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課
教義和聖約19:23-41
導言
為了保證支付格蘭丁印刷摩爾門經的費用,馬丁·哈里斯在1829年8月用他的農場簽署了一份抵押契據。在教義和聖約第19篇給馬丁·哈里斯的啟示中,主勸告馬丁要慷慨地拿出財產來印刷摩爾門經(見教義和聖約19:26)。馬丁最後把他農場的151畝地賣掉,用來支付印刷費用。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19:23-24
救主見證祂行天父的旨意
上課之前,將以下問題寫在白板上:你曾在何時必須去做一件困難、但你知道是正確的事情,可是你卻對事情的結果感到不確定或緊張?
開始上課時,邀請學生回答這個問題。(提醒他們,不要分享太過神聖或私人的經驗。)
學生有充分的時間回答後,請全班回答下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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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面臨一個情況必須去做一件對的事情,但是你不確定結果會變得如何,有什麼會幫助你有信心繼續堅持下去,即使這件事很難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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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反應會因為是誰叫你去做這件困難的事,而有所改變嗎?為什麼會或不會?
為了提醒學生記得教義和聖約第19篇的歷史背景,讀出本課的導言。然後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第19篇的前言和教義和聖約19:26,找出誰命令馬丁·哈里斯抵押他的農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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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站在馬丁的立場,知道這項誡命是來自神的,會如何幫助你?
說明對馬丁·哈里斯而言,拿出自己的財產來資助印刷摩爾門經是個很難的決定(see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vol. 1 of the Documents series of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2013], 86, 88)。主答覆馬丁的掛慮,向他啟示他需要去做和需要知道的一些事情。在白板上畫兩個欄位標示為去做和知道。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9:23-24。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希望馬丁去做和知道的事情。學生討論他們找到的答案時,把他們的答案寫在白板上適當的欄位內。所列的內容應看起來如下:
去做 |
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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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耶穌基督學習 聽耶穌基督的話 行走在靈的溫順中 |
這項啟示是來自耶穌基督 耶穌基督服從天父的旨意 |
在「去做」的欄位中,指出學習、聽和行走這幾個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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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做什麼來向耶穌基督學習,聽祂的話,和行走在祂靈的溫順中?(你可能需要解釋溫順意指順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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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做這些事如何幫助了馬丁去抵押他的財產,來資助印刷摩爾門經?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9:23,找出主給馬丁·哈里斯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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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導馬丁·哈里斯的哪些真理,我們也可以把它們運用在生活中?(學生找出以下的原則時,把它寫在白板上:如果我們向基督學習、聽祂的話,行走在祂靈的溫順中,我們必會得到平安。)
請學生思考,他們或他們所認識的某個人,由於聖靈賜給了他們平安的感覺,而獲得力量作出困難的決定。請幾位學生與全班分享他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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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平安如何幫助你作對的選擇,甚至在你對結果感到擔心或緊張的時候?(學生回答這個問題之前,你可以說明「在經文中,平安是指沒有衝突和混亂,或是指神給忠信的聖徒從靈而生的內在鎮靜和安慰」(經文指南,「平安」,scriptures.lds.org)。
教義和聖約19:25-35
主命令馬丁·哈里斯賣掉財產來印刷摩爾門經
告訴學生,主賜給馬丁·哈里斯的其他誡命和忠告。把學生分成兩人一組。請各組查考教義和聖約19:25-35,找出給馬丁的誡命和忠告。(你可以建議他們找出「我命令」和「你要」這兩個詞,並考慮把它們劃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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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給馬丁·哈里斯哪些誡命和忠告?
指出主關心馬丁·哈里斯,並針對他個人的狀況給予他明確的誡命。我們沒有足夠的資料,來了解為什麼主給馬丁·哈里斯某些誡命。然而,主清楚地讓馬丁知道,要是輕視這些誡命會發生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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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義和聖約19:33,主說如果馬丁「輕視這些忠告」會發生什麼事?(說明從上下文來看,輕視一詞是指因為某件事看起來不重要或沒什麼價值而加以漠視。)
請學生思考他們從主那裡接受到的一些誡命。鼓勵他們要把他們透過聖職祝福及聖職領袖那裡所得到的誡命和忠告包括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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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得到的誡命和勸告,如何證明主認識我們而且愛我們?
