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School: Gospel Doctrine
第38課:「舊事已成過去,一切都已成為新的」


38

「舊事已成過去,一切都已成為新的」

尼腓三書第12~15章

目標

鼓勵班員經由效法耶穌基督的榜樣,遵行祂教導尼腓人的更高律法,而成為耶穌基督真正的門徒。

準備事項

  1. 閱讀下列經文,並加以沉思、祈禱:

    1. 尼腓三書12:1-12。耶穌教導尼腓人八福。

    2. 尼腓三書12:13-16。耶穌宣示祂的跟隨者要做世上的鹽及做他人的光。

    3. 尼腓三書12:17-4815:1-10。耶穌宣告祂已成全摩西律法。祂教導人民更高的律法。

    4. 尼腓三書第13-14章。耶穌教導尼腓人必須怎樣生活才能成為祂真正的門徒。祂告訴他們凡聆聽並遵行祂的話的人,就像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磐石上。

  2. 補充閱讀:馬太福音第5-7章教約101:39-40103:9-10

  3. 如果要進行專心活動,則請帶幾張耶穌基督的圖片(可取自教會圖書室或福音圖片集)到課堂上來。

  4. 如果要進行第170頁的活動,則帶兩個透明的容器到課堂上來。一個裝入乾淨的鹽,另一個裝入混合的鹽和土。

課程發展建議

專心活動

適時採用下列活動或是你自創的活動來開始上課。

展示一些耶穌基督的圖片。指出不同的藝術家在呈現耶穌的個性時運用了各種不同的方式來畫耶穌。然後請班員思考以下問題,但不必回答:

  • 如果有人請你描述耶穌的個性,你會說些什麼?

說明海樂‧李會長曾對耶穌的個性作過精確的描述。然後讀出李會長以下的這段話:

「夫子在祂的登山寶訓裡,多少給了我們一些啟示,使我們得以一窺祂完美的個性,那或許可說是一本自傳,其中的每一個字都是以祂自己一生的事蹟所寫成的,使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有了準則」(Stand Ye in Holy Places [1974], 342.)。

說明耶穌在造訪尼腓人時,發表了一篇類似登山寶訓的講道。我們在研讀並應用這篇講道中的教導時,將學到更多關於救主個性的事情。我們也能仿效夫子的一生,發展出自己人生的藍圖或計畫。

經文討論及應用

虔敬選擇最能切合班員需要的經文章節、問題及本課中其他部份的資料。討論如何將所選的經文應用在日常生活中。鼓勵班員分享與經文原則有關的適當經驗。

1.耶穌教導尼腓人八福。

閱讀並討論自尼腓三書12:1-12中選出的經文,如以下所列。你可以請班員比較尼腓三書12:3-12馬太福音5:3-12登山寶訓裡的類似教導。

2.耶穌宣示祂的跟隨者要做世上的鹽及做他人的光

閱讀並討論尼腓三書12:13-16。

耶穌說:「我要你們作世上的鹽」(尼腓三書12:13)。為幫助班員了解「世上的鹽」的意思,請親自讀出或請一位班員讀出布司‧麥康基長老以下的這段話:

「在古代希伯來人中,鹽……是用來當防腐劑,或用在食物的調味及所有獻祭的動物上。(利未記2:13以西結書43:24馬可福音9:49-50)鹽在獻祭的教儀上是如此重要,因此便成為神與該神聖教儀相關人民間立約的象徵。(利未記2:13民數記18:19歷代志下13:5

「因此,主先是對猶太人,之後又對另外一大群希伯來人(即尼腓人)說他們有能力作世上的鹽的這番話是具有深遠意義的。……換句話說,他們有能力在這世界上產生調和、調味及保存的影響,這影響力會帶給其他所有的人平安與祝福」(Mormon Doctrine, 2nd ed. [1966], 667-68)。

  • 我們的影響力如何幫助他人獲得平安和其他的祝福?

