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架 亦見各各他;耶穌基督;釘十字架;聖餐;贖罪 耶穌基督被釘在上面的木架(可15:20-26)。今日許多世人以為十字架是基督受難及贖罪犧牲的象徵;然而,主為祂的受難和犧牲制定了自己的象徵,即聖餐中的麵包和水(太26:26-28;教約20:40,75-79)。經文中,背起自己十字架的人,就是那些深愛耶穌基督,願意捨棄自己的不虔敬和每種俗世的貪慾,並遵守祂的誡命的人(約譯,太16:25-26〔附錄〕)。 背起十字架來跟從我;可10:21(腓三12:30;教約23:6)。 耶穌忍受了十字架的苦難,便坐在神寶座的右邊;來12:2。 他被高舉在十字架上,為世人的罪而被殺害;腓一11:33。 忍受世上的十字架的,必承受神國;腓二9:18。 父派遣了我,使我得被高舉於十字架上;腓三27:14-15。 凡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我並遵守我誡命的,必不能得救;教約56:2。 看到人之子被高舉在十字架上;摩西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