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 亦見身體;靈 經文中所指的靈魂有三方面的意思:(1)前生和死後的靈體(阿40:11-14;罕3:23);(2)今生中,靈和身體的結合(教約88:15;罕5:7);(3)不死、復活的人,其靈體和身體已不可分開地結合在一起(腓二9:13;教約88:15-16)。 這血為你們的生命贖罪;利17:11。 祂使我的靈魂甦醒;詩23:1-3。 你要用你整個靈魂愛主你的神;太22:37(可12:30)。 魔鬼就這樣欺騙他們的靈魂;腓二28:21。 把你整個靈魂當獻祭獻給祂;奧1:26。 神的話開始擴大我的靈魂;阿32:28。 他的靈魂永不飢渴;腓三20:8。 聖餐的餅和水是用來聖化那些領用之人的靈魂;乃4-5(教約20:77-79)。 在國度中工作的人會經由其服務,為自己的靈魂帶來救恩;教約4:2,4。 靈魂的價值是大的;教約18:10。 你們由水、血和靈降生到世界上,成為活著的靈魂;摩西6:59。 靈魂的價值 所有的人都是神屬靈的兒女,祂關心每個孩子,並認為每個人都很重要,因為他們是祂的孩子,都有潛能變得跟祂一樣;因此,他們都極有價值。 一個罪人悔改,也是這樣為他歡喜;路15:10。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約3:16。 他們不忍任何人的靈魂滅亡;摩賽28:3。 對神而言,現在的一個靈魂和祂來臨時的一個靈魂,不是同樣寶貴嗎;阿39:17。 對你最有價值的事,就是帶領靈魂歸向我;教約15:6。 記住,在神眼中,靈魂的價值是大的;教約18:10-15。 這就是我的事工和我的榮耀——促成人的不死和永生;摩西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