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教義和聖約第59~62篇
導言和大事紀
1831年8月7日星期日,先知約瑟·斯密在密蘇里州傑克森郡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9篇所記載的啟示。在這項啟示中,主針對最近抵達錫安的聖徒提出祂的期許,包括合宜的安息日舉止。主也證實了遵守祂誡命的人會得到屬靈和屬世的祝福。
第二天,約瑟·斯密和幾位長老準備好要離開密蘇里州獨立城,返回俄亥俄州。主在教義和聖約第60篇所記載的啟示中,指示長老們要在旅行時宣講福音。旅行的第三天,他們一行人在密蘇里河遭遇危險。在接下來兩天,即8月12日、13日,先知獲得了兩項啟示,分別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61篇和第62篇。其中包括教導、警告、安慰和鼓勵的話語。
教義和聖約第59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1年8月7日星期天,先知約瑟·斯密參加老約瑟·耐特的妻子波麗·耐特的喪禮;她是第一位在錫安過世的教會成員。波麗是考斯威爾分會的成員,她離開俄亥俄州時,下定決心要看到錫安地。她的兒子紐奧回憶說,儘管她的健康日益惡化,「她仍堅持繼續旅行。她唯一的渴望,或說她最大的渴望,就是踏上錫安地,並葬在那裡。……主賜給她渴望之心,讓她一直活到站上那地」(“Newel Knight’s Journal,” in Scraps of Biography: Tenth Book of the Faith Promoting Series [1883], 70; see also History of the Church, 1:199, footnote)。與波麗·耐特葬禮的同一天,約瑟·斯密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59篇所記載的啟示,其中應許錫安的忠信聖徒會獲得永恆祝福。
1831年夏天,教會成員定居到密蘇里州傑克森郡時,遇到一群邊境的居民,其行為與法律及福音標準大相逕庭。賭博、喝酒、暴力盛行於那些居民之間,其中有些人來到密蘇里州的邊境地帶,是為了避免受法律制裁。這些居民顯然也不重視安息日,不光聖徒注意到這點,就連其他來到密蘇里州的旅人也注意到了。一位新教徒傳教士觀察到:「這裡顯然沒有人知道基督徒守安息日的情形如何。他們在這天進行買賣、作樂、飲酒、賭博和種種反基督的行為」(in T. Edgar Lyon, “Independence, Missouri, and the Mormons, 1827–1833,” BYU Studies, vol. 13, no. 1 [1972], 16)。1833年,一位行經密蘇里州西部的旅人觀察到:「唯一能顯示出星期日這天的,……是酒館四周不尋常的賭博、噪音和集會」(Edward Ellsworth, in John Treat Irving Jr., Indian Sketches: Taken during an Expedition to the Pawnee Tribes (1833), ed. John Francis McDermott, new ed. [1955], xxii)。主在這樣的環境中,為聚集到錫安的聖徒概述了行為的標準。
教義和聖約第59篇
主教導聖徒有關安息日,並應許給忠信者屬世和永恆的祝福
教義和聖約59:1-4。「被冠以……不少的誡命」
主應許,聖徒若服從祂的福音、來到錫安地,並且眼睛專注於祂的榮耀,就會獲得永恆祝福。祂也應許,祂忠信的聖徒必被冠以,即蒙得酬賞得到「不少的誡命,和及時的啟示」(教約59:4)。十二使徒定額組達林·鄔克司長老說明了主的誡命是祝福。他說:
「誡命是一種祝福,……因為天父賜給我們誡命是為了幫助我們成長並培養出必要的特質,以便能獲得永生並與祂同住。遵守祂的誡命,才有資格蒙得祂的祝福。……
