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 亦見門徒;啟示 希臘文使徒一詞意指「被差遣者」。那是耶穌在世上傳道期間,揀選和按立十二使徒作為祂最親近的門徒和幫助者時,所給予他們的稱呼(路6:13;約15:16)。祂差遣他們在祂升天後代表祂,並為祂去施助。無論古代或今日復興教會中的十二使徒定額組,使徒都是耶穌基督在全世界的特別見證人,為其神性及祂從死裡復活作見證(徒1:22;教約107:23)。 基督的教會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弗2:20;4:11。 李海和尼腓見到十二使徒跟隨耶穌;腓一1:10;11:34。 使徒要審判以色列家族;摩爾門3:18。 不留意先知及使徒話語的人,將被剪除;教約1:14(腓三12:1)。 啟示十二使徒的召喚和使命;教約18:26-36。 約瑟·斯密被按立為使徒;教約20:2;21:1。 使徒是基督之名的特別證人,持有事工的權鑰;教約27:12(教約112:30-32)。 十二使徒組成定額組,其權柄與總會會長團相等;教約107:23-24。 十二位是巡迴主領高級諮議會;教約107:33。 使徒持有傳道事工的權鑰;教約107:35。 描述使徒的一些職責;教約107:58。 我對全體十二使徒說:來跟隨我,並餵養我的羊;教約112:14-15。 我們信使徒;信1:6。 揀選使徒 使徒由主揀選(約6:70;15:16)。 耶穌從門徒中揀選十二使徒;路6:13-16。 馬提亞被揀選為使徒;徒1:21-26。 奧利佛·考德里和大衛·惠特茂奉命找出十二使徒;教約18:3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