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嗣 合格繼承屬世或屬靈恩賜的人。經文中,義人蒙應許將成為後嗣繼承神所有的一切。 亞伯拉罕希望有一後嗣;創15:2-5。 亞伯拉罕因信得義而承受世界;羅4:13。 我們是神的兒女,既是兒女,便是後嗣,就是神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羅8:16-17(教約84:38)。 你是兒子,靠著基督成為神的後嗣;加4:7。 神已立祂兒子承受萬有;來1:2。 盼望著他們的罪能得赦免的人,就是神國的繼承人;摩賽15:11。 人民成了基督的孩子,神國的繼承人;腓四1:17。 沒有認識福音就死去的人,也可成為高榮國度的繼承人;教約137:7-8。 悔改的死者是救恩的繼承人;教約138:58-59。 亞伯拉罕因他的正義而成為合法的繼承人;罕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