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邦人 外邦人一詞在經文中有數種意義,有時是指非以色列家系的人;有時是指非猶太人家系的人;有時是指沒福音的民族,即使他們中間有些許以色列血統。後者的這個用法是摩爾門經及教義和聖約中特有的用法。 以色列民不可與非以色列民(外邦人)結親;申7:1-3。 主會作外邦人的光;賽42:6。 彼得奉命將福音傳給外邦人;徒10:9-48。 神也賜恩給外邦人,叫他們悔改;徒11:18。 我們不拘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受洗歸入同一教會;林前12:13。 外邦人在基督裡,藉著福音,得以同為後嗣;弗3:6。 摩爾門經是寫給外邦人的;摩爾門經標題頁(摩爾門3:17)。 外邦人中有一人在眾水上航行;腓一13:12。 別的書經由外邦人傳出;腓一13:39。 完整的福音必傳給外邦人;腓一15:13(腓三16:7;教約20:9)。 對外邦人而言,這地將是自由之地;腓二10:11。 外邦人就像野生橄欖樹;各5。 福音要在外邦人的日期來到;教約45:28(教約19:27)。 那話語將傳到大地各端,先傳給外邦人,再傳給猶太人;教約90:8-10。 七十員要對外邦人作特別證人;教約107:25。 派我教會的長老向萬國呼喚,首先向外邦人,然後向猶太人;教約1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