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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教義和聖約76:1-49


第27章

教義和聖約76:1-49

導言和大事紀

1832年2月16日這天,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正在從事靈感修訂版聖經(稱為約瑟·斯密譯本)的翻譯工作。當約瑟·斯密翻譯到約翰福音5:29,和西德尼·雷格登一起沉思該節經文的意義時,他們看到了記載在教義和聖約第76篇裡的異象。在這異象中,救主證實了祂自己的真實和神性,教導了有關撒但及沉淪之子的墜落,揭示了三個榮耀國度的本質,以及哪些人會繼承這些國度。

教義和聖約第76篇的注釋將分成兩堂課。第一堂課涵蓋的是教義和聖約76:1-49,其中包括了主應許給忠信者的祝福、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親眼見到父與子、以及對路西弗及沉淪之子的墜落所作的敘述。

1832年1月25日約瑟·斯密在教會於俄亥俄州安荷斯特舉行的一次大會中,蒙按立為高級聖職的會長。

1832年1月下旬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返回俄亥俄州海蘭,從事新約聖經的靈感翻譯。

1832年2月16日獲得教義和聖約第76篇的啟示。

1832年3月24-25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俄亥俄州海蘭一個夜裡,被一群暴徒帶走後,遭到毒打、塗上焦油及撒上羽毛。

教義和聖約第76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2年初,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正在俄亥俄州海蘭,約翰和愛麗絲(艾爾莎)·詹森的家中翻譯新約聖經。就在這樣密集研讀經文的時候,先知思索著主已經啟示給聖徒的許多真理,並說:「很明顯可以看到很多有關人類救恩的要點已自聖經中刪去,或在編纂前便已遺失」(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83, josephsmithpapers.org)。

約瑟和西德尼在這段時期沉思的其中一個問題,就是死亡之後會如何。那些經由啟示獲得的,有關死後生命的真理(例見尼腓一書15:32教約19:3),使得先知說出:「如果神按照每個人肉身的行為酬賞他們,那麼作為聖徒永恆家園的所謂『天堂』,一定包括一個以上的國度」(in Manuscript History, vol. A-1, page 183)。1832年2月16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正在翻譯約翰福音5:29,看到其中提到,死者會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

先知口述了這節經文的翻譯後(見教約76:15-17),就和西德尼一起見到一個異象,「看到神的管轄,以及祂在全永恆中的廣大創造」(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ed. Matthew C. Godfrey and others [2013], 183)。耶穌基督向他們顯現、與他們交談(見教約76:14),又命令他們要在「仍處在靈中時」寫下這異象(教約76:28,80,113)。這異象所顯示的真理談到了父與子的本質、各個榮耀的國度、撒但的背叛,以及沉淪之子的受苦情形。

俄亥俄州海蘭,約翰·詹森家中的翻譯房間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俄亥俄州海蘭,約翰·詹森家中的這個房間裡,進行聖經的靈感翻譯時,獲得了一連串的異象。

他們獲得這些異象時,大約還有其他12人在場。其中一位目擊證人菲洛·狄鮑後來回憶說:

「記載在教義和聖約書中的這些異象是在俄亥俄州〔海蘭市〕,『詹森伯伯』的家中賜予的。當約瑟和西德尼在靈中見到天開了的時候,大約還有其他十二個人在房間裡,而我有段時間也在其中……。我見到榮光,感受到力量,但沒看到異象。……

「約瑟會在當中的空檔時說:『我看到什麼了?』那就好像一個人望著窗外,看到了室內所有人都看不到的事物。然後他會說出他所看到或正在看的事物,西德尼便回答:『我也看到了。』然後西德尼會說:『我看到什麼了?』並重述一遍他所看到或正在看的事物,約瑟就說:『我也看到了。』

「這樣的對話不時重複出現,直到異象結束……。

「約瑟一直安靜而堅定地坐著,籠罩在一種莊嚴的榮耀中;西德尼坐在那裡卻是四肢無力,臉色蒼白,好像一條破布。約瑟看了便微笑說:『西德尼不像我那樣習慣了』」(in “Recollections of the Prophet Joseph Smith,” Juvenile Instructor, May 1892, 303–4)。

