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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教義和聖約第35~36篇;第39~40篇


第14章

教義和聖約第35~36篇第39~40篇

導言和大事紀

1830年冬天,西德尼·雷格登和愛德華·裴垂治從俄亥俄州前往紐約州,與先知約瑟·斯密見面。他們兩人都曾在俄亥俄州嘉德蘭一帶,聽到奧利佛·考德里、帕雷·普瑞特、希伯·彼得生和小彼得·惠特茂所宣講的復興的福音。西德尼和愛德華抵達紐約州菲也特之後不久,約瑟·斯密就分別為他們獲得了啟示。在教義和聖約第35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賦予西德尼·雷格登在這剛復興的教會裡某些特定的責任。在教義和聖約第36篇所記載的啟示中,主召喚愛德華·裴垂治去宣講福音。

幾個星期後,曾任衛理公會牧師約40年的雅各·柯偉去造訪先知約瑟·斯密,並與主立約將遵守透過先知賜給他的所有誡命。因此,在1831年1月5日,約瑟·斯密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39篇所記載的啟示。在啟示中,主命令雅各·柯偉受洗,並宣講復興的福音。然而,獲得啟示的隔天,雅各就離開了紐約州菲也特,他沒有受洗,卻「回歸昔日的教條和團體」(Joseph Smith, 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ed. Michael Hubbard MacKay and others [2013], 237)。主於是賜給約瑟·斯密教義和聖約第40篇所記載的啟示,說明雅各·柯偉是因為「畏懼迫害又有世上的顧慮,導致他拒絕了〔神的〕話」(教約40:2)。

1830年10月29日奧利佛·考德里、帕雷·普瑞特、希伯·彼得生和小彼得·惠特茂在俄亥俄州東北部宣講福音數週的時間。

1830年12月初西德尼·雷格登和愛德華·裴垂治從俄亥俄州前往紐約州,與先知約瑟·斯密見面。

1830年12月7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35篇的啟示。

1830年12月9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36篇的啟示。

1830年12月11日愛德華·裴垂治由約瑟·斯密施洗。

1831年1月2日教會舉行第三次大會,約瑟·斯密宣布聖徒要在俄亥俄州聚集。

1831年1月衛理公會牧師雅各·柯偉結識約瑟·斯密。

1831年1月5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39篇的啟示。

1831年1月6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40篇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35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教會成立後不到六個月,奧利佛·考德里、小彼得·惠特茂、希伯·彼得生和帕雷·普瑞特就蒙召喚宣講福音給美國印第安人。在他們前往密蘇里州西部邊境的途中,他們停留在俄亥俄州曼托和嘉德蘭,在那裡與普瑞特長老的一位牧師朋友,西德尼·雷格登,分享復興福音的信息。在很短的時間內,有120多人,包括西德尼·雷格登和他會眾中的許多成員受洗。這使得教會成員的總數多了將近一倍。

西德尼·雷格登於1821年在浸信會被按立為牧師。之後不久,他加入了亞歷山大·坎貝爾的改革浸信會。跟隨坎貝爾的人後來被稱為基督的門徒或坎貝爾教徒;他們認真地尋求復興的新約基督教義。西德尼·雷格登當時在俄亥俄州曼托和嘉德蘭鄰近一帶擔任改革浸信會的牧師,頗具影響力,聲名卓著。由於西德尼致力追求復興的新約基督教義,使得他和他的會眾能準備好,專注聆聽來自紐約州的傳教士所帶來的信息。

西德尼·雷格登

主召喚了俄亥俄州的新歸信者西德尼·雷格登,要在約瑟翻譯聖經時,「為他抄寫」(教約35:20)。

西德尼·雷格登從傳教士那裡獲得一本摩爾門經後,就開始認真研讀。他的兒子後來談到西德尼當時相當熱衷於閱讀摩爾門經,以致「幾乎無法把書擱下來,好好吃頓飯。他夜以繼日不斷閱讀,直到全部讀完,然後他細細沉思」(John W. Rigdon, “Lecture on the Early History of the Mormon Church” [1906], 18, Church History Library, Salt Lake City)。西德尼一相信耶穌基督的復興福音是真實的,就對他的妻子菲碧說:「『親愛的,你曾經跟著我過苦日子,你願意再這樣過嗎〔?〕』」,她回答:「我權衡過這件事,也思考過我們可能會陷入的情況,我估算過代價,而我非常滿意能跟著你。是的,無論是生是死,遵行神的旨意是我的心願」(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213, note 91)。

