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
第30課:教義和聖約22~23篇


第30課

教義和聖約第22~23篇

導言

在大叛教期間,耶穌基督教會的教儀遭更改、刪除,或在沒有適當的權柄下執行。主在教義和聖約第22篇的啟示中確認,洗禮教儀必須由持有權柄的人執行,才能給予教籍和進入神的國。教義和聖約第23篇包含了約瑟·斯密為五個人所獲得的一項啟示,他們都熱切地想知道神對他們的旨意,這五個人分別為:奧利佛·考德里、海侖·斯密、撒母耳·斯密、老約瑟·斯密和約瑟·耐特。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第22篇

洗禮必須由持有適當權柄的人來執行

請三位學生參與一項角色扮演。請一位學生扮演慕道友,相信這教會是真實的。這位慕道友已經在另一個教會接受過浸沒洗禮,他不了解為什麼還需要再接受洗禮。請另兩位學生扮演傳教士,試著解答慕道友的問題。請班員思考在這種情況下他們會如何回應。

在角色扮演後,說明教義和聖約第22篇記載的這項啟示,是由類似的情況促成的。很多尋求成為這教會成員的人,曾經在以前的宗教信仰中受洗。他們不知道為什麼自己必須再次受洗。

約瑟·斯密針對他們提出的問題求問主。主在回答時,教導了復興福音的一項重要教義。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22:1。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與福音復興有關的一段詞句。

  • 這節經文裡的哪個詞句與福音的復興有關?(「新永約」。)

為了幫助學生更了解這項原則,請他們其中一位讀出以下的話。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

新永約就是圓滿的福音〔見教約66:2〕。它包含由持有權鑰的總會會長的權柄,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或聖靈,印證給教會成員的『所有的聖約、合約、合同、義務、誓言、誓詞、履行、聯繫、聯合或期望』〔見教約132:7〕。總會會長持有麥基洗德聖職的一切權鑰。他把權柄委派給其他人,並授權他們去執行該聖職的神聖教儀。

「永恆婚姻是一項新永約。洗禮也是一項新永約〔見教約132:22〕,同樣地蒙按立接受聖職,以及每一項其他聖約都是持久的,並且是含括一切事物的新永約的一部分」(Answers to Gospel Questions, comp. Joseph Fielding Smith Jr., 5 vols. [1957–66], 1:65)。

請學生用自己的話概述新永約一詞的意義。

  • 認識新永約如何能幫助那些未經由聖職權柄受洗的人?

  • 在新永約裡,教儀是藉著什麼權柄執行的?(聖職權柄。)

將下列教義寫在白板上:洗禮必須由一位持有從神而來的權柄的人執行。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22:2-4。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哪些詞句顯示出主不接受未經聖職權柄執行的洗禮。主在這項啟示中,稱洗禮教儀為進入「窄門」(見教約22:2)。然後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未經授權的洗禮為何是「死的行為」?(它們無法為參與者提供永恆的益處。)

  • 根據教義和聖約第22:3,由於那時代所執行的死的行為,主做了什麼?(祂使祂的聖約重新被建立起來,以及建立了祂的教會。)

  • 由於你屬於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這所唯一有權柄來執行必要教儀的教會,你獲得了哪些祝福?

教義和聖約第23篇

五個人被召喚要堅固教會成員

請學生想一想他們曾在什麼時候,從別人那裡獲得迫切需要的鼓勵和指引話語。不妨請幾位學生分享他們的經驗。

請學生查看教義和聖約第23篇的前言,找出這一篇所提到的五個人。說明在這項啟示中,他們每個人都從主那裡得到明確的指示。鼓勵學生找出他們在研讀主給這些人的話語時所學到的教訓。下列的個人傳記速寫為教義和聖約第23篇提供了有用的背景資料。

海侖·斯密,先知的哥哥,協助摩爾門經的出版,直接與印刷商一起合作。他擔任教會在紐約州考斯威爾第一個分會的會長。海侖終其一生都忠於主和教會。

撒母耳·斯密,先知的弟弟,於1829年5月受洗。他在1830年6月離開去傳教,他所發的摩爾門經,最後引領百翰·楊和其家庭中許多成員的歸信。撒母耳終其一生都忠於家人和教會。撒母耳在獲得本啟示時尚未準備好去傳教,但兩個月後,他就開始他的傳道服務。