請學生思考他們或他們所認識的人,由於輕視神的誡命,而經歷痛苦悲慘的經驗。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納爾遜長老的勸告:
圖像羅素·納爾遜長老「〔你們〕會遇到有些人會挑選願意遵守哪些誡命,而選擇忽視和違背其他誡命。我稱這種行為為選擇性的服從。這種挑選誡命來遵守的行為是行不通的,只會帶來悲慘。我們必須遵守神所有的誡命,才能使自己準備好去迎見神」(「以信心面對未來」,2011年5月,利阿賀拿,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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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爾遜長老所說的「選擇性的服從」,如何證明了一個人輕視主的誡命?
向學生保證,就像主認識馬丁·哈里斯一樣,祂也認識我們每一個人。就像祂給馬丁誡命和忠告來幫助他一樣,主也會賜給我們誡命和忠告來幫助我們。請學生思考自己是否有輕視或漠視主賜給他們的任何誡命的傾向,以及他們是否能以更大的決心去服從某項誡命。
教義和聖約19:36-41
主告訴馬丁·哈里斯關於他要做的事工
說明就像馬丁·哈里斯一樣,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決定是否要使我們的意思順服父的旨意,即使在祂要求的事情很困難的時候。請一位學生讀出多馬·孟蓀會長所分享的以下故事的第一個部分。
圖像多馬·孟蓀會長「喬西〔·加西亞〕生於貧窮,但在信心中養育成長,喬西準備好去接受一項傳道召喚。當接到他的推薦書的那一天我也在場;推薦書上出現了這樣的陳述:『由於加西亞弟兄是支持家庭經濟的極大來源,他將在對他家人需要作出極大犧牲的情況下服務,他只有一項財產——他視為珍貴的集郵,假如有需要的話,他需要把它出售,藉以在經濟上支持他的傳道工作。』
「當這段陳述被讀出來時,賓塞·甘會長很用心地聆聽,然後他回答說:『叫他出售他的集郵簿,這樣的犧牲對於他將是一項祝福』」(“Profiles of Faith,” Ensign, Nov. 1978,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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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已經感受到服從主的誡命所帶來的平安,是否會比較容易作出像喬西那樣的困難決定?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9:36-41,找出可能有助於激勵馬丁·哈里斯去服從主的誡命的原則。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幫助學生在教義和聖約19:38找出以下的原則:如果我們奉行主的旨意,祂會賜給我們比世上財寶更有價值的祝福。不妨建議學生把這項真理寫在教義和聖約19:38旁的頁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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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原則和你在本課中所學到的其他真理有何關聯?
