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作個忠誠的公民
我們應該服從神的律法和人的法律,尊重我們在敎會的敎友身分,以及我們所住國家的公民身分。
斯密F.約瑟側寫
斯密F.約瑟會長個人的生活即是良好公民並服務社區的典範。1865年至1882年間,他曾在猶他地區立法局擔任過數任議員;1867年在市議會服務;1895年起草猶他州憲法,他亦是該會議成員。
曾親眼目睹納府暴徒施暴的斯密會長,經常講述法律規範在文明社會中的重要性。他和總會會長團的副會長敦促聖徒,無論住在何處都要守法,效忠於自己的政府。1有一次,一位政府官員對美國憲法表現出輕蔑的態度時,斯密會長便説道:「末世聖徒不能容許這樣的態度。這無異於無政府狀態,意謂著滅亡,且是一種暴民政治。主深知我們已經遭受夠多的暴民政治,不再需要了。……對於此種態度,即使是最小限度的讓步或助長其氣燄,我們都禁不起。我們應該堅決反對對我們國家及本地憲法懷有任何程度的蔑視或不尊重。」2
斯密F.約瑟的敎訓
末世聖徒要忠於自己的國家。
讓我們做正義的事,遵行神的律法和人的法律,尊重我們在神的國度中的敎友身分,以及……我們所屬國家的公民身分。如此,神必支持我們,保護我們。我們也必像起初時那樣繼續成長,只不過我們未來的成長,必加速進行,遠遠超過以往。3
敎導子女尊重神的律法和國家的法律。敎導他們敬重那些由人民選出來管理他們、執行正義、施行法律的領袖。敎導他們要忠於國家,忠於正義、正直及榮譽,使他們成人後,都成為精選的人,優於世上其他男女。4
成為末世聖徒實際上就是要成為神在這世上最好的子民。……良好的末世聖徒也必是良好的公民,無論他住在英國、美國、荷蘭、德國,或世上任何其他國家都是如此。如果一個人是末世聖徒,他就必然會是他出生地,或是他視為家鄉之地的良好公民。……神國度的公民應該在世界各地都躋身於神的最優秀子民之列。5
我不僅為錫安的繁榮而祈禱,更為我們國家的繁榮而祈禱。我們必須經常記住,我們不僅是神國度的公民,更是……我們所住國家的公民。我們一向忠於我們的國家,以及神的敎會。……我們一向樂意為我們的國家而戰,保衛其榮譽,維護並支持其好名聲,並且我們打算繼續效忠我們的國家,並效忠我們的人民到底。6
如果在和平時期,愛國心和對國家的忠誠所表現出來的是正直、節制、仁愛、勤勞及純潔的生活;在考驗時期,所表現出來的是以合法方式耐心地對抗真實或想像的不當行為,即使有悲痛哀傷,最終仍順服於當地的法律;在戰爭時期,樂意為國而戰──那麼,無疑地,「摩門」人士就是既愛國又忠誠的人民。7
願主神全能者祝福你們。我的心裡充滿了對末世聖徒的祝福。我全心全意愛著那就我所知是誠實、正直、真誠、忠信的末世聖徒。這樣的人無論在任何國家都會是最好的公民。無論他在何處,都會是任何城市、任何鄉鎮、任何國家的好公民,也必臍身最佳公民之列。一個真正的末世聖徒必是一個好丈夫、好父親、好鄰居、好公民,並且在各方面都是一個好人。8
正義會提升一佃國家。
典型的「摩門」家庭,是家人的聖殿,……在這裡敎導並溫和地施行著道德觀念及宗敎真理。這兩者聯合起來後,便構成了正義,足以提升一個國家,對抗那能使任何人民蒙羞的罪惡。……你可以在下列各方面拿我們的兒女和別人比較:尊重真理、尊敬長者、崇敬神、愛人類、忠於國家、尊重法律、舉止有敎養,以及最後……心地純潔並行為貞潔。我們各代在「摩門家庭」中出生長大的人民,在基督徒的美德上及一切好公民的標準上,與本國或任何國家、任何社區的人比起來都毫不遜色,並且我們這樣説,並不算太過自誇。9
