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堂
供宗教目的使用的聚會場所。新約時代,會堂的家具通常很簡單,有一個櫃子,內置律法卷軸和其他神聖寫作,一張書桌,及崇拜者坐的椅子。
當地的長老議會管理每一個會堂,他們決定誰可進入會堂,誰不可以(約9:22;12:42)。會堂中最重要的職員是管會堂的人(可5:22;路13:14)。這個人通常是位文士,負責照管會堂,監督聚會。另有一位執事執行文書的職責(路4:20)。
猶太人居住的地方,在巴勒斯坦或其他地方,每個鄉鎮都有會堂,這對傳播耶穌基督的福音大有幫助,因為教會早期的傳教士通常能在會堂講道(徒13:5,14;14:1;17:1,10;18:4)。這同樣的方式也存在於摩爾門經的傳教士中(阿16:13;21:4-5;32:1),也存在於本福音期的早期傳教士中(教約66:7;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