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期 亦見聖職;聖職權鑰;福音;福音的復興 福音期是指一段時期,在這段時期內地上至少有一位為主所授權的僕人,持有神聖聖職的權鑰。 亞當、以諾、挪亞、亞伯拉罕、摩西、耶穌基督、約瑟·斯密,以及其他的人各開始了一個新的福音期。主組織一個福音期時,福音就重新顯示給世人,使該福音期的人不必仰賴過去的福音期來獲取救恩計畫的知識。由約瑟·斯密開始的福音期,被稱為「圓滿時代的福音期」。 天上的神另立一國;但2:44(教約65)。 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徒2:17(珥2:28)。 天必留基督,等到萬物復興的時候;徒3:21。 在圓滿時代的福音期,神將使萬事在基督裡面同歸於一;弗1:10。 我必在他們當中建立我的教會;腓三21:22。 主已交付祂國度的權鑰和最後的福音期;教約27:13。 這福音期的權鑰已交托到你們手中;教約110:12-16。 過去各福音期的一切權鑰,都已在這圓滿時代的福音期復興;教約128: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