「我們應該因神的誡命而歡欣,並要知道這些都是慈愛天父賜給祂兒女的寶貴恩賜」(“The Blessings of Commandments,”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devotional, Sept. 10, 1974], 2, 4, speeches.byu.edu)。
教義和聖約59:5-8。「你要……愛主你的神」
主說明過忠信者會被冠以祝福、誡命和啟示之後,又向聖徒強調了幾項誡命,第一項就是吩咐他們要盡心、盡能、盡意、盡力愛神。泰福·彭蓀會長(1899-1994)說明了愛神這項誡命,包括了我們生活中的各個層面。他說:
「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是毫無保留、完全投入的。絕非一種不冷不熱的表現。那是一個人總體的承諾——在體能、精神、情感和靈性方面——在各方面愛主。
「神的愛深厚、寬廣,擴及生命的每一層面。我們的渴望,不論是屬靈的或屬世的,都應根植於對主的愛。我們的思維和情感應以主為中心。……
「我們應將神置於我們生活中的首位。祂必須是居首的,誠如祂在十誡的第一條說:『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20:3)。
「只要我們把神置於首位,其他事情都會井然有序,或者消逝無蹤。我們對主的愛將影響我們情感的表達,時間的分配,興趣的追求及事情的優先順序」(參閱「最大的誡命——愛主」,1988年7月,聖徒之聲,第3頁)。
我們若全心愛神,自然就會渴望服從祂的誡命、事奉祂,並愛人如己(見教約59:6)。我們若真心愛神,也愛鄰人,就不會想得罪他人,不會去偷盜、姦淫、殺人,或做「任何類似的事」(教約59:6)。我們若愛神,就會在自己的生活中認出祂的手,並「凡事」感謝祂(教約59:7),也會很樂意向祂獻上破碎或悔改的心,以及痛悔而服從的靈(見教約59:8)。
教義和聖約59:8。「要……獻祭,即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
救主在死亡和復活之後,告訴尼腓人說,他們不應再向祂獻上流血的祭品;他們現在應當獻上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作為祭品(見尼腓三書9:19-20)。主在現代啟示中,包括給予努力建立錫安的聖徒的啟示中,都一再重申這項新的犧牲(見教約59:8;亦見教約20:37;56:17-18;97:8)。
懷有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意思是要謙卑並順服神的旨意;意思是為罪感到憂傷,真心渴望悔改、與神和諧,並遵行神的計畫。七十員布司·波特長老(1952-2016)說明了救主的一生如何彰顯出這句話的意思。他說:
「何謂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為什麼這被視為一項祭品?
「救主的一生在所有事情上為我們立下了完美的榜樣。拿撒勒的耶穌順服天父的旨意;祂雖然完全無罪,卻懷著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過了一生。『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翰福音6:38)。祂對門徒說:『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學我的樣式』(馬太福音11:29)。當時候來到,必須為贖罪付出那最後的犧牲祭時,基督毫不退縮、完完全全地順服於祂的父的旨意,領受了那苦杯。
