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單元:第4天
教義和聖約132:1-33
導言
教義和聖約第132篇記載與婚姻的新永約有關的啟示。雖然這項啟示於1843年7月12日被記錄下來,但是其中部分真理早已由先知約瑟·斯密在1831年揭示及教導。在本課中,你會學到婚姻的新永約的條件,以及給予敬重這項聖約之人的應許。
教義和聖約132:1-18
主規定新永約的條件
在教義和聖約132:1-2,我們讀到先知約瑟·斯密求問主,為什麼舊約中的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等人有眾多妻子。這個問題導出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32篇中的啟示,包括針對多重婚姻制的指示。除非在神另行宣告的情況下,聖經與摩爾門經教導,神對婚姻的標準是一男一女的結合(見撒母耳記下12:7-8;摩爾門經雅各書2:27,30)。教義和聖約第132篇記載1840年代早期要教會成員實行多重婚姻制的啟示;到了1890年代,主啟示要成員停止實行多重婚姻。
研讀教義和聖約第132篇時,找出以下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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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婚姻如何使你在今生和永恆蒙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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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聖殿中締結的婚姻聖約何以如此重要?
閱讀教義和聖約132:3-6,找出進入婚姻新永約的結果,以及拒絕此項聖約的後果。第4節和第6節中出現的定罪一詞是指使某人的永恆進步處於停頓狀態。
根據第6節,若人們遵守或接受主的婚姻律法會獲得什麼祝福?
約瑟·斐亭·斯密會長教導「新永約」的意思時,提到教義和聖約132:7說:「現在〔在教約132:7中〕關於新永約有一個明確、詳細的定義了。它就是一切——圓滿的福音。所以正當舉行的婚姻,洗禮,按立聖職,一切其他的——屬於耶穌基督福音的一切契約,一切義務,一切行動,即按照祂在此賜與的律法而為應許的神聖之靈所印證的,就是新永約的一部分」(救恩的教義,布司·麥康基編,共三卷〔1954-1956〕,第一卷,第155頁)。
人與人之間往往會簽訂合約或協議。閱讀教義和聖約132:7,找出在我們死後,這些由人所制定的合約會有什麼後果。也請找出要符合哪兩項條件,才能讓聖約在我們死後仍具效力。
我們從第7節中學到以下真理:一項聖約若透過適當的聖職權柄訂立,並由應許的神聖之靈印證,就能持續到永遠。
你可能會想了解「為應許的神聖之靈所印證」這句話的意思。經文指南提供以下說明:「聖靈就是應許的神聖之靈(使徒行傳2:33)。祂證實人的正義行為、教儀及所立的聖約皆為神所接受。應許的神聖之靈向父見證,各項救恩教儀皆適當執行,而與其有關的聖約都遵守了」(經文指南,「應許的神聖之靈」,scriptures.ld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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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教義和聖約132:15-18,找出一男一女進入婚姻的兩種不同方式。思考以下的範例,並根據你閱讀完這幾節經文後的理解,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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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1:一對男女彼此相愛,並遵守貞節律法,由當地政府單位證婚,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他們並未在聖殿中印證。他們在婚禮上的誓言提到「至死方休」。幾年後,丈夫死於意外。根據教義和聖約132:15-17,他們的婚姻關係在丈夫死後有何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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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2:一對男女結婚。他們互相承諾要永遠相愛並且永遠在一起,但他們並未在聖殿中印證。他們相信,神會因為他們對彼此的愛,而讓他們永遠在一起。根據教義和聖約132:18,他們的婚姻關係在其中一人過世後有何變化?
