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兆 亦見奇蹟;真實教會的特徵;徵兆,時候來到的 一種經驗或事件,世人明白是某事的跡象或證明。徵兆通常是由神而來的奇妙顯現。在某些情況下,撒但也能顯示徵兆。聖徒應當尋求聖靈的恩賜,而不應尋求徵兆以滿足好奇心或用來維持信心;相反地,主對那些相信的人,會在適當時機顯示徵兆(教約58:64)。 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賽7:14(腓二17:14)。 神在天上地下施行神蹟奇事;但6:27。 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太12:39(太16:4;路11:29)。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可16:17(摩爾門9:24;以4:18;教約84:65)。 歇雷要求一個神蹟;各7:13-20。 柯力何要求一個神蹟;阿30:48-60。 顯個天上的徵兆給我們看,我們就會相信;阿32:17。 大部分人仍然相信了那些徵兆和奇事;腓三1:22。 人民忘記徵兆和奇事;腓三2:1。 你們一直要到信心受到考驗後,才能獲得見證;以12:6。 若沒有我的命令,不可要求奇蹟;教約24:13。 信心不是憑神蹟而來,而是神蹟隨著相信的人;教約63:7-11。 在那些日子,假基督、假先知將要起來,顯大神蹟、大奇事;約太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