「救主完全順服於永恆的父,正顯明了破碎之心和痛悔之靈的精髓。基督的榜樣教導我們,破碎的心是神性的永恆特質。我們的心若是破碎的,就會全然願意接受神的靈,也會承認我們一切所有所為都倚靠著神。這樣的犧牲包括犧牲所有形式的驕傲。就像技藝精良的窯匠手中的柔順泥土一樣,懷著破碎之心的人也會在夫子的手中被塑造成形」(「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2007年11月,利阿賀拿,第31-32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陶德·克理斯多長老建議我們可以用一種方式,將這樣的祭品獻給主。他說:
「各位……可以向神獻上的祭品就是你們破碎或悔改的心,以及痛悔或服從的靈。事實上,你們獻上的禮物就是你們自己——你們的為人,和你們的未來。
「你們個人或是你們在生活上有沒有不純潔或不配稱的地方?改掉這些缺點,就是你們獻給救主的禮物。你們的生活是不是缺乏良好的習慣或特質?培養良好的習慣,成為你們品格的一部分,就是你們獻給救主的禮物」(「你回頭以後」,2004年5月,利阿賀拿,第12頁)。
教義和聖約59:9-15。「為了更完全地保守自己不為世俗所玷污」
救主在塵世生命的最後時刻,祈求天父不要使祂的門徒「離開世界」,卻要「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翰福音17:15)。將近兩千年後,祂的聖徒在密蘇里州發現自己處在無法無天和褻瀆的人當中時,主應許他們,只要他們「在〔祂〕的聖日」(教約59:9)去崇拜祂、尊崇祂,就能不被這世界的罪惡和不義所玷污。
十二使徒定額組昆丁·柯克長老說明守安息日如何能保守我們不受世俗所玷污。他說:「守安息日是正義的表現之一,會祝福和鞏固家庭、幫助我們與創造主連結在一起,也讓我們更幸福。安息日能幫助我們遠離輕浮、或不恰當、不道德的事,讓我們生於世卻不屬於世」(「一絲不苟,有布里斯托爾的樣子:要配稱進入聖殿——身處順境或逆境皆然」,2015年11月,利阿賀拿,第41頁)。
教義和聖約59:9。「在我的聖日……獻上你的聖餐」
十二使徒定額組傑佛瑞·賀倫長老說:「有許多象徵、行為,或教儀,都可以讓我們與神和祂無限的力量連結在一起,而聖餐就是其中之一」(“Of Souls, Symbols, and Sacraments,” in Jeffrey R. Holland and Patricia T. Holland, On Earth As It Is in Heaven [1989], 193)。能使我們與神接近、使我們充滿祂的能力的行為包括祈禱、唱聖詩、給予及接受聖職祝福、分享見證、研讀經文、為人服務,以及透過領受聖餐更新聖約。
教義和聖約59:10。主為何吩咐我們要放下工作休息?
主已指定安息日這一天,作為從繁忙的日常工作中得到休息的日子。這是靈性和身體進行更新的一天。總會會長團雅各·傅士德會長(1920-2007)強調,在安息日休息而不工作,會得到祝福。他說:「從我畢生的觀察可明顯看出,一個守安息日的農夫會比一週勞動七天的農夫要完成更多農務。技工若工作六日會比工作七日製造出更多且更完美的產品。在安息日休息的醫生、律師、牙醫、科學家要比每日鑽研本行獲得更多的成就。我要建議所有學生,如果可以的話,妥善安排平日作息,不在安息日讀書。如果學生及其他追求真理的人做到這一點,他們的心智會變得更敏銳,聖靈的無窮力量將引領他們尋獲想要探究的真理。這是因為神已聖化安息日,把它當作一項永遠的忠信聖約。(見出埃及記31:16。)」(「主的日子」,1992年1月,聖徒之聲,第34頁)。
務必記住的是,主的這項在安息日休息而不從事屬世工作的誡命,並不是在鼓勵懶惰。在教義和聖約59:9-13,主指示聖徒應該在安息日做些什麼。賓塞·甘會長(1895-1985)教導說:「在安息日這個聖日要做有價值的事及神聖的事。不工作也不遊戲固然重要,但還不夠。安息日必須做有意義的思考與行為;只是閒坐家中,無所事事也是違背安息日」(總會會長的教訓:賓塞·甘〔2006〕,第170頁)。
教義和聖約59:10。「向至高者表達崇敬」
向至高者表達崇敬,意思是要竭盡心力去記住主、崇拜主,並為主服務。我們在主的聖日向祂表達虔敬,會反映出我們的情感、虔敬,和對祂的信心。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說:
「我們要如何以安息日為聖呢?年輕的時候,我曾經研讀別人的寫作,看他們列出安息日該做和不該做的事。我後來才從經文裡學到,我在安息日的行為,和對安息日抱持的態度,其實就是我和天父中間的證據。有了這樣的領悟,我不再需要一份清單告訴我什麼事該做或不該做。我在決定一項活動是否適合在安息日做的時候,就只要問自己:『我要給神什麼樣的證據?』那個問題讓我對選擇安息日所從事的活動一清二楚。……
「要如何確保你在安息日的行為會帶來快樂和喜悅呢?除了上教會、領受聖餐,在為人服務的特定召喚保持勤奮外,還有什麼其他活動會讓你的安息日成為可喜樂的?你會給主什麼證據來表明你愛祂?(「安息日是可喜樂的」,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130頁)。
教義和聖約59:12。「在主面前認罪」
安息日是沉思、反省,並在主面前承認自己的罪的日子。十二使徒定額組多馬·貝利長老(1922-2015)教導:
「我們知道每個人都會犯錯。每個人都需要向天父認罪,並向可能被我們冒犯的其他人認錯,並且要棄絕我們的罪和過錯。安息日讓我們有寶貴的機會來向主獻上這些——即我們的聖餐。……
「密文·培勒長老說:『我們希望每位後期聖徒能來到聖餐桌前,因為我們可以在這裡自我審查,自我反省,修正自己的方向,整頓自己的生活,讓自己與教會教導一致,並與弟兄姊妹們和睦相處』〔in Bryant S. Hinckley, Sermons and Missionary Services of Melvin Joseph Ballard (1949), 150〕」(「安息日和聖餐」,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8頁)。
教義和聖約59:13-14。「好使你的禁食完美」
我們在安息日要向主獻上我們全部的心意。主甚至命令我們要「以單純的心」準備餐點(教約59:13),並要將我們的願望和想法專注於屬神的事。我們若全心全意向主獻上自己,我們的禁食就會變得完美。
安息日本身就是一種禁食——禁絕屬世的工作和世俗的憂慮。正如我們在禁食時會禁絕食物和飲料,我們在安息日也會克制自己的享樂,以便能更充分地崇拜和事奉主。羅素·納爾遜會長教導說:「在安息日不追求『自己的私意』〔以賽亞書58:13〕,有賴個人的自律。你可能必須摒棄一些自己喜歡做的事。如果你選擇以耶和華為樂,就不會容許自己把安息日看成和其他日子一樣」(參閱「安息日是可喜樂的」,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132頁)。
教義和聖約59:16-21。「不承認神能主宰一切」的人
主應許那些守安息日為聖的人會得到大地的祝福,並且「神喜悅把這一切給了人」(教約59:20)。然而,我們若不承認神能主宰祂所賜予我們的一切,也不向祂表達感激,就會冒犯神,或使祂不悅。總會會長團迪特·鄔希鐸會長說明了我們務必認清神能主宰一切。他說:
「無論我們處在什麼情況下,我們難道沒有理由心懷感恩嗎?……
「要是我們能認出,是神在引導著我們奇妙的生活,那是多麼蒙福啊。對天父懷著感恩之心會擴大我們的悟性,讓我們看得更清楚。這會帶來謙卑的心,讓我們能懷著同理心來看待人類同胞和神所造的萬物。感恩是一切基督般品格的催化劑!感恩之心是一切美德之母」(「在任何情況下感謝」,2014年5月,利阿賀拿,第77頁)。
教義和聖約59:23。「今世的平安」
主應許行為正義的人會有「今世的平安和來世的永生」(教約59:23)。十二使徒定額組昆丁·柯克長老說明了正義地服從主的誡命會帶來什麼樣的平安。他說:
「我們熱切地希望和祈求全世界能有平安,但達到這樣的平安,是應許給正義之人的酬賞,給予身為個人與家庭份子的我們。這種平安,是救主的使命與祂贖罪犧牲所應許的恩賜。……
「我所說的平安不只是暫時的寧靜,而是持久深刻的幸福與靈性的滿足。