老約瑟·斯密,先知的父親,在教會成立那天加入教會。那年夏天他和兒子唐卡羅啟程到紐約去向家族成員傳教。他成為一位大祭司和本教會的第一位教長。小約瑟·斯密描述了他的父親「是一位在任何處境下,和在他被召喚去經歷的任何情況中,都忠於神和教會的人」(History of the Church, 4:192)。

老約瑟·耐特,是小約瑟·斯密的一位摯友,對約瑟顯示出極大的仁慈。在先知翻譯摩爾門經期間,他提供先知生活所需。他渴望在教會成立的那一天和其他人一起受洗,但是後來沒有這麼做,因為他想要更進一步研讀摩爾門經。他後來寫道:「要是那時我走上前去〔接受了洗禮〕,現在我應該會覺得更加愉快」(see Larry Porter, “The Joseph Knight Family,” Ensign, Oct. 1978, 40)。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23:1-2。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賜給奧利佛·考德里的一項警告。

  • 主給奧利佛什麼樣的警告?驕傲會如何導致誘惑?

  • 我們可以用哪些方法來避免驕傲,以免使我們陷入誘惑?

  • 根據第2節,奧利佛會有什麼樣的祝福?(有能力「宣講真理」。)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23:3-5。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賜給海侖·斯密、撒母耳·斯密和老約瑟·斯密的指示的相似之處。

  • 主給這些人的指示有哪些相似之處?(他們每一位都蒙召喚去勸勉和堅固教會成員。你可以說明蒙召喚去勸勉是指有責任教導其他人福音。)

請三位學生輪流讀出海侖·斯密、撒母耳·斯密和老約瑟·斯密的個人傳記速寫。在讀出這些資料之前,請全班仔細聆聽,這些人用哪些方法履行召喚去勸勉和堅固教會成員。在讀出每一位的個人傳記速寫後,請學生分享他們所學到的事情。

  • 給海侖·斯密的指示和給撒母耳·斯密的指示,兩者之間有哪些相似之處和差異?

  • 我們可以用哪些方法來勸勉和堅固教會成員?

請一位學生讀出老約瑟·耐特的個人傳記速寫。接著請另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23:6-7,其中包含主給老約瑟·耐特的忠告。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命令他去做的事。

  • 約瑟·耐特被命令去做什麼?(在暗中出聲禱告,還要與家人和親友,以及在世人面前出聲禱告;加入真正的教會;勸勉別人。)

  • 你在教義和聖約23:7看到哪些證據,知道主渴望祝福老約瑟·耐特?

說明在主賜予這項啟示後很短的時間內,老約瑟·耐特選擇接受洗禮。他終其一生獻身於教會,在私下及公開都捍衛先知約瑟·斯密。先知後來形容老約瑟·耐特「忠誠、信實、公正、樹立好榜樣,有良好德行、善良,而且不曾動搖」(總會會長的教訓:約瑟·斯密〔2007〕,第462頁)。

請學生說出他們在研讀教義和聖約第23篇時所學到的一項原則。學生可能說出以下這樣的原則:

只要我們有渴望事奉主,我們就能從主那裡獲得個人的指引。

我們若跟從祂賜給我們的指引,主就會祝福我們。

請學生沉思他們透過聖靈、活著先知的話語或經文所獲得的來自主的指引。給他們幾分鐘思考他們會如何遵從他們所接受到的這項忠告。你可以邀請他們把他們所得到的任何印象,寫在隨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向他們保證,只要他們做主所要求的事,他們會蒙受主的幫助和指引。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22:1。「從太初就有的」

教義和聖約22:1,「從太初就有的」這句話確實是真實的:亞當和夏娃接受了福音教導,而且他們受洗了(見摩西書5:58-596:52-68);以諾被命令要為主的門徒施洗(見摩西書7:11);以及挪亞教導人民,他們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就像他們的祖先一樣(見摩西書8:24)。在摩爾門經中,洗禮也在基督來臨前就已教導給世人。在1974年9月旌旗(Ensign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古代的猶太人也施行洗禮:

