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歷史
治安維持會


「治安維持會」,教會歷史主題

「治安維持會」

治安維持會

在整個1830及1840年代,後期聖徒於俄亥俄州、密蘇里州和伊利諾州受到暴徒的嚴厲迫害及騷擾。聖徒是遭受此種對待的多個團體之一。當各社區不滿政府和法院的做法時,往往會採取塗焦油和羽毛以及其他形式的維安暴行,來伸張他們自認為的正義。在邊疆地帶的許多美國先民更是認為,這些形式的暴力是愛國和自保的行動。

圖:暴徒於1833年摧毀教會的印刷機

此圖描繪出暴徒於1833年在密蘇里州獨立城摧毀教會的印刷機的情況。

對早期後期聖徒施加維安暴行的著名例子包括:在俄亥俄州和密蘇里州的教會重要領袖身上塗焦油和羽毛;1833年摧毀教會在密蘇里州獨立城的印刷機;1833年將摩爾門逐出傑克森郡;1838-1839年將他們逐出密蘇里州,1846年將他們逐出伊利諾州;1844年謀殺約瑟·斯密及海侖·斯密。

美國先民如何將暴徒的手段合理化?

美國這種法外團體的維持治安傳統,源自他們爭取獨立的歷史。比方說,波士頓居民在1773年策劃並攻擊了印花稅官員,也就是波士頓茶黨事件。美國獨立戰爭之後,人們繼續認為以暴力方式去執行他們認定是多數人的意見,是正當的。不論是在城市或鄉村,許多美國早期的屯墾者都聲稱擁有私自執法的權利,以保護他們的生活方式;但他們執法的對象往往是少數族群。就連政府官員也傾向於接受這樣的理由。但以理·鄧克在1832年至1836年間擔任密蘇里州州長,他在聖徒被逐出傑克森郡時說:「公眾情緒可能會演變成至高法律;……想阻止也是沒有用的。」1

對教會成員施加暴力的這個組織有多嚴謹?

對摩爾門群眾的攻擊,就像美國早期其他以維持治安為名的暴行一樣,其組織其實比現代人認為的暴徒更為嚴謹。舉例來說,1833年7月在密蘇里州獨立城以後期聖徒為目標的攻擊,就是由該郡最有聲望的一些公民所組成的委員會協調策劃的;該委員會組織完備,有主席和幾位祕書。這些社區領袖在毀掉威廉·斐普的印刷廠、在愛德華·裴垂治主教身上塗焦油、羽毛之前,先在法院開會,起草一份聲明,要求聖徒遷出該郡,並直接模仿獨立宣言簽署者的用詞,宣誓要以他們的「生命、財產和神聖的名譽」來支持這個計畫。2

後期聖徒如何回應這樣的維安暴行?

在很多情況中,大部分的暴徒也是當地民兵團的成員,這使得後期聖徒很難依法得到公平的對待。3事實上,傑克森郡民兵團的上校就是在1833年解除教會成員的武裝,並在治安維持隊肆意破壞聖徒的房舍和財產時,在一旁袖手旁觀的那群人。1838年,一些教會成員也訴諸治安維持會來保護自己的家園,並報復威脅他們的人。4密蘇里州發生衝突的整段時期和之後的好幾年,約瑟·斯密和其他領袖都鼓勵教會成員向國家政府要求賠償損失。5

相關主題傑克森郡暴力1838年摩爾門—密蘇里州戰役早期教會遭遇到的反對勢力

註:

  1. Daniel Dunklin letter to W. W. Phelps, July 18, 1836, in W. W. Phelps, Collection of Missouri Documents, 1833–37, Church History Library, Salt Lake City; see also Richard Maxwell Brown, Strain of Violence: Historical Studies of American Violence and Vigilantism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5), 30–33; Ronald W. Walker, Richard E. Turley Jr., and Glen M. Leonard, Massacre at Mountain Meadows: An American Tragedy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8–10; Paul A. Gilje, Rioting in America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6), 1–86.

  2. 聖徒對此事件的記載刊登於“To His Excellency, Daniel Dunklin, Governor of the State of Missouri,” in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Star, Dec. 1833, 228–29。密蘇里州的其他屯墾者則在Jeffersonian Republican, Aug. 17, 1833說明自己的情況;Richard Lyman Bushman, Joseph Smith: Rough Stone Rolling (New York: Alfred A. Knopf, 2005), 223, 224.

  3. See Militia Act of 1792, 1 Stat. chap. 33 (1792);引用於「十九世紀後期聖徒間的和平與暴力」,福音主題文章,topics.lds.org

  4. 見「十九世紀後期聖徒間的和平與暴力」。

  5. See Clark V. Johnson, ed., Mormon Redress Petitions: Documents of the 1833–1838 Missouri Conflict (Provo, Utah: Religious Studies Center,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