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47章:正直:全心奉行我們的宗敎信仰


第47章

正直:全心奉行我們的宗敎信仰

凡將神的事擺在生活第一順位,並忍受考驗以維持其正直操守的人,必獲得永生。

斯密F.約瑟側寫

於1918年11月10日,斯密F.約瑟被支持為總會會長的第17週年紀念日這天,他聚集了家人,談起他的一生及學習經驗。當時每個人都作了禁食,帶著祈禱之靈前去。斯密會長説:「如果世界上有任何事物是我一直努力去做的,那就是信守我的承諾與誓言,保持正直,做我職責內應做的一切事情。」1

這是他臨終前所給的忠吿。九天後,斯密F.約瑟會長於1918年11月19日過世。因為流行性感冒盛行,以致無法舉行正式的公開葬禮。為了向這位偉大的領袖致哀,所有公眾聚會、演藝活動及正式的聚會皆延期舉行。戲院和許多公司機構都閉門歇業。成千上萬名鹽湖城居民,不論是敎會敎友或非敎友,在送葬行列經過聖殿南街前往鹽湖城公墓時,都湧向街道,向斯密F.約瑟致敬。當隊伍經過天主敎瑪德琳大敎堂時,敎堂尖塔上也鳴起鐘聲,向這位影響了許多人的高貴領袖致哀。

斯密F.約瑟會長喜愛正義,支持真理,充分奉行他宣道的原則。他由於為人正直而深受他人愛戴。

斯密F.約瑟的敎訓

把神的事擺在生活第一順位可以顯示我們的正直。

我們信奉的宗敎不是星期日的宗敎,也不僅是一項聲明而已。……對我們而言,這宗敎是世界上最為重要的事物,我們今生和來生的結局,都在於我們是否忠於真理,是否言行一致地遵行其敎訓,服膺其原則與規定。2

對我而言,能夠認識接受真理並在日常生活中忠於這些真理的人,永遠都是一項令人高興的事。因為,要記住,我們是藉著日常的工作,來確立我們的正直標準,並忠於真理的標準。我們憑著果子來辨認樹木,不會到荊棘裡採葡萄,也不會到蒺藜裡摘無花果。你們若看到一群人、一個社區或一整個民族都接受了耶穌基督的福音,言行一致,忠於他們的聖約,在各方面都忠於他們的信仰,就會見到那些結出好果子並在各方面都配稱的人。3

我們每一天都應當始終如一地履行我們的責任,奉行我們的宗敎。讓我們永遠都在正義中服事主,祂必成為我們的父親和朋友,並且我們的敵人必不會有力量勝過我們。4

我們每一個人的靈魂隨時都需要有愛:首先,要愛神,我們的天父,那位一切美好事物的賜予者──讓愛充滿我們的靈魂、我們的思想、我們的心思、我們的意念、我們的力量,好使我們能在祂有所要求的時候,樂意奉獻我們的生命、時間、才能和屬世的財物,來服事那位賜予我們一切的活神。……我們的心中〔應當〕存有這樣的愛,好使我們能愛神勝過事業、金錢、屬世的快樂,也就是説,對神的崇拜和愛要更甚於世界上任何其他事物。5

世人不論在何處,都常常可以聽到成功這兩個字,彷彿成功是以兩個字來定義的一般,也彷彿人類最大的抱負,就是達成某些世俗的願望。……然而,一個人的成功必須以人永恆(以及目前)的需求來衡量,而不是以人為了追求當代風尚的暫時標準來衡量。確實地,最能危害我們幸福的一個觀念,莫過於認為我們現在和永恆的福祉乃是擁有世上的財富與榮譽。

救主所闡述的偉大真理似乎已普遍為這世代的人所遺忘: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靈魂,有什麼益處呢〔見馬太福音16:26〕?依照神所宣告的話語,成功的標準在於靈魂的救恩。6

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敎友真正身分的意義就是──你我皆獨立於世界上的任何其他人之外,無論其他人怎麼做,我們都要奉行我們的宗敎,履行我們的責任。一如古代的約書亞所自稱的:「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約書亞記24:15〕……衡量我們在這敎會中地位的真正標準,在於我們是否樂意行義,而無論其他人行善或作惡。因此,讓我們尋求這種精神,並遵行這規範。7

