兄長,我懷中的妻子是我不朽、永恆的伴侶。……簡單來說,現在我可以用靈魂來愛,也知道其所以然了」(Autobiography of Parley P. Pratt [1975], 298)。

  • 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宣告「男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永恆計畫的基本部分」(1996年6月,聖徒之聲,第10頁;亦見教約49:15)。婚姻為何是神永恆計畫的基本部分?(見教約131:1-4哥林多前書11:11。)

    分享下列引言中的一則或多則。分享完後,請班員討論其中的意義及如何應用在生活。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約瑟·胡適令長老說:「永恆婚姻的親密情誼是神賜給祂子女的最大祝福之一。我和我美麗的伴侶共度了這麼些年,的確為我帶來了生命裡最深的喜悅。從太初起,夫妻間的婚姻關係就一直是我們天父偉大幸福計畫的基礎。當我們回味起親愛家人間天倫情深的甜美祝福,我們的生活變得更美好,我們也獲得了啟發,變得更加高貴」(1998年1月,聖徒之聲,第36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培道·潘長老教導說:「我們一切教導的最終目的,在使父母兒女在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中合而為一,在家中享有快樂,在永恆婚姻中被印證,與各世代的家人連接在一起,以確定在天父的面前有機會獲得超升」(1995年7月,聖徒之聲,第7-8頁)。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說:「婚姻,如後期聖徒所瞭解,是一項被制定成為永恆的誓約。那是永恆高陞的基礎,因為沒有婚姻就不能在神的國度中有永恆的進步」(救恩的教義,第二卷,第53頁)。

  • 夫妻若沒有在聖殿締結今世和全永恆的婚姻,若一方去世時,他們的婚姻狀態會怎樣?(見教約132:7,15-18。即使他們曾宣誓要永遠在一起,他們的婚姻仍會「沒有效用或效力」。)

  • 一對男女在聖殿締結今世和全永恆的婚姻時,便和主訂立了聖約。遵行該聖約能為他們帶來什麼祝福?(見教約131:1-4132:19-24,30-31。答案包括下列各項。)

    1. 他們「在今生和遍及全永恆」(教約132:19)都會在一起,他們的子女也能成為這永恆家庭的一分子。(不妨說明應許的神聖之靈就是聖靈,可證實我們所接受的聖職教儀及訂立的聖約為神所接受。這項認可有賴我們的忠信。)

    2. 會超升到高榮國度的最高層,與天父和耶穌基督在一起(教約131:1-3132:23-24)。

    3. 他們會「繼承寶座,國度,公國,……能力,〔和〕領域」(教約132:19)。

    4. 他們在全永恆中會不斷有子孫,也就是靈體的子女(教約132:19,30-31;亦見教約131:4)。

    5. 「他們將成為眾神,因為他們有一切能力」(教約132:20-21)。

  • 聖殿婚姻為今生帶來什麼祝福?(請班員分享他們對聖殿婚姻的想法。如果尚未讀出第177頁約瑟·胡適令長老的談話,不妨現在讀出。)

2.男女青年現在就應為永恆婚姻作準備。

教導對象若為青年時,在課程的這部分鼓勵他們為聖殿婚姻作準備。教導對象若為成人時,不妨略過這部分或僅談其中一小部分。

  • 你認為為何要向教會青年強調聖殿婚姻?(幫助班員了解在聖殿結婚的決定,是一生中最重要的決定。教會成員在年輕時就應開始為永恆婚姻作準備。)

    賓塞·甘會長說:「婚姻也許是所有重要決定中之至要者,並且……有最深遠的影響力,因為它不僅關乎我們目前的快樂,也遠及於永恆的喜樂。它不僅影響到有關的兩個人,也廣及於他們的家人,尤其是他們的子女及子孫後裔」(1978年6月,聖徒之聲,第1-2頁)。

  • 男女青年如何為聖殿婚姻作準備?

