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組織」,教會歷史主題
「男青年組織」
男青年組織
1843年,禧伯·甘長老與一群年輕人在伊利諾州納府相聚時,提議他們組成一個團體,接受屬靈的教導。約瑟·斯密進一步建議他們組織「一個救助貧困者的團體」。這群人聽從約瑟的忠告,為30歲以下的年輕單身男女組織了年輕男士與女士的納府慈助會。1不過,這個組織成立不久,就因約瑟·斯密在1844年死亡,以及聖徒於1846年離開納府,最後無疾而終。
將近十年後,禧伯·甘在鹽湖城召集附近屯墾區裡所有的年輕男子,舉行特別的見證聚會。其他獨立的團體也紛紛成立,懷抱類似的宗旨,提供年輕男子社交、辯論和休閒娛樂的機會,並幫助他們為聖職服務及傳教作準備。到了1870年代,許多支會支持類似的團體。這些團體就像年輕女性的節約協會一樣,期望達成「改進」教會青年的目的。21875年,百翰·楊指導朱尼亞斯·威爾斯組織並督導後來所稱的男青年協進會(YMMIA)。百翰·楊指示威爾斯弟兄:「我們希望整個教會的年輕男子都能報名,並組織起來,這樣我們可以隨時要求他們從事需要他們做的服務。」3當時大部分的年輕男子沒有按立到亞倫聖職的職位,因此特別需要這樣的組織。威爾斯及其他領袖強調,要提升道德意識,並透過學習福音真理及參加社交活動,來幫助彼此克服社會陋習及懶惰。
從1877年開始,教會領袖鼓勵主教將教會中大部分的年輕男子按立到亞倫聖職的職位。不過,由於亞倫聖職定額組傳統上由成年人組成,並以完成聖職職責為工作重點,因此大部分的男青年還是未能參與定額組。教會領袖開始擔心主日學及男青年協進會「做了定額組該做的事」。1908年,總會會長團指派一個委員會重新提振聖職定額組的事工。這個委員會建議了幾項改變,包括建立一個漸進的程序,讓男青年按規定的年齡,從一個職位晉升到另一個職位,並按年齡組別的需求,設計課程。與此同時,男青年協進會則繼續獨立運作。4
1913年,男青年協進會獲得美國童軍給予的國家特許狀。與童軍的合作關係促使男青年協進會領袖將協進計畫按年齡分組:12到16歲的男孩為低年組(或協進會童軍),17到21歲是高年組(有時稱為協進男子),22歲和22歲以上是進階高年組。這樣的年齡分組方式與時俱進,後來便和亞倫聖職的晉升同步,名稱也改用聖職的職位。男青年協進會的成員透過童軍計畫參與各種不同的活動,也和女青年協進會合辦年度大會及其他活動。
1931年,為了提升整體男青年對教會的參與,總會持有權柄人員宣布亞倫聖職協調統合計畫,以強化定額組、男青年協進會、童軍及福音進修班之間的協調。教會從此展開長期的努力,整合各項男青年計畫,並將這些計畫和聖職結合在一起。5
1970年代,海樂·李及賓塞·甘兩位總會會長展開一連串的調整工作,以提高教會男青年計畫的效率,並讓這些計畫「附屬於聖職」。6男青年協進會在總會和支聯會層級的理事,以及支會男青年協進會督導等召喚都被取消,18歲以上年輕男子的計畫也從男青年計畫中區分出來。有段時間,總主教團負責監督新命名的亞倫聖職協進會;這個協進會包括男青年與女青年計畫。1974年,教會不再使用協進會一詞,並於1977年進一步整合這些計畫,改名為男青年及女青年,並再次成立這兩個組織在總會層級的會長團及總會理事。
多年來,教會在美國一直保持與美國童軍的合作關係,而在其他國家則推動替代的計畫。2018年,教會宣布退出童軍的計畫,並將在2020年開始推行新的青少年計畫。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