地圖5:美國紐約州、賓夕法尼亞州,及俄亥俄州地區

教義和聖約76:1-10

主應許會祝福那事奉祂的人

教義和聖約76:5-10。「我要向他們顯示一切奧祕,……我要以我的靈啟發他們」

先知約瑟·斯密所獲得的啟示證明了神會引導祂的子民,教導他們真理。主應許祂的聖徒說:「只要他們謙卑,就可成為堅強,蒙得高天的祝福,並不時獲得知識」(教約1:28)。早期的教會成員除了透過先知的教導獲得指示之外,還學習到:「你若祈求,就必獲得啟示上加啟示、知識上加知識,使你能知道奧秘及令人平安的事——帶來喜樂及帶來永生的事」(教約42:61)。主在賜予教義和聖約第76篇所記載的神聖異象時,應許說,祂會透過靈的能力,揭露祂國度的奧秘,以此來推崇那些事奉祂的人(見教約76:5-10)。

先知約瑟·斯密(1805-1844)說明了個人啟示會怎樣祝福我們。他說:

「神的兒女都有特權到神那兒獲得啟示。……神不偏待人,我們都有同樣的特權。

「我們相信,只要我們遵守神的誡命,只要我們在神的眼中是配稱的,我們就有權利從天上的父神那裡得到啟示、異象和異夢;也能奉耶穌基督的名,在一切與我們靈性福祉有關的主題上,透過聖靈的恩賜來獲得光和智能。

「一個人可以藉著注意啟示之靈的第一個暗示而獲益;舉例來說,當你們感到純粹的智慧在心中湧現時,可能會帶給你們一些突發的念頭,由於你們留意到這些念頭,你們可能會發現這些念頭在當天或不久竟實現了;(也就是說)你們會發現那些由神的靈放在你們意念的事是會發生的;因此,藉著學習神的靈並了解神的靈,你們會逐漸了解啟示的原則,直到你們在耶穌基督中成為完全」(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132頁)。

教義和聖約76:7-10。什麼是「隱藏的……奧秘」

主應許要「顯示……〔祂〕國度中隱藏的一切奧祕」,以及「〔祂〕旨意的祕密」(教約76:7,10)給那些「在正義和真理中事奉〔祂〕」的人(教約76:5)。這些奧秘包括那唯有透過聖靈的力量才能了解的福音原則和真理。有些奧秘或真理是在神聖的聖殿中啟示的。

先知約瑟·斯密見證說,透過他和西德尼·雷格登在1832年2月16日所獲得的異象,那「光……綻放到世上了」(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92, josephsmithpapers.org)。雖然約瑟和西德尼記載了許多在那異象中啟示給他們的教義,主仍命令他們不可寫下祂所啟示的某些真理(見教約76:114-117)。先知約瑟·斯密後來說:「只要我蒙得允許,也只要這人民準備好要接受,我就能將那在異象中顯示給我的各個國度的榮耀,再說明一百次。主對待這人民就像一位慈父對待他的兒女,按照他們所能承受的,傳達光、智慧和關於祂的方法的知識」(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D-1, page 1556, josephsmithpapers.org)。

教義和聖約76:11-24

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看見天父和耶穌基督

教義和聖約76:11-14。「藉著靈的力量我們的眼睛被打開」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記載,他們在翻譯約翰福音5:29時,他們都「處在靈中」(教約76:11),而且「藉著靈的力量〔他們的〕眼睛被打開」了(教約76:12)。神的兒女若受到聖靈的影響,就能開始用神的眼光看待事情。七十員金恩·克拉克長老見證說:「如果我們仰望基督,張開眼、打開耳,聖靈會祝福我們,使我們看見主耶穌基督在我們生活中所作的工,以保證和證據增強我們對祂的信心。逐漸地,我們會以神的方式,也就是以愛和憐憫來看待所有的弟兄姊妹。我們會在經文中、在聖靈的低語中和活著的先知的話語中,聽見救主的聲音。我們會看見神的大能臨到祂的先知和祂真實活著的教會中所有領袖的身上,我們會確實知道這是神的聖工。我們會以救主的方式看待並了解我們自己以及周遭的世界。我們會擁有使徒保羅所稱的『基督的心』〔哥林多前書2:16〕。我們的眼將能看見,耳將能聽見,我們會建立神的國度」(「眼能看見,耳能聽見」,2015年11月,利阿賀拿,第125頁)。