  • 青少年時期的約會對日後的婚姻有何影響?(若有鞏固青年,請班員讀第24-25頁,「約會」。)

  • 你希望和怎樣的人結婚?(不妨請班員各說出一項特質,並說明這項特質為何很重要。將答案列在黑板上,其他意見可見下列引言。)你應該過怎樣的生活以準備好和這樣的人結婚?(請班員在心中思考這個問題,不必說出答案。)

    戈登·興格萊會長勸告說:「選擇與你有著相同信仰的伴侶,這樣你可能會比較幸福快樂。選擇你會永遠尊敬、敬愛、而且在你生命中與你有所互補的人;選擇你會把整顆心、你所有的愛、你完全的忠誠、絕對的忠貞都交託給他(她)的人」(「人生的義務」,1999年5月,利阿賀拿,第4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李察·司考德長老說:

    「建立永恆婚姻的基礎不應只著重於美貌與姣好的身材,還有許多比名氣或魅力更應考慮的事。當你尋找一位永恆伴侶時,所選擇的對象必須正在培養能帶來幸福的基本特質:熱愛主和祂的誡命、下決心要遵守、溫柔體貼、懂得寬恕人、樂意奉獻自己、渴望擁有一個育有一群美好兒女的家庭,並承諾在家中教導兒女真理之原則。

    「一位準妻子所必備的先決條件就是要有渴望成為妻子和母親。她需要培養神聖的特質,就是神賜給祂的女兒成為稱職的妻子和母親的特質:即耐心、仁慈、愛孩子、渴望照顧他們遠勝於追求事業。她應獲得良好的教育,以便為母職上的各項需求作準備。

    「一位準丈夫也應尊重他的聖職,並以聖職服務他人。去尋找一位願意扮演供養生活所需之角色的男子,同時他確實有能力做到,並竭盡心力為履行這些職責而準備自己」(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27頁)。

  • 父母及其他成人如何幫助男女青年為永恆婚姻作準備?如何幫助小孩為永恆婚姻作準備?

3.夫妻在聖殿印證後應遵行聖約,以獲得應許的祝福。

請一位女性班員讀以下引言,然後請班員猜猜這句話是誰說的。

「我本來以為前十年一定會幸福無比。不過我們在一起的第一年,我就發現……要適應的還很多。當然不是那種要跑回家和爸媽商量的事,不過有時我還是會抱著枕頭哭。問題大部分都出在要學習配合另一人的時間以及用別人的方式做事。我們彼此相愛,這是無庸置疑的,但我們還是得彼此適應。我想每對夫妻都必須彼此適應。」

告訴班員這些話是出自戈登·興格萊會長的太太,瑪喬麗·興格萊姊妹(in Sheri L. Dew, Go Forward with Faith: The Biography of Gordon B. Hinckley[1996], 118)。強調成功的婚姻需要愛心、努力和奉獻自己。夫妻在聖殿印證時將接受到應許的祝福,但他們必須「繼續在……誓約中」(教約132:19)。運用課程這部分的問題、經文及引言幫助班員了解,夫妻為「繼續在……誓約中」必須做到的一些事。

  • 和班員閱讀教約42:22。說明這項誡命男女都適用。全心愛妻子或丈夫是什麼意思?與丈夫或妻子連合,沒有別人是什麼意思?

    賓塞·甘會長解釋道:

    「主說心,就是不容分享、分割或剝奪。……

    沒有別人就是排除其他任何人或事,配偶因此成為丈夫或妻子生活中首要的;社交生活、事業、政治以及其他興趣及人、事、物都不能超越伴侶的重要。……

    「婚姻的先決條件是完全的忠誠和絕對的忠實,每個人與配偶結婚時,必須了解到他或她都要將自己完全獻給對方:獻出所有的心意、力量、忠貞、尊重及高貴的愛意。任何背離都是項罪——任何分心皆是墮落。我們的『眼睛專注於神的榮耀』時,我們亦應將眼睛、耳朵和心意專注於婚姻、配偶以及家庭」(Faith Precedes the Miracle [1972], 142-43)。

    戈登·興格萊會長給已婚夫婦以下簡單的忠告:「務必要確確實實做個忠實的伴侶」(1999年5月,利阿賀拿,第4頁)。

  • 夫妻在聖殿結婚時,就立約要彼此忠誠,也要對主忠誠。已婚夫婦可做哪些事來鞏固對彼此的愛以及對主的愛?(將班員的答案寫在黑板上。答案包括一同祈禱和讀經文、共同尋求聖靈的帶領、舉行家人家庭晚會、約會、找時間聊天、彼此幫忙作家務、一起去聖殿。不妨採用其他教學建議中的第2項作為討論的一部分。)

