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
第23單元:第1天,希拉曼書第10章


第23單元:第1天

希拉曼書第10章

導言

首席法官的謀殺案審理完畢後(見希拉曼書第7~9章),尼腓就動身返回自己的家。他沉思主所顯示給他的事,並且為人民的邪惡感到憂心。尼腓正感到灰心時,主對他說話,賜給他永恆的印證權力。主命令尼腓要繼續對人民宣講悔改,尼腓立即遵從這項命令。

希拉曼書10:1-11

尼腓獲得印證權力

想想過去的一個經驗:你盡最大的努力去做正確的事,但是別人的反應、或你達到的成果,與你預期的有所不同。尼腓在艱難的處境中持續保持忠信,你會在希拉曼書第10章讀到主如何因此而賜福給他。

尼腓在首席法官謀殺案中證明無罪之後,他發現人民目睹記載在希拉曼書第9章的戲劇化事件後,並未以信心回應此事而悔改。尼腓動身返家,感到相當灰心。閱讀希拉曼書10:1-3,找出他在步行回家時所沉思的事。沉思這個詞每一次出現在上述各節經文時,不妨把它劃記下來。沉思是冥想和深思,通常指的是思考經文或其他屬神的事。若加上禱告,沉思屬神的事可能帶來啟示和增進理解。

思考以下問題:

  • 尼腓在沉思什麼事?

  • 他為何感到「沮喪」,或可說是難過?

  • 正當他沉思時,發生了什麼事?

希拉曼書10:1-3顯示出一項原則:沉思主的事物會使我們準備好獲得啟示。經文中的其他例子也說明了這項原則:尼腓沉思他父親李海先前教導他的事,而得知它們的真實性(見尼腓一書10:1711:1;年輕的約瑟·斯密「一再思考」聖經雅各書1:5而獲得啟示給他的真理(見約瑟·斯密——歷史1:11-19);約瑟F.·斯密會長沉思和思考有關救贖死者的經文,而獲得啟示給他的真理(見教約138:1-6,11)。

然而,人們沉思屬主的事物時所獲得的啟示,大部分不是以聽到聲音、看見異象或諸如此類戲劇性的方式來到。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大衛·貝納長老說明:

大衛‧貝納長老

「啟示會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出現,例如包括夢境、異象、與天上的使者交談,以及靈感等等。有些啟示會立即、強烈地讓人感受到,有些則是逐漸地、隱約地讓人辨認出來。……

「……啟示較常出現的方式是日積月累地逐漸增加,並且按照我們的渴望、配稱和準備情形而賜予。從天父而來的這類信息會逐漸、溫和地『如來自上天之露,滴在〔我們的〕靈魂上』(教約121:45)。這種啟示的模式比較常見,可以從尼腓的經驗中明顯看出來,他為了取得拉班的銅頁片,曾試過好幾種不同的方法(見尼腓一書第3~4章)。……

「……復興福音的基本真理不是在聖林裡一次就全部傳給了先知約瑟·斯密。這些無價的寶藏都是視情況需要,在對的時機顯露出來。

「約瑟F.·斯密會長曾經說明,這種模式的啟示如何發生在他的生活中:『我在少年時代……我經常…求主向我顯示一些神奇的事,好使我能得到見證。但主對我保留了神奇的事,而是律上加律…向我顯明真理,直到我從頭到腳都認識了真理,完全排除了懷疑和恐懼為止。……(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00, 40-41)。

「身為教會成員,我們很容易會過於強調奇妙而戲劇化的屬靈顯現,以至未能珍惜、甚至忽略聖靈完成其使命的慣用模式。」(「啟示之靈」,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88頁)。

  1. 日記圖示在經文研讀日記寫下你覺得自己獲得個人啟示的一個經驗。哪些情況促成了這個啟示?「沉思」如何幫助你獲得了這項啟示?(記住:啟示可透過許多方式來到,它可能包含突如其來的或漸進的啟發、理解,或是平安和確信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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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在生活中撥出時間沉思,例如:在教會聚會時、在個人祈禱和研讀經文前後、在觀看或聆聽總會大會之後、禁食時、或是守安息日時。

想像一下:你必須把對你而言彌足珍貴的一個東西交給他人保管。你會把它交託給誰來保管?你為何會選擇這個人?這個人曾做過什麼事而贏得你的信賴?