讀出孟蓀會長分享的故事的結尾,並請學生注意聆聽喬西如何因賣掉他收藏的郵票而蒙受祝福:
圖像多馬·孟蓀會長「然後他的眼睛閃耀,一道微笑展現在他的臉上,這位慈愛的先知說:『每個月我們在教會的總部,都收到從世界各地而來的成千上萬的信件,我們務必要保留這些郵票,並在喬西傳道完畢時送給他,他將免費獲得任何一個在墨西哥的年輕人所無法擁有的最好集郵』」(“Profiles of Faith,” 56)。
馬丁·哈里斯服從了拿出財產資助印刷摩爾門經的命令,他將自己農場的151英畝地拿去抵押,最後賣掉。由於馬丁的選擇,使得千百萬人的生活蒙受祝福,而且會繼續造福更多的人。
結束本課時,可以考慮請學生想一想他們能做什麼來更使自己的意思順服於天父的旨意。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第19篇。馬丁·哈里斯資助摩爾門經的首次印刷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達林·鄔克司長老強調馬丁·哈里斯對福音復興的主要貢獻:
圖像達林·鄔克司長老「我對馬丁·哈里斯有一份特殊的興趣,但大部分教會成員對他的評價卻使我頗覺傷感。大家只記得他是個以不當手段取得摩爾門經手稿,後來又弄丟的人。其實,他值得受到更佳的待遇。……
「馬丁·哈里斯對本教會最大的貢獻之一是以他的財力襄助摩爾門經的出版,也因為如此,他應世世代代受到尊崇。1829年8月,他將房屋和農場抵押給埃格巴·格蘭丁,以付清印刷契約上的款項。七個月之後,第一版五千本的摩爾門經印刷完成。後來,到了付款日,那棟房子及農場的一部分共賣得3,000美元。馬丁·哈里斯便以這樣的方式服從了主的啟示:
「『不可貪戀自己的財產,要慷慨地拿出來印摩爾門經。……
「『清償契約中欠印刷商的債務。解除你自己的束縛』(教約19:26,35)」(「見證人:馬丁·哈里斯」,1999年7月,利阿賀拿,第38頁)。
教義和聖約第19篇。馬丁·哈里斯「個人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來履行他在福音復興中的角色
「拋邁拉的早期居民中,除了斯密家庭以外,沒有任何人像馬丁一樣『受到那麼多的拒絕』,並且忍受附近鄰居的『許許多多冷酷言語』。我們也要記得,福音復興的早期信徒中,沒有人比馬丁提供更多財務上的支援來支持摩爾門經的問世。若沒有他願意滿足印刷商的財務條件,則摩爾門經的印行若不是會被延後到不確定的日期,就是會被耽擱下來。……馬丁·哈里斯,在歷史的深淵和個人的奮鬥中經常被人遺忘,他所作的財務支持非常重要。馬丁被興起,來幫助神的一位先知確保福音復興的首次出版得以成功,他個人付出了極大的代價來履行那項重要角色」(Susan Easton Black and Larry C. Porter, “For the Sum of Three Thousand Dollars,”Journal of Book of Mormon Studies, vol. 14, no. 2 [2005], 11)。
教義和聖約19:33。不會輕視神的誡命
海樂·李會長教導:
圖像海樂·李會長「教會的安全有賴於成員遵守誡命。……只要他們遵守誡命,祝福就會來到」(Stephen W. Gibson, “Presidency Meets the Press,” Church News, July 15, 1972, 3)。
七十員布司·卡爾森長老解釋道:
圖像布司·卡爾森長老「我們之所以選擇不服從誡命,通常是因為:(1)我們自認為這條誡命不適用於我們;(2)我們不相信這條誡命很重要;或(3)我們確定這條誡命太難服從了」(「當主吩咐的時候」,2010年5月,利阿賀拿,第38頁)。
教義和聖約19:34。「拿出你部分的財產」
馬丁·哈里斯忠於主在教義和聖約第19篇的指示,慷慨地拿出他的財產來資助摩爾門經的印刷。馬丁·哈里斯擁有大約231英畝的優質農地。他先前已經把80畝地過戶給他的妻子露西·哈里斯,留下大約151畝地由他掌握。1829年8月,馬丁將那151畝地抵押給印刷商埃格巴·格蘭丁,作為支付印刷摩爾門經的3,000美元費用。抵押契據簽署後,格蘭丁認為他會被支付全額款項,就立即開始著手印刷這本書。
根據這18個月的抵押條款,馬丁·哈里斯不需要支付一般的款項,而且他有資格留在這片土地上。他也保留選擇權可以隨時賣掉這塊土地,用所得來支付欠格蘭丁的3,000美元。格蘭丁有權利在抵押期間隨時賣掉這塊土地或將抵押契據交給別人。在1830年10月,格蘭丁把抵押契據賣給多馬·羅傑斯,多馬·羅傑斯後來把這塊土地賣給多馬·拉克。由於格蘭丁隨時都能賣掉抵押品,因此他的投資從簽署那份契據後就得到保障。因此,馬丁·哈里斯的抵押品基本上從出版過程的一開始,就支付了印刷摩爾門經的費用。(See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vol. 1 of the Documents series of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2012], 8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