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會會長的教訓
第17章:生命和救恩的偉大計畫


第17章

生命和救恩的偉大計畫

我們的天父已為祂的兒女提供了一項計畫,使他們能變得像耶穌基督一樣,享有超升。

斯密F.約瑟側寫

在1874年,斯密F.約瑟為主領歐洲傳道部而來到英國,不久後,他在36歲生日時於日記中寫道:

「日子寒冷蕭瑟而淒涼,正適合作為我黑暗、苦難之生日的紀念。當時家父〔海侖〕和叔叔〔約瑟〕皆因為福音的緣故,被拘禁在地牢中,聖徒也被無情的暴徒驅離了米蘇里州的家園。我靈魂中燦爛的陽光從未徹底驅散過那段低潮晦暗的變故時期所投下的黑暗陰影。

「但神的慈悲之臂,並祂最仁慈的庇佑,卻始終明顯可見地護庇著我,甚至從孩童時起即如此,我的日子因著在神的國度中謙卑尋求智慧與幸福而漸入佳境。隨著時日過去,經驗成長,我人生的目標越來越明顯。這些目標就是傳播福音,或是建立神在世上的國度;還有靈魂的救恩。對我而言,其中最重要的是我自己和我家人的救恩。」1

斯密F.約瑟會長以其知識和信念敎導並見證了天父的永恆救恩計畫。他説:「對我或對人類兒女而言,諸天之下沒有任何事物會像生命與救恩的偉大計畫這般重要。」2

斯密F.約瑟的敎訓

我們的天父制定了救恩計畫,使我們能獲得超升。

主神全能者活著;祂創造了諸天、大地及眾水的泉源;我們是祂的孩子,祂的後裔;我們來到此地並非偶然。我們降生及生存的目的皆由主制定,好使我們達成使命,變得與耶穌基督的形像及樣式相似,並得以像祂一樣,無罪地獲得永生,像祂一樣充滿純粹的智能,像祂一樣高升到父的右手邊,坐在寶座上,有權能統治著我們蒙召管理的範圍。我為此敎義作見證,因為主已讓我認識此一真理,並且我從頭到腳都能感覺到其真理。3

世人必在來世,在活人和死人的審判者面前,在我們靈體的父,也是我們的主暨夫子的父面前,為他今生的所作所為負責,且必須為交付給他照管的管家職務負責。這就是神的計畫,是祂偉大目標的一部分。我們並非來此生活數週或數年,吃喝睡覺後便死亡、去世、消失。主神全能者從未計畫讓世人如此朝生暮死、如此枉然、如此空留遺憾。4

我們來〔到世上〕之前,若是不知道來此的必要性及獲得骨肉身體的重要性,或是也不知道因子孫而會得到的榮耀及我們所要達成的偉大目標──這些都需要經歷試煉與考驗,像被稱在天平裡,考驗我們如何運用賜給我們的神的屬性、神般的能力及自由選擇權;藉此像基督一樣,下降低於一切事物後,使我們得以升到一切事物之上〔見敎約88:6〕,成為像我們天上的父母及長兄,永恆的全能者一般!──那麼我們就絕不會來到此處。5

對我或對人類兒女而言,諸天之下,沒有任何事物會像生命與救恩的偉大計畫這般重要。這計畫是太初時在天上制定,爾後經賜予神所召喚的神聖之人的啟示,世世代代相傳下來,直到人子來臨的時候;因為此一福音和救恩計畫,早已啟示給我們的第一對祖先。神的天使已將救贖計畫,以及從死亡和罪惡中得救的計畫帶給了他們;並且時常藉著神的權柄,將此一計畫啟示給人類兒女,從未有任何改變。從太初開始,這計畫就沒有任何多餘或不必要的部分,沒有任何可以免除的部分;它是在太初時,由父和神聖之人的智慧,為了人類家族的救贖,並為了他們在神面前的救恩與超升而制定的一套完整計畫。……經歷無數世代,這同樣的福音、同樣的生命與救恩的計畫、同樣的敎儀──那代表與基督同埋的洗禮,以及為了世人罪惡和救贖人類所作的偉大犧牲的記念儀式,都已從創造時期開始,一代一代地傳了下來。6

這就是全能者為了人類靈魂的救恩,在末世時代復興給世人的生命計畫;這救恩不僅是為了來世,且為了我們今生的生命,因為主已經開始了祂的事工,使祂的子民能在今生享有最大的祝福,使他們今生與來世都獲得拯救,使他們得以在此為免除罪惡及其一切影響與後果而奠定根基,使他們能在塵世的悲傷之谷外,在神的國度中獲得一份繼地。耶穌基督的福音正是那導向救恩的神的權能。7

神確實曾向祂的僕人斯密約瑟説話,親自向他顯現;不僅是父,還有子。祂們都曾親自向他顯現,將祂們的誡命、律法、福音及永恆的生命計畫都賜給了他。……這計畫的目標不僅要讓神的兒女在今生與來世從罪惡及其影響中獲得救恩,還要讓他們經由服從律法與福音原則而得到超升、榮耀、權能與主權。8

