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教義和聖約第5篇;第17篇
導言和大事紀
馬丁·哈里斯遺失摩爾門經116頁手稿的幾個月後,他想要獲得金頁片真實性的進一步證明。他的妻子公開反對先知約瑟·斯密,指控他聲稱自己擁有古代紀錄,詐騙她的先生和其他人。1829年3月,馬丁回到賓夕法尼亞州哈茂耐,詢問是否能目睹這些頁片。約瑟透過教義和聖約第5篇所記載的啟示得知,主將召喚三位證人,他們將看到頁片,並為此向世人作證。主應許馬丁,只要他謙抑自己,將獲准看到這些頁片。
1829年6月,如同教義和聖約第17篇所記載的,主說,奧利佛·考德里、大衛·惠特茂和馬丁·哈里斯能夠依照他們的信心,看到頁片和其他神聖的物品。在看到這些頁片之後,他們要「藉神的能力為這些東西作見證」(教約17:3)。
教義和聖約第5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摩爾門經116頁翻譯手稿遺失後的那幾個月,馬丁·哈里斯的妻子露西都在煽動人們反對先知約瑟·斯密。她很氣她的丈夫把那麼多的時間和金錢投注在摩爾門經的翻譯上,也很氣先知先前拒絕了讓她看金頁片的請求。她控告約瑟,並召集了一群樂意作證的人,說約瑟謊稱有頁片的存在。這些人除了威脅要控告約瑟之外,也警告馬丁說,若不和他們一起作證指控約瑟·斯密欺騙和詐欺,就是和約瑟同謀,要一起入獄。
馬丁雖曾擔任過約瑟的抄寫員,卻一直都沒見過金頁片。馬丁抵達約瑟和愛瑪位於賓夕法尼亞州哈茂耐的家後,就表明他渴望對頁片的真實性得到進一步的見證。他可能認為,只要能親自看到頁片,就能準備好在法庭上作證頁片確實存在,好洗清他和約瑟·斯密詐欺的罪名。約瑟聽到馬丁請求看到頁片後,便求問主,並獲得教義和聖約第5篇的啟示(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ed. Michael Hubbard MacKay and others [2013], 14–15)。
教義和聖約5:1-22
主將在末世透過先知約瑟·斯密讓祂的話語問世,並有三位證人為此作證
教義和聖約5:1-3。馬丁·哈里斯渴望獲得對頁片的見證
馬丁·哈里斯原已獲得一些證據,知道先知約瑟·斯密確實擁有金頁片。他之前在先知翻譯頁片時,就曾擔任先知的抄寫員。為了確認其真實性,馬丁曾將一份抄錄自頁片的鐫文出示給紐約的幾位學者看。他也曾將116頁譯稿帶回家,拿給他的妻子和其他幾個人看,來證明他正在參與一項重要的事工。但當他在1829年3月,再次抵達賓夕法尼亞州哈茂耐時,卻向愛瑪的父親以撒·海爾坦承自己渴望獲得對頁片「更大的見證」(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15)。
教義和聖約5:1-3。「你作這些東西的證人」
主告訴先知約瑟·斯密,他的職責是為摩爾門經,也為他神聖的召喚,向全世界作證,而不是把頁片提供給所有的人看。由於約瑟·斯密是蒙揀選來藉著神的恩賜和大能翻譯這些頁片的先知和先見,他對摩爾門經神聖性的見證,就成了福音確實復興一事的最重要見證。
先知履行了主的這項命令,甚至直到塵世生命最後一刻。十二使徒定額組傑佛瑞·賀倫長老說明:
「被囚禁在〔卡太基監獄〕時,約瑟先知曾轉身面對看守他們的獄卒,為摩爾門經的神聖真實性作了強有力的見證。隨後不久,槍和子彈就取走了這兩位見證者〔約瑟及其兄長海侖〕的生命。
「在我對神聖摩爾門經的見證的上千個組成元素裡,我要提出其中一項,作為證明它的真實性的另一個證據。在這段他們極需援助的最後時刻裡,我要問各位:這兩人會繼續將性命、榮譽和對永恆救恩的追尋,固守在一本他們憑空杜撰的書(以及相關的教會和傳道)上面而褻瀆神嗎?