西德尼先前在改革浸信會的會眾中,許多沒有接受傳教士信息的人,因為西德尼和菲碧歸信了新復興的教會而感到憤怒,因而拒絕讓雷格登一家搬到他們為這家庭建造的新屋,而且不想再跟他們有任何瓜葛。失去了收入來源、房屋和許多朋友同事的西德尼和菲碧,舉家搬到嘉德蘭,和其他剛受洗的教會成員同住。

地圖5:美國紐約州、賓夕法尼亞州,及俄亥俄州地區

教義和聖約第35篇

主召喚西德尼·雷格登去做更大的事工

教義和聖約35:2。「在我裡面合一,就像我在父裡面合一」

主說的這句:「我在父裡面合一,父在我裡面合一」(教約35:2),並不是在教導,祂和天父是同一個人。相反地,這段經文闡明了天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在目的上合一,且擁有相同的品格、完全與特質。祂們邀請真正的信徒與祂們合而為一十二使徒定額組陶德·克理斯多長老說明了我們如何能與天父和祂的兒子「合一」。他說:

「耶穌藉由將自己的身體與靈都順服於父的旨意,而達到與父完全合一的境地。祂的聖工總有很明確的重點,因為祂不會三心二意,不會軟弱或遠離父的旨意。耶穌談到祂的父時這樣說:『我常做祂所喜悅的事』(約翰福音8:29)。……

「除非祂們的旨意和祂們所關心的事物成為我們最大的渴望,否則我們絕無法和神及基督合而為一。這樣的服從絕非一夕之間就可達到,但如果我們願意,主就會經由聖靈來教導我們,直到經過了一段時間後,我們可以明確地說:祂在我們裡面,就如同父在祂裡面一樣。有時我很怕去想可能會被要求付出的事物,但是我知道只有在完全合一中才能找到完全的喜樂。我很感激能受邀與我所尊敬、崇拜的天父與救贖主這兩位神聖人物合一,感激之情筆墨難以形容」(「使他們在我們裡面合而為一」,2002年11月,利阿賀拿,第72-73頁)。

教義和聖約35:3。「我已……預備你去做更大的事工」

主告訴西德尼·雷格登,祂已「看到」他和他的行為,也聽到了他的禱告(教約35:3)。主不只知道西德尼、知道他的經驗,以及他擔任基督新教牧師的事,而且還知道西德尼有極大的潛能。主還說,祂已預備西德尼去做一件比以往所做過的「更大的事工」(教約35:3)。這項「更大的事工」包括幫助他人藉由適當的權柄來接受洗禮和聖靈的恩賜,並藉此開啟大門來接受耶穌基督的圓滿福音(見教約35:5-6)。就像祂對西德尼·雷格登所做的一樣,主也會為我們提供機會和經驗,來準備我們去完成祂召喚我們去做的「更大的事工」。

總會會長團亨利·艾寧會長在分享自己的人生經驗後,見證說:「你的生命受到悉心地看顧,如同我的一樣。主知道祂需要你做什麼事,也知道你需要知道哪些事。祂很仁慈而且知曉萬事。因此你可以帶著信心,知道祂已為你準備好了學習的機會,讓你能為日後將要付出的服務作準備。你也許無法完全辨認出那些機會,像我當初一樣。但是只要把屬靈的事物放在生活裡的優先地位,你就會受到祝福,能感覺到應該去學習哪些事物,你也會受到激勵,要更加努力。然後你會辨認出自己服務的能力獲得提升,並且為此感激」(“Education for Real Life” Ensign, Oct. 2002, 18–19)。