結論

教導對象若為青年或其他未在聖殿結婚的人,則鼓勵他們為永恆婚姻作準備。鼓勵在聖殿結婚的班員遵行婚姻聖約。

按照聖靈的提示為本課所討論的真理作見證。

其他教學建議

不妨採用下列構想中的一項或多項,以補充建議的課程大綱。

1.忠信的聖徒必會得到永生的祝福

與單身的人分享下列引言。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達林·鄔克司長老建議:

「我們知道有許多配稱、優秀的後期聖徒目前缺少了他們進步所必需的適當機會和條件。未婚、沒有子女、死亡和離婚等問題使他們的理想受挫,因而使神所應許給他們的祝福也延後來到。除此之外,有些希望能成為全職母親及家庭主婦的婦女,卻因現實被迫投入全職的工作。但是這些挫折是短暫的。主已應許我們,在永恆中,祂的兒女若遵守誡命,忠心奉行所立的聖約,並且尋求正義,就必蒙得祂的祝福。

「在千禧年,塵世許多重要的缺陷都將復原,那時父的配稱子女在偉大的幸福計畫中的不完全之處也會得到補足。我們知道聖殿教儀將如此,也相信我們的家人關係與經驗也應是如此」(1994年1月,聖徒之聲,第83-84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李察·司考德長老建議:「如果你還單身,尚未找到能夠締結高榮婚姻的對象,就配稱地生活來獲得吧。並為這事祈禱,期望這婚姻能在主適當的時間中來到。不要在任何方面對你的標準有所妥協,而使你在今生或是在帷幕另一邊的來生得不到那項祝福。主知道你內心的意願。祂的先知也說過,只要你始終都生活配稱,你就會擁有那項祝福。我們都不知道那祝福會在今生或帷幕另一邊的來生到來,不過要生活配稱來得到。並且要為這件事祈禱」(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29頁)。

2.幸福持久的聖殿婚姻典範

經過祈禱及思考後,和支會中有成功聖殿婚姻的一位弟兄和一位姊妹聯繫。請他們準備各用二、三分鐘的時間,在課堂上分享維繫幸福持久婚姻的祕訣。

他們講完後,可以請班員分享其他建議。

3.給男女青年及單身成人的作業

班員若為青年或單身成人時,鼓勵每位班員回家寫封情書給未來的伴侶。指示他們把情書保留到結婚後再和伴侶分享。

4.避開世俗的趨勢

  • 哪些趨勢顯示世人漠視神為婚姻所設的標準?如何忠於主的標準?

5.播放錄影帶:「聖殿與家庭」

若有教義和聖約以及教會歷史(53912 268)錄影帶,不妨播放片長9分鐘的「聖殿與家庭」。

6.多重婚姻

班員若提出和實行多重婚姻有關的問題時,可參考下列資料;但切勿讓此成為課程的重心。

主吩咐祂的人民實行多重婚姻的目的

在摩爾門經中,先知雅各教導:「你們中間任何人都只能有一個妻子,……萬軍之主說,〔但是〕因為我若要為自己興起後裔,我會命令我的人民;否則他們就要聽從這些話」(摩爾門經雅各書2:30)。在聖經歷史的不同時期裡,主吩咐人實行多重婚姻。例如,祂曾給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摩西、大衛及所羅門這項誡命(教約132:1)。

在本福音期實行多重婚姻的啟示

在本福音期,主曾吩咐一些早期聖徒實行多重婚姻。先知約瑟·斯密及一些和他很親近的人,如百翰·楊及禧伯·甘都受到這項吩咐的挑戰,不過他們都服從了。教會領袖負責管理這項律例。實行這誡命的人必須得到許可,而該項婚姻必須透過聖職的印證權力來執行。

今日教會對多重婚姻的立場

1890年,惠福·伍會長得到啟示,獲知教會領袖應停止教導多重婚姻(正式宣言一,教義和聖約第348-349頁)。

1998年,戈登·興格萊會長就教會對多重婚姻的立場做出聲明:「本教會與實行一夫多妻制的那些人毫無關係。他們不是本教會的成員。……若我們有任何成員發現實行一夫多妻制的婚姻,他們就會被開除教籍,這是本教會所能施行的最嚴厲懲罰。那些當事人的行為非但直接與民法牴觸,也同時違反了本教會的律法」(1999年1月,利阿賀拿,第8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