誓約 亦見聖約;聖職的誓約和聖約 在經文中通常是用來指神聖的聖約或應許,然而邪惡的人,包括撒但和他的使者,也會立下誓約來達成邪惡的目的。在舊約時代,立誓是許可的;然而,耶穌基督教導人民不應奉神或祂的創造物的名起誓(太5:33-37)。 我必堅定我向亞伯拉罕所起的誓;創26:3。 人若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民30:2。 他們起誓,遵行神的律法;尼10:29。 所起的誓總要向主謹守;太5:33(傳5:4-5;腓三12:33)。 神以誓約起誓說忠信者必得救;來6:13-18。 卓倫發了誓,我們的恐懼就消除了;腓一4:37。 艾蒙人曾立約,不再流任何人的血;阿53:11。 邪惡的尼腓人和撒但立下祕密誓言和盟約;曼6:21-30。 世人透過聖職的誓約和聖約獲得永生;教約84:33-42。 一切誓約、合約、合同、義務、誓言,若無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在人死後就終止了;教約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