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知道救主活著
我們每個人都可以透過聖靈的見證,知道耶穌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
斯密F.約瑟側寫
斯密F.約瑟會長有半個多世紀的時間都以使徒、總會會長團副會長及總會會長的身分,擔任著救主的特別見證人。他不論在國內或在外國的講台上,在敎會的議會中,或是在自己家裡所説的見證,都訴説著一顆獻身於耶穌基督及其榮耀福音的心與靈魂。他的言詞流利,信息明確:「身為神的僕人,我要説的是,我已接受到聖靈在我心裡所作的見證,此一見證是獨立的,毫不仰賴其他所有人的見證,以及所有書本中所寫的見證。我要在神、天使和世人面前,不懼任何後果地見證,我知道救贖主活著,我若忠信,必將面對面地見到祂,並且將以復活之軀與祂一同站在這世上,因為神已將此事啟示給我。我已得到見證,因此我作此見證,而且我的見證是真實的。」1
在其生命結束之際,一場特別的喪禮在鹽湖城公墓舉行,由大會堂唱詩班獻上他最喜愛的一首聖詩,「我知道救主活著」。對他而言,這句話正是其信心的本質,更是其先知信息的中心所在:「我知道救贖主活著。我身體的每一根纖維都感覺到。我確知這一點,一如確知自己活著。而且我確信救贖主活著,還更甚於確信自己的存在。」2
以下見證摘錄自1896年10月18日,斯密會長在韋伯支聯會的敎友大會上所作的演講。3
斯密F.約瑟的敎訓
救主的生平與敎訓正是其神性的明證
我們都很熟悉新約所記載的救主的生平事蹟;祂如何從童貞女而生;在弟兄中長大成人,且在童年時即藉著其膏抹及使命的權能,展現出何等神奇的作為;祂如何在會堂和聖殿裡敎導律法師及敎師;又祂如何挫敗那些企圖在言語上陷他於罪的人。我們都熟悉祂醫治病人時所展現的權能,祂使瞎子得見,聾子能聽,潔淨長大痳瘋的,並使跛子歡喜跳躍。
我們都熟悉祂所敎導的敎義;我也一直認為,除了耶穌基督所敎導的,人們應該愛那些輕蔑地使喚他們和迫害他們的人,應該以德報怨的敎義外,再無須其他證據來證明其神性。在祂那時代,世人所敎導的敎義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馬太福音5:38〕。這是那時代的哲學。但耶穌的敎導正好相反。祂吩咐門徒不可以惡報惡,卻應以德報怨。「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馬太福音5:39〕。這項敎義是當時世人聞所未聞的,而且與人的墜落本性並不相合。……因此,絕非出於世人。沒有高天來的啟示和權能,人類絕無法敎導這類的敎義,並在生活中加以實踐。
「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
「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馬太福音5:3−6〕
閲讀登山寶訓〔見馬太福音第5−7章〕,然後自問,這是否超乎世人所敎導的一切。這證實了我的信念,即耶穌不僅是一個人,而且還是個於肉身中顯現的神。這敎義是永生的敎義,人若加以實踐,就絕不會死亡;若據以行事,就必走上快樂之路;若加以遵行,就必曉得真理,且真理必叫他得以自由。
然後我們來到祂受審判的日子。在主所揀選的一位使徒暨見證人背叛了祂,將祂出賣給敵人後,人們就帶著刀棒來捉拿這位主張和平,禁止使用暴力,從未大聲説話,從未打擊過無辜及善良之人,除了反對邪惡作為以外,不曾反對過任何人的人。但他們卻把祂下在監裡,讓祂受嘲弄、審判,以便找機會定祂的死罪。
有一次,當祂在敎導人民這些正義的原則,並見證祂就是神的兒子時,他們就拿起石頭來要打祂。耶穌回答説:「我從父顯出許多善事給你們看,你們是為哪一件拿石頭打我呢?」〔約翰福音10:32〕。祂在他們之間未曾做過惡事;祂所做的盡屬善事;但他們依然企圖殺害祂。當彼得生氣得拔出劍來,削去了大祭司僕人的耳朵時,耶穌還譴責他説:「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馬太福音26:52〕。祂在遭受審判、被嘲弄、受鞭打、被戴上荊棘冠、被辱罵時,皆未惡言相向,只是溫順地順服於自己的命運,忍受著神允許惡人加在祂身上的一切。
祂所面對的情況正足以試驗祂所敎導的敎義,並且祂在一切事上亦都證明了祂的敎訓是真實的。即使在十字架上受苦時,祂亦高呼:「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加福音23:34〕。我要問,這是真的嗎?若是真的,那我要説,沒有一個凡人可在這樣的時刻,説出這樣的話來;這需要有神自身的權能和靈、愛心、憐憫、博愛及寬恕才能做到。我向你們見證,一個能夠求神寬恕那些無理地殘酷虐待自己的人,就無異是個神了。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證明耶穌基督的神聖使命,單是此事就足以使我確信耶穌是世界的救贖主。祂已敎導了能夠救贖世人的原則,且已在祂自己的生活中闡明……。
