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諮議會」,教會歷史主題
「高級諮議會」
高級諮議會
教會在1830年4月成立後的幾個月,大部分的聖職持有人能在每季的大會中聚集,處理教會的事務。教會成立一年,隨著成員人數增長,行政管理變得更複雜,俄亥俄州和密蘇里州都建立了新屯墾區,而主吩咐聖徒們要更加努力去建立教會。約瑟·斯密不久便獲得啟示,要依據不同的需要來召集不同的議會。1從1832年開始,這些議會在必要時會聚集起來處理事務,包括由約瑟·斯密和他的兩個諮理主領的一個議會。2但為了召開議會,約瑟每次在需要開會的時候,就必須去通知能來參加的大祭司。3
在1834年2月,約瑟·斯密在嘉德蘭與一群大祭司聚會,並說他要教導他們「他透過異象獲得的……古代議會的體制」。4接著他組織了第一個高級諮議會,由12位大祭司組成,主理嘉德蘭教會的行政和紀律事務。5那年夏天,第二個高級諮議會在密蘇里州成立,以「處理主教和他的諮理無法解決而交給他們的事務」。6
隔年春天,十二使徒蒙召喚。他們的主要職責是宣講福音,但同時也作為巡迴高級諮議會,負責處理在嘉德蘭和密蘇里各支聯會之外的一些小分會的事務。1835年教義和聖約發行時,第一個高級諮議會的會議紀錄也被選錄在早期的一個篇章中,並加入對十二使徒角色的澄清,為主領諮議會的程序提供了指示。7
在納府,約瑟·斯密授予十二使徒權柄,除了督導遠方的一些分會,也管理支聯會中的教會事務。8在他死後,十二使徒擔任教會的總會持有權柄人員,高級諮議會則仍為支聯會層級的組織。在今日,高級諮議會協助管理自己支聯會內的教會事務、參與紀律決議,並支援支聯會會長團的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