「……請告訴我:在面臨死亡的那一刻,如果這本書不是神的話而會永遠帶給他們騙子和術士的臭名,這兩人還會在回到他們永恆法官的面前之際,引述這本書的話來尋求慰藉嗎?他們不會的!他們寧願死,也不願否認摩爾門經的神聖起源和永恆的真實性」(「靈魂的安全」,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89頁)。
教義和聖約5:6-10。「這一代將透過你獲得我的話」
主應許,摩爾門經頁片完成翻譯之後,先知約瑟·斯密會被按立,在「這一代」,即本福音期,傳講神的話(教約5:8,10)。福音期指的是主用來揭示(或「施與」)其圓滿福音、聖職權柄及教儀的一段時期。
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1915-1985)在強調先知約瑟·斯密在本福音期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時,說:「主對約瑟·斯密說:『這一代將透過你獲得我的話』(教約5:10)。這意思是:如果我們要認識神、認識真理、認識救恩,並知道必須做什麼才能在主面前恐懼戰兢完成自己的救恩,就必須靠著並經由約瑟·斯密才能做到,沒有其他方法。他是主在這年代所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和媒介,要將有關主的真理和祂的律法傳給全世界和全人類」(Sermons and Writings of Bruce R. McConkie, ed. Mark L. McConkie [1989], 19)。
教義和聖約5:6-7。實體證據並不會令人相信
主交給先知約瑟·斯密的「東西」(教約5:2)包括金頁片(見教約5:1)。光是看到並檢視這些頁片,並不會使人相信摩爾門經是真實的。徵兆不會產生信心(見此用本,教約63:7-11的注釋)。以拉曼和雷米爾為例,他們雖看到天使,卻沒有經歷心的變化(見尼腓一書3:28-31)。對摩爾門經真實性的見證並非來自於看到頁片,而是來自於願意相信書裡所記的主的話語。十二使徒定額組尼爾·安德森長老教導:「對耶穌基督的信心是上天的恩賜,只要我們選擇相信,只要我們加以尋求、緊握不放,就能獲得這項恩賜。……未來你的信心將會如何,不在於機運,而在於選擇」(「信心並非偶然來到,而是來自選擇」,2015年11月,利阿賀拿,第65頁)。主藉著一再重述教約5:6-7的這句「我的話」,邀請我們把焦點放在摩爾門經的教義和教訓上,以獲得對真理的見證,而不要專注在頁片上。
教義和聖約5:11-18。三位僕人為摩爾門經作見證
先知約瑟·斯密透過主的靈感,召喚奧利佛·考德里、馬丁·哈里斯,及大衛·惠特茂擔任教義和聖約5:11-18提到的三位「僕人」(教約5:11)。這三個人會聽到神的聲音宣告這些頁片已「藉著神的恩賜和能力而翻譯」,並且會有一位天使向他們展示頁片(摩爾門經,「三位證人的證詞」)。後來,當八位證人看到這些頁片時,他們並沒有聽見神的聲音,也沒有看到天使。因此,主在談到這三位證人時所說的這句話:「我不會賜給任何其他人這種能力,……獲得同樣的見證」(教約5:14),可能指的就是他們這獨特的經驗。如欲閱讀更多有關三位證人的經驗,請見本章中,教義和聖約第17篇的注釋。
教義和聖約5:16。「我必以我靈的顯示來眷顧他們」
主應許會向三位證人展示摩爾門經頁片時(教約5:11-13),也應許說,凡願意相信祂的話的人,都會獲得他們自己的屬靈顯現。十二使徒定額組羅拔·海爾斯長老曾針對這樣的屬靈見證,教導說:「當各位尋求個人的見證——即你個人的啟示——就會發現天父已提供了一個特別的方式,讓你自己認識真理:透過神組的第三位成員,也就是我們稱為聖靈的靈體人物」(「永生——即認識天父和祂的兒子耶穌基督」,2014年11月,利阿賀拿,第82頁)。
如同教義和聖約5:16所記載的,主也曾說,獲得屬靈的見證會給信徒帶來改變。這就是為什麼單單看到頁片還不夠的原因之一。在閱讀這本書、相信其中的話語,並接受真理的屬靈顯現的過程中,會給讀者帶來改變——在屬靈上重生。
