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柄 亦見召喚;按立;能力;聖職;聖職權鑰 給予蒙召喚或蒙按立的世人,用以代表和為父神或耶穌基督做神的事工的許可。 我已差遣你;出3:12-15。 凡我所吩咐你的,你都要說;出7:2。 祂給予十二使徒權柄;太10:1。 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按立你們;約15:16。 尼腓和李海用極大的權柄傳道;曼5:18。 希拉曼之子尼腓是屬神的人,擁有神賜的偉大力量和權柄;曼11:18(腓三7:17)。 耶穌將權力和權柄賜給十二個尼腓人;腓三12:1-2。 約瑟·斯密蒙神召喚及按立;教約20:2。 任何人都不可宣講我的福音或建立我的教會,除非他已受按立,而且教會知道他有權柄;教約42:11。 長老要傳講福音,憑權柄行事;教約68:8。 麥基洗德聖職持有主理屬靈事務的權柄;教約107:8,18-19。 藉著神聖權柄而做的事,就成為律法;教約128:9。 傳講福音或為神行事的人,都必須藉著持有權柄之人蒙神召喚;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