正確生活的首要並最崇高的標準可在個人為真理而保持良善的職責中找到。對忠於自己的人而言,要他對人忠誠並不難;在個人生活中尊崇神的人,無須受那可能不僅無關緊要,還可能完全錯誤的輿論牽制。人是因為職責使然,才會覺得自己要在一切公眾議題上站在對的一邊。那忽略內在生活的人仰賴的是公眾的指引,結果只會陷入各樣的矛盾中。8

神的靈所結的果子──真正宗敎精神的果子──是和平、愛心、美德、誠實、正直,以及對神律法中各樣美德的忠誠。9

我們的責任是不斷前進──朝著全能之主為我們所標示的方向前進。要保持信心,在你們的心中尊敬神的名,尊崇並敬愛那位為赦免世界的罪而流血的祂的名;要向那位自幼年時代即為神興起,為此一偉大末世事工奠立根基的他,獻上最高的敬意。10

我們的正直必受到試探與考驗。

我在童年和青年時代都跟著神的人民流浪,與他們同甘共苦。我一生皆與這些人融合為一,將來也要如此奉神的名,並在神的幫助下行走,直到最後。我沒有其他友伴或其他居所。在這點上,我就像彼得一樣,當救主看到人們離棄祂時,就問彼得説:「你也要去嗎?」彼得説:「主啊,你有永生之道,我若離了你,還能歸從誰呢?」〔見約翰福音6:67-68〕。除了遵循那條歸向我們父神的窄路以外,我們再也沒有別的路可走。那正是祂為我們標示的道路,我們有責任加以遵循;我們無法繞道或改變路線;這裡沒有支線,而是「直達車」,目標已經設定,也已經標示在地圖上了。

當反對的力量來到時,我們必須迎向它,用神放置在我們手中的真理作為武器,與之對抗。我們必須覺悟到,比起認識神的卓越與崇高,這世界及其中的一切歡愉只不過是鐵渣。祂意圖考驗我們、證明我們,並且祂有權這樣做,必要時,甚至用到死亡;惟有那些持守到底,不畏縮,並且必要時,即使冒著犠牲一切的危險也仍然保持正直的人,才會獲得永生,配稱獲得忠信之人的賞賜。11

我常常祈禱,並非為了能免除考驗,而是為了使我能獲得智慧與判斷力,耐心與持久力,來承受我可能蒙召去經歷的考驗。我雖不能説我對基督福音的信心已受過考驗了,但我可以説我確實已經在許多方面經歷了考驗。我的耐心受過考驗,我的愛心受過考驗,我的正直也受過考驗。12

我相信〔我們的先驅祖先〕所做的要比他們所知的還要好。我相信,他們是在神的力量帶領下,一步一步地前進,並且是詞上加詞,訓上加訓地接受敎導。祂就是這樣證明了他們的正直和他們的信仰。祂一直驗證他們,直到他們死亡為止,是的,甚至超越死亡;因為死亡對他們許多人而言,是甜美的;與他們所必須忍受的辛勞與苦難相較,死亡無疑是平安快樂的安息所。13

許多人因為信仰的緣故,在服從神的誡命時,捨去了性命。耶穌基督所揀選的古代門徒中,除了猶大和約翰以外,沒有一個能避開殉敎的。猶大背叛了主,而後犧牲了自己的性命;約翰蒙得主的應許,能夠活到祂再度來到世上。其他人有的被處以死刑,有的被釘十字架,有的被拖死在羅馬街上,有的被從尖塔扔下,有的被石頭打死。為什麼?為了服從神的律法,為他們知道是真理的事作見證。今天也是一樣。但願此一福音精神融入我的靈魂,使我即便在遭遇貧困、苦難、迫害或死亡時,我和我家仍要事奉神,遵行祂的律法。14

無論遭遇何事,我們都要事奉主;以此顯示我們的正直。

主吿訴那位愛世界的年輕人説,他若想要完全,就應當變賣他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然後主又説:「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9:21〕。這也許是一句非常簡單的話,卻包含著許多的真理,並且關係著一項必要的原則。那就是要將那神聖而崇高的事物,那屬神的事物,那為人類靈魂帶來平安與幸福的事物,放在我們的財富之上,放在我們一切世俗的榮譽與財產之上。這是全能之主對末世聖徒的要求;今天,每一位已經接受福音的人都應該在心中、在靈魂中,時常懷有這樣的一個想法,即「無論主要求我做什麼,我都必做」,或我都必給,而無論那是什麼。15