教義和聖約35:4-6。西德尼·雷格登就像施洗約翰那樣,是「奉派……來……預備道路」的

畫像:施洗約翰為人施洗

就像施洗約翰為耶穌基督預備道路一樣,西德尼·雷格登在改革浸信會擔任牧師時所做的事,也是在為宣講復興的福音預備道路。

主將西德尼·雷格登在基督新教擔任牧師時所做的事,比喻成新約中的施洗約翰(見教約35:4)。這兩個人都透過他們的服務,幫助人們準備好聆聽及接受耶穌基督的圓滿福音。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說明了西德尼·雷格登是如何幫助他人預備道路來接受復興福音的信息。他說:「我們應該特別注意到,許多日後成為教會領袖,堅強而有智慧的人,皆是西德尼·雷格登靠著主的幫助,在這塊土地上聚集起來的。……因此,當帕雷·普瑞特、希伯·彼得生和他們的同伴來到嘉德蘭時,就發現大半由於西德尼·雷格登的傳道,道路已為他們準備好了,所以這些傳教士要勸服這群團體相信真理並非難事。主在這項啟示中告訴西德尼,雖然他的傳教和洗禮都未經授權,但當福音信息傳給他們時,所有這一切都是有益的。這些人不僅已歸信並準備好接受洗禮,而且靈性上也已準備好接受聖職,而事情就這樣成了」(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1953], 1:160)。

教義和聖約35:8-11。主會根據信祂之人的信心來行奇蹟

主教導西德尼·雷格登,「奇蹟、徵兆和奇事」都是為了回應信心而賜予的(教約35:8;比較教約63:7-12)。務必記住,神蹟奇事「不應被視為大自然尋常狀況的變異,而應視之為神性能力或屬靈能力的顯示。在這兩種情況下,某些較低的律法被較高律法的行動取代了」(Bible Dictionary, “Miracles”)。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描述兩種「真正的奇蹟」,他說:

「首先,經由聖職能力而行的奇蹟,總是在耶穌基督真實的教會裡出現。摩爾門經教導,『神就預備了這個方法,使人能經由信心行大奇蹟』(摩賽亞書8:18)。神預備的『方法』就是聖職能力(見聖經雅各書5:14-15教約42:43-48),這能力能藉著信心行奇蹟(見以帖書12:12摩羅乃書7:37)。……

「第二種真正的奇蹟是透過信心的力量所行的奇蹟,沒有特別運用聖職能力。很多這類的奇蹟發生在我們教會中,例如,藉著忠信婦女的祈禱,許多這類奇蹟則是發生在教會外。正如尼腓教導的,『凡相信〔神〕的人,〔神〕必藉著聖靈的力量,向他們顯現;是的,向各國、各族、各方、各民顯現,並依人類兒女的信心,在他們之中行各樣大奇蹟、徵兆和奇事』(尼腓二書26:13;亦見尼腓一書7:12聖經雅各書5:15)」(“Miracles,” Ensign, June 2001, 8–9)。

鄔克司長老進一步說明了為什麼即使我們有充分的信心,有些奇蹟也可能不會發生。他說:「談過了會發生的奇蹟後,不會發生的奇蹟又如何呢?我們大多數人都曾經作了祈禱,卻沒有獲得當時想要的奇蹟。單單祈求,並不會發生奇蹟。……主的旨意永遠都是最重要的。要是違反主的旨意,就無法用主的聖職來行奇蹟。我們也必須記得,即使奇蹟會發生,也不會按照我們想要的時間表發生。啟示教導我們,神奇的經驗會『在祂自己的時間、用祂自己的方式』發生(教約88:68)」(“Miracles,” 9)。

教義和聖約35:13。「我召喚世上弱小的」

「世上弱小的」(教約35:13)指的是那些依照影響力、財富及教育等世俗標準看來,被視為軟弱的人,但在主眼中,卻是具有靈性力量的人,因為他們是溫順、謙卑、充滿愛心,並仰賴神的力量和啟示。總會會長團雅各·傅士德會長(1920-2007)說明了主為何召喚這樣的人來完成祂偉大的事工。他說:

「主有件偉大的事工等待我們每個人去做。你也許會驚訝這怎麼可能。你或許覺得自己的能力平凡無奇。……

「平凡的人只要謙卑、忠信、勤於服事主,並努力改進……,主便能藉著這樣的人行出非凡的奇蹟。這是因為神是權能的最高來源」(參閱「自由行動,而不受行動支配」,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50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培道·潘會長(1924-2015)教導:「今日教會的事工由平凡的男女執行,他們蒙召喚和支持去主領、教導及管理。那些蒙召喚的人藉著啟示的力量和聖靈的恩賜獲得指引,了解主的旨意」(「由聖靈帶領」,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31頁)。

教義和聖約35:13。「靠……靈的能力,像打穀那樣擊打列國」是什麼意思?