閱讀希拉曼書10:4-5,從中找出主信賴尼腓的原因。毫不厭倦是「從不倦怠」的意思。你所認識的人當中,有些人似乎不論在任何情況下都毫不厭倦地為主服務,請沉思他們的榜樣。

主在希拉曼書10:4給予尼腓的回應教導了我們這項原則:當我們把主的旨意放在自己的意願之前,主會把祝福和責任交託給我們。

  1. 日記圖示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以下一個或更多個問題:

    1. 你能以哪些方式來知道主對你一生的旨意?

    2. 你最近在生活中做了哪些事情,向主表明祂的旨意比你自己的意願更重要,而且你無時無刻都想遵行祂的旨意?

    3. 你可以在生活中的哪個方面更加尋求主的旨意,而非自己的意願?

閱讀希拉曼書10:5-7,指出主因為尼腓值得信賴而賜予他的祝福和應許。把祝福和應許寫在以下對應的那一節經文旁:

第5節

第6節

第7節

希拉曼書10:7所指出的祝福是耶穌基督福音的一項核心教義:印證的能力能使人在地上和在天上結合在一起或解開。就你所知,經文中有哪些人也獲賜這項印證能力?不妨拿希拉曼書10:7與以下經文交互參照:列王紀上第17章(以利亞);馬太福音16:15-19(彼得);教義和聖約132:46(約瑟·斯密)。

スイス・ベルン神殿

閱讀教義和聖約128:9,指出先知約瑟·斯密教導了哪些關於印證能力的事。

與這同樣印證能力的權鑰,今日由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總會會長所持有。誠如主能夠信賴尼腓,同樣地,主也知道本教會的總會會長不會以任何違背祂旨意的方式來運用此一能力。世界各地其他配稱的聖職持有人,蒙委派持有這項印證權柄,使聖職教儀在地上和在天上都具有效力。

想一想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布司·麥康基長老以下這段話,講到這項印證能力的重要性:

布司‧麥康基長老

「所有事物若沒有藉此能力印證,則當人死時就告結束。除非洗禮有此種不朽的印證,否則無法使一個人進入高榮國度;除非永恆婚姻的聖約由此權柄印證,否則就不能將夫妻帶進高榮世界的至高天庭以得到超升。

「所有的事物都因為印證能力而得到不朽的效力與效用」(Mormon Doctrine, 2nd ed. [1966], 683)。

  1. 日記圖示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以下問題:

    1. 根據麥康基長老所說的,如果一項教儀沒有藉著適當的權柄印證,會如何?

    2. 這項印證能力曾如何對你的生活產生影響?你希望它將來能怎樣使你的生活蒙福?

閱讀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羅素·納爾遜長老以下的話,這段話確認了神的印證能力已然復興:「聖殿、教儀、聖約、恩道門和印證,都已經復興了,正如預言所說的一樣,絲毫不差。聖殿教儀讓我們有機會與主和諧,讓家人永恆印證在一起。服從在聖殿裡訂立的神聖聖約,能使我們有資格獲得永生——這是神給人的一切恩賜中最大的」(「為聖殿的祝福作準備」,2010年10月,利阿賀拿,第42頁)。

根據納爾遜長老的話,是什麼使我們有資格獲得印證能力中所應許的祝福?

希拉曼書10:12-19

尼腓服從主的命令,向人民宣講悔改

你是否曾被父母、老闆或領袖要求去做一件事,但卻延遲執行的時間,或是根本沒有執行他們的要求?不妨想想,你在遲於採取行動去執行他人對你的要求時,你所傳達的訊息是什麼。

閱讀希拉曼書10:11-12,主命令尼腓對人民宣講悔改,找出尼腓如何回應。我們立即、迅速地回應主的忠告和誡命時,就是向主表明什麼?

  1. 日記圖示閱讀希拉曼書10:13-18。然後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寫幾句話,內容是關於你從尼腓回應主的誡命上所樹立的榜樣學到的事。寫下你能在生活中應用這段經文的一個方法。

尼腓的忠信顯示出主可以信賴他,而且他蒙福獲得了偉大的能力和保護。

精通經文圖示
精通經文複習

如要複習精通經文,請閱讀尼腓一書3:7尼腓二書2:27尼腓二書31:19-20;以及摩賽亞書2:17。不妨想想,這幾節精通經文如何適用於希拉曼書第10章中的尼腓和他的傳道。

找出方法來,好使你能將主的旨意放在你自己的意願前面,並且迅速地遵從。你像尼腓一樣忠信地事奉主時,祂會信賴你和祝福你。

  1. 日記圖示在經文研讀日記中的今日指派作業底下寫下這句話:

    我已研讀希拉曼書第10章,完成本課的日期為(日期)。

    我想跟教師分享的其他問題、想法和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