「禧伯·郭會長這樣描述救主的平安,說:『祂的平安會消除我們的痛苦,醫好我們傷痛的心,抹去我們心中的憎恨,讓我們內心湧出一股對同胞的愛,從而使我們的靈魂充滿寧靜與快樂』〔總會會長的教訓:禧伯·郭(2002),第226頁〕」(「個人的平安是正義的酬賞」,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33頁)。
教義和聖約第60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1年8月的第一週,前往密蘇里州的長老們參加了教會的一場大會,並參加了錫安地和聖殿預定地的奉獻儀式。工作完成後,許多長老們都想回去俄亥俄州嘉德蘭(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35)。那些長老請先知約瑟·斯密告知他們應當做些什麼,他因此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60篇所記載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60篇
主命令長老們在回去俄亥俄州的途中要沿路宣講福音
教義和聖約60:2。「他們……隱藏我給他們的才能」
主懲戒了那些沒有履行責任去宣講福音的長老。主引用才能的比喻(見馬太福音25:14-30),說道:「他們因懼怕世人而隱藏我給他們的才能」(教約60:2)。在這項啟示中,「才能」指的是對復興的福音的知識和見證。有了這些屬靈的恩賜,就有責任與他人分享自己的知識和見證。
先知約瑟·斯密(1805-1844)教導我們,那「最偉大且最重要的職責就是宣講福音」(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330頁)。迪特·鄔希鐸會長說明了我們可以用哪些方式履行這項責任。他說:
「親愛的年輕朋友們,主鼓勵我們要『開口』〔教約60:2〕,而在今日這可能也包括『用我們的雙手』,透過部落格、簡訊等留言的方式將福音傳播到全世界!但請記住,這一切都要在合宜的時間與場所進行。
「……有了現代科技的便利,我們為神提供給祂兒女的偉大計畫而向祂表達的感激和喜悅,不只在工作場合中會被聽見,全世界也都將聽見。有時候,簡短的一句見證都可能會促成一些事情,對別人的生活產生永恆影響。
「宣講福音最有效的方法是藉由榜樣。只要我們依照自己的信仰去生活,人們會注意到。如果耶穌基督的容貌在我們的生活展現出來,如果我們對人對事都保持喜樂與和平,人們會想知道原因。關於傳道事工,亞西西的聖芳濟(St. Francis)在一篇非常偉大的講道中提到這個簡單的觀念:『隨時隨地以行動宣講福音,必要時才講話』〔in William Fay and Linda Evans Shepherd, Share Jesus without Fear (1999), 22〕」(「在前往大馬士革的路上等待」,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77頁)。
教義和聖約60:8。「惡人的會眾」
在教義和聖約60:8和其他的啟示(亦見教約61:33;62:5)所說的這句「惡人的會眾」,未必表示住在這些地方的人都犯了嚴重的惡行。但這句話的意思可能是說,那裡的人還沒有認識、或還不了解耶穌基督的復興福音。那些人還不認識福音的原則和救恩的教儀,生活中也沒有神的聖約。因此,主召喚傳教士把福音傳給那些會眾或社區的人,並邀請他們悔改、接受救恩的教儀。
教義和聖約60:13-14。「不可虛度光陰」
主命令那些長老要在返回俄亥俄的途中宣講福音,並警告他們不可「虛度光陰」(教約60:13)。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培勒長老描述了我們虛度光陰的一些方式,以及這樣做的危險。他說:
「撒但用來降低你的成效、削弱你的靈性力量的方法之一,就是鼓勵你花大量時間做些不大重要的事情。我講的是連續好幾小時觀看電視或影片,整晚玩電動遊戲、瀏覽網路,或用大量時間從事運動、遊戲或其他休閒活動。
