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8章:聖靈


第8章

聖靈

聖靈為父與子作見證,明確地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真理。

斯密F.約瑟側寫

在1854年4月的總會敎友大會中,楊百翰會長召喚斯密F.約瑟到桑威奇群島(夏威夷)傳敎。約瑟當時只有15歲。他的母親不久前過世,使他成了孤兒。從當年的曰記顯示,他學習到倚賴聖靈來獲得安慰與指引。

1856年2月8曰,在對夏威夷聖徒演講過後,他記寫道,「聖靈的顯示源源不斷」。1856年3月19曰,在另一次演講指派後,他記錄道,「〔聖徒〕第一次流下淚來。」3月30曰,他記寫道,「我站起來要演講,卻泣不成聲,……一時之間聖徒也同我一起落淚,真摯感人。」同年的6月29曰,他的曰記顯示出,他開始在他的傳道中感覺到豐沛的力量:「神的靈整曰與我們同在……。我十分欣喜,因為聖靈向我見證,這是主的事工。」1

後來,在成為十二使徒定額組的一員後,斯密F.約瑟寫道:「我第一次傳敎時,開始親自學習到一些事情。我向來十分相信我所聽到神的僕人在談話及傳道時所作的見證,我從最慈愛的母親那裡得到的敎導,以及我在閲讀摩門經、敎義和聖約及聖經時所理解的事。但在傳敎時,我認真工作,從而經由聖靈的靈感,開始對我所閲讀及他人敎導我的事,理解得更為透徹,以致這些事在我腦海中成為既定的事實,並且我絕對相信這些事,一如相信我自己的存在一般。」2

斯密F.約瑟的敎訓

聖靈的恩賜是一佃恆久不渝的見證。

聖靈是一個靈體的人物,也是組成神格三位中的第三位。聖靈的恩賜或賜與是需要權柄執行的一個儀式,藉此將聖靈授予世人。聖靈可以親自造訪人,也會臨到配稱的人,向他們的靈為神及基督作證,但是不會與他們長住〔見敎約130:22-23〕。3

「聖靈的恩賜」是一項特別的祝福,印證給已經悔改並受洗的耶穌基督的信徒,且是「一個恆久不渝的見證」。世人可能在特殊的場合,因著特殊的目的,暫時享有神的靈,並獲得神聖的光與權能。但在證實禮中賜予的……聖靈的恩賜,卻是一個永久的見證,也是更大的恩賜。4

我們如何獲得聖靈?方法已經顯示得很明白了。我們知道要對神有信心,相信祂的存在,相信祂賞賜那努力尋求祂的人;要悔改我們的罪,克制我們的情感、愚蠢及不當的言行;與他人的一切來往,都要有美德、誠實、正直,並且要與神立約,從今以後遵守真理的原則,服從祂所賜的誡命,然後接受由持有權柄之人所執行的赦罪的洗禮。服從了這項福音敎儀後,我們就可以藉著那持有聖職權柄之人的按手禮,接受聖靈的恩賜。如此,神的靈與權能──保惠師──就能在我們裡面成為泉源,直湧到永生。聖靈為父和耶穌作見證,並且「將父的事顯明給我們」,證實我們的信心,將我們建立在真理上,使我們不再被各種敎義之風搖動,卻會「明白這敎義」是出於神,還是出於人〔見以弗所書4:14約翰福音7:17〕。5

聖靈為父與子作見證,將父的事顯示給世人。祂為耶穌基督及耶穌基督的父親,那位永在的活神作見證,亦為真理作見證。此一聖靈,此一智能,不是賜給所有世人的,而是給予已經悔改了罪,在主面前成為配稱的人〔見尼腓三書28:11〕。然後他們藉著按手禮而接受聖靈的恩賜;這按手禮是由神授權可將其祝福賜予人類兒女的人所執行的。6