教義和聖約76:15-19。「正當我們沉思這些事情時」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所見到的異象,是在他們沉思約翰福音5:29的靈感翻譯時來到的。他們所「蒙得」的那節經文的靈感翻譯(教約76:15),「使〔他們〕驚奇」(教約76:18)。先知們在沉思默想經文時,也獲得了其他的異象和啟示(見教約138:1-11約瑟·斯密——歷史1:8-20)。

圖像:耶穌教導門徒

耶穌所說的那透過復活而來的酬賞,已記載在約翰福音5:29。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翻譯和沉思這節經文的時候,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76篇所記載的異象(見教約76:15-16

總會會長團亨利·艾寧會長教導了研讀和沉思之間的不同,以及沉思和獲得啟示之間的關聯。他說:「閱讀、研讀和沉思經文這三件事情並不相同。我們可能會從閱讀到的字句中產生一些想法。我們可能會在研讀經文時,發現經文有一些模式和關聯性。但是只有在我們沉思經文時,才能邀請聖靈啟發我們。對我而言,沉思就是在仔細閱讀和研讀經文之後加以思考和祈禱」(參閱「與聖靈一同服務」,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60頁)。

大衛奧·麥基會長(1873-1970)證實說:「沉思是我們進到主面前最奧祕、最神聖的門戶之一」(總會會長的教訓:大衛奧·麥基〔2003〕,第32頁)。

教義和聖約76:19-24。「祂活著!因為我們看見祂在神的右邊」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見到耶穌基督的榮耀,看見祂站「在父的右邊」(教約76:20)。他們見到「神聖天使,和……聖化的人,在崇拜神」(教約76:21),又「聽到有聲音作見證說,〔耶穌基督〕是父的獨生子」(教約76:23)。這項非凡的經驗使得這兩位證人宣告說:「在對於祂所作的很多見證後,最後這是我們對祂作的見證:就是祂活著!」(教約76:22)。這句「最後」,並不代表這是歷來對救主所作的最後一項見證。而是說,他們對神子的真實性所作的這項見證,是在古代眾先知和眾聖徒所作的一長串見證之後,最新的一個見證。世界各地的先知、使徒和聖徒都在繼續宣告他們的見證,證明救主耶穌基督確實活著。

圖像:復活的基督

「最後,這是我們對祂作的見證:祂活著!因為我們看見祂」(見教約76:22-23)。

2000年1月1日,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發表了一份聲明,證實他們對活著的基督的見證,說:「身為經適當按立的祂的使徒,我們見證:耶穌是活著的基督,是不朽的神子。祂是偉大的君王以馬內利,如今站在祂父的右邊。祂是世界的光、生命和希望。祂的道路乃是今生通往幸福、來生邁向永生之路。感謝神賜給我們祂神聖的兒子——這份無與倫比的禮物」(「活著的基督:使徒的見證」,2000年4月,利阿賀拿,第3頁)。

教義和聖約76:24。耶穌基督是創造主

神向祂古代的先知啟示說,世人無法數算那已經創造的一切世界(見摩西書1:28-337:30亞伯拉罕書3:11-12)。這個異象再次證實了耶穌基督是這些世界的創造主。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麥士維長老(1926-2004)教導說:

「早在祂誕生於伯利恆,成為人們所稱的拿撒勒耶穌之前,我們的救主就是耶和華。在亙古之前,基督這位宇宙之主在父的指示下,創造了無數的世界,而我們所居住的只是其中之一(見以弗所書3:9希伯來書1:2)。

「宇宙之間有多少個星球有人居住?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在宇宙間並不孤單!神絕不僅僅是一個星球的神!」(「基督的特別見證人」,2001年4月,利阿賀拿,第5頁)。

教義和聖約76:24。「其上的居民……是神所生的兒女」

凡歸向耶穌基督、遵守祂誡命的人,都會成為祂的兒子和女兒。耶穌基督是所有悔改並經歷靈性重生之人的父(見摩賽亞書5:715:11-1227:25-26阿爾瑪書5:147:14以帖書3:14教約11:28-30)。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異象中聽到的聲音說,耶穌基督所創造的每個世界,其上的居民都「是神所生的兒女」(教約76:24)。這意思是說,耶穌是「無數的世界」的創造主和救主(摩西書1:33)。