「不要誤解我。……遊戲、運動、休閒活動,甚至電視,都可以用來放鬆、恢復精神,特別在遇到壓力或行程緊湊時更是如此。你需要活動來幫助自己放鬆,讓心智休息。……
「但我說的是失去平衡的情況。……
「虛度光陰的毀滅性影響之一,是它會讓我們無法專注在最重要的事情上。有太多人只想坐下來,讓人生自然進行。要成為均衡的人,就要花點時間去培養那些有助益的特質。……
「……所以,要盡你所能,專注在生活中那些能帶領你們回到神面前的事物上——讓一切事物保持適切的平衡」(“Be Strong in the Lord,” Ensign, July 2004, 13–14)。
教義和聖約第61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1年8月9日,先知約瑟·斯密和10位長老離開密蘇里州獨立城,搭乘獨木舟沿著密蘇里河順流而下,前往聖路易。因為有許多樹幹倒落、掉入河中,因而很難航行。這群人在旅行的最初幾天,發生了一些衝突,有一段時間感覺不太和睦。在旅程的第三天,有棵倒落的樹差點打翻了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所乘的獨木舟。在先知的敦促下,這群人紮營在密蘇里河岸一處稱為麥科威恩灣的地方。他們離開河流去紮營後,威廉·斐普在光天化日下,看到「毀滅者,帶著最可怕的力量,航行在這水面上」(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42, josephsmithpapers.org)。那天晚上,這群人討論了他們的困難、消除了引發爭端的感受,並寬恕了彼此。第二天早上,先知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61篇所記載的啟示。
教義和聖約第61篇
主向前往俄亥俄州的約瑟·斯密及其他長老提出警告及指示
教義和聖約61:3。「兩岸居民正在不信中毀滅時,……在水上快速前進」
長老們若在密蘇里河的「水上快速前進」,就無法向住在河流兩岸那些「正在不信中毀滅」的人宣講福音(教約61:3)。同樣地,有時我們可能會因為急著在生活中「快速前進」,因而忽略了周遭之人的需求。多馬·孟蓀會長教導:
「你的心有多少次因為看到他人的需要而產生惻隱之心?你曾經有多少次想要成為那伸出援手的人?但是在每天忙碌生活的干擾下,你又曾有多少次把那些事留給其他人去幫忙,覺得『喔,反正一定有人會去照顧那些需求。』
「我們都被忙碌的生活羈絆得難以脫身,但是,我們是否曾經停下腳步,仔細看看自己在忙些什麼。我們可能會發現自己一直埋頭做一些『芝麻綠豆』的小事。換句話說,從人生全盤計畫的宏觀角度來看,我們往往投注大部分的時間去關心無關緊要的事情,而忽略了更重要的目標」(「我今天為他人做了什麼?」,2009年11月,利阿賀拿,第85頁)。
教義和聖約61:4-19。「在末世,……我詛咒諸水」
主在教義和聖約61:4-19中所說的話,並沒有禁止後期聖徒走水路旅行或下水游泳。主所說在末世時眾水受到詛咒,指的可能是使徒約翰在啟示錄中的描述,說明耶穌基督第二次來臨之前,將發生於眾水的毀滅情形(見啟示錄8:8-11;16:2-6)。在教義和聖約第61篇中,主特別提到「這些水」的危險,所指的是密蘇里河(見教約61:5,18)。在給予這項啟示時,密蘇里河的危險包括因為難以在水面航行而發生事故,以及感染霍亂——這項疾病最常因為水源受到汙染而傳播(see “The Way of Journeying for the Saints of Christ,” Evening and Morning Star, Dec. 1832, 105)。
教義和聖約第62篇:額外的歷史背景
1831年8月13日,先知約瑟·斯密以及和他一起旅行到俄亥俄州嘉德蘭的那些長老,在密蘇里州查里頓與海侖·斯密、約翰·莫達、哈維·魏勒及大衛·惠特茂見面。這些長老還沒抵達密蘇里州獨立城,一部分原因是他們沿路宣講福音,一部分原因是約翰·莫達生病,延誤了行程。約瑟·斯密後來記寫道:「在這些弟兄們彼此互相愉快地問候之後」,他獲得了教義和聖約第62篇所記載的啟示(in Manuscript History of the Church, vol. A-1, page 145, josephsmithpapers.org)。