「摩門敎」存在這世上是為了世人的益處。我們的宗敎在敎導真理、鼓吹道德、護衛家庭的純潔、尊重掌權者及政府、促進敎育、提升男人和女人,並且譴責罪惡、反對各式的暴政。「摩門敎」致力於提升,而非摧毁社會。10
良好的末世聖徒在各方面都會是良好的公民。我想要對我們社區的男青年説:要做個模範的末世聖徒,不要讓任何事阻礙你們追求我們國家中的最崇高地位。獲得地位後,要將你們摯愛的「摩門」母親從小澆灌在你們心裡的美德、正直、誠實、能力、並各樣宗敎敎訓,都「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馬太福音5:16〕11
願主祝福我們的政府,領導那持有權力的人去做正義的事及神所悦納的事。12
我們堅守政敎分離的敎義。
敎會敎友在神聖啟示中受到吩咐……:「任何人不應當違犯當地的法律,因為凡遵守神律法的人並沒有違犯當地法律的必要。」〔敎約58:21〕13
關於敎會的律法,神已經清楚説道:……
「看啊,你們從我手裡接受的律法就是敎會的律法,你們要在這樣的看法中宣揚這些律法。」〔敎約58:23〕
那就是説,敎會所規定的律法或規則,或接受到的啟示,都不是為了國家而頒布的。已經賜給的律法及啟示,僅是供管理敎會之用。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堅守政敎分離的敎義;敎會當局人員不干涉政治事宜;每個人皆擁有絕對的自由,可以獨立自主地履行其政治責任。如果有任何行為與此一敎義相反,就是違反了敎會既定的原則與政策。
我們根據原則與政策作以下宣吿,我們贊成:政敎絕對分離;敎會不去管轄政府;敎會不干預政府機能;政府也不干預敎會機能,或干預到宗敎的自由履行。個人在政治事宜上擁有絕對的自由,不受敎會當局管轄。各個敎派在法律之前一律平等。14
敎會並不參與政治;敎友可自行參與任何政治團體。……他們也沒有被要求或規定需要這樣投票或那樣投票……。但不可否認的,他們亦擁有正當的公民權利,並且沒有不能擁有這權利的理由,因為就一般而言,他們的忠誠、冷靜、敎育、誠實、勤勞、美德、道德、節約,以及在其他各方面的配稱情形,與國內或世上的任何人並無二致。15
我們要服從當時存在的權力,直到神的國來臨。
聖經是「摩門」敎會的標準經典之一,對於大地由神治理,正義的統治臨到全地面,皆有許多的預言與應許。屆時基督將要作王,各族各民都要事奉祂,服從祂。那確確實實就是神的國度了。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的設立是在為那國度作準備,它的福音是「天國的福音」,它的原則、敎儀、權柄及恩賜,皆來自於天上。因此,這敎會是靈性上的「天國」,擁有力量及權能,為實現神子統治萬國之預言開啟道路。16
偶爾有人會説,本敎會的敎友都在等候神的國度真正降臨世上。屆時世上各王國皆將聚集成一個可以看見的神聖王國,由復活的彌賽亞統治。
因著這一切,他們説,「摩門」人士無法真正效忠於自己的國家或任何世上的政府。
……我們要否認的是,我們對於神聖啟示的信仰,或對於神國來臨的期盼,會在任何程度上削弱我們對於自己國家的真正效忠。關於神的國何時建立一事,我們可能不會比那些祈禱著「願您的國降臨;願您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6:10〕的基督徒知道更多,但我們確知,我們應該效忠於自己的國家,因為在等候彌賽亞的王國來臨時,神已吩咐我們要服從當時存在的權力,直到那位「有權統治」的祂來臨〔敎約58: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