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學的講辭(『信心的講辭』)」,教會歷史主題
「神學的講辭」
神學的講辭(「信心的講辭」)
信心的講辭(Lectures on Faith)是深受歡迎的一套七篇神學講辭,於1834-1835年冬天在俄亥俄州嘉德蘭的長老學校發表。這些講辭或許要算是教會最早嘗試運用來自摩爾門經及約瑟·斯密早期啟示的資料,來制定有系統的後期聖徒神學。講辭定義了信心,並列出獲得及滋養信心所需要的條件。講辭也教導我們,任何「具有理性和智能的人」要運用對神的信心來獲得救恩時,有三件事是不可或缺的:第一,神存在的概念;第二,對祂的特質和品格有正確的概念;以及第三,知道個人所追求的生活要符合神的旨意。1這些講辭詳細闡述並解釋這些概念。
第一篇講辭在1835年2月以單張的形式發行,第五篇及第六篇刊登在1835年5月的教會報紙上。同年稍後,七篇講辭同時刊登在第一版的教義和聖約中,以講辭為「教義」,約瑟·斯密的啟示為「聖約」。講辭收錄在英文版的教義和聖約中,一直到1921年為止,也收錄在大部分非英文版的譯本中。
講辭沒有特定的作者,也沒有現存的手稿抄本,真正的作者是誰,至今眾說紛云。根據1835年住在嘉德蘭的耶地底亞·郭的說法,約瑟·斯密和西德尼·雷格登都是長老學校的教師。學者檢視了為數不多的歷史文件,駁斥上述說法,認為西德尼·雷格登才是作者,或至少是講辭問世的主要推手。2百翰·楊確實也說過,講辭是「西德尼·雷格登編寫的」。3約瑟·斯密是否參與了推動講辭問世,或參與的程度如何,我們已經無從查考。不過,講辭於1835年收錄在教義和聖約一事,很顯然意味著約瑟·斯密同意講辭的內容。4
將信心的講辭收錄在教義和聖約中發行,提高了這份文件在教會成員中的地位。不過到了20世紀初,教會領袖對講辭中的一些內容越來越有疑慮。例如,第五篇講辭說天父是「靈體的人物」,這似乎和約瑟·斯密的教導牴觸(講辭發行後多年,他在1843年表示)「父有像人一樣可觸摸的骨肉身體」(教約130:22)。5十二使徒定額組成員,同時也是1921年版教義和聖約修訂委員會主席雅各·陶美芝長老覺得,最好「不要在這項至關重要的信仰上造成混淆或紛爭」。6此外,陶美芝的委員會也反駁說,教會僅僅接受這些講辭為神學課程而己。根據這些建議,信心的講辭不再收錄在教義和聖約中。
儘管已經從教義和聖約中移除,傳教士及教會一些成員仍然經常研讀再版的信心的講辭,教會出版品偶爾也引用講辭的內容,這是其中最常被引用的一段話:「凡不需要人們犧牲一切的宗教,無法有足夠的力量產生獲得生命及救恩所必要的信心。」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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