教義和聖約5:21-22。「不要再聽從世人的勸誘」
除了這個場合外,主也在其他場合訓誡了先知約瑟·斯密(見教約3:3-9;64:5-7)。這些啟示顯示出主揀選的僕人雖是不完美的人,但仍努力遵行主的旨意。曾經活在世上的人當中,唯一完美而無可指摘的人是耶穌基督;其他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需要神的慈悲,並且必須悔改(見羅馬書3:23)。這就是我們必須將自己的靈性根基建立在耶穌基督身上(見希拉曼書5:12)的一個原因,並且要跟隨祂,「藉著信心的禱告」來支持祂所揀選的僕人(教約43:12)。
戈登·興格萊會長(1910-2008)曾說:
「我們必須了解,我們的祖先也是人,無疑他們也會犯錯。……
這世上只有一個人曾經是完美的。主用不完美的人建立祂完美的社會。也許他們有時會絆倒,也許他們在性格上有某些瑕疵,奇妙的是,他們仍舊完成了許多奇妙的事工」(「不斷尋求真理」,1986年2月,聖徒之聲,第10頁)。
教義和聖約5:23-35
主告訴馬丁·哈里斯,只要他悔改,就可蒙召喚擔任三位證人中的一個
教義和聖約5:23-28。謙卑的重要
主應許馬丁·哈里斯,只要他謙抑自己、承認所犯的錯誤,並願意為他將看到的事情向世人作證,他就能成為摩爾門經頁片,或「這些東西」,的證人(教約5:2,11)。即使在經歷失去摩門經116頁手稿的慘痛經驗後,馬丁仍很難謙卑地相信,神是透過祂的僕人約瑟·斯密行事的(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14–15)。
凡努力要成為耶穌基督門徒的人,都必須謙卑。七十員馬林·簡森長老解釋說:「透過〔變得像小孩一樣〕這個過程,我們最後將培養出孩子般的特性:溫順、謙卑、有耐心、有愛心,以及靈性上的順從。我們真正謙卑以後,就必會向神說:『願您的旨意得成。』因為我們是什麼樣的人會影響我們的所作所為,而我們的順服則會反映在我們的虔敬、感恩,也反映在樂意接受召喚、忠告及指正上」(參閱「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2001年7月,利阿賀拿,第10頁)。
教義和聖約5:30-34。主會提供方法來完成翻譯
先知約瑟·斯密在遺失116頁手稿,繼而重新取回摩爾門經頁片後,翻譯工作一直沒什麼進展。在這段期間,愛瑪·斯密和她的哥哥呂便·海爾,可能都曾協助約瑟,擔任他的抄寫員(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4)。1829年3月,主賜給了教義和聖約第5篇的啟示,並指示約瑟應該「暫停一段時期」(教約5:30),直到祂「準備方法」,來完成摩爾門經的翻譯為止(教約5:34)。約瑟獲得這項啟示的幾週後,奧利佛·考德里就抵達賓夕法尼亞州哈茂耐,似乎應驗了這件事(見此用本,教義和聖約第6篇的注釋)。
教義和聖約第17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29年3月,主啟示給先知約瑟·斯密,說祂會讓三位僕人看到摩爾門經頁片,並成為證人,來向世人作見證(見教約5:11-15)。後來,約瑟在摩爾門經的事工即將結束,正在完成小片的翻譯時,再次想起主打算指派三位證人來看這些頁片(見尼腓二書27:12-14;以帖書5:2-4)。先知約瑟·斯密記載:「幾乎在我們一得知此事後,奧利佛·考德里、大衛·惠特茂和……馬丁·哈里斯(他是〔來〕詢問我們工作進展情形的),便立刻要求我詢問主,他們三位是否能獲得〔這項特權〕,成為這三位特別的證人。由於他們如此懇切〔催促〕,最後我同意了,並透過烏陵和土明,從主那裡為他們接受到以下的啟示〔教約第17篇〕」(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Histories, Volume 1: Joseph Smith Histories, 1832–1844, ed. Karen Lynn Davidson and others [2012], 314)。