思考這些範例的同時,記住我們在聖殿為沒有機會接受救恩聖職教儀的人執行教儀。你可能曾為死者執行洗禮和證實。已接受恩道門的配稱教會成員可以代替未接受恩道門及印證教儀的死者執行這些教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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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義和聖約132:19-33
主應許要給予服從高榮婚姻律法的人祝福
七十員安瑞克·法拉貝長老分享以下經驗。閱讀時,將他與妻子感到歡樂和感傷的原因劃記下來。
「我傳教返鄉後,遇見了一位美麗的年輕女子,……當我第一次見到她時,就已情不自禁地愛上她。
「我太太那時設立目標要在聖殿裡結婚——雖然在當時,離我們最近的一座聖殿遠在6,400公里之外。
「我們的民俗婚禮既歡樂又感傷,因為這場婚禮所締結的是今世的婚姻。主持人在宣讀『我現在宣布你們為丈夫和妻子』之後,又緊接著說,『至死方休』。
「因此,我們作了一些犧牲,存夠了錢,買了一張飛往亞利桑那州美沙聖殿的單程機票。
「我們跪在聖殿裡的祭壇前,聽見持有權柄之神的僕人宣讀我渴望已久的字句——宣布我們締結為今世和全永恆中的夫妻」(參閱「家是生活的學校」,2013年5月,利阿賀拿,第102頁)。
為什麼法拉貝長老夫婦不滿意他們的民俗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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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讀教義和聖約132:19-21,找出主應許給忠於婚姻新永約之人的祝福。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寫出你對這幾節經文的想法。
以下資訊對於你研讀這幾節經文可能有所幫助:abide意指接受或繼續,因此「繼續在我的誓約中」(第19節)以及「遵守我的律法」(第21節)這兩句是指忠於主的聖約和律法。不妨將這些句子劃記起來。
教義和聖約132:19記載要給予以下之人的應許,若一個男人「藉著新永約娶妻,……藉著應許的神聖之靈為他們印證那約」,然後他們「將在第一次復活中出來;……並將繼承寶座、國度、公國、能力」,只要他們「繼續在〔那〕誓約中,不犯謀殺以流無辜人的血」(亦見教約132:27)。
「後裔的眾多與延續,永永遠遠」(第19節)與「他們繼續」(第20節)指我們的家人或後裔可以在永生中持續獲得這項應許。
我們在教義和聖約132:19-21中學到以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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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對男女遵守婚姻的新永約,他們必會獲得超升與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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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對男女遵守婚姻的新永約,他們的後裔必會綿延到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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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對男女遵守婚姻的新永約,他們的婚姻在全永恆中必具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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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對男女遵守婚姻的新永約,他們必會變得像神一樣。
思考以下範例。根據你對教義和聖約132:19-21的理解,回答以下問題。
範例3:一對年輕夫妻在神聖聖殿中由聖職權柄印證在一起。他們兩人都過著忠信的生活並且遵守聖約。他們死後的婚姻關係會有何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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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以下問題:你認為一對夫妻必須怎麼做才能遵守婚姻聖約?(回答問題時,思考他們兩人之間以及他們和神之間的關係。)
閱讀教義和聖約132:22-25,特別留意主對引到超升的「門」和「路」的描述。第22節中的窄這個字指狹窄或精確,讓你不可能偏離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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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文研讀日記中畫一張圖表示教義和聖約132:22-25中描述的門和路,然後回答以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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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大的門和路的圖像如何代表今日社會對夫妻關係和婚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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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看法為何與婚姻的新永約背道而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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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22節和第25節,許多人無法進入那引到超升的窄路,因為他們不接受耶穌基督,也不遵守祂包括永恆婚姻在內的律法。
我們從這幾節經文學到,為獲得超升與永生,我們必須認識天父和耶穌基督,變得像祂們一樣,並且遵守祂們的律法。在教義和聖約132:29-33,我們看到這項原則的範例。我們讀到亞伯拉罕十分忠信,並且服從主永恆婚姻的律法,因此他獲得後裔必會綿延到永遠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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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下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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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婚姻的律法對你來說有何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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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從今天起會開始做哪些事,來準備好自己進入聖殿,並締結今生和全永恆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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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從神的律法在聖殿中印證的人,在今生中會獲得哪些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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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就準備好能夠配稱進入聖殿,並締結永恆婚姻,好讓你可以享有天父為你準備的祝福。
你會在這週與教師一起研讀教義和聖約132:34-66。這幾節經文談到多重婚姻的教義。你們會與教師一起討論主在今日對婚姻的標準——「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是神所制定」(「家庭:致全世界文告」,2010年11月,利阿賀拿,封底內頁)。你們也會討論到主在某些時期,命令祂部分的人民奉行多重婚姻律法(見摩爾門經雅各書2:27,30)。你會學到主在後期時代命令要奉行多重婚姻律法,作為「萬物復興」(使徒行傳3:21)的一環,以及祂後來命令停止此制度(見正式宣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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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以下句子寫在經文研讀日記中的今日作業下面:
我已研讀教義和聖約132:1-33,完成本課的日期為(日期)。
我想和教師分享的其他問題、想法及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