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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教義和聖約第51~56篇


第20章

教義和聖約第51~56篇

導言和大事紀

1831年5月,來自紐約州考斯威爾的聖徒抵達俄亥俄州時,愛德華·裴垂治主教負責安排他們的屯墾區。為了協助引導裴垂治主教,主賜給先知約瑟·斯密教義和聖約第51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這項啟示中指示裴垂治主教如何在聖徒之中組織起財產和金錢的管家職務。

1831年6月3-6日,教會的長老聚集起來,舉行了一場大會。在這大會的最後一天,主賜予約瑟·斯密教義和聖約第52篇所記載的啟示。主在這項啟示中指出,下次大會應該在密蘇里州舉行,並應許說,會在那裡讓他們知道聖徒繼承地的位置。主指派一些長老要兩人一組前往密蘇里州,又指示他們可以如何旅行及宣講福音。主也啟示了一個用以辨認耶穌基督真正信徒的模式。

1831年6月那次大會過後沒幾天,先知約瑟·斯密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3~56篇所記載的啟示。這些啟示裡的指示,是給當時住在俄亥俄州,但很快就要遷往密蘇里州的一些教會成員。主在這些啟示中,對西德尼·吉伯特、紐奧·耐特及威廉·斐普說話,並特別針對他們的教會召喚和才能給予指示。

1831年6月初,以斯拉·泰爾和多馬·馬西蒙召喚到密蘇里州傳教(見教約52:22)。然而,由於驕傲和自私,以斯拉並沒有準備好和多馬一起離開。主在教義和聖約第56篇所記載的啟示中,撤銷了以斯拉·泰爾的召喚,並召喚西拉·葛瑞分擔任馬西弟兄的同伴。

1831年5月14日來自紐約州考斯威爾的聖徒抵達俄亥俄州,全體受邀一起定居在俄亥俄州湯普生,里曼·柯普雷的農場上。

1831年5月20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51篇的啟示。

1831年5月-6月里曼·柯普雷開始驅逐當時住在他土地上的聖徒。

1831年6月3-6日教會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舉行了一場大會。約瑟·斯密在大會期間看到父神和耶穌基督;本福音期的第一批大祭司接受按立。

1831年6月6-15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52~56篇的啟示。

1831年6月19日約瑟·斯密、西德尼·雷格登和其他人離開俄亥俄州,第一次前往密蘇里州。

教義和聖約第51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伊利湖港口

許多早期聖徒從紐約州移民到俄亥俄州,都是搭船抵達伊利湖岸邊的菲爾波特港,該處距離嘉德蘭只有幾英里。

1830年12月下旬,以及1831年1月初,先知約瑟·斯密從主那裡獲得一些啟示,指示聖徒聚集到俄亥俄州(見教約37:1,338:32)。由60多名教會成員組成的考斯威爾分會,是離開紐約州,聚集到俄亥俄州的三個聖徒團體中的一個。1831年4月中,他們在紐奧·耐特帶領下,從紐約州考斯威爾啟程。由於天候惡劣導致行程延誤,他們旅行了一個月,才在5月中左右抵達俄亥俄州。據紐奧·耐特所說,他們抵達時,「就有人勸告他們,要讓考斯威爾分會繼續聚在一起,並且到鄰近一個稱為湯普生的城鎮去,因為有個名叫〔里曼·〕柯普雷的人在那裡擁有一大片土地,並且已捐獻出來要讓弟兄們居住」(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ed. Michael Hubbard MacKay and others [2013], 315)。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尋求指示,想知道如何供應剛抵達的聖徒所需,因此約瑟·斯密求問了主。1831年5月20日,先知得到答覆,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1篇所記載的啟示。

地圖2:早期教會歷史上的一些重要地點
地圖5:美國紐約州、賓夕法尼亞州,及俄亥俄州地區

教義和聖約第51篇

主指示愛德華·裴垂治主教照料聖徒的屬世需求

教義和聖約51:1-2。「根據我的律法組織起來」

愛德華·裴垂治主教詢問,如何最能滿足考斯威爾分會成員的屬世需求,而主命令他要「根據我的律法」把他們組織起來(教約51:2)。主賦予祂的一些僕人權柄和責任,來主領和指導教會中屬靈與屬世的救恩事工。這項組織事工的職責是必要的;神已宣告,祂的家是「秩序之家,……不是混亂之家」(教約132:8;亦見教約88:119)。裴垂治主教在這個情況下,受到指示要根據獻納律法將聖徒組織起來,以滿足考斯威爾移民的需求。