「雖然從世俗的歷史或經文中並不完全清楚,猶太人在耶穌基督的時代是否確實為彼此施洗,但是那是他們當中的一種習慣,為歸信猶太教的外邦人施洗。……

「值得注意的是,當約翰來到人民中,他們並沒有問他:『你做的這件新事情是什麼?』,反而問的是:『你是誰?』他們沒有質疑這項教儀」(Robert J. Matthews, “I Have a Question,” Ensign, Sept. 1974, 16)。

教義和聖約22:2。「你不能靠摩西律法進入窄門」

摩西律法,連同其世俗誡命、儀式、禮規和象微的這套制度,是用來幫助以色列人記起神,和期待耶穌基督的贖罪。救主藉由贖罪成全了這項律法(見阿爾瑪書34:13-14)。耶穌基督在塵世傳道期間,祂和祂的使徒努力教導猶太人,救恩無法藉由單單服從這項律法而來,而是靠著贖罪的拯救大能。如同教義和聖約22:2所記載的,主將未經授權接受洗禮的人,比照為那些倚賴摩西律法而對耶穌基督沒有信心的人。這樣的比對強調需要放棄「死的」宗教做法,那些做法無法拯救我們,而且要接受福音的新永約,就像早期歸信基督教的猶太人所必須做的那樣。

教義和聖約22:1-4。聖職權柄的復興很重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雅各·陶美芝長老解釋:

雅各·陶美芝長老

「當主在這個大陸、尼腓人民中間建立起祂的教會時,他告訴那些被揀選按立的人(這些人就是被賦予權柄的人),應如何來執行洗禮的教儀。他們要說:『具有耶穌基督賜給我的權柄,我奉父、子和聖靈的名,為你施洗。』但這些並不表示祂賜給我們這個時期同樣的權柄。今天的使徒或教會中任何一位長老,並不會因基督對古代使徒所說的話,而獲得權柄。我再說一次,我們並不因主對從尼腓人中揀選出來的門徒所說的話,就獲得權柄。但今天祂已再次說話,賜給我們同樣的權力及權柄,使我們能奉祂的名說話,按照祂所設立的樣式,執行福音中的各項教儀。因此,今天長老和祭司們帶著那些已表明自己的信心,悔改了本身的罪的人,走進洗禮的水中,宣告他們所持有的權柄,在耶穌基督的委派下,奉父、子和聖靈的名,為他們施洗」(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24, 68;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46頁)。

某些早期的教會歸信者不了解,主不接受任何洗禮,除非它是藉由持有聖職權柄的人執行。約瑟·斐亭·斯密會長說明: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

「在教會成立後不久,很快地有了歸信者。其中有些人曾屬於相信浸沒洗禮的其他教會。事實上,許多早期的教會歸信者先前已接受這種模式,相信那是對的。然而神的權柄的問題,尚未在他們的腦海中穩固成形。當他們想要加入這教會,獲得見證知道約瑟·斯密是真正的先知時,他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必須再次受洗,因為他們已經遵從浸沒洗禮的教儀了」(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1953], 1:109)。

教義和聖約22:4。「你們要進那扇門」

對所有已達負責年齡的人,洗禮是進入高榮國度的那扇門或資格(見尼腓二書31:15-21)。洗禮教儀雖然是絕對不可或缺的,但唯有伴隨內心相應的改變,引導人過著新的生活,才有效力。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約翰·維特蘇長老描述了這種生命中的改變:

約翰·維特蘇長老

「我記得為我施洗的那個弟兄,在他加入教會之前是個非常平凡,普通的人,每天會喝上兩、三瓶啤酒,再加一杯威士忌。整天嘴上叼著煙。除了飽足三餐,滿足身體上的需求外,生活對他毫無意義可言。後來他聽了福音並接受了。這對他來說太好了!那是他一直渴望的生活。他在教會中能力和身量不斷地成長。我記得他去傳教了五、六次,並主領其中一個傳道部。這是同樣一個人,同樣的手、同樣的腳,同樣的身體、同樣的腦子,但由於接受了永恆真理獲得了聖靈,改變了他整個人」(in Conference Report, Apr. 1952, 34;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46-4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