耶穌犠牲自己的生命,完成了救恩的計畫。
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後,祂的朋友就把祂的身體從十字架上取下,洗濯後用乾淨的細麻布裹好,放在從沒有葬過人的新墳中。在此之前,耶穌已敎導過祂的門徒,人子必要死亡。祂用明白的話説:「我父愛我;因我將命捨去,好再取回來。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我有權柄捨了,也有權柄取回來」〔約翰福音10:17−18〕。祂實現了先知所作的預言: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裡眾人也都要復活〔見哥林多前書15:22〕。……如果罪因一人的違誡而進入世界,人類在尚未有任何作為之前就承受此一違誡的後果,那麼,人類不也應由一人的作為而免除這些後果,才算公平一致呢?這就是太初所預定的計畫,其中有的就是公義。耶穌獻上自己的生命作為犧牲,完成了此一計畫。祂被誣告祂的惡人殺害了,那些人闔上眼睛,閉上心扉,完全不理會祂所敎導的真實原則。
祂被埋葬以後,我們從經文中讀到,抹大拉的馬利亞在七日的第一日就來到墳墓那裡,卻看到石頭被挪開,祂也不見了。她望進墳墓,見到兩個穿著白衣的天使,「一個在頭,一個在腳」〔約翰福音20:12〕,並對她説:
「『婦人,你為什麼哭?』她説:『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裡。』
「説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
「耶穌問她説:『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祂説:『先生,若是你把祂移了去,請吿訴我,你把祂放在哪裡,我便去取祂。』
「耶穌説:『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説:『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耶穌説:『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吿訴他們説,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約翰福音20:13−17〕
馬利亞便去吿訴門徒説她見到了主,並且祂也向祂們顯現。
現在,讓我們想一下這件事。在這裡,歷史上記著,馬利亞去到墳墓,在那裡見到兩位天使,後來又親自見到了復活的救贖主。她擁有的是天上使者的見證,又經神子親自證實,即救贖主已經復活了。她的話語被傳了下來,向我們見證。你們能反駁嗎?能懷疑她的見證嗎?……之後救主又趕上了兩位正前往以馬忤斯的門徒,與他們同行;「只是他們的眼睛迷糊了,不認識祂」〔路加福音24:16〕。耶穌問他們為何事憂傷,他們回答説:「你在耶路撒冷作客,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裡所出的事嗎?」〔路加福音24:18〕。後來他們的眼睛明亮了,這才認出祂來。
祂向門徒顯現之後,有位門徒聽説耶穌復活了,卻説除非親自見到祂,用手探入祂的肋旁,並用指頭探入祂手上的釘痕,否則他總不信。這位多馬與今日的世人何等相像啊!祂再度向門徒顯現時,多馬也和他們在一起。
「〔祂〕就對多馬説:『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我的手;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多馬説:『我的主!我的神!』
「耶穌對他説:『你因看見了我才信;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約翰福音20:27−29〕
我們能夠藉著聖靈的力量知道救贖主活著
耶穌復活後,施助了祂的門徒,證實他們所知道的事實就是他們並沒有受騙,而且祂的確是神的兒子,現在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不死,得到永生了。他們不是用肉眼見到的。我們可用肉眼見到許多事物,卻可能受騙;我們可用耳朵聽,但也可能受騙。我們的自然感官很容易受騙。……但讓我吿訴你們,當全能者向人類顯露自己時,祂是藉著聖靈的力量來顯示,而非經由肉眼或肉耳。祂向世人説話時,彷彿是在對肉身之外的人講話;祂是對靈體説話。因此,如果全能的神向你們説話,藉著聖靈的力量來見證其真理,……你們就如同神一樣的認識真理。那將不是你們僅僅相信的事,不是透過你們可能有誤或可能受騙的肉體感官所傳達給你們的事;而是神對人的心、對有靈的活人、以及對人的永恆存在講話,那是像神一樣,不會被摧毁,且是永恆的。