教義和聖約51:3-6。「我僕人愛德華·裴垂治……要……將這人民該得的份指定給他們,人人平等」

主命令愛德華·裴垂治主教要在那些從紐約州移民過來,住在里曼·柯普雷土地上的家庭中執行獻納律法。這些家庭都要「憑……誓約和字據」,獻納出他們的財物和資源(教約42:30)。然後裴垂治主教要「將這人民該得的份指定給他們」(教約51:3),意思是,他要按每個家庭的需要、需求和環境,給予每個家庭一份資源——在某些情況下,這會超過該家庭所獻納的部分。主教要向每個家庭出示一份書面字據,載明他們收到的部分或繼承物是要作為他們私人的管家職務。任何剩餘的部分都要由裴垂治主教保管,用來幫助教會中貧窮困苦的人。

獻納財產的過程要按照選擇權的原則進行,正如1833年6月,一封由約瑟·斯密、西德尼·雷格登、菲德克·威廉及馬丁·哈里斯所署名,寫給裴垂治主教的信中所說明的:「每個人都必須擔任自己的法官,決定自己應該接受多少,又應該讓出多少留在主教手中。……獻納的事必須由雙方共同協議來進行——因為,要是給主教權力來決定應該給每個人多少,而〔每個人〕都不得不依從主教的判斷,就不啻賦予主教高於國王的權力。在另一方面,要是讓每個人自行決定有多少需求,而主教也不得不依從他的判斷,就會導致錫安一團混亂,使主教成了奴隸。事實上,主教和民眾之間必須有一種權力的平衡或均等,才能在你們中間保存和諧與善意。因此,將財產獻納給錫安的主教,然後獲得一份繼承產業的人,就必須合理地向主教顯示,他的〔需求〕就像他所說的那樣多」(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3: February 1833–March 1834, ed. Gerrit J. Dirkmaat and others [2014], 153)。

教義和聖約51:15-17。「他們在這地方要有長住的打算」

由於里曼·柯普雷的信心動搖,違反他獻納土地的約定,因此考斯威爾的聖徒在他位於俄亥俄州湯普生的農場上只住了幾個星期。教義和聖約51:16指出,主知道他們只會停留「一段短時期」,但祂仍勸勉聖徒要工作和生活得彷彿要在那裡長住。大部分的考斯威爾聖徒都遵從了這些指示。他們在短暫的停留期間當中開墾土地、種植作物,開始建造家園,並在里曼·柯普雷要求他們離開時,留下了這一切。主後來指示考斯威爾分會搬到密蘇里州,協助奠定錫安的基礎(見教約第54篇58:6-7)。

俄亥俄州湯普生,里曼·柯普雷的農場景觀

里曼·柯普雷的農場位於俄亥俄州湯普生(現在的麥迪遜);他曾邀請紐約州考斯威爾的聖徒定居此處。

教義和聖約51:19。「忠信、正直和聰明的管家」

考斯威爾分會的聖徒依照主的命令作了許多犧牲,離開紐約州的家園,搬到俄亥俄州。他們抵達後不久,就從里曼·柯普雷的土地上被逐出,並被吩咐要再次搬家——這次要到西邊大約900英里(1,448公里)的密蘇里州傑克森郡。主的這項應許:「凡被斷定是忠信、正直和聰明的管家,將分享他主人的快樂,並繼承永生」(教約51:19),確實在這段艱困的時期,增強了聖徒對主的信賴。

在教義和聖約中,管家管家職務這兩個詞都與獻納律法有關,並且指的是主賜給那些立約獻納一切之人的資源或土地。十二使徒定額組昆丁·柯克長老教導,管家職務也是指我們個人的責任和職責。他說:

「在我們所處的這個危險時代,許多人相信我們不必對神負責,認為我們無論對自己或對別人,都沒有任何個人責任或管家職務。世上有許多人專注於自我滿足、把自己擺在第一位,並且愛享樂甚於愛正義。他們不相信自己是看守弟兄的人。然而在我們教會,我們卻相信這些管家職務都是神聖的託付。……