打穀的人

正如穀物必須和糠秕分離,主的僕人奉派去「像打穀那樣擊打列國」,好將世上的窮人和溫順的人分離出來,並將福音傳給他們(見教約35:13,15)。

教義和聖約35:13中的打穀一詞,指的是打榖的動作。打穀是指將穀粒,如小麥,與莖梗和外殼分離的過程。穀粒會留下來,而莖梗和外殼會被丟棄。因此,「像打穀那樣擊打列國」指的是宣講福音的事工,好使歸信者能像穀物那樣被收集起來。

教義和聖約35:14。「他們的臂膀將是我的臂膀」

主用作戰的意象來幫助祂召喚的僕人了解,祂會如何幫助他們為祂的偉業「英勇作戰」(教約35:14)。教約35:14中的手臂,是指能力或力量。主應許,祂的能力和力量會與祂召喚來完成祂事工的人同在。此外,主還向祂的僕人保證,祂「要作他們的大小盾牌」(教約35:14),意思是祂會捍衛他們、保護他們。主還會「束緊他們的腰」(教約35:14)。這句話指的是古代以色列的習俗;他們會聚在一起,用皮帶或束帶把寬鬆的衣服紮起來,準備工作或作戰。主運用這個意象,應許會幫助祂的僕人藉著宣講福音來聚集分散的以色列。

多馬·孟蓀會長教導,主會幫助我們完成祂召喚我們去做的事工。他說:「你們有些人可能生性害羞或認為自己能力不足,所以不願意接受召喚。要記得,這不只是你我的事工,也是主的事工。當我們做主的差事,就有權利得到主的幫助。要記得,主必成為後盾,支持我們背起重擔」(「學習、實踐、表現」,2008年11月,利阿賀拿,第62頁)。

教義和聖約35:17。「在他的軟弱中我祝福了他」

主召喚「世上弱小的」去做祂的事工(教約35:13),包括約瑟·斯密。摩爾門經的翻譯,說明了主如何在約瑟的軟弱中祝福他的一個方式。愛瑪·斯密(1804-1879)快走到人生盡頭時,曾見證說:

「約瑟·斯密〔年輕時〕……連一封通順、文詞優雅的信都無法寫出或講述,更何況是口述一本像摩爾門經這樣的書。而且,雖然我曾積極參與其中的過程,但這本書對我而言仍是不可思議的,就像其他人一樣,我也覺得它是一件『奇妙又奇妙的事』。……

「我相信,摩爾門經是神聖而真實的——這點我絲毫都不懷疑。我知道,除非受神的啟發,否則沒有人能口述那些手稿內容;因為〔我在〕擔任抄寫員時,〔約瑟〕會一個小時又一個小時地向我口述;在用餐回來或中斷之後,他總是立刻從他剛才停止的地方再開始,不用看手稿,也不用把其中一部分唸給他聽。對他來說,這是很尋常的。但就算有學問的人也未必能做到這點,更遑論像他這樣一個既無知又沒學問的人,更是不可能的」(“Last Testimony of Sister Emma,” The Saints’ Herald, Oct. 1, 1879, 290)。

教義和聖約35:18。「奧祕的權鑰」

「奧祕……是關於那些封住的事」(教約35:18),指的是神聖的光,以及那唯有透過啟示才能知道的知識。約瑟·斯密持有聖職的權鑰,因此能藉著聖靈接受到神從世人面前隱藏的神聖真理(見教約84:19)。先知約瑟·斯密(1805-1844)說:

「〔麥基洗德聖職〕是天上藉以透露一切知識、教義、救恩計畫及每一件重要事務的管道。……

「……那是全能之神在創造這大地之始,藉以開始顯示其榮耀的管道,藉著該聖職,祂繼續對人類兒女顯示祂自己直到現在,而且藉著該聖職,祂將宣示祂的目的直到末日」(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108頁)。

教義和聖約35:20。「你要為他抄寫」

約翰·惠特茂曾經在先知約瑟·斯密翻譯聖經期間為他擔任抄寫員,後來蒙召喚去宣講福音(見教約30:9-11)。大約在這個時期,西德尼·雷格登受洗,並成了這項神聖工作的主要抄寫員。為回應主在教義和聖約第35篇所記載的啟示中的指示,西德尼立即開始在約瑟口述創世記5:22-24一長串靈感譯文時,為先知抄寫(正如摩西書6:26~8:4所記;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223, note 147)。

