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撲滅令」,教會歷史主題
「撲滅令」
撲滅令
撲滅令這個名稱一般用來指在1838年摩爾門密蘇里州戰役期間,密蘇里州州長里本·包格於1838年10月27日簽署的行政命令。1這項命令要迅速平息「在必要時〔將摩爾門〕撲滅或逐出該州」這個要求所造成的衝突。2
1838年一整年,反摩爾門維持治安隊不停威脅和攻擊密蘇里州的後期聖徒移民。到了10月,密蘇里州西北部的民政當局瓦解,於是反摩爾門的人將教會成員逐出家園。聖徒聲請得到保護不受暴徒攻擊的訴求,大多遭到當地民兵忽視。後期聖徒因而採取自衛的措施,有些人對於一些疑似暴徒的藏匿處進行反擊,燒毀住處,並且沒收物品。一支州民兵隊在彎河遭遇摩爾門救援隊時開槍射擊,造成三名摩爾門和一位非摩爾門喪生。3
當地早已摩拳擦掌的媒體趁機將這場衝突渲染為摩爾門使用暴力。此外,這些衝突發生在離該州首府160公里以外的地方,阻礙了有效的溝通。整個州當中,許多人相信摩爾門正準備發動一場戰爭。包格州長斷定摩爾門已經「公開藐視法律」,而且「對州民宣戰」,因此他發布行政命令,授權該州軍隊鎮壓這場純屬臆測的暴動。4
在遠西城的教會總部外紮營的撒母耳·路卡斯將軍於10月30日接到命令後,便率領州民兵隊往該城前進。他要求所有後期聖徒簽下協議、交出財產,以賠償非摩爾門的損失,並立刻離開密蘇里州。路卡斯逮捕約瑟·斯密之後,匆匆進行了軍事審判,要求將約瑟處死。受命執行處決的軍官亞歷山大·多尼凡認為這樣的行為是非法的,因此拒絕服從命令。然而,在大部分的情況下,州民兵隊都利用該命令所授權的武力進行威脅,導致聖徒集體移居至伊利諾州。5
包格發布這項行政命令的意圖至今依舊不明,許多人認定是他下達了屠殺令,並認為,命令發布三天後在豪恩磨坊有17位後期聖徒遭到屠殺,此事與這項命令脫離不了關係。不過執行屠殺的是反摩爾門維持治安隊,而不是州民兵隊,而且沒有證據顯示該治安維持隊知道州長下達了那道命令。
當時,撲滅這個詞的意思包括可能以武力驅逐。比方說,美國官員在強制美國印第安人遷移的案例中,使用滅絕戰一詞來形容以武力使印第安人「全部驅逐」或「全部滅絕」。6軍事領袖認為,在執行這些驅逐令時,儘管多半是以驅離收場,卻仍預期會遇到敵對的抵抗,意味著「滅絕」一事可能會發生。7
雖然民眾的看法依然分歧,但驅逐令明顯受到批評。驅逐令發出後一個月,有位非摩爾門立法者寫了一篇社論,譴責利用州民兵來對付摩爾門,侵害他們的宗教和公民權利。不到兩個月後,密蘇里州立法單位中有個人認為此項命令違憲,表示一定會出面挑戰,「即使要獨自面對千軍萬馬亦然」。8伊利諾州的一些社區為顛沛流離的後期聖徒提供避難所,表達他們反對密蘇里州的這些迫害。到了1839年晚期,約瑟·斯密率領一支代表團到首都求償,聖徒遭受的暴行因此受到全國矚目。9
多數聖徒遭到驅逐後的一百年間,有少數摩爾門住在密蘇里州,顯然沒有發生衝突。隨著時間過去,教會也在該州建立了分會和支聯會。20世紀晚期,有更多的人開始認清密蘇里州對少數族群使用暴力的不良行徑。1976年,密蘇里州州長克里斯多·龐德正式撤銷包格的命令,他主張此項命令「明顯違反」美國憲法和密蘇里州保障的「生命、自由、財產和宗教自由等權利」。龐德代表密蘇里州公民,為該命令對後期聖徒造成的「不公和極度痛苦深表遺憾」。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