教義和聖約第62篇
主讚許前往密蘇里州獨立城的長老們的忠信
教義和聖約62:3。「你們有福了,因為你們作的見證已記錄在天上」
主稱讚那些還沒去到錫安的忠信長老在旅行途中所分享的忠信見證。和先知約瑟·斯密一起旅行的那些長老,因為沒有宣講福音而受到主的懲戒(見教約60:2-3),而這群傳教士則不然,他們在旅行到錫安的途中,很勤奮、也很成功地宣講福音、建立教會。這些忠信的傳教士包括了利未·漢克、西庇太·高林、西緬·卡特,以及所羅門·漢克。他們沿路為100多人施洗(see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Documents, Volume 2: July 1831–January 1833, ed. Matthew C. Godfrey and others [2013], 46)。主祝福這些忠信的傳教士,說他們的見證「已記錄在天上給天使看」(教約62:3)。此外,主還說,這些傳教士的罪蒙得寬恕了。
雖然寬恕是因為我們悔改、遵行神的誡命,而透過耶穌基督的贖罪而來,但宣講福音、幫助他人歸向救主,也可以幫助我們獲得赦罪。賓塞·甘會長(1895-1985)教導:「主已告訴我們,我們若帶領靈魂歸向基督、堅定地向世人作見證,我們的罪就會更快得到寬恕;我們每一個人確實都在期待更多協助,好使我們的罪蒙得寬恕」(“It Becometh Every Man,” Ensign, Oct. 1977, 5)。
教義和聖約62:5-8。「判斷及靈的指示」
有好幾次,幾群不同的長老曾經求問應該如何旅行、採取哪條路線、使用哪種旅行方式,以及是否應該一起旅行,還是兩個兩個旅行等等。對於這每一種情況,救主都宣告:那「對我都沒關係」(教約60:5;61:22;62:5)。
關於這項回答,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貝納長老教導:
「主的這句:這些事『對我都沒關係』,起初可能令人訝異。顯然,救主並不是對傳教士說,祂不在乎他們要作什麼。相反地,祂是在強調,務必要把重要的事置於首位,並且要專注在正確的事情上。……他們應該運用信心、運用良好的判斷力、依照靈的指引採取行動,找出前往其指派任務的最佳方法。最重要的是他們蒙召喚去做的事工;至於他們如何抵達那裡雖然重要,卻不是最重要的。……
「我們所能做的最困難的判斷極少是關於良善與邪惡,有吸引力與沒有吸引力之間的選項。通常,我們最困難的選擇是介於兩種良善之間。在這個經文事件中〔指教約62:7-9〕,騎馬、騎騾或乘車,對於傳教士的旅行,可能都是同樣有效率的選項。同樣地,你我也可能在人生不同的時間中,發現可接受的機會或可追求的選項不只一個。我們在面臨這類重要的決定時,應該記住經文中的這個模式。如果我們把最重要的事,例如忠誠的門徒身份、尊重聖約,以及遵守誡命等等,置於生活中的首位,我們就會蒙得靈感、有良好的判斷力,來引導我們得償宿願,回到天家」(“A Reservoir of Living Water,”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fireside, Feb. 4, 2007], 5–6, speeches.byu.edu)。
達林·鄔克司長老說明了為何天父要將許多決定留給我們自行判斷。他說:
「蒙主引領的渴望是一種力量,但我們必須知道,天父保留諸多決定給我們自行選擇。作個人的抉擇是我們在塵世時所必須經歷的,也是成長的來源之一。……
「我們應該運用造物者給我們的理解力,在心中加以思考,然後才祈求指引。如獲指示,就要照著去做;如果沒有得到指引,就應該按照自己的最佳判斷行事」(參閱「我們的力量可能使我們敗落」,1995年5月,聖徒之聲,第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