「……負起責任和管家職務這兩項原則在我們的教義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在這個教會裡,管家職務並不限於屬世上的託付或責任。賓塞·甘會長教導:『我們都是自己身體、心智、家人與產業的管家。……忠信的管家會運用正義的統治,照料自己和家人,並看顧貧困者』〔參閱『福利服務:福音的實踐』,1978年2月,聖徒之聲,第111頁〕。……

「關於我們對自己家庭的管家職務,有人曾教導,在我們去到救主面前,而祂要求我們針對在世上的責任提出報告時,祂所提出的兩個重要問題都與我們的家庭有關。第一個問題是我們與配偶之間的關係,第二個問題是關於我們的每一個孩子。……

「我們在努力從事管家職務時,都是在跟隨耶穌基督。我們努力遵行祂的教導、效法祂的榜樣,去做祂要我們做的事。……

「我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都會個別並且和家人一起檢視我們必須負起責任的管家職務。我祈求我們都會這樣做,知道我們最終都要對神負責」(「管家職務——一項神聖的託付」,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91-94頁)。

教義和聖約第52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到了1831年5月底,紐約州的拋邁拉、菲也特和考斯威爾等地所有的教會成員,幾乎都服從了主的誡命,遷往俄亥俄州。1831年6月3-6日,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舉行了由一系列聚會所構成的總會大會。這次大會似乎應驗了主在1831年2月的啟示中所說的:「應當……從東西南北各地召集我教會的長老」(教約44:1)。主應許,如果那些長老們被證明為忠信並運用信心,主就會「將〔祂〕的靈澆灌在他們身上」(教約44:2)。

在那次大會期間,「主展現了祂的大能,使得聖徒十分滿足」(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18, josephsmithpapers.org)。有些人見證,他們在聚會期間,在異象中看到了神(see The Life of Levi Hancock, quoted in Karl Ricks Anderson, Joseph Smith’s Kirtland: Eyewitness Accounts [1989], 107–8)。列曼·魏特說,他親眼看到「神的大能就像在五旬節那樣明白顯現,」包括「治病、趕鬼、說出沒人知道的方言,能辨別諸靈,和用大能預言等」(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322)。教會史記員約翰·惠特茂寫道:「主的靈用不尋常的方式降在約瑟身上。〔約瑟〕預言,啟示者約翰當時就在以色列十支派當中……要幫助他們準備好在長期分散後回來」(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Histories, Volume 2: Assigned Histories, 1831–1847, ed. Karen Lynn Davidson and others [2012], 39)。

先知約瑟·斯密也在大會期間,將一些長老按立到大祭司的職位。他們是復興的教會中,第一批被按立到大祭司職位的人。先知說:「很顯然地,主依據要完成的事工賜給我們權力,依照我們眼前的挑戰賜給我們力量,也依照我們的需要賜給我們恩典和幫助」(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352頁)。

雖然教會成員在大會中經歷到令人喜悅的靈性經驗,但約翰·惠特茂記載,魔鬼當時也在場。他說:「當主將祂的靈傾注在祂僕人們身上時,魔鬼也趁機展現他的能力,捆綁哈維·魏勒,……使他不能說話。」主向先知揭露了魔鬼的計謀,約瑟於是「奉基督的名命令魔鬼,魔鬼就離開了,令我們感到喜樂和安慰」(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Histories, Volume 2: Assigned Histories, 1831–1847, 40–41)。

先知約瑟·斯密在6月6日,這次大會的最後一天,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2篇所記載的啟示。幾年後他在一份教會報紙上寫道:這啟示是「藉著天上的異象」獲得的(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327)。

教義和聖約第52篇

主命令一些教會領袖前往密蘇里州,並賜給一個避免受騙的模式

教義和聖約52:1-5。「你們的繼承地」

當獲得教義和聖約第52篇所記載的啟示時,聖徒正殷切期盼建立經文中所預言的錫安城(見以帖書13:3-6教約28:9摩西書7:62)。主在1831年3月給予的啟示中,應許祂會向聖徒揭示要在哪個地點購買繼承產業的土地(見教約48:4-6)。他們要聚集在這塊土地上,並建立錫安城,即新耶路撒冷。這個城市將成為聖徒的避難所和安全之地(見教約45:64-71)。1831年6月,主指示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去密蘇里州舉行教會下一次的大會。主應許說,他們到那裡後,只要保持忠信,就會向他們顯明他們的繼承地。主告訴聖徒,雖然該地目前由「敵人」居住,但祂承諾「會在適當的時期,加速這〔錫安〕城市的建設」(教約52:42-43)。主在這裡談到聖徒的敵人,是在預告,當教會成員開始聚集到密蘇里州傑克森郡時,會遭遇到密蘇里州當地居民的敵意和對立。