教義和聖約第17篇
主命令三位證人為這些頁片作見證
教義和聖約17:1-2。「你們就會見到頁片」
三位證人獲准看到摩爾門經頁片和其他神聖物件的這項應許,憑藉的是他們擁有像「古代先知所具有的」那樣的信心(教約17:2)。奧利佛·考德里、大衛·惠特茂和馬丁·哈里斯最後都蒙得特權,看到了金頁片、胸牌、拉班劍、烏陵和土明,和「神奇導向器」,即利阿賀拿(教約17:1;亦見阿爾瑪書37:38-39)。大衛·惠特茂後來見證說:「我們不只看到摩爾門經頁片,也看到銅頁片、以帖片、包含世人邪惡紀錄的頁片,以及其他許多頁片」(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380)。除了看到金頁片,目睹其他古代物件也讓這三位證人確信,摩爾門經中所描述的人物和事件都是真實的。
教義和聖約17:3-7。三位證人接受到的異象
主所應許的這個神聖經驗發生在1829年6月底,先知約瑟·斯密在老彼得·惠特茂家裡,即將完成翻譯工作的時候。先知這樣記寫道:
「接受到上述命令〔教約第17篇〕後沒幾天,我們四個人,即馬丁·哈里斯、大衛·惠特茂、奧利佛·考德里和我自己同意進入樹林,準備以熱忱謙卑的祈禱,來獲得這項啟示裡,主所應許之事的實現〔——讓他們親眼見到頁片及其他物件〕。……因此我們在惠特茂先生〔住宅〕附近選擇了一座樹林進入,跪下開始祈禱,以堅定信心祈求全能的神實現祂對我們的應許。依照事先的安排,我開始出聲向天父祈禱,接著其他人也相繼祈禱,但我們都沒有獲得任何回答或神聖的顯示。
「我們再次按著同樣的順序,輪流向神熱烈祈禱呼求,但結果仍然一樣。「在我們第二次失敗時,馬丁·哈里斯提議自己應該退出,因為,他自己說,他相信他的在場是我們不能如願以償的原因。所以他退出了,然後我們又跪下來,只祈禱數分鐘就看見我們的上空有無比的光輝,有一位天使站在我們面前。他手裡拿著我們一直祈求能看到的頁片,然後他一頁一頁翻動頁片,好讓我們可以清楚看到上面鐫刻的文字。他對大衛·惠特茂說:『大衛,願頌讚歸與主及遵守祂誡命的人。』之後我們立即聽到從上方光中有聲音說:『這些頁片是藉著神的能力顯現,又藉著神的能力翻譯的。你們所看到的翻譯是正確的,我吩咐你們要對現在所見到和聽到的事作見證。』
「然後我離開大衛和奧利佛去找馬丁·哈里斯,結果我發現他在相當遠的地方,正在熱切地祈禱。但是不久後他對我說,他還沒有獲得主回答,並懇切地要求我與他一起祈禱,使他也能獲得我們剛才獲得的同樣祝福。因此我們一起祈禱而終於如願以償。我們還沒有祈禱完,先前同樣的異象便在我們眼前展開,至少是重現於我眼前,而我再次看到和聽到這同樣的事物;就在這個時候馬丁·哈里斯大叫起來,顯然高興極了:『夠了,夠了,我親眼看到了,我親眼看到了!』」(in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Histories, Volume 1: 1832–1834, 316, 318, 320)。
在這次經驗後,他們就寫了一份聲明,由每一位證人簽名。這份聲明稱為「三位證人的證詞」,刊載在教會印行的第一版及其後各版的摩爾門經裡。
教義和聖約17:4-5。「你們要見證你們曾見到這些東西」
奧利佛·考德里、大衛·惠特茂和馬丁·哈里斯看見金頁片後,就一同承擔重任,要為那些頁片的真實性,以及摩爾門經的神聖性,向全世界作見證。先知約瑟·斯密的母親,露西·麥克·斯密寫了下列這些話,描述約瑟在那次異象後回到惠特茂家時的感覺,說:「他們回到家〔時〕,差不多是下午3、4點左右。那時惠特茂太太,斯密先生〔老約瑟·斯密〕和我正坐在臥室聊天。我坐在床邊。約瑟一進門,就衝到我身邊,說:『爸、媽,你們不知道我有多快樂。除了我以外,主已把金頁片展示給另外3個人了。他們也看到了一位天使,並且必須見證我所說的都是真實的,因為他們已經親身知道,我並沒有到處去騙人。我現在感到如釋重負,不再背負幾乎難以承受的可怕重擔,因為他們現在也必須一起承擔了;我的靈魂歡欣雀躍,因為在這世上我不再完全孤單了』(“Lucy Mack Smith, History, 1844–1845,” book 8, page 11, josephsmithpapers.org)。
