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
第159課:家庭:致全世界文告


第159課

家庭:致全世界文告

導言

1995年9月23日,戈登·興格萊會長在總會慈助會大會中宣讀了「家庭:致全世界文告」。這份由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定額組發布的文告,向世界聲明了主對家庭的標準和教義。這份文告也提出了鞏固家庭的忠告,並警告家庭瓦解會有什麼後果。

注意:確使每位學生都有一份「家庭:致全世界文告」。這份文件可在2010年11月的利阿賀拿,第129頁,或是在對神盡職個人進步計畫忠於信仰小冊子的「家庭」,以及在LDS.org上找到。你也可以在此課本的附錄中找到家庭文告。

教學建議

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定額組向全世界發布一份有關家庭的文告

上課之前,將以下的詞句列在白板上:

婚姻與家庭的重要

離婚

同性婚姻

性別

生育子女

婚姻外的性關係

母親的角色

父親的角色

墮胎

開始上課時,提出以下的問題:

  • 有多少人或你們認識的人曾經對白板上的議題有過疑問?有的人請舉手。

  • 我們可以在哪裡找到主對這些議題的指示?

發下「家庭:致全世界文告」給學生。(你可以請學生將文告中的段落編號,讓他們可以較容易地跟著你看不同的段落。)說明戈登·興格萊會長在1995年9月23日總會慈助會大會上,宣布了此項文告。就在興格萊會長讀出這份文告之前,他提出了這個世界需要文告中之真理的理由。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興格萊會長的話。請全班仔細聆聽,找出這個世界為什麼需要這份文告。

戈登·興格萊會長

「由於許多詭辯被視為真理、許多標準及價值觀遭混淆、許多迷惑誘騙使人慢慢染上世俗的惡習,我們覺得要提出警告與預警。為強調此警告,我們——總會會長團及十二使徒議會——現在要向全體成員及世人發出一份文告,宣告並再度確認本教會歷任先知、先見、啟示者一再提及關於家庭的標準、教義與做法」(「堅拒世俗的誘騙」,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108頁)。

  • 為什麼要向教會和全世界發布這份文告?

說明當我們研讀「家庭:致全世界文告」時,我們能找到在家庭方面的許多問題的答案。為了幫助學生能找出可以幫助他們更清楚了解白板上所列主題的教義,請5位學生輪流讀出文告的第1-5段。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與白板上的主題相關的教義。在讀完每段時停下來,讓學生能報告他們找到的答案。請學生在自己的家庭文告上劃記他們找到的教義。

學生報告時,請他們在白板上寫下他們找出的教義。學生可能會找出並寫下以下的教義: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第1段〕。

家庭是天父計畫的核心〔第1段〕。

性別是每個人前生、今生和永恆身份及目的之基本特徵〔第2段〕。

幸福計畫使家人的關係可以超越死亡而永遠延續〔第3段〕。

神要夫妻生兒育女的誡命,至今仍有效〔第4段〕。

神已命令只有合法結婚、成為夫妻的男女,才能運用此神聖的生育能力〔第4段〕。

創造塵世生命是天父計畫中神聖且重要的一部分〔第3、5段〕。

學生每報告完一項他們找到的教義,就利用下列一個或多個後續問題來幫助他們更了解該教義。

  • 這項教義和白板上所列的主題有什麼關聯?

  • 你認為了解這項教義為什麼很重要?

  • 了解並相信這項教義會如何影響你所作的決定?

如果學生沒有提到以上列出的教義,幫助學生找到並加以討論。

家庭文告幫助我們營造成功的家庭

請學生思考,他們希望未來的家庭是什麼樣子。

  • 你認為什麼樣的活動、特質、態度和信仰能為你未來的家庭帶來幸福?

將學生分組。請各組一起讀出家庭文告第6-7段。請他們找出可以幫助他們獲得家庭幸福的事物。給予充分的時間後,向全班提出以下的問題:

  • 要怎麼樣家庭才最有可能獲得幸福?(學生應指出以下原則:以主耶穌基督的教訓為基礎,最有可能獲得家庭生活的幸福。你可以建議學生在自己的家庭文告中劃記下這項原則。)

  • 根據第6、7段,有哪些原則會幫助家庭找到幸福?(可考慮請一位學生將同學的答案寫在白板上。)

請學生在小組中一起討論以下的問題。給各組一份問題的清單,或將問題寫在白板上。

你看過哪些家庭遵從白板上列的教導的榜樣?

你認為遵從這些教導的家庭為什麼更有可能幸福?

注意:由於家庭關係的敏感和獨特本質,所以不要請學生出聲討論以下的活動。改而鼓勵學生自行思考這些教導,並沉思他們可以如何改進。

給予各組時間討論完這些問題之後,請學生思考他們家中奉行了哪些教導,以及這麼做怎樣幫助他們的家庭更幸福。請學生思考他們可以更努力奉行文告中的哪一項教導,讓自己和家人更幸福。你可以邀請學生寫下目標,計畫如何更確實地在家中遵行這些教導。

若時間許可,請從下列的問題中選出兩個以上的問題,全班一起討論:

  • 根據第7段下半段,父親的職責是什麼?你曾經看到你的父親或其他父親用什麼方式履行這些職責?

  • 根據第7段下半段,母親的主要責任是什麼?你曾經看到你的母親或其他母親用什麼方式扮演好這個角色?

