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31章:服從什一奉獻的律法


第31章

服從什一奉獻的律法

服從什一奉獻律法的人是在協助主達成其目的,這些人有資格接受祂的祝福。

斯密F.約瑟側寫

在1800年代晚期,敎會欠下了龐大的債務,總額超過一百萬美元。這項財務負擔沉重地壓在斯密F.約瑟的肩上。他在1899年10月的總會敎友大會中説:「我們身為末世聖徒的人,擁有許多寶貴的指示,不僅關於什一奉獻,亦關於其他與什一奉獻律法同樣重要的事物。但目前,對敎會的福祉來説,沒有什麼比強調此一律法更重要的了;藉此將各項資源放入主的倉庫,滿足人民的需求。」1

七年後,有一天下午,斯密會長從辦公室走來,看到女兒拉結正在蜂巢屋的前廳。

「你的母親呢?」他問道。

「不知道。」

「她去哪裡了?」

「不知道。」

「她什麼時候回來?」

「不知道,爸爸,我什麼都不知道。我才剛放學回家。」

「孩子」,他説,「我本來希望你的母親第一個知道,不過既然你什麼都不知道,我就來吿訴你。」他手裡拿著一張紙。

「看到這張紙了嗎?」

「看到了。」

「這張紙代表著敎會終於脫離債務了。」他笑著説:「現在你可知道一些事了。」2

斯密F.約瑟的敎訓

服從什一奉獻律法證實我們對神國度的忠誠。

神要求我們,要將我們增加的十分之一送入祂的倉庫;並且對於所有的錫安支聯會,這都要作為常設的律法。3

藉著(什一奉獻)這項原則,本敎會人民的忠誠度即受到了試驗。藉著此一原則,就會知道有誰擁護神的國度,有誰敵擋神的國度。藉著此一原則,就會看出有誰定意實行神的旨意,遵守祂的誡命,從而將錫安的土地聖化給神,也可看出有誰反對此一原則,將自己隔離於錫安的祝福之外。此一原則極為重要,因為藉此就可知道我們是否忠信。在這點上,這原則一如對神的信心、罪的悔改、赦罪的洗禮,以及接受聖靈恩賜的按手禮一樣重要。4

什一奉獻律法是一項用以證明個人的試驗。不遵行此一原則的人,就會被視為不關心錫安福祉,忽視自己身為敎會敎友的職責,且是對神國度的屬世進步沒有任何助益的人。他對於向世上各國傳播福音一事也毫無貢獻,並且他所輕忽的,正是為了接受福音祝福與敎儀所必要的條件。5

遵守什一奉獻律法是出於自願的。我可以選擇繳納什一奉獻,或是不繳納。我做或不做都在於我的選擇;因為我感覺到要忠於敎會、忠於敎會的利益,並且相信遵守什一奉獻律法是正確且正當的,所以我就遵守了──這和我認為我遵守悔改、赦罪的洗禮等律法是正確的,其原則是一樣的。6

過去沒有繳納什一奉獻,因此欠了主這項債務,且無力繳納的人,主也不再要求我們繳納;只要我們以後願意誠實地遵守這項律法,祂就必原諒我們的過去。神是如此慷慨仁慈,我因此十分感激。7

我曾説過,並且要在此重述的是,那些始終都繳納什一奉獻的人絕不會叛敎。金額或多或少並無差別;這是主的律法;這是敎會收入的來源;這是神的規定,並且祂已説過,不遵守這律法的人,就不配稱繼承錫安。人若繳納什一奉獻,就絕不會叛敎。這是很合理的。為什麼?因為只要他有信心繳納什一奉獻,就會對敎會及福音原則有信心,並且在他裡面有些良善,有些光明。只要他願意這樣做,那試探人的就必無法勝過他,也必無法引領他走入歧途。8

什一奉獻是主為了祂敎會的收人,並為了聖徒的祝福所制定的律法。

什一奉獻律法是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的收入律法。沒有這律法,就無法履行主的目的。9

主……賜什一奉獻律法是為了使主的倉庫中有資源,以實現祂構想中的目的;為了聚集貧困者,為了向世上各國傳播福音,為了資助那些必須日復一日,不斷看顧著主的事工,又必須有所收入的人。若沒有這項律法,這些事情就無法完成,無法興建和維持聖殿,無法使貧困者得到食物和衣服。因此,什一奉獻律法對於敎會實屬必要,且是主極為強調的。10