教義和聖約52:9-10,33-34。教導那已經啟示給眾使徒和先知的事

如同教義和聖約第52篇所記載的,除了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以外,主還召喚了26個人擔任傳教士,前往密蘇里州。他們受到指示要分別採取不同的路線,旅行將近900英里(1,448公里),並要沿路宣講福音及施洗。主指示他們,「除了先知們和使徒們所寫的,以及他們透過信心的祈禱蒙保惠師教導的以外,不要說別的事」(教約52:9;亦見摩賽亞書18:1825:21-22)。近代先知也同樣鼓勵教會成員,要信靠先知的話語和聖靈的指引來教導福音教義。

總會會長團小路賓·克拉克會長(1871-1961)在對教會中的宗教教育者演講時,這樣教導說:

「你的主要重點,你最重要的和幾乎是你唯一的職責,就是教導在這後期時代所啟示的主耶穌基督的福音。你要教導這福音,用本教會的標準經典和神在這後期時代召喚來帶領祂子民的那些人的話語,作為你的資料來源和根據。你不可把自己特有的哲學加入你的工作中,不管它的來源為何,或是它對你是多麼悅人或合理。……

「你不可改變本教會的教義,或加以修改,因為宣告這些教義的,是教會的標準經典和那些有權柄對本教會宣布主的心意與旨意的人」(參見本教會教育的既定方針,修訂版〔小冊子,2004;對教會教育機構宗教教育者的演講,1938年8月8日〕, 第10頁)。

教義和聖約52:14-21。「我要給你們一個在所有的事情中都適用的模式」

在1831年6月3-6日舉行的大會中,教會的長老們目睹到邪惡的顯示和神的力量之間的對比。主在這次大會的最後一天,向長老們啟示了一個可以用來分辨騙徒和神的正義僕人的模式(見教約52:14-21)。祂舉出例子,談到那些以神的靈行事的人所結的果子。這項啟示就像先前的指示(見教約43:1-746:7-850:1-25),有助於減少教會領袖和成員之間,因為虛妄的靈和極端的屬靈行為或崇拜方式而出現的混亂。七十員保羅·柯萊克長老教導:

「1831年6月,教會早期領袖接受到召喚時,約瑟·斯密被告知『撒但遍佈此地,他出去欺騙各國。』為了對抗這種干擾的影響力,主說祂會賜給我們『一個在所有的事情中都適用的模式,免得〔我們〕受騙』(教約52:14)。

「模式就是一個人為了與神的目的保持一致,而遵循的範本、指南、重複的步驟或途徑。如果加以遵循,就能幫助我們保持謙卑和覺醒,從干擾和誤導我們的眾多聲音中,分辨出聖靈的聲音」(「祂真的愛我們」,2012年5月,利阿賀拿,第16-17頁)。

教義和聖約52:33-34。「凡忠信的,必蒙保全並蒙福」

蒙召喚在前往密蘇里州途中宣講福音的人蒙得應許,只要他們忠信,主就會看顧他們,祝福他們「多結果子」(教約52:34)。愛德華·裴垂治主教是蒙召喚離開家人,旅行到密蘇里州的人之一。裴垂治主教的妻子莉蒂雅「留下一份紀事,談到她的丈夫愛德華在獲得這項透過啟示而來的命令時的景況。有些剛從紐約州抵達的成員,和他們的家庭住在一起,他們的孩子全都從這些人身上感染了麻疹。她寫到他們的『長女因為肺炎而病倒,然而在她病情最嚴重的時候,我的丈夫藉著啟示蒙召喚,要和其他許多人一起前往密蘇里州,找出可供聖徒聚集的地方,不信的人認為他一定是瘋了,否則他是不會去的。我心裡想,我有理由認為我的考驗已經開始了,情況也確實如此,但是這個考驗就像其他所有的考驗一樣,伴隨著許多祝福:我們的女兒康復了』(Partridge, Genealogical Record, 6.)」(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330)。

