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
舊約中雅各和利亞的第三個兒子(創29:34;35:23)。利未成為以色列的一個支派之父。
利未支派
雅各祝福利未及其子孫(創49:5-7,28)。利未的子孫在以色列的聖所中施助(民1:47-54)。亞倫是利未人,其子孫是祭司(出6:16-20;28:1-4;29)。利未人協助祭司,即亞倫的兒子們(民3:5-10;王上8:4)。他們有時擔任樂師(代上15:16;尼11:22);宰殺祭物(代下29:34;拉6:20);而且通常在聖殿中協助(尼11:16)。利未人是獻身於事奉主,為以色列兒女執行教儀的人。利未人代替以色列兒女,將自己獻上(民8:11-22);於是他們成為神特有的子民,代替一切頭生的(民8:16)。他們不是被聖化,而是為了他們的職務被潔淨(民8:7-16)。他們在迦南沒有土地為產業(民18:23-24),但得到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民18:21),四十八座城(民35:6),並且有權利接受人民在節慶時的賙濟(申12:18-19;14: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