約瑟·斯密在自用的聖經內寫下的文字

約瑟·斯密在他用來進行靈感翻譯的詹姆士王欽定本聖經內,寫了以下字樣:「這本猶太人的書為小約瑟·斯密和奧利佛·考德里的財產,1829年10月8日購於紐約州韋恩郡拋邁拉格蘭丁書局,價格$3.75,歸主為聖。」

主說,祂會「給予〔聖經譯文〕,……就像在我胸中一般」(教約35:20)。先知約瑟·斯密並不是用傳統的文字概念來「翻譯」聖經。他研讀古文,並不是為了將之重新翻譯成英文。相反地,他獲得屬靈的恩賜來進行靈感修訂。雖然先知對聖經文字所作的一部份修訂,是還原一度遺失的原始章節,但也對現有的聖經文字作了修正、擴充及增補。整體來說,約瑟透過啟示來修訂經文章節,是為了呈現神的原意。今日約瑟·斯密聖經譯本中的變更,還原了一度存在於聖經中的明白而寶貴的真理和聖約(見尼腓一書13:28-36)。主解釋說,受靈啟發的翻譯遠超出只為聖徒提供資料甚或啟發,祂說,賜予這些,也是為了「使我的選民得到救恩」(教約35:20)。此外,教義和聖約所記載的數則啟示,也是因為約瑟的這項翻譯工作而直接獲得的(見教約第76篇第77篇第91篇)。聖經的靈感譯文進一步見證了先知約瑟·斯密的神聖召喚和使命。

教義和聖約35:22。「要和他在一起,……不要離棄他」

西德尼·雷格登履行了主的命令,和先知約瑟·斯密待「在一起」(教約35:22)直到先知殉教為止。他是當時總會會長團中唯一在先知整個任期內都服務的諮理。他也是數則啟示的抄寫員,其中有些啟示還是和約瑟·斯密一起獲得的(見教約第40篇第44篇第71篇第73篇第76篇第100篇)。他履行了「不要離棄他」的吩咐(教約35:22),1832年,他在俄亥俄海蘭遭人塗焦油、撒羽毛,又在1838-1839年冬天與先知一起在利伯地監獄受苦。

教義和聖約35:24。「我要為你們的好處使諸天震動」

主應許西德尼·雷格登,祂要「為〔他的〕好處使諸天震動」(教約35:24)。震動的一個意思是指從一個支撐物或容器中取出或釋出某個東西。因此,這節的一個解釋可能是,當諸天「為〔我們的〕益處」而震動時,就會「釋出」啟示和祝福,傾倒在我們頭上。

教義和聖約第36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愛德華·裴垂治

約瑟·斯密見過愛德華·裴垂治後,說他是「敬神的模範,屬主的偉人」(教約第36篇前言)。

先知約瑟·斯密描述愛德華·裴垂治是「敬神的模範,屬主的偉人」(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1838–1856, vol. A-1, page 78)。愛德華是名成功的商人,來自俄亥俄州培司維爾,在社區中備受敬重。他和妻子莉蒂雅聽了奧利佛·考德里、帕雷·普瑞特和他們的同伴所教導的復興的福音,莉狄雅很快就受洗,但愛德華卻仍心存懷疑。莉蒂雅寫道,她的丈夫「雖然相信了一部分,卻必須前往紐約州,看過先知」,才會滿意(莉蒂雅·裴垂治的紀事,載於1878年愛德華·裴垂治的家譜紀錄,第6頁,鹽湖城教會歷史圖書館)。愛德華和西德尼·雷格登一起啟程,於1830年12月抵達紐約。愛德華在聽過先知約瑟·斯密宣講後,說他相信復興的福音,並說,如果先知會為他施洗,他已經準備好接受洗禮。不久之後,先知就為愛德華口述了一篇啟示,如今記載在教義和聖約第36篇。兩天後的1830年12月11日,約瑟·斯密就為愛德華·裴垂治施洗。