祂若要求我將我所有的一切給祂,我希望能愉悦地、樂意地去做,就像約伯和亞伯拉罕,在主召喚他們來表明他們的信心時,所感受到的一樣。亞伯拉罕蒙召獻上他的兒子──一位應許的兒子──時,他曾停下來與全能者論理或爭辯嗎?沒有,他照著吩咐做了,絲毫沒有抱怨,沒有不滿。他可能有些怪異的感覺,無疑地,他是徹徹底底地受了試探,神考驗著他最柔弱的情感。然而,亞伯拉罕並未真正下手,因為主阻止了他,同時也見到了他的正直和樂意的心。〔見創世記22:1-18〕……

我們有多少人像亞伯拉罕那樣信賴主?如果主要求你們獻上你們的第一個孩子,或任何你們摯愛的人,或是你們的財富,你們會毫無怨言地忍受嗎?……我們若將我們的心或我們最為珍視的情感放在某個角落──收藏起來,我們能期望在高榮中超升嗎?問問自己,你們是否配稱在神的高榮國度中超升?16

約伯是一位義人,在他所行的一切事上都是完全的。全地並沒有人像他一樣。……他並未詛咒示巴人擄去他的牛,或天上的火燒去他的羊,或狂風毁滅他的家園和兒女。他並未因此而咒罵、褻瀆或否認主,反而説:「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1:21〕……

……他所示範的原則,正是全世人一切信心、希望、博愛、愛心、努力、渴望的基礎──無論遭遇何事,都要事奉神。他們雖遭到囚禁,遭受迫害,貧窮困苦,雖然神要徹徹底底地考驗他們,讓他們接受最大的考驗,來證明他們的正直,他們仍會像約伯一樣説:「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約伯記1:21〕。我們若尊主為大,盡心、盡能、盡意、盡力地愛祂,又愛鄰居如同自己,當考驗來到,我們就能毫無怨言地忍受,且會等候到神的目的達成為止。那時,我們必會明白神對祂受苦難的兒女是懷著何等無比的愛心;神對祂兒女所懷的慈悲何等寬廣,目標何等遠大,祂的目的又是何等偉大崇高。我們若能做到這點,就終必學到這些,也終必全心讚美感謝神。17

研讀建議

  • 何謂正直?我們要如何「藉著日常的工作,來確立我們的正直標準」?日常生活中有哪些情況是需要你選擇是否將神的事擺在第一順位?

  • 我們「對神的崇拜與愛」要如何更甚於事業、金錢或其他世俗的樂趣?當你面對試驗,要將「神聖而崇高的事物」置於「世俗的榮譽與財產」之上時,你曾經作何回應?

  • 在我們的生活中,真正的成功有何標準?哪些對成功的不同定義會阻礙我們追求真正的成功?依照已啟示的真理去做,與依照「公眾的指引」去做,兩者有何差異?

  • 為何我們在努力奉行福音時,往往會面臨考驗與對抗?你曾經在哪些方面,因為努力遵行神的旨意,而受到考驗與證明?你曾經作何回應?

  • 像亞伯拉罕及約伯這些忠信門徒的榜樣,如何幫助我們更加了解「無論遭遇何事,都要事奉神」?你的見證曾經如何因為他們的榜樣而得到鞏固?在遭遇苦難的時候,哪些事可以幫助我們作好準備,照他們的榜樣去事奉神?

  • 培養並維持個人的正直會如何造福並鞏固我們的家庭和社區?

  1. Life of Joseph F. Smith, comp. Joseph Fielding Smith (1938), 477.

  2. Gospel Doctrine, 5th ed. (1939), 107.

  3.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16, 2.

  4.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8 Aug. 1884, 1.

  5. In James R. Clark, comp., Messages of the First Presidency of 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 6 vols. (1965–75), 5:91.

  6. Gospel Doctrine, 123–25; paragraphing altered.

  7.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1 Mar. 1893, 2.

  8. Gospel Doctrine, 253.

  9. Gospel Doctrine, 75.

  10.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04, 3.

  11.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5 Apr. 1882, 1; paragraphing added.

  12.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27 Apr. 1897, 1.

  13.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9 Aug. 1898, 1.

  14. Gospel Doctrine, 251.

  15.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09, 4–5.

  16. In Brian H. Stuy, comp., Collected Discourses Delivered by Wilford Woodruff, His Two Counselors, the Twelve Apostles, and Others, 5 vols. (1987–92), 2:279.

  17.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19 Dec. 1893, 1; paragraphing altered.

Beehive House

位於鹽湖城的蜂巢屋。斯密會長曾在此居住多年,並於1918年11月19日在此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