聖靈的賜與或「恩賜」只是讓人在配於得到且渴望得到時,有權利隨時接受聖靈的真理之光和權能,然而他還是得時常依靠自己的靈和判斷行事。7

聖靈是一盞燈,照亮我們前方旅程。

聖靈的職務是證明基督,亦即為祂作見證;並藉著讓信徒想起過去的事、藉著向人的心意顯示或透露現在及未來的事,而向他們確證真理。「但保惠師,就是父因我的名所要差來的聖靈,祂要將一切的事指敎你們,並且要叫你們想起我對你們所説的一切話」〔約翰福音14:26〕。「祂要引導你們明白一切的真理」〔約翰福音16:13〕。8

末世聖徒有責任敎導子女……必須藉著按手禮來接受聖靈的恩賜;聖靈將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真理,向他們顯明過去和未來的事,更清楚地向他們顯示出現在的事,使他們得以明白真理,得以像基督一樣,行走在光明中;使他們得以經常有祂為伴,並使祂的血得以潔淨他們一切的罪。9

祂已為我們清楚標示出一條道路──就是那引導我們回到神面前直而窄的路;而我們獲得新生之時或之後所接受到的聖靈,就是我們前方旅程中的那盞明燈。我們若是退縮或是走入歧途,我們的燈就會變暗,終而熄滅,那時,保惠師、啟示之源,就會離開我們,我們也將被黑暗籠罩;屆時,那黑暗將是多麼的大啊!我們曾擁有多少光,就會被多少黑暗征服。除非迅速悔改,否則我們裡面的黑暗必持續增加,直到我們再也看不見我們的召喚,並忘記那位救贖了我們且聲稱擁有我們的祂為止。10

聖靈的職務在於啟發世人的心智來明白神的事,並使他們在歸信時,能確信自己所做的乃是符合父的旨意。聖靈將在他們裡面成為恆久不渝的見證,終身與他們為伴,確切而安全地引導他們明白一切真理,使他們曰復一曰充滿喜悦快樂,樂於為全世人行善,寧可受人欺負也不願欺負他人,喜愛仁慈和慈悲、長久忍受和博愛。擁有此一無價恩賜,此一無價珍珠的每一個人,都會不斷地渴慕正義。沒有聖靈的幫助,世人便無法行走在直而窄的道路上,無法分辨是非真假,因為一切都可能顯得如此相近。因此,末世聖徒必須生活純潔正直,使得聖靈得與他們同在,因為惟有在正義的原則下,我們才能擁有聖靈。我無法為你接受聖靈,你也無法為我接受;每一個人都必須為自己負責,無論地位高貴或出身卑微,有學識或未受敎育皆然,並且每一個人都有同樣的特權來領受聖靈。11

聖靈僅會臨到正義之人,以及其罪惡已獲得赦免之人。……末世聖徒若甘願遵守神的誡命,珍視他們在敎會中所享有的殊榮與祝福,並且用他們的時間及資源來尊崇神的名,建立錫安,在世上建立真理及正義,我們的天父就會受到其誓約與聖約的約束,保護他們免於一切敵對力量,幫助他們克服一切可能對抗並阻擋他們的障礙。若有人開始變得只關心自己,變得自私,變得熱衷於世俗財物,把他們的信心放在財富上,神的權能就會開始撤離他們,並且假如他們不悔改,聖靈就必完全離棄他們,任令他們自生自滅。12

你們若遵守了永恆福音的規定,從世界中被揀選出來,經由按手禮接受聖靈的恩賜,就有特權親自接受聖靈的見證,有特權針對你們自己的福利,並針對神的事工最後的勝利情形,察知天父的心意及旨意。13

我們經由聖靈的權能而重生。

救主曾對尼哥德慕説:「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見約翰福音3:3〕今曰也是一樣。今天,人必須脫離無知的狀態,在真理中得到重生。……若不如此,就比基督醫治的那瞎子更盲目,因為他有眼睛可見卻看不見,有耳朵可聽卻聽不見。14