教義和聖約52:39-40。「凡事都要記得貧窮和困苦的人」

沒有受到吩咐離開去傳教的教會長老要看顧教會成員,並且,更明確地說,「凡事都要記得貧窮和困苦的人」(教約52:40)。主說明,照顧貧窮和患病的人是祂的門徒的一項特徵。救主在整個塵世傳道期間,都在看顧患病和受苦的人,給予醫治和安慰。祂施助貧窮困苦的人,滋養他們的身體和靈性。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教導了我們可以做些什麼來記得那些困苦的人。他說:

「家人一起在主前跪下,為窮困和受壓迫的人祈禱時,就能在潛移默化之中真正培養出對他人無私的愛與尊重,並渴望去照顧他人的需要。一個人若不主動做點事去幫助患難中的鄰人,就不該祈求神幫助那位鄰人。……

「我曾聽到一位有名望的人說:『我修正了我在祈禱時所說的話。我不再說:『請祝福窮人、生病和困苦的人。』我現在會說:『天父,請告訴我如何幫助窮人、生病和困苦的人,也請給我決心去做這件事』」(Teachings of Gordon B. Hinckley [1997], 457–58)。

教義和聖約第53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西德尼·吉伯特是紐奧·惠尼的商業夥伴,他們一起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經營N. K.惠尼合夥商店。西德尼和他的家人都是在嘉德蘭加入教會的歸信者。1831年6月8日,教會大會結束兩天後,西德尼·吉伯特來請教先知,想知道主希望他做些什麼。約瑟求問主後,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3篇所記載的啟示。

密蘇里州獨立城,吉伯特和惠尼商店舊址

西德尼·吉伯特是紐奧·惠尼的商業夥伴。一些聖徒搬到密蘇里州之後,他就在密蘇里州獨立城的這個地點經營一間教會商店。

教義和聖約第53篇

主召喚西德尼·吉伯特宣講福音,並前往密蘇里州

教義和聖約53:1-4。「捨棄世界」

1831年6月下旬,西德尼·吉伯特服從主的命令,離開俄亥俄州嘉德蘭去宣講福音,並成為教會的「代理人」(教約53:4)。1831年夏天,他抵達密蘇里州後,就開了一家商店,並以教會代理人的身份,協助愛德華·裴垂治主教購買土地,作為管家職務和教會建築物之用(見教約57:6,8)。主命令西德尼要「捨棄世界」(教約53:2);他要遵守誡命、放下他在嘉德蘭的事業,前往密蘇里州,並在這錫安地上,運用他在商業上的恩賜來協助建立神的國度。主命令西德尼捨棄世界,並不是要他遠離世俗,孤立自己。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培勒長老解釋說:

「在教會裡,我們經常提到一句銘言:『生於世而不屬於世』。……

「或許我們應該把……那句銘言拆成兩個獨立的警句。首先是『生於世』:參與並了解;試著去了解、包容並欣賞各樣的差異;透過服務和參與,為社會提供有意義的貢獻。其次是『不屬於世』:不要走錯誤的路,屈從或接受不對的事物。

「……儘管世上有各樣的邪惡,儘管我們到處都遇到不好的事,我們還是該把自己或家人帶這世界。耶穌說:『天國好像麵酵』。(馬太福音13:33),我們要提升這世界,幫助所有的人超越自己周遭的邪惡」(參閱「電視的影響」,1989年7月,聖徒之聲,第76頁)。

教義和聖約第54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1年5月,聖徒從紐約州考斯威爾抵達俄亥俄州嘉德蘭時,就有人勸告他們去鄰近的湯普生城鎮,「因為有個名叫〔里曼·〕柯普雷的人在那裡擁有一大片土地,並且已捐獻出來要讓弟兄們居住」(Newel Knight, 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315)。里曼先前已同意要讓紐約州來的聖徒住在他的土地上,並以改良他的土地作為交換。考斯威爾分會的成員抵達後不久,就開始在那759英畝的農場上種植和建造。之後沒多久,先知約瑟·斯密就獲得教義和聖約第51篇所記載的啟示,指示那些定居在湯普生的人要實施獻納律法。