我們來到世上是為了準備自己獲得永生。

我們塵世的目標在於獲得豐滿的喜樂,成為神的兒女;就這句話的最完整意義而言,即成為神的後嗣,與耶穌基督同作後嗣〔見羅馬書8:14−17〕,成為神的國王和祭司,繼承榮耀、主權、超升、寶座,以及我們的天父所發展、所擁有的每一種能力及屬性。這就是我們存在於此塵世的目標。為了達到此一高升地位,我們必須經歷此一塵世經驗或考驗,並經由我們的長兄耶穌的幫助,證明自己配稱。9

我們來此的目的在於遵行父的旨意,如同它行在天上;在世上做正義的工作;征服邪惡,將之踩在我們的腳下;克服我們靈魂的罪惡與敵人;藉著全能之神的靈感及祂所顯示的權能,超越淺陋、墮落人性中的不完美和軟弱,從而變成真正的聖徒,作主在世上的僕人。10

我們都必死去。但那就是我們存在的終點嗎?我們來此之前若已存在,我們離開此地時,當然亦應繼續存在。靈體必像以前一樣繼續存在,但因為已通過此一考驗階段,因此會變得更好。我們絕對有必要來到世上,取得肉體;因為沒有了肉體,就無法變得像神或像耶穌基督一般。……我們註定要像耶穌那樣從墳墓中起來,像祂一樣獲得不朽的身體──也就是説,我們的肉體要變成不朽,像祂的肉體變成不朽一樣,使靈體可以和肉體結合,成為一個不可分割、無法分離、永恆活著的人。11

我期待著離開此一存在階段的時候到來,那時我就可以更完全地享有每一項有助於我今生幸福的恩賜與祝福;享有一切。我相信,只要我繼續忠信,就不會有任何預定要賜給我喜悦、使我快樂的事物,會在來世被剝奪;否則我的喜悦就不完全。……我指的是那種在世上如同在天上一樣努力遵行神的旨意時所體驗到的快樂。我們都希望能在永恆中保有我們的妻子或丈夫,希望我們的小孩在永恆中還知道我們是他們的父母。我期待此事;我不期盼任何其他事物。沒有這些,我就不會快樂。12

主在這時代所啟示的福音原則能夠引導我們進入永生。這是我們所追求的,也是創造我們的目的,以及創造地球的目的。我們來到此地的原因,是為了克服每一項愚蠢,準備我們自己在未來獲得永生。……

因此,讓我們保持忠信謙卑;讓我們奉行基督的宗敎,離棄我們的愚蠢、罪惡及肉體的軟弱,心無旁騖地固守著神和祂的真理,堅毅不拔地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繼續堅持到底。13

我們存在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與耶穌基督的形像及樣式相似。

我相信我們的救主是一切眾生永遠的典範。……我們受到吩咐,要做祂所做的事。我們受到吩咐,要跟隨祂,一如祂跟隨祂的頭;使我們也能到祂所在的地方,與祂同在,變得像祂一樣。14

最重要的不在於我們能夠活多久,卻在於我們是否善加學習人生的敎訓,並履行我們對神和對彼此的責任與義務。我們存在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了能像那位在肉身時毫無瑕疵的祂一樣,有著與祂相似的形像及樣式──潔淨、純潔、沒有污點!基督不僅來救贖了世人的罪惡,而且還在全人類面前立下了榜樣,並在神的完善、神的律法,以及服從天父方面,建立了標準。15

沒有任何敎義像耶穌的敎義那樣完美。……祂已向我們啟示了救恩之道;從太初開始,經歷今生一切浮沉曲折後,在祂的國度中獲得無盡的超升與榮耀,並在該處開始新的生活。……

人若能獲得這個使靈魂滿意的見證,就會感到快樂、安心,再不會往其他道路尋求平安,卻只在耶穌基督的敎義中尋求。……祂的福音敎導我們要愛同胞;願意人怎樣待我們,就要怎樣待人;要公正、慈悲、樂意寬恕,並且從事每一件有助於擴展人類靈魂的善舉。……

……「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馬太福音11:28〕,這是祂對全人類兒女的呼喚。16

基督是全人類的偉大典範。我相信,一如祂已被預立為世人的救贖主,世人也已被預立要變得像祂一樣。……我們……在肉體上都具有神的形像,我們的靈性也能變得像祂一樣,像祂一樣擁有知識、智能、智慧及能力。