  • 這些職責是「神的安排」是什麼意思?(這些職責是天父制定的。)你認為了解這件事為什麼很重要?

  • 第7段中的哪些詞句幫助我們了解,父母要如何彼此幫助?(學生應找出以下原則:父母有義務彼此協助,他們在家庭職責上是平等的夥伴。

  • 你認為父親和母親了解自己是平等的夥伴,為什麼很重要?

請學生分享他們曾見過母親和父親如何以平等夥伴的身份合作。

當學生討論到父、母親需要互相扶持時,你可以請他們注意第7段最後的這個句子:「遇到殘疾、死亡或其他情形時,可因個別情況調整。」向學生保證,主已經察覺到這些情況,祂會在父、母親或家人盡力履行責任時祝福他們。

  • 根據第7段的最後一句話,還有哪些人可以幫助父母親履行他們的職責?(親戚。你可以指出子女也可以幫助他們的父母。)

說明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困難,但是每個家庭都可以遵行耶穌基督的教導,並找到幸福。

請一位學生讀出家庭文告中的第8、9段。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如果我們在家中沒有善盡責任,會發生什麼事。

  • 如果我們輕忽自己在家中的責任,會發生什麼事?(學生應該表示,如果我們在家中沒有善盡責任,主必會要我們負責。他們可能也會指出,家庭的瓦解會導致災難。)

  • 你認為孩子在家中有哪些責任?

請學生沉思他們如何在家中履行他們的職責。如果你邀請他們記下能幫助他們在家中更確實奉行家庭文告裡的教導的目標,要鼓勵他們尋求主的幫助以完成目標。

結束時,請幾位學生針對本課教導的任何一項真理,分享他們的見證。你也可以分享你對家庭文告裡的教義和原則的見證。

注釋及背景資料

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大衛·貝納長老引用「家庭:致全世界文告」中的兩段話說明,為何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天父計畫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大衛·貝納長老

「正義合法的婚姻是一項誡命,也是一項必要的步驟,使我們得以營造出一種充滿著愛,且能超越死亡、持續到永恆的家庭關係。

「教義上有兩個很重要的理由有助於我們了解,永恆婚姻為何是天父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理由一:男女靈體的特質是相輔相成的,因此,男女要一起進步,邁向超升。

「唯有在天父為祂兒女所訂的這項超然卓越的計畫中,我們才能充分了解婚姻的永恆本質和重要性。……

「『性別是每個人前生、今生和永恆身份及目的之基本特徵』,這番話大致闡明了我們的身份、我們為何來到世上,以及我們應該怎麼做、成為怎樣的人。為了神聖的目的,男女靈體各有不同,各有其獨特之處,且相輔相成。

「地球造好之後,亞當被安置在伊甸園。然而很重要的是,神說『人獨居不好』(創世記2:18摩西書3:18),於是夏娃成了亞當的伴侶和幫手。男女在靈性、身體、情感,和精神上獨特的結合,是實行幸福計畫時所不可或缺的。男人或女人都無法單獨達成創造的目的。

「按照神的安排,男女是要一起進步,邁向完全及豐滿榮耀的。由於男女各有其獨特的性格和能力,因此雙方都能為婚姻關係帶來特有的觀點和經驗。男人和女人對於彼此的合一與成為一體所作的貢獻雖各不相同,卻同樣重要,這是無法用其他方法達成的。一對男女只要互相學習、彼此鞏固,互為對方帶來祝福,則男人會使女人變得完整而完全,女人也會讓男人變得完整而完全。『照主的安排,女也不是無男,男也不是無女』(哥林多前書11:11)。

「理由二:按照神的安排,要有男也有女,才能將子女帶到塵世,才能提供最好的環境來養育子女。

「神在古代賜給亞當和夏娃『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的誡命如今仍具效力。『神已命令只有合法結婚、成為夫妻的男女,才能運用此神聖的生育能力。……創造世人生命的方式,是神所制定的。』因此,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認可的途徑,讓前生的靈體藉此得以來到塵世。婚前禁絕任何性關係以及婚後完全忠貞,能護衛此神聖途徑的神聖不可侵犯性。

「在一個家庭中,若夫妻皆滿懷愛心、忠貞不二,這個家就是在愛與正義中養育子女之絕佳環境——在這樣的家庭中,子女在靈性與身體上的需要都會得到滿足。正如男女的不同特徵有助於婚姻關係的完整無缺,同樣這特徵對於養育、教導子女也很重要」(「婚姻是天父永恆計畫中不可或缺的一環」,2006年2月11日,全球領導人訓練會議)。

教會對同性婚姻的立場

「教會區分同性吸引與同性行為。雖然維持對同性的感情和傾向在本質上並不是罪,但進行同性戀行為就與『根據神聖經文的教義原則……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造物主為祂子女永恆目標所訂計畫的核心』有所衝突〔總會會長團對同性婚姻之聲明〕。

「因為教會相信神聖的生育能力『只有合法結婚、成為夫妻的男女,才能運用……其他任何性關係,包括同性之間的性關係,破壞神所制定的家庭制度。』正是如此,教會支持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之間的結合的措施。然而,『保護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不會免除教會成員要向所有人表達關愛、仁慈和慈愛的基督徒職責』〔“The Divine Institution of Marriage,” Aug. 13, 2008, mormonnewsroom.org,〕」(「同性吸引」LD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