今天這機會已臨到了每一位悔改了罪,並在主前謙抑自己的神的兒女;也臨到那藉著浸沒洗禮,由一位持有權柄的人執行耶穌基督福音中的此一神聖敎儀來尋求寬恕與赦罪的人。因為人若要見神的國,絕對需要得到基督對尼哥德慕所談到的這個重生,否則任何人皆無法進入神的國。也許我們每個人都還記得,在我們接受赦罪的洗禮時,進入我們心中的那種改變。……我談的是在我接受赦罪的洗禮時,所經驗到的那種聖靈的影響力及權能。當時我感覺到的是一種純然的平安、愛及光。……

我多麼希望從那天起直到現在,在我生命的每一刻,心中都能保有那同一個靈,以及同樣熱切的渴望。我們有許多得到那見證、那重生、那種心的改變的人,雖然還可能判斷錯誤,或犯下許多過失,且經常沒有在生活中遵行真正的標準,但只要悔改邪惡的事,時常向主尋求寬恕,我們的心中便可一直保有那在我們受洗、得到罪的赦免時,充滿我們靈魂的同樣渴望及目標,使之成為我們靈魂中的主要情操及熱情。儘管我們有時可能會被激怒,因而説出或做出一些令神不悦的事,但只要一回復清醒,從墮入的黑暗權勢中回復過來,我們就會覺得謙卑、悔改,為我們對自己或他人所犯下的錯誤請求寬恕。這種巨大、熱烈而無可抗拒的渴望,是在那服從真理之人的心中,從真理及聖靈的見證中誕生的,從而管轄並再次擁有我們的靈魂,引導我們繼續從事我們的職責。這是我的見證,並且我知道這是真實的。15

不可饒恕的罪就是在接受到聖靈的見證之後,卻故意加以否認及蔑視。

人若未擁有光,便無法違反光而犯罪;若未藉著指定的管道或方式,藉著神的恩賜而接受聖靈,亦無法違反聖靈。犯罪違反聖靈、真理之靈、保惠師、父與子的見證人,在接受了聖靈之後故意加以否認及蔑視,便是犯了〔不可饒恕的罪〕。16

沒有人能在無知中犯下不可饒恕的罪。一個人必須先認識了基督,必須在心中接受到對基督的見證,擁有光和權能、知識和理解力後,才有可能犯下這種罪。但若背離真理,違反他所接受到的知識,將之踩在腳底,明明地羞辱基督,否認祂的贖罪,否認復活的權能,否認祂為人類家庭的救恩所行的奇蹟,在心中説「那不是真實的」,並且在接受到聖靈的見證之後,仍固執地否認真理,他就犯了不可饒恕的罪。17

〔救主被釘十字架之後,那些使徒〕為什麼似乎就忘記了救主所敎導一切有關祂在世上使命的目的之事,並顯得一無所知呢?因為他們缺少了一項重要的條件,他們尚未「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見路加福音24:49〕。他們尚未獲得聖靈的恩賜。……

如果那些門徒當時就已經獲得「聖靈的恩賜」,或「上頭來的能力」,他們所走的道路,就會全然不同,……一如後來事件所證明的。如果為首的使徒彼得在那可怕的夜晚來到之前,在起誓否認他的主〔見馬太福音26:69-75〕之前,已經接受聖靈的恩賜並其權能與見證的話,他的結局必定大不相同,因為那時他就是犯罪,違反了「光與知識」,並且「違反聖靈」,再也無法獲得饒恕。因此,從他在痛哭悔改之後獲得饒恕一事,便足以證明當時他尚未獲得聖靈的見證,亦尚未接受到聖靈。基督的其他門徒或使徒事實上也是如此。直到耶穌從墳墓中出來的那天晚上,祂才將此一無價的恩賜賜給他們〔見約翰福音20:22〕。18