我們來到今生的偉大目標在於使我們變得像基督一樣。因為若不與祂相像,我們就無法成為神的孩子,與基督同作後嗣。17

讓我們跟隨神的兒子,使祂成為我們的典範及嚮導。要效法祂的榜樣,做祂的事工,變得像祂一樣,盡我們一切所能地變得像祂一樣完全,毫無罪惡。18

我們惟有藉著基督,並藉著服從祂的福音,才有獲得永生的希望。

天底下除了耶穌基督的名以外,並沒有其他名字我們可藉以在神國中得救或超升。19

經由福音敎儀,被基督的血救贖而脫離罪惡的忠信之人,在通過此一考驗階段,於神的國度獲得超升後,就不比天使微小,而是比天使高貴。20

我們已訂立了新永約,同意要在神所吩咐我們的一切事情上遵守神的誡命。這是一項永恆的聖約,效力及於我們生命的盡頭。……身為主的兒女,無論在今生或在永恆,都絕不會有那麼一天,使我們不再有義務、榮幸、並責任去遵守主的一切誡命,直到永恆的無盡歲月。藉此原則我們與神保持聯繫,也與祂的目的保持和諧。惟有如此,我們才能完成我們的使命,獲得我們的冠冕及永恆生命的恩賜,那是神最偉大的恩賜。你們還想得出其他的方法嗎?21

除了神指定的方法外,再也沒有救恩。除了服從那位「在祂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聖經雅各書1:17〕的生命之父所訂立的律法以外,再也沒有永恆生命的指望;並且也沒有其他道路,我們可藉以獲得光與超升。這些事情在我心中並沒有絲毫不確定或懷疑;我知道這些都是真實的。22

各項祝福、特權、榮耀或超升皆惟有透過服從賜與該祝福的律法才能獲得。我們遵守律法,就必獲得酬賞,沒有其他方法。23

即使是基督本人也並非一開始就是完全的。祂首先沒有受到豐滿,卻一個又一個地得著恩典,直到祂受到豐滿〔見敎約93:11−13〕。人類兒女不也如此嗎?有任何人是完全的嗎?有人一下子就受到豐滿嗎?我們所達到的境地,已經可以接受到神的豐滿或祂完全的榮耀與智能嗎?沒有。再者,如果神的兒子耶穌,也就是我們生存於其中的天地之父,並沒有一開始就受到豐滿,卻是在信心、知識、理解力及恩典上不斷增加,直到祂受到豐滿為止。那麼,婦人所生的全人類,不也要一點一滴、詞上加詞、訓上加訓地接受,直到獲得豐滿,在父面前與祂一起得到超升嗎?24

我是為了自己今生和來世的救恩而活。其次,是為了我的孩子,以及他們摯愛母親的救恩而活。為了獲得此一榮耀結果,我在世上所能做的一切,就沒有能稱得上犧牲的。這是愛的事工,目的在於獲得永恆的生命與豐滿的喜悦。「擁有永生的人,就是富有的。」〔敎約6:725

研讀建議

  • 誰是救恩計畫的創始者?這項知識如何在我們塵世生命中幫助我們?

  • 我們塵世的生命有何目的?你的生活如何反映出此一知識?

  • 主為何要在每一個福音期中啟示同樣的救恩計畫?福音計畫如何促成我們「今生和來世」的救恩?

  • 為何我們每一個人都必須得到骨肉的身體?(亦見敎約93:33−34)。我們如何運用我們的身體來達成神的旨意?

  • 救主在哪些方面是我們的「偉大典範」?我們要怎麼做,才會變得與基督的「形像及樣式」相似,最後變得像祂一樣?

  • 為何遵守神的誡命對今生及永恆都是必要的?服從主如何既是「榮幸」又是「責任」?

  • 「一個又一個」地接受恩典,對你而言有何意義?(亦見敎約93:12)。你在哪些方面已經「一點一滴、詞上加詞、訓上加訓地」變得更像救主?

  • 何以為了自己的救恩或為他人的救恩而犧牲,那犧牲就算不得什麼?

  1. Joseph F. Smith’s diary, 13 Nov. 1874, quoted in Francis M. Gibbons, Joseph F. Smith: Patriarch and Preacher, Prophet of God (1984), 98.

  2. Gospel Doctrine, 5th ed. (1939), 11.

  3. Gospel Doctrine, 6.

  4. Gospel Doctrine, 21–22.

  5. Gospel Doctrine, 13.

  6. Gospel Doctrine, 11.

  7. Gospel Doctrine, 72–73.

  8. In Conference Report, Oct. 1909, 3.

  9. Gospel Doctrine, 439.

  10. Gospel Doctrine, 249.

  11. Gospel Doctrine, 32–33.

  12. Gospel Doctrine, 65.

  13. Gospel Doctrine, 85.

  14. Gospel Doctrine, 13.

  15. Gospel Doctrine, 270.

  16. Gospel Doctrine, 127–28.

  17. Gospel Doctrine, 18.

  18. Gospel Doctrine, 180.

  19. Gospel Doctrine, 3.

  20. Gospel Doctrine, 18.

  21. Gospel Doctrine, 210.

  22. Gospel Doctrine, 503.

  23. Gospel Doctrine, 441.

  24. Gospel Doctrine, 68.

  25. Joseph F. Smith to one of his sons, 1907, quoted in Life of Joseph F. Smith, comp. Joseph Fielding Smith (1938), 454.

Christ and the Samaritan Woman

基督和撒馬利亞婦人,布拉克卡爾繪。救主在雅各井邊敎導撒馬利亞婦人説,祂就是世界的救主(見約翰福音4: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