聖徒開始定居在里曼·柯普雷的土地上時,里曼正與其他傳教士旅行到俄亥俄州北聯,向他在加入教會以前所屬的宗教團體,基督第二次顯現信徒聯合會(震教會)宣講福音(見教約第49篇)。那次傳道並沒有成功,里曼開始懷疑自己對這復興教會的信息有何見證。後來,他和震教會的領袖阿什貝爾·契查爾商量過後,他們就一起去里曼的農場告訴聖徒,他們必須離開。里曼破壞了他與主所立、要獻納農場的聖約。小約瑟·耐特記寫道,儘管聖徒在那短暫停留期間都在改良里曼的土地,「我們仍必須離開〔柯普雷的〕農場,並支付六十美元的賠償費」(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335)。紐奧·耐特和考斯威爾分會的其他長老不知道該怎麼辦,因而向先知尋求指引。1831年6月10日,約瑟求問主後,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4篇所記載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54篇

主指示考斯威爾的聖徒離開俄亥俄州,搬到密蘇里州

教義和聖約54:3-6。被破壞的聖約「已無效而作廢」

里曼·柯普雷決定將考斯威爾分會的成員逐出他的土地時,也是在決定破壞他所訂立、要將財產獻納給主的聖約。紐約州的聖徒也已立約,要獻納出所有的一切(見教約第51篇)。不幸的是,里曼拒絕遵守自己的聖約,使得考斯威爾的聖徒也無法履行他們的聖約;因此,主宣告說,那聖約「已無效而作廢」(教約54:4)。主也暗指那些破壞聖約的人會遭受嚴重的後果,並應許說,遵守聖約的人會獲得憐憫(見教約54:5-6)。

十二使徒定額組傑佛瑞·賀倫長老教導了有關訂立和遵守聖約的重要性。他說:

「只有訂立聖約的人和遵守聖約的人才可以獲得高榮國度中最高的祝福。是的,我們所談的『遵守聖約』,正是塵世生活的核心目的。

「聖約是一種有約束力的屬靈契約,是向我們的父神鄭重承諾:我們會用特定的方式——祂兒子主耶穌基督的方式——來生活、思考和行動;相對地,父、子和聖靈則應許賜給我們永生的所有榮耀。……

「……如果我們希望在召喚上有所成功,如果我們希望得到每一項來自天父的協助、益處和祝福,如果我們希望天上的窗戶向我們敞開,使我們能得到神性的能力,我們必須遵守聖約!」「遵守聖約:給將去傳教的人的信息」,2012年1月,利阿賀拿,第48-50頁)。

教義和聖約54:7-10。「現在就走,逃離這地」

一個月前才剛離開紐約州家園的考斯威爾分會成員,再次流離失所。主在回答這項疑慮時,為他們提供了另一條誡命,要他們搬家——這次要前往將近900英里(1,448公里)以外的密蘇里州。雖然對這群60多人的忠信教會成員來說,這條誡命很難,但主仍要求這些聖徒「在苦難中要忍耐,直到我來」,並宣布:「看啊,我很快就來,我帶著我的酬賞」(教約54:10)。考斯威爾的聖徒服從主的誡命,在紐奧·耐特帶領下,離開了俄亥俄州,並於1831年7月底抵達密蘇里州獨立城。他們也是最早聚集到錫安地的其中一批後期聖徒。

教義和聖約第55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威廉·斐普

威廉·斐普是一位作家、報社編輯和出版商,於1831年6月受洗成為教會成員。

1831年6月,正當先知約瑟·斯密準備前往密蘇里州時,威廉·斐普從紐約州加拿大圭來到了俄亥俄州嘉德蘭。威廉以前是位報社編輯,作家和印刷業者。1830年4月,威廉向帕雷·普瑞特買了一本摩爾門經。他讀了摩爾門經,並與聖經比較過後,決定加入復興的教會。他後來寫道:「雖然我的身體一直到……1831年6月才受洗加入這個教會,但從我認識摩爾門經的那一刻開始,我的心早就在教會裡了」(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337)。威廉和他的妻子及孩子一起抵達嘉德蘭後,先知便針對威廉·斐普的事尋求主的旨意,並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5篇所記載的啟示。先知獲得這項啟示之後不久,威廉·斐普就於1831年6月14日受洗並被按立為長老。不久之後,他就和先知一起旅行到密蘇里州定居,並開始從事他蒙召喚去做的事工。