耶穌復活後,就是如此開啟祂門徒的靈性眼睛和理解力,使他們能知道祂就是主基督。他們知道祂已經從死裡復活了,知道祂是活神的兒子,因為神已向他們啟示此事。因此,他們也能像詩人一樣地説,
「鼓舞歡欣大好信息:我知道我主是活著!」〔「我知道救主活著」,聖詩選輯,第76首〕
……對於那接受到全能之神見證的人,誰能講得出其靈魂中的喜悦與滿足呢?沒有人説得出的,我也無法吿訴你們。人類的一切言詞皆無法講述,僅能靠著感覺,並僅能靠著人類生命中那不朽的部分來理解。當人感覺自己接受到聖靈的見證時,那喜悦是無可言喻的。……
神的聖靈已向我講話──不是透過耳朵,也不是透過眼睛,而是向我的靈,向我永恆活著的部分講話──而且已向我啟示,耶穌是基督,是活神的兒子。我向你們見證,我知道救贖主活著。我還知道我必在此世上見到祂,並且我將見到祂的本體。……因為祂將再度來到世上;並非像以前一樣的來,而是帶著能力與大榮耀,施報復於邪惡者與不虔敬者的身上,因為他們不聽從靈的聲音,卻硬起他們的心反對真理,並閉起他們的理解力,反對著神的僕人的見證。他們必會受到審判,不是藉著耳朵的聽力,或藉著眼睛的視力,而是將受到正義的審判,而且他們必將被定罪,因為光已來到世界,他們卻愛黑暗而不愛光明。……主已向我啟示此事。祂使我的整個靈充滿了此一見證,直到毫無懷疑的餘地。……
我們都擁有基督的門徒在亞洲大陸所作的見證,以及耶穌的門徒在美洲大陸對同一真理所作的見證。我們還擁有敎義和聖約,其中包含著神賜給我們這個時代的祂的僕人及聖徒的啟示和見證,成了這些事情的第三個見證。除此之外,……我們還擁有聖靈在我們心中所作的見證,那是無法否認的;因為藉著聖靈的啟示接受到此一見證的人,就不會受騙。神的聖靈絕不會為虛假之事作見證。因此,你們若接受到聖靈在你們心中所作的見證,就會知道你們的救贖主活著。……
我向你們見證,救贖主活著。希望此一見證能進入你們心中。……我們若彼此相愛,為彼此做有益的事,就是在履行神的兒子的福音敎訓,即基督的敎義,其目的都在救贖並提升世人,帶領人類回到神的面前。希望我們都能擁有此殊榮,來接受並享有這個祝福,此乃我的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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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主生平有哪些事件或敎訓曾讓你得到見證,知道祂就是神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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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基督受逼迫時,如何以德報怨?奉行祂以德報怨的敎訓會帶來什麼祝福?我們要如何更有效地遵行此一敎義?(亦見馬太福音5:3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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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將以下的勸告──「把神的話種在你們的心裡,好使你們試驗它的美點」(阿爾瑪書34:4)──應用在斯密會長所引述的登山寶訓中(見馬太福音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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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主在十字架上最後所説的話如何反映出「愛心、憐憫、博愛及寬恕」?我們如何在受到試探和考驗時,跟隨祂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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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為救主作見證,你從斯密會長身上學習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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