根據摩爾門經的記載,主預言在約瑟·斯密和三位證人之外,「依照神的旨意,除了少數幾個要為祂的話向人類兒女作見證的人以外,沒有其他人能看〔那本書〕」(尼腓二書27:13;亦見第12節)。這指的是曾經看到並摸到金頁片的八位證人(見摩爾門經,「八位證人的證詞」)。總而言之,摩爾門經頁片共有12位目擊證人(約瑟·斯密、三位證人及八位證人);他們奉命要向世人宣告他們的見證。
還有些人曾經觸摸到覆蓋著布的頁片,或掂量過頁片在布袋中的重量。老彼得·惠特茂的妻子瑪麗·惠特茂,在這段期間曾有個非比尋常的經驗。她和丈夫在先知完成摩爾門經翻譯的那段期間,為了在家裡接待斯密夫婦和奧利佛·考德里,扛起了額外的負擔。他們的兒子大衛還記得,雖然他的母親沒有埋怨,卻覺得負擔太重。「大衛後來提到有一天她母親到穀倉去擠牛奶時發生的事:『她在院子外遇見〔大衛早先見到的〕同一位老人(由她對他的描述來判斷),老人對她說:「妳一向在妳的工作上忠誠勤奮,但是妳因為增加的負擔而疲憊;因此,妳應該獲得見證來鞏固妳的信心。」於是他把頁片給她看』」(圓滿時代的教會歷史〔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0年〕,第57-58頁)。
教義和聖約17:6。主對摩爾門經的見證
除了摩爾門經特別證人所作的見證之外,主也親自明確證實,這本書是真實的。布司·麥康基長老解釋說:
「人所獲得的最莊嚴的誓約,乃記錄於主論及約瑟·斯密和摩爾門經的這番話之中。『而且他〔約瑟·斯密〕翻譯了那本書,即我命令他的那部分,像你們的主和你們的神活著一樣,那是真實的』(教約17:6)。
「這是神對摩爾門經所作的見證。神以本身神聖身份確證此書的真實性。此書是真實的,要不然神就不再是神。人或神之中再不會有比此更正式和有力的言語」(「聖職的教義」,1982年7月,聖徒之聲,第54-55頁)。
教義和聖約17:7-9。「使我能……實現我正義的目的」
三位證人奉令作見證一事,是福音復興不可或缺的一環。要是他們否認了自己的見證,可能就會讓人有理由不相信先知約瑟·斯密和摩爾門經。
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在談到這三位證人時,說:「如果他們的見證是假的,那麼他們每一位都有充分的理由及機會來否認自己的見證;而且如果有任何不正確的地方,他們也可能會對細節含糊其辭。正如眾所皆知的,由於他們與教會其他領袖的意見紛歧或由於妒忌心使然,他們三位均在證詞出版後的八年內,相繼被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開除教籍。他們三位各走各的路,並無共同利益顯示此為共謀。直到他們臨終前——從被開除教籍後12年到50年間——沒有任何一位的見證與這份已出版的證詞有所不符,或說出任何對其真實性有所懷疑的話」(參閱「見證人:馬丁·哈里斯」,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38-39頁)。
主應許將祂的恩典賜給這三位證人,因為他們的見證將遭到嚴重反對。總會會長團亨利·艾寧會長見證說:「三位見證人從未否認他們對摩爾門經的見證,因為他們知道那是真實的。他們付出的犧牲和歷經的困難,是一般人所不知道的。……雖然他們與教會及約瑟長期疏離,但仍繼續堅持在那奇妙的事件中所看到和聽到的事,這使得他們的見證更強而有力」(「對約瑟先知使命的堅定見證」,2003年11月,利阿賀拿,第9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