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准备资料第22课:多重婚姻」,复兴的基础教师资料(2019)
「课堂准备资料第22课:多重婚姻」,复兴的基础教师资料
课堂准备资料第22课
多重婚姻
主教导亚伯拉罕,尘世经验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验证」神的儿女,「看他们是否愿意做主他们的神命令他们的所有事情」(亚伯拉罕书3:25)。神的一些诫命可能看似非常困难,尤其当这些诫命与文化规范或我们的期望相违背。面对主实行多重婚姻的命令,先知约瑟·斯密和早期圣徒展现了非凡的信心和服从。研读这些时,沉思你能从中学到什么。
第1单元
先知约瑟·斯密和许多早期圣徒为何实行多重婚姻?
早在1831年,当约瑟·斯密在进行旧约圣经的灵感翻译时,他便祈祷以求了解,为何有些古代先知和以色列王会实行多重婚姻(见教义和圣约第132篇的前言第1节)。主给了先知一则启示。
在第37节中,妾这个字是指在旧约时代中,与一个男人合法结婚的女子,但其社会地位低于妻子。妾并不属于我们这个福音期实行多重婚姻里的一部分。
在主向约瑟·斯密启示多重婚姻的原则后,过了一阵子,祂命令先知要实行这项原则并教导给其他人。我们并不了解神在教会早期指示多重婚姻的全部目的,然而这项制度的引介是后期时代复兴「万事」(教义和圣约132:40,45;亦见使徒行传3:19-21)的一部份。
第2单元
关于约瑟·斯密的多重婚姻经验,我们知道些什么?
约瑟·斯密身边的人说,他告诉他们,在1834到1842年间,神的天使向他显现三次,命令他奉行多重婚姻的原则。「零星的证据表示,约瑟·斯密依照天使的第一次命令,在1830年代中期于俄亥俄嘉德兰娶了芬妮·艾杰。……这段婚姻的其他部分少有人知,约瑟和爱玛之间也没留下任何有关艾杰的对话。和艾杰的这段婚姻因分居而结束后,约瑟似乎就将多重婚姻这个主题放在一边,直到教会迁移到伊利诺州纳府」(「在嘉德兰及纳府的多重婚姻」,福音主题,topics.ChurchofJesusChrist.org)。
从1841年开始,先知约瑟·斯密依照主的命令娶了其他多位妇女,并将多重婚姻的原则引介给其他少数教会成员。
当时被印证给约瑟·斯密、后来担任总会慈助会会长的伊莉莎·舒回忆到:
先知约瑟……描述他怎样在心理上经历痛苦折磨,来克服那……对于引介多重婚姻一事自然会有的厌恶感受。他知道神的声音——他知道全能者给他的诫命是要去进行。……他知道他不仅要征服和克服自己的成见和〔原先的信念〕,还有整个基督教世界都在盯着他看;但超越一切的神已赐下诫命,而他必须服从。(伊莉莎·舒,in Biography and Family Record of Lorenzo Snow [1884], 69)
我们对于约瑟·斯密实行多重婚姻的情况所知有限,原因之一是他和其他在纳府实行多重婚姻的人都鲜少在纪录中提及此事。多重婚姻的许多细节仍被保密中,而历史纪录并无法解答所有的疑问。
我们在一篇关于多重婚姻的福音主题文章中学到:
在多重婚姻实施期间,后期圣徒将之分为「为今世和永恒印证」,以及「仅为永恒印证」两种。「为今世和永恒印证」包含今生的承诺和关系,普遍也包含性关系的可能性。「仅为永恒印证」则表示其关系仅限于来生。……
部分和约瑟·斯密印证过的女性之后曾作证他们的婚姻是「为今世和永恒」,另外一些人则表示他们的关系仅限于永恒。
大部分印证给约瑟·斯密的女性在印证时的年纪都在20到40岁之间。年纪最大的是芬妮·杨,当时56岁。最年轻的是海伦·甘,她……在15岁生日前几个月便印证给约瑟。在这样的年纪结婚,依现在的标准并不合宜,但在当时是合法的,而且有些女性在十几岁时便结婚了。海伦·甘谈到她和约瑟印证一事,说那是「仅为永恒」,表示他们之间没有性关系。……
……约瑟·斯密……也曾和一些已婚女子印证。这些女子和约瑟都没有对这些印证多作解释,虽然有些女子说他们的关系仅限永恒……
此一做法有许多可能的解释。这些印证可能使得约瑟家庭能和教会中的其他家庭建立起永恒的约束或连结。……
这些印证的另一个可能解释,是约瑟·斯密并不愿意执行多重婚姻,因为那会给他的妻子爱玛带来哀伤。他可能以为,和已婚妇女印证就是服从了神的命令,又不需要有正常的婚姻关系。……
另一个可能是,在人类寿命短于今天的那个时代,忠信的妇女迫切感觉要藉由圣职权柄印证。其中一些妇女的配偶并不是、或已经不是摩尔门人士,而且不止一位妇女后来表示,她们对当时的婚姻生活并不满意。处在难以离婚的时代,这些妇女可能以为,只要和约瑟·斯密印证,也许就会在来生带给她们用其他方式无法获得的祝福。……
……约瑟死后,大部分和他印证过的妇女都和圣徒一起迁移到犹他,持续在教会中忠信,并且为多重婚姻及约瑟辩护。(「在嘉德兰及纳府的多重婚姻」,topics.ChurchofJesusChrist.org)
第3单元
教会成员对多重婚姻有何反应?