教義和聖約第36篇

主寬恕愛德華·裴垂治,並召喚他去宣講福音

教義和聖約36:2。「我要藉我僕人……的手,按手在你頭上」

主在教義和聖約36:2中說,祂會透過祂的「僕人西德尼·雷格登」,將祂的手「按……在」愛德華·裴垂治頭上,給他聖靈的恩賜。海樂·李會長(1899-1973)談到這節經文是主透過祂的僕人彰顯衪的大能的一個例子。他說:「主在〔教約36:2〕所說的是,當一位由祂授權的僕人,藉著權柄把雙手放在被祝福者的頭上時,就如同祂親自將手放在他們頭上執行那項教儀。因此,我們開始看出祂如何透過祂交托權鑰的僕人,在世人之間顯現祂的大能」(Be Secure in the Gospel of Jesus Christ,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Speeches of the Year [Feb. 11, 1958], 6)。

教義和聖約36:2-3。「國度中令人平安的事」

主指示愛德華·裴垂治去宣講祂的福音,或聖靈要教導他的「國度中令人平安的事」(見教約36:1-2)。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培勒長老說明耶穌基督的福音如何帶來平安。他說:「平安——真正的平安,整個靈魂都可感受到的平安——唯有懷著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並透過這樣的信心才能獲得。當天父的兒女發現到寶貴的真理,理解並應用福音原則時,就會有莫大的平安滴在他們的心中與靈魂上。救主透過約瑟·斯密說:『行為正義的人,必得酬賞,即今世的平安和來世的永生』(教約59:23)」(參閱「國度和平事物」,2002年7月,利阿賀拿,第99頁)。

教義和聖約36:6。「從火中出來,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是指什麼?

聖徒受到吩咐要厭惡「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教約36:6;亦見猶大書1:23啟示錄3:4)。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解釋說:「這是象徵式的語言,但很明白易懂。這個〔邪惡〕的世代行走在靈性的黑暗中,而罪的懲罰被描述為在火中受罰。被情慾沾染的衣服是指由於縱情於肉體慾望又不服從主的誡命,因而受到污染的衣服。我們被命令要保持衣服潔淨,不沾染一切的罪,也沒有各樣污穢的行為。因此我們受到吩咐要離開邪惡的世界,並要棄絕這世上的事物」(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1:163)。

教義和聖約第39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1年1月上旬,聖徒聚集在紐約州菲也特,舉行教會的第三次大會時,討論到主命令他們搬到俄亥俄州一事(見教約37:338:32)。一位名叫雅各·柯偉的衛理公會牧師,可能也參加了那次大會,並在會後與教會領袖交談,看起來他似乎已經準備好歸信復興的福音。根據約翰·惠特茂所述,雅各·柯偉曾「與主立約,願意服從主透過祂的僕人約瑟給予的任何誡命」(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233–34)。1831年1月5日,先知約瑟·斯密為雅各·柯偉獲得一項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39篇所記載的最早版本的啟示,只說這項啟示是賜給某個名叫雅各的人。這項啟示出版後,接受啟示者的名字擴增為「雅各·(C.,)」。在1835年出版的教義和聖約中,此人的名字被認定為「雅各·柯偉」。在1981年版的教義和聖約中,他被認定是一位浸信會的牧師。不過,最近的研究指出,這項啟示是賜給雅各·柯偉,他是衛理公會的牧師。

教義和聖約第39篇

耶穌基督命令雅各·柯偉受洗,並在祂的葡萄園裡工作

教義和聖約39:5-6。「凡接受我福音的,就是接受我」

若要接受耶穌基督,就必須願意相信和服從祂的福音,包括悔改、受洗和接受聖靈的恩賜。雅各·柯偉因為在衛理公會擔任了大約40年的牧師,可能覺得自己已經接受了救主和祂的福音。然而,主給雅各·柯偉的信息是要悔改他的罪,並受洗加入祂復興的教會。今日主的信息仍然相同。不論人們自稱有何信仰或是否曾經受洗加入另一個基督教教派,主都命令各地的人要藉著接受復興的福音來接受祂,要悔改他們的罪,並要從祂授權的僕人那裡接受洗禮。

畫像:耶穌基督回頭凝望

「凡接受我福音的,就是接受我」(教約39:5)。

教義和聖約39:7-9。「現在你的心在我面前是正義的」

主啟示說,雅各·柯偉過去曾經受困於驕傲和屬世的顧慮(見教約39:9)。但在獲得教義和聖約第39篇所記載的啟示時,他的心在神面前是正義的(見教約39:8)。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教導,我們可以藉著教化心中的渴望,使我們的心在神面前是正義的。他說:

「我們的心在什麼情況下才算在神前是正義的?當我們真正渴望正義之事,渴望神所渴望的一切,我們的心才算在神前是正義的。

「神賜我們意志力,使我們得以左右自己心中渴望的事,但可能需要花上許多年才能靠著意志和教化,確使我們的一切渴望都完全正義。

「約瑟F.·斯密會長教導:『教化……我們的渴望,對於我們今生的幸福影響至為深遠。』(Gospel Doctrine, Salt Lake City: Deseret Book Co., 1939, p. 297.