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納爾遜會長這樣描述耶穌基督贖罪那無遠弗屆的功效,說:「基督的贖罪是無限的,沒有終止〔見尼腓二書9:725:16阿爾瑪書34:10,12,14〕。全人類亦永遠從無止盡的死亡中得救。就祂劇烈的痛苦而言,是無止盡的;而就時間上來說也是無限的,因祂終止了先前以動物獻祭的原始方式。其範圍也是無限的,因必需為所有的人作一次犧牲來完成〔見希伯來書10:10〕。而贖罪的恩典不僅擴及無數人類,同時也擴及祂所創造的無數世界〔見教約76:24摩西書1:33〕。基督的贖罪超乎人類所能估計的範圍,也不是凡人所能理解的」(「贖罪」,1997年1月,聖徒之聲,第38頁)。

教義和聖約76:25-29

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見到路西弗在前生時的背叛情形

教義和聖約76:25-29。撒但「與神的聖徒作戰」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見到「子的榮耀,祂在父的右邊」後(教約76:20),又在一個對照的異象中見到撒但,即路西弗。他們見到路西弗在前生時位居要職,持有權柄;他在背叛神之後,從神面前墜落,又帶領許多神的靈體兒女跟著他做同樣的事(見以賽亞書14:12啟示錄12:7-10教約29:36-37亞伯拉罕書3:27-28)。路西弗成了人們所稱的沉淪(見教約76:26),那意思是喪失毀滅

約瑟和西德尼受到提醒,撒但是一位真實人物,他反對神和一切尋求正義的人。撒但企圖「奪取我們神及其基督的國度」(教約76:28);他還在繼續這樣做,並且「他與神的聖徒作戰,將他們包圍起來」(教約76:29)。先知約瑟·斯密後來解釋說:「關於神的國度,魔鬼常常在這同一時間建立他的國度來對抗神」(教訓:約瑟·斯密第15頁)。

魔鬼不但反對神的國度,也反對一切想獲得靈性進步的人,因為「魔鬼力圖使所有的人都像他一樣悲慘」(尼腓二書2:27)。

人們走進會議中心參加總會大會

當撒但「與神的聖徒作戰」時(見教約76:28-29),教會成員將透過忠信而得到保護。

教義和聖約76:30-49

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見到沉淪之子在受苦

教義和聖約76:30-35。哪些人是沉淪之子?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目睹了路西弗的背叛後,主又向他們顯示沉淪之子受苦的情形。他們沒有寫下那異象的細節,只記載說,主的聲音說出了他們所見到的事。主解釋說,沉淪之子就是那些知道了神的能力,「又曾持有〔神的〕能力」,之後卻讓自己「被……克服,否認真理又藐視〔神的〕能力的人」(教約76:31)。而且,他們「接受了神聖之靈又加以否認」,又「否認父的獨生子」(教約76:35)。

先知約瑟·斯密在獲得這項啟示數年之後,解釋說:「除了犯下違逆聖靈的罪以外,所有的罪都可以被寬恕;因為耶穌將拯救所有的人,但沉淪之子除外。要犯下那不可饒恕的罪,一個人必須做什麼?他必須接受聖靈,有諸天向他開啟,並認識神,然後卻犯罪違逆神。一個人犯下違逆聖靈的罪後,對他就沒有悔改可言。他在看見陽光時一定會說它不發光,諸天向他開啟時,他一定會否認耶穌基督,他也會在看到救恩計畫的真理後卻否認這計畫」(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E-1, page 1976, josephsmithpapers.org)。

那不可饒恕的罪並不是粗心大意或無意間犯下的,而是他自願且故意這樣做,才會成為沉淪之子。沉淪之子「否認父的獨生子,在心中將祂釘在十字架上」(教約76:35;亦見希伯來書6:4-6)。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說:「人要犯下不可饒恕之罪,必須先接受福音,從聖靈獲得啟示、對基督的神性有完全的知識,而後卻否認了『他藉以被聖化的新永約,稱之為不潔之物,並蔑視施恩的聖靈』。〔Joseph Smith, 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3:232.〕他由於贊同主的死亡而犯下謀殺罪,換言之,他具有真理的完全知識,卻公然出來反叛,使自己陷入這情況:雖然清楚明白基督是神的兒子,卻仍將祂釘死在十字架上。於是這樣將基督重釘十字架,公然羞辱祂。(教約132:27。)(Mormon Doctrine, 2nd ed.[1966], 816-17)。