多重婚姻的实行对早期圣徒来说既陌生又困难,就像对今天的教会成员一样。「在世上许多地方,一夫多妻为一般社会所接受,也受到法律允许。但是在美国,大多数人认为这样的作法是不道德的」(「正式宣言和终止多重婚姻」,福音主题,topics.ChurchofJesusChrist.org)。实行多重婚姻「无论是对约瑟个人,或对教会其他成员而言,这项原则都是复兴福音中最困难的一个层面。……对约瑟·斯密的妻子爱玛更是痛苦的磨难。……她对多重婚姻的看法摇摆不定,有时支持、有时谴责」(「在嘉德兰及纳府的多重婚姻」,topics.ChurchofJesusChrist.org)。
并不是所有后期圣徒都被要求奉行多重婚姻。而一些对接受多重婚姻原则感到困难的教会成员,蒙得了灵性的见证,让他们有勇气去加以实行。这里概述了两位这样成员的经验:
百翰·杨说他在学到多重婚姻时,「这是我生平头一次想死」。他说:「我必须不断祷告,我也必须运用信心,而主启示了我,这是真实的,我这才感到安心。」……
露西·渥克回想,当约瑟·斯密邀请她成为妻子时,她的内心十分挣扎。她记写道:「我内心的每一种感觉都在反抗」,然而,经过几个无法成眠、不断跪下祈祷的夜晚后,她的房间「充满了一种圣洁的影响力」,几乎就像「灿烂的阳光」一样,而这给了她慰藉。她说,「我的灵魂充满从不曾体验过的平静和喜悦,超乎想象的幸福充满了我的全身」。
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经验。有些后期圣徒拒绝多重婚姻的原则并离开教会,另一些虽然拒绝这样做但仍保持忠信。然而,许多女人和男人虽然在开始时感到厌恶、痛苦,随而挣扎、下定决心,而在最终得到光明和平安。种种神圣的经验让圣徒可以在信心中不断向前。(「在嘉德兰及纳府的多重婚姻」,topics.ChurchofJesusChrist.org)
第4单元
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中多重婚姻的实施是如何终止的?
先知约瑟·斯密在1844年过世后不久,圣徒迁移到犹他州西部的盐湖谷地,教会成员终于开始公开地实行多重婚姻。从1860年代到1880年代,美国政府通过了数条反对多重婚姻的法律,并最终决定对实行者执行包含监禁等的严厉惩罚。惠福·伍会长寻求主的指引并得到启示后,在1890年9月起草了后来的「正式宣言」(正式宣言一),最终促使教会成员终止多重婚姻的做法。
在正式宣言发布后,还是有少数后期圣徒缔结新的多重婚姻。在1904年4月的总会大会中,约瑟F.·斯密会长发布第二篇宣言,并宣布:「所有〔多重〕婚姻都是被禁止的,如果有任何职员或教会成员举行或进入这样的婚姻,就会被……开除教籍」(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04, 75)。本政策一直延续到今日。
第5单元
多重婚姻是超升的必要条件吗?
七十员马可仕·纳许长老教导:
有些人〔误解了经文〕,以为多重婚姻是超升的必要条件。……然而启示并不支持此一说法。……永生是应许给那些藉由圣职权柄印证并遵守该圣约的夫妻——除此之外并没有其他别的条件或要求〔见教义和圣约132:19〕。……教会证实,一夫一妻制是神对婚姻的标准,除非祂透过祂的先知有别的授权或命令。教会并没有教导多重婚姻是超升的必要条件。(“The New and Everlasting Covenant,” Ensign, Dec. 2015, 44, 46)
同样的,我们并不了解神在教会早期引介多重婚姻的全部目的。但今日的后期圣徒尊敬那些,为了服从神的命令而实行多重婚姻的人们所付出的牺牲和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