「我們要如何教化心中的渴望呢?首先,我想,要從我們的感覺做起。我們心中的願望不但根深蒂固而且十分重要。但我們的感覺就比較接近表面,比較容易找出並施以影響。……

「要擁有正義的渴望,就必須控制自己的思想並有適當的感覺。我的寡母了解這項原則。她常說:『要為你的感覺祈禱。』她教導她的三個孩子,應該祈求能對我們認識的人和我們的經驗——無論是正面或負面的經驗,都抱持正確的感覺。如果我們的感覺是正義的,我們就會比較有可能採取正義的行動,並為正確的理由採取行動」(參閱「我們心中的渴望」,1986年6月,聖徒之聲,第22-23頁)。

教義和聖約39:9。「因為驕傲……,你多次拒絕我」

在主的眼中,雅各·柯偉在過去曾經無法克服驕傲而拒絕了祂。泰福·彭蓀會長(1899-1994)教導,驕傲會如何使我們無法在生活中接受神的話語和權柄。他說:

「驕傲的人無法接受神的權柄來引導他們的生活。(見希拉曼書12:6。)他們用自己對真理的看法反對神的大智,用自己的能力反對神的聖職權柄,用自己的成就反對祂的偉大事工。

「……驕傲的人要神同意他們的意見,卻不想改變自己的意見來順從神。……

「驕傲的人不輕易接受勸告或糾正。(見箴言15:10阿摩司書5:10。)他們用防衛的方式為自己的脆弱或失敗找藉口或自我辯護。(見馬太福音3:9約翰福音6:30-59。)……

「……驕傲的人不易受教。(見尼腓一書15:3,7-11。)他們不願改變自己的思想來接受真理,因為那樣做就表示自己是錯的」(總會會長的教訓:泰福·彭蓀〔2014〕,第232-233,236頁)。

教義和聖約39:12。「能力將落在你身上……我必與你同在」

主應許雅各·柯偉,只要他受洗,他就會獲得能力、極大的信心,以及神的支持。十二使徒定額組約瑟·胡適令長老(1917-2008)說明了主在教義和聖約39:12對雅各·柯偉的應許如何適用於今日的教會成員。他說:「在本福音期,在教會只有九個月大的時候,這裡對雅各〔·柯偉〕所說的話,同樣也適用於現在的我們,而且有力地重申了救主在塵世傳道期間所作的非凡應許。祂應許,只要有兩三個人奉祂的名聚在一起,祂就會在我們中間。這項美好的聲明顯示了祂對我們每個人的無限的愛,並向我們保證,祂會在我們的教會聚會、在我們的個人生活,也在我們親密的家庭圈中與我們同在」(“There Am I in the Midst of Them,” Ensign, May 1976, 55)。

教義和聖約39:21。「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

1831年1月,主重述了祂在耶路撒冷給祂門徒的教導——沒有人會知道祂的第二次來臨是在什麼時候(見教約39:21;亦見馬太福音24:36)。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培勒長老說:

「我蒙召喚成為使徒,在這個令人振奮但也充滿考驗的年代,作為基督的特別證人,不過我不知道祂何時再次來臨。就我所知,十二使徒定額組中沒有一位弟兄知道答案,甚至連總會會長團也不知道。我個人的淺見是,如果連我們都不知道,那就不會有人知道,無論其論點或推論聽起來多有道理或令人信服。救主說:『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不,連神在天上的天使也不知道,唯獨父知道』〔約瑟·斯密——馬太1:40〕。

「我相信主所說的『沒有人』知道,是真的沒有人知道」(“When Shall These Things Be?”Ensign, Dec. 1996, 56)。

教義和聖約第40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1年1月6日,在約瑟·斯密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39篇所記載的啟示後隔天,雅各·柯偉不告而別,離開了紐約州菲也特。在那同一天,主賜給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教義和聖約第40篇所記載的啟示,「說明〔雅各·柯偉〕為何不服從神的話。」先知約瑟·斯密後來說:雅各「拒絕主的話,回歸昔日的教條和團體」(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237)。