教義和聖約第55篇

主指示威廉·斐普有關他在教會中的召喚

教義和聖約55:4。「印刷……〔以及〕選擇和撰寫書籍〔的工作〕」

威廉·斐普的榜樣顯明了只要人們願意跟隨主,主就會準備他們來建立祂的國度。主召喚威廉運用他在寫作、編輯和出版方面的才能和經驗,協助奧利佛·考德里進行「印刷的工作,並為本教會的學校選擇和撰寫書籍」(教約55:4)。威廉投入許多精力來為教會撰寫、出版及印刷各樣書面作品。他在密蘇里州印行了誡命書,以及教會的第一份報紙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Star。他後來也協助籌備及印行1835年版的教義和聖約,以及教會的第一版聖詩選輯。他也為後期聖徒聖詩選輯寫了許多歌詞,包括「神靈如火」、「讚美先知」,和「以色列的救贖主」。

教義和聖約第56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以斯拉·泰爾是復興的福音的早期歸信者。他從紐約州搬到俄亥俄州嘉德蘭後,受到指示要和老約瑟·斯密一起住在菲德克·威廉的農場上,並在那裡工作;菲德克當時正在密蘇里州傳教。1831年6月6日,主召喚多馬·馬西和以斯拉·泰爾前往密蘇里,並要沿途宣講福音(見教約52:22)。九天後,多馬已經準備好,要和其他長老一起旅行到密蘇里州。但以斯拉卻還沒作好準備,使得多馬沒有同伴。多馬去請示先知約瑟·斯密,想知道該怎麼做。先知求問主後,於1831年6月15日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6篇所記載的啟示。我們並不清楚是什麼阻礙了以斯拉·泰爾,使他不去傳教。但主卻在這篇給予約瑟·斯密的啟示中,命令以斯拉要「悔改其驕傲與自私,服從我以前……的誡命」;那是主在啟示中所說,關於他在菲德克·威廉農場上的職責(教約56:8)。該項啟示也宣告:「〔威廉的〕土地是不可以分割的」(教約56:9)。以斯拉·泰爾可能已經償付了這塊土地的一部分債務,因而要求持有該農場的部分法定產權。以斯拉當時很可能一心只想確保自己的財務權益,或許因此才會沒有準備好和多馬·馬西一起離開去密蘇里州傳教。(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309–14, 339–40.)

教義和聖約第56篇

主撤消以斯拉·泰爾的傳道召喚,並警告聖徒有關貪婪和驕傲

教義和聖約56:4-7。「我,主,按照我認為好的方式命令,也撤消命令」

神可以宣告誡命,也可以撤消誡命,但是祂尊重我們的選擇權,讓我們自行選擇是要服從或不服從祂的誡命。我們若不服從主的誡命,就要向祂負責。想想以下的例子如何說明了主的這項宣告:「我,主,按照我認為好的方式命令,也撤消命令」(教約56:4):因為以斯拉·泰爾受到世俗的憂慮阻擋,無法前去傳教,主撤消了他的召喚,並為多馬·馬西召喚了一位不同的同伴(見教約56:5,8)。主命令考斯威爾的聖徒住到俄亥俄州湯普生,但由於里曼·柯普雷破壞了要讓聖徒們住在他農場的約定,主因而命令他們前往密蘇里州(見教約54:7-8)。紐奧·耐特蒙召喚去傳教(見教約52:32),但主撤消了這召喚,告訴他要繼續帶領考斯威爾的聖徒,幫助他們遷移到密蘇里州(見教約第54篇前言;教約54:2,7-8)。主撤消了紐奧和西拉·葛瑞分一同宣講福音的誡命之後,便命令西拉要陪同多馬·馬西前往密蘇里州(見教約56:5-6)。

教義和聖約56:14-18。「你們要做的和要悔改的事很多」

主指出聖徒必須悔改那些阻礙他們奉行獻納律法的罪。他們沒有努力去行主的旨意、用祂的方式建立祂的教會和國度,卻力求自己的意願。

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教導:「心地純潔的人是靈魂純潔的象徵。他們是在洗禮的水中獲得赦罪的人;他們在受洗之後,在生活中保留著罪的赦免;他們的罪已透過聖靈的力量,從他們的靈魂中被燒掉了,就彷彿被火燒掉一樣。他們是敬畏神的正義靈魂;他們由於純潔,有資格看到其他純潔的人並互相來往,而他們的首領就是純潔的主」(A New Witness for the Articles of Faith [1985],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