展示裝鹽的容器(見「準備事項」第4項)。問班員他們比較願意使用哪一種鹽?然後讀出嘉祿‧亞薩長老以下這段話:「一位世界知名的化學家告訴我,鹽不會因時間而失去它的味,唯有與別的東西混合或污染時才會失味」(1980年11月,聖徒之聲,第56頁)。

  • 我們該如何避免受到屬世事物的「污染」?

  • 請班員朗讀教義和聖約101:39-40103:9-10。這幾節經文教導了哪些有關「作世上的鹽」及「作世上的光」的事情?後期聖徒如何能做「世人的拯救者」?(答案可能包括分享福音及從事聖殿事工。)

  • 我們如何讓我們的光「照在人前」?(見尼腓三書12:1618:24)我們若讓我們的光照耀出來,會產生什麼結果?(見尼腓三書12:16

3.耶穌宣告祂成全了摩西律法。祂教導人民更高的律法。

閱讀並討論自尼腓三書12:17-4815:1-10中選出的經文。請說明這幾節經文提到的律法是摩西律法。摩西律法是一種嚴格的行事和儀式的制度,其中包含動物的獻祭(摩賽亞書13:29-30)。其目的是幫助以色列人仰望耶穌基督的贖罪(尼腓二書25:24摩賽亞書13:31-33阿爾瑪書34:13-14

  • 是誰將摩西律法賜給了以色列人?(見尼腓三書15:4-5

  • 耶穌向尼腓人宣告祂已成全了摩西律法(尼腓三書12:17-1915:2-5)。耶穌如何成全此律法?

    救主為我們贖罪後便成全了摩西律法(阿爾瑪書34:13-16)。在救主贖罪之後,人們不再被命令去實行動物的獻祭,而那原是摩西律法所要求的一部分,也是用來顯明耶穌基督的贖罪犧牲。取而代之的是人們被命令要「獻上破碎的心和痛悔的靈作為……祭品」(尼腓三書9:20;亦見第19節)。

請說明當耶穌宣告祂已成全了摩西律法之後,便賜予尼腓人更高的律法。將以下圖表寫在黑板上,並列出你認為對班員最有幫助的經文章節。請班員讀出寫在「摩西律法」標題下的每段經文,然後讀出列在「更高的律法」標題下的相關經文。請他們討論這些律法之間的差異。邀請他們分享這更高的律法如何能幫助我們與主更加接近。

摩西律法

更高的律法

尼腓三書12:21

尼腓三書12:22-24

尼腓三書12:27

尼腓三書12:28-30

尼腓三書12:31

尼腓三書12:32;亦見其他教學建議第一項

尼腓三書12:33

尼腓三書12:34-37

尼腓三書12:38

尼腓三書12:39-42

尼腓三書12:43

尼腓三書12:44-45

4.耶穌教導尼腓人必須怎樣生活才能成為祂真正的門徒。

閱讀自尼腓三書第13~14章中選出的經文。說明這兩章教導我們如何做耶穌基督真正的門徒。討論以下列出的部分或所有的教導。

結論

請一位班員朗讀尼腓三書15:1。說明我們若遵行救主的教導生活,必能擁有穩當根基,受到鞏固,經得起任何可能的考驗或試探。我們將成為「世上的鹽」及「世上的光」,並有能力幫助他人與救主更加接近(尼腓三書12:13-16)。

在聖靈的指引下,為本課所討論的真理作見證。

其他教學建議

以下資料可用來補充本課所建議的課程大綱。可採用其中一項或多項建議,作為課程的一部分。

1.耶穌對於離婚的教導

討論尼腓三書12:32中救主的教導時,你可以分享以下的資料:

在古代以色列,男人可以因為無關緊要的理由而遺棄或休掉他的妻子。然而,在一個完美的世界裡,諸如高榮國度,離婚是不存在的。由於這世界尚未臻完善,離婚被容許,但只有在最嚴重的原因下才能發生。在馬太福音19:9耶穌指出凡只是為了小事而休妻的人,在神眼裡這人與他妻子還是有婚姻關係,如果他另娶就是犯姦淫。(見雅各‧陶美芝,耶穌是基督,第468-470頁)

2.「你們就是我說的那些人:我另外有羊」(尼腓三書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