教義和聖約第40篇

主啟示了雅各·柯偉拒絕祂話語的原因

教義和聖約40:2。「畏懼迫害又有世上的顧慮,導致他拒絕了那些話」

主使用新約撒種的比喻中類似的話語,形容雅各·柯偉說,他雖曾「欣然接受了那些話」但後來卻「畏懼迫害又有世上的顧慮,導致他拒絕了那些話」(教約40:2;見馬太福音13:20-22)。主啟示說,雅各的心「在〔祂〕面前曾經是正義的」(教約40:1),並且神的話也曾真正在他的心裡生根,但他卻選擇違反他與主所立的聖約(見教約40:3)。

雅各·柯偉聽到耶穌基督復興的福音時,大約是60歲。他是衛理公會改革運動中一位傑出的領袖,在40多年的巡迴牧師生涯中,建立了大量的人脈。此外,他有兩個兒子也是衛理公會牧師。要成為本教會的一員,並且西遷到俄亥俄州去宣講福音、履行主的召喚,他就必須離開紐約州的家,與以前熟識的人切斷關係。主所要求的犧牲顯然太大了,令他難以接受。由於撒但的誘惑,加上畏懼迫害和個人損失,導致他拒絕神的話。

多馬·孟蓀會長勸勉教會成員要有勇氣面對譏笑和對立。他說:「我們都會面臨恐懼、經歷他人嘲笑,也會碰到阻力。讓我們勇於與輿論抗衡,也勇於維護原則。能夠獲得神悅納的,是勇氣,不是妥協。我們若把勇氣當作不只是一種意願——樂於壯烈犧牲的意願,更是一種決心——過崇高生活的決心,勇氣就會變成一種生動而引人注目的品德。道德懦夫就是恐怕別人不贊同或譏笑,因而不敢放手去做自己認為對的事的人。記住,所有的人都有他恐懼的事,可是以人性尊嚴正視恐懼的人,就會具有勇氣」(「鼓起勇氣」,2004年5月,利阿賀拿,第55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戴爾·瑞隆長老談到一次經驗,他曾因為世上的顧慮幾乎導致他漫不經心,而沒有努力遵守誡命。他說:

「我們全家在1980年搬到我受訓和工作的醫院對面。我必須每天工作,星期天也不例外。如果我在星期天下午2點以前完成工作,就能和妻女一同開車到教會,參加下午2點30分開始的聚會。

「就在我受訓第一年將近尾聲的一個星期日,我知道我可以在下午2點以前把事情做完。但是我又想,只要我在醫院待久一點,內人和小女就會先走,不等我了。然後,我可以走回家,我很需要睡個午覺。我很遺憾地說我真的這麼做了。我等到下午2點15分才慢慢走回家,躺在沙發上想要睡午覺。但是,我睡不著。我心裡焦慮不安。我一直都很喜歡上教會,但不知道今天為什麼沒有以前那種火熱的見證和熱誠。

「我不用想太久就知道了。由於工作時間的關係,我對祈禱和研讀經文已經變得漫不經心。早上起床後,我會作個禱告,然後去上班。日夜不分地過了一天之後,往往要到第二天晚上才回得了家,常常累到還沒作禱告和讀經文就睡著了。隔天早上再重複同樣的過程。問題就出在我沒有去做那些必要、基本的事情,來讓已經起了巨大變化的心不致於變成堅硬的石頭。

我從沙發上起身,跪下來,懇求神的原諒。我向天父承諾我會改變。第二天,我帶了一本摩爾門經到醫院去。從那天起,在我每天所列的『待辦事項』表上,都有兩個項目:至少早晚祈禱和讀經文。有時候,到了半夜,我不得不趕快找一個隱密的地方祈禱。有些日子,讀經文的時間也很短。我也答應天父,即使聚會遲到了,我也一定會去。幾個星期之後,我的熱誠回復了,見證之火再度熊熊燃燒。我承諾不管處境如何,絕不再陷入靈性的死亡陷阱,絕不再對這些看似微小的舉動掉以輕心,而危及具有永恆性質的事物」(「不斷保有內心巨大的變化」,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98-9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