〔什一奉獻〕乃是用來在聖殿中……維持神的屋宇的敎儀。有成千上萬的錢是用來敎育錫安青年,支付敎會學校的開銷。成千上萬的錢用來使貧困者得到食物和衣服,並照顧那些靠敎會過活的人。他們仰望著他們的「母親」來給予援助和支持,而敎會在可能的範圍內,供應敎會中的貧窮、困乏、虛弱、無助的人,也是正確且適當的。11

主已經啟示規劃運用〔什一奉獻〕這項資源的方法,即由敎會的總會會長團、敎會的高級諮議會(即十二使徒),以及敎會的總主敎團來管理。我認為這樣做極為明智。它不是留給一個人管理,或是單獨處理,一點都不是,卻是交給至少十八個具有智慧、信心和能力的人處理,就像這十八個人一樣。我是説,交給他們去處理人民的什一奉獻,並依照他們的判斷和智慧,將之用在一切能夠為敎會達成最大益處的目的上;……此項什一奉獻基金要由主所任命且持有權柄的人,為了敎會的需要和益處,來加以處理。12

主……特別要求那些擔任本敎會領袖,負責引導神人民的人,要使人們確實遵守神的〔什一奉獻〕律法。這是我們的責任。敎會領袖有責任對此一原則説一些話,好使人民能在這項律法上盡他們的責任,也好使主的倉庫裡有東西可用來滿足人們的需要;因為敎會的需要即是人們的需要。敎會的敎友構成了敎會,因此,不論敎會負有任何責任,敎會裡的每一個敎友也都依照他的資源比例,負有同樣的責任。主要求我們要注意使祂的律法為人民所遵行。13

今天早上,我要對聚在這裡的弟兄姊妹們説,在我認為,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的敎友從沒有像今天這樣,生活得這麼好、這麼忠信、這麼勤奮。有許多方法可用來判斷這事,其中一個相當準確的方法,就是敎友遵行了什一奉獻律法的事實。……從這點即可看出,末世聖徒正在履行他們的職責,他們對福音有信心,樂意遵守神的誡命,並且,也許要比以往更忠信於遵守什一奉獻律法。

我還要對你們説另一件可喜可賀的事,那就是,藉著主的祝福,並藉著聖徒忠信地繳納什一奉獻,我們已有能力償付我們積欠的債務。今天,耶穌基督末世聖徒敎會已經沒有那一塊錢是無法立刻付清的。我們終於有能力避免債務,不再需要負債,並且,只要末世聖徒繼續奉行他們的宗敎,遵守什一奉獻律法,我們就再也無須舉債。這項律法正是敎會的收入律法。

再者,我要對你們説,我們也許無法立刻達到,但我們希望能看到有一天,除了你們自願且樂意付出的以外,我們再也無須為了任何目的,向你們請求捐獻,因為主的倉庫裡有足夠的什一奉獻,足以支付推進神國度所需的一切。……那就是真正的政策,是主在管理祂敎會事務上的真正目的。14

繳納什一奉獻的重點在於服從律法。

無疑地,經文中還可讀到更多關於此項什一奉獻的原則;這是神在本福音期所啟示給我們,也是祂要求我們服從的,好使我們能夠藉著遵行祂的律法而被聖化,使這地能成為我們真正的錫安之地;並且應許是這樣的,只要我們服從神的律法,只要我們信賴祂,只要我們與祂接近,祂就必與我們接近,必賜給我們祂的恩寵及祝福作為酬賞。祂必斥責那吞噬者,並且祂必使地土豐收,使它為農夫、耕種者和牧者更具生產力。祂必増加他的牛隻,使他的右手和他的左手都順利繁榮,凡事富足,因為他信賴神,與神接近,且樂意試試看神是否會打開天上的窗戶,傾福給他,甚至無處可容〔見瑪拉基書3:10〕。讓每一個接受耶穌基督福音的人都得到這些話,並盡其全力聆聽這些話。有的人也許會輕視這些話,但這樣做的人,無疑地,必無法與神接近,必會疏於試試主,必無法履行主所賜的誡命,必永遠不會知道神講的是真理,不會知道只要祂的人民樂意服從並遵守祂的律法,祂便能夠向祂的人民實現祂的話語和應許。……