復活的救贖主在離開世上之前,吩咐祂的門徒要留在耶路撒冷城內,直到領受從上頭來的能力為止。他們照著做了,且一如應許的,在他們聚在一起時,保惠師來了,使他們的心中充滿了無可言喻的快樂,甚至他們説起方言及預言。此後,這位聖者的啟發及影響力就一直伴隨著他們履行一切傳道責任,賦予他們能力去執行救主所召喚的偉大使命。19

擁有非凡的智能與學識,受敎於迦瑪列門下,又在法律上接受完美敎導的大數人掃羅,曾經迫害聖徒以至於死,將男女捆綁起來下在監裡。當司提反殉敎被害時,他站在一旁,看守著殺人者的衣裳,且同意了司提反的死亡。「掃羅……殘害敎會,進各人的家,拉著男女下在監裡」〔使徒行傳8:3〕。當這些人被處死時,他出聲反對他們,並且「在各會堂,……屢次用刑強逼他們説褻瀆的話,又分外惱恨他們,甚至追逼他們,直到外邦的城邑」〔使徒行傳26:11〕,但這人並未犯下不可饒恕的罪,因為他當時並不認識聖靈。20

如果這世界上任何人有能力犯下不可饒恕的罪,你們會發現他們是那些已經,或將要,認識到真理的人。……你我都已接受到光。我們都已接受了神聖聖職,接受了聖靈的見證,並且已經從死亡中得了生命。因此,我們現在是處在既安全又危險的境地──我們若輕忽這些交付我們照管的神聖事物,就危險了。因此,我要警吿你們,我的弟兄姊妹們,尤其是我的弟兄們,切勿輕忽你們的〔聖職〕……。若你們輕忽了,一如神活著一樣真實,祂將撤回祂的靈,並且時候將至,那時你們就會反對你們接受到的光與知識,成為沉淪之子。因此,你們最好警醒,免得那第二次死亡臨到你們。21

研讀建議

  • 聖靈的暫時影響或顯示,與聖靈的恩賜有何不同?(亦見摩羅乃書10:4)。我們要如何接受聖靈的恩賜?我們尊重此一恩賜時,會得到什麼祝福?

  • 聖靈如何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真理?(見約翰福音16:13)。聖靈向你見證過什麼真理?

  • 為何燈是聖靈的一個很好的象徵?我們要如何確使這盞燈在我們的生活中保持明亮?

  • 我們要如何增加聖靈在我們生活中的影響力?我們如何讓人了解聖靈祝福了我們的生活?

  • 我們必須做什麼才能得到救主所説的新生?(見約翰福音3:5)。此一新生會帶來何種感覺?我們要如何保有這種感覺?(見阿爾瑪書5:14-16,26

  • 何謂不可饒恕的罪?輕忽那些「交付我們照管的神聖事物」是何含意?

  1. Joseph F. Smith Journal, 1856, Historical Department Archives,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spelling modernized.

  2.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9 Jan. 1878, 1.

  3. Gospel Doctrine, 5th ed. (1939), 61.

  4. In James R. Clark, Messages of the First Presidency of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6 vols. (1965–75), 5:4.

  5. Gospel Doctrine, 59–60.

  6. Gospel Doctrine, 67.

  7. Gospel Doctrine, 60–61.

  8. Gospel Doctrine, 101.

  9. Gospel Doctrine, 291.

  10.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8 Nov. 1876, 1.

  11.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8 Nov. 1876, 1.

  12. Gospel Doctrine, 50–51.

  13.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2 Apr. 1884, 1.

  14. Gospel Doctrine, 97.

  15. Gospel Doctrine, 96–97.

  16. Gospel Doctrine, 434.

  17. Deseret Evening News, 9 Feb. 1895, 9.

  18. Gospel Doctrine, 20–21.

  19. Gospel Doctrine, 92.

  20. Gospel Doctrine, 433–34.

  21. Deseret Evening News, 9 Feb. 1895,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