教義和聖約76:37。「第二次死亡」

所有誕生到這世上的神的兒女,包括成為沉淪之子的人在內,都會透過耶穌基督的復活力量,從墳墓中起來,克服屬世的死亡(見哥林多前書15:22阿爾瑪書11:42-45教約88:27-32)。神所有的兒女除了屬世的死亡之外,也受到屬靈死亡的影響,也就是從父與子的面前被隔開,並且因為墜落而「被剪除,與主隔絕」(希拉曼書14:16)。屬靈的死亡,即與神隔絕,也會透過復活而克服,使所有的人都被帶回到主的面前(至少暫時如此),去接受審判(見希拉曼書14:15-17)。

沉淪之子在回到主面前之後,將遭受第二次死亡。約瑟·斐亭·斯密會長(1876-1972)解釋說,第二次死亡會「帶來一種屬靈的放逐……。這樣的人再也不能回到神的面前,而且被判定要在全永恆中與魔鬼及其使者住在一起」(參閱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1954〕,共三卷,第一卷,第48頁)。沉淪之子是唯一會遭受這類死亡的人(見希拉曼書14:18教約76:3788:35)。

布司·麥康基長老這樣描述那只會臨到沉淪之子的第二次死亡,說:

「屬靈的死亡是被逐出主的面前,不再感受正義的事物,也不再感受靈的提示和低語」(Mormon Doctrine, 761)。

「最後,除了那些『罪……至於死』的人(教約64:7),即注定成為沉淪之子的人以外,所有的人都要從屬靈的死亡中被救贖。約翰教導了這點,他說:在死亡和陰間交出他們當中的死人後,這死亡和陰間就會『被扔在火湖裏;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0:12-15。)因此主才在我們這時代說,只有沉淪之子,也『只有這些人,第二次的死亡才會在他們身上有能力』(教約76:37),這意思是指在復活之後會對他們有能力」(Mormon Doctrine, 758)。

教義和聖約76:39-44。「祂拯救所有的人」

先知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在得知沉淪之子及其悲慘命運之後,學習到,「靠(著)羔羊的勝利和榮耀……,所有的人都能得救」(教約76:39,42),並且耶穌基督「拯救所有的人,除了〔沉淪之子以外〕」(教約76:44)。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教導我們,得救一詞有幾個不同的意義。他說:

「後期聖徒所使用的得救救恩一詞,至少有六種不同的含意。根據這其中的一些含意,我們的救恩已告確定——我們已經得救了。但在其他含意上,救恩卻必須當成未來之事來講述(例如,哥林多前書5:5),或是以未來之事為條件(例如,馬可福音13:13)。不過在這一切含意,或在這幾種救恩之中,救恩都是在耶穌基督裡面,並要透過祂來達成。……

「對於後期聖徒而言,『得救』……意味著從第二次死亡(意即最後屬靈的死亡)中得救,同時保證在來生能進入某個榮耀的國度(見哥林多前書15:40-42)。正如復活是普遍性的,我們也要宣告,每一個曾住在世上的人——除了極少數的人以外——在這方面都必能得救。……

「先知百翰·楊曾教導過這教義;當時他說:『只要人不因為犯罪而失去神恩的機會,結果淪為魔鬼的使者,就可以被帶出來繼承某種榮耀的國度』(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1997〕,第287頁)。得救的此一含意,使得全人類皆因我們的主暨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而變得高貴。……

「……在後期聖徒所熟悉且與眾不同的另一項用法上,得救救恩亦用來指超升或永生(見亞伯拉罕書2:11),這有時又稱為『完全的救恩』(Bruce R. McConkie, The Mortal Messiah, 4 vols. [1979–81], 1:242)。這樣的救恩所要求的不僅是悔改和透過適當的聖職權柄受洗,還必須在神的聖殿立下神聖的聖約,包括永恆婚姻的聖約,並要藉著持守到底來遵守這些聖約」(參閱「你們得救了沒有?」,1998年7月,聖徒之聲,第66-68頁)。

圖像:基督被釘十字架

耶穌基督來到世上,被釘在十字架上,以「承擔世人的罪……;經由祂,所有的人都能得救」(教約76: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