……我認識一個弟兄──我無須説出他的名字,因為他只是一個例子,還有成千上萬個人不僅能用口中的話,並且能用他們在沙漠中所得到的富裕、繁榮、發達與進步的明證,作出同樣見證。這個人今年獲得了豐裕的收穫,農產十分豐盛,但他有許多鄰居卻都為雜草所阻,收穫僅有他的一半甚或三分之一。你們認為這是為什麼呢?我認為是神祝福了他;他蒙得祝福是因為他有智慧,不僅明智謹慎地勞動,而且他敬畏神,心裡渴望服從神的律法。……他繳付什一奉獻、他記得他的供物,他服從神的律法,他不怕向朋友及鄰居見證,是因為服從,神才祝福了他,使他昌盛,享有今日的一切。他並不是惟一的一個;還有其他人也用同樣的方式昌盛了。我見證,那是因為神祝福了他,他的土壤、他的勞動,使他收穫增加,並獲得了他所追求和努力的祝福。他靠著對主的信心行事;主知道他的心,也因此祝福了他。15

因此我斷定,繳納什一奉獻的重點,在於服從律法,並且因著服從,我們必得到比他人更多的祝福。我們的財產也許有幾百萬,而誠實地繳納我們收入的什一奉獻,也許會是一筆很大的數目;但藉著服從神的律法,我們所能得到的祝福,最後必遠遠超過我們的物資所能為窮人做的一切善事。施比受更為有福。

問題是,人一旦富有了,就會開始覺得自己太窮,無法服從神的律法。論到與全能者交往一事,財富使人貧窮。窮人可以輕易地繳付什一奉獻,捐出一點物資來造福貧困的人;但他若成了百萬富翁或類似人物,他的心胸就會開始變得狹窄,結果使得自己無法再接受到神更多的仁慈與慈悲;而那是他原本可藉著運用增加的物資,去做更多的善事而獲得的。

服從正是全能者所要求的。他要求亞伯拉罕的,也是服從。我現在講的是服從神,而不是服從人;即使是繳付什一奉獻一事,若有任何人想證明:不服從神比服從神更好(對那個人及所有的人而言都更好),我也敢向他們挑戰。如果人服從這項什一奉獻律法,就有資格獲得神的祝福,並且就他而言,在主的倉庫裡就有物資可用以餵養窮人、傳播福音、興建聖殿、達成主的目的;但若他不服從此一律法,那裡就沒有任何物資,並且他自己也無法接受到主原先要賜給他的祝福。16

研讀建議

  • 何謂主的什一奉獻律法?(亦見敎約119:3-4)。我們繳納什一奉獻的時候,是履行了哪些福音原則?為何服從律法是繳納什一奉獻的「重點」所在?

  • 以前沒有繳納什一奉獻的敎友,現在若是希望遵守這項誡命,要怎麼做?讓人不繳付什一奉獻的原因有哪些?富裕可能會怎樣使人心胸「狹窄」?

  • 什一奉獻基金有哪些用途?什一奉獻如何有助滿足敎會敎友及其他人在屬靈和屬世上的需求?

  • 敎會的什一奉獻基金由誰決定如何分配?(亦見敎約第120章

  • 家中要如何敎導什一奉獻的繳納事宜?

  • 主應許那些繳納什一奉獻的人會有何祝福?(亦見瑪拉基書3:10-12)。你曾於何時,在哪些方面,因為服從什一奉獻律法而得到祝福?

  1.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899, 39.

  2. Quoted in Amelia Smith McConkie, “Grandpapa Joseph F. Smith,” Ensign, Sept. 1993, 15.

  3. Deseret News: Semi-Weekly, 3 May 1881, 1.

  4. Gospel Doctrine, 5th ed. (1939), 225.

  5. Gospel Doctrine, 226.

  6. Gospel Doctrine, 232–33.

  7. Gospel Doctrine, 99.

  8. “Discourse by President Joseph F. Smith,” Millennial Star, 25 Oct. 1906, 674.

  9. Gospel Doctrine, 226.

  10. Gospel Doctrine, 225.

  11. Gospel Doctrine, 232.

  12. Gospel Doctrine, 233.

  13.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899, 41.

  14.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07, 7; paragraphing added.

  15. Gospel Doctrine, 226–28.

  16. 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899, 69; paragraphing added.

Prove Me Now Herewith

以此試試我,霍普金森葛藍繪,描繪忠信的末世聖徒先驅者帶著什一奉獻到鹽湖聖殿附近的什一奉獻辦事處繳納的情形;當年繳納的大半為商品,而非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