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
第41課:教義和聖約第36~37篇


第41課

教義和聖約第36~37篇

導言

1830年12月9日,愛德華·裴垂治接受洗禮的兩天前,主透過先知約瑟·斯密給予他一項啟示。這項啟示現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36篇,主寬恕愛德華·裴垂治的罪,並召喚他去宣講福音,主也發布一項誡命給所有的聖職持有人,要去宣講福音。接受這項啟示之後不久,約瑟·斯密獲得收錄於教義和聖約第37篇的啟示,主命令聖徒離開紐約州,並聚集到俄亥俄州。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36:1-3

主寬恕愛德華·裴垂治的罪,並召喚他去宣講福音

帶一個旅行箱(或後背包)到課堂上,裡面裝有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可能會需要的物品。例如,可以包括經文、白襯衫、領帶、正式皮鞋和一本宣講我的福音。向學生展示闔上的旅行箱,請他們想像,這是一位即將去從事全部時間傳道服務的傳教士所打包的行李。問他們認為旅行箱裡會有什麼東西。然後打開旅行箱,展示內容物。(或者,你可以請學生兩人一組,把傳教士去傳教時可能需要的物品,列出來或是畫下來。)

說明傳教士所需的其他一些事物不一定會放進旅行箱(或後背包)裡。主對愛德華·裴垂治談話的啟示中,提到了一些這類的事物。這項啟示現在收錄在教義和聖約第36篇。請學生研讀這項啟示時,找出傳教士準備好去傳教前需要什麼。(當學生在課程中找出真理時,不妨將這些真理寫在紙條上。然後在旅行箱或後背包的外側,貼上或釘上這些紙條,好讓學生看到。你也可以只將它們列在白板上。)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教義和聖約第36篇的背景資料。請全班仔細聆聽,哪些事幫助愛德華·裴垂治作出受洗的決定。

奧利佛·考德里長老和他的同伴們抵達俄亥俄州東北部幾週之內,許多人受洗加入了耶穌基督復興的教會。愛德華·裴垂治的妻子莉蒂雅,雖然也和那些人一樣歸信了,並由傳教士施洗,但愛德華依然沒有完全確信。在作出決定之前,他想要去拜訪先知約瑟·斯密。他和西德尼·雷格登抵達紐約州滑鐵盧時,約瑟·斯密正在講道。先知結束演講後,愛德華站起來說話。他講述了他們前往滑鐵盧的途中,在曼徹斯特與斯密家庭農場附近的鄰居談論到斯密一家的為人。愛德華對所得知的事情很滿意,於是問約瑟是否能為他施洗(See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vol. 1 of the Documents series of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2013], 197, 199, 224)。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36:1,找出主在愛德華·裴垂治受洗後,告訴他哪些事。

  • 愛德華·裴垂治獲得了什麼祝福?(主寬恕他的罪。)

  • 愛德華受洗後,有什麼責任?

  • 蒙召喚宣講福音的人要悔改他們的罪並獲得罪的赦免,你認為這為什麼很重要?

為了幫助學生了解,為什麼準傳教士悔改所犯的罪很重要,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十二使徒定額組傑佛瑞·賀倫長老的話。(你可以指出,賀倫長老使用「為敵人效力」和「為救主效命」這些字句,是把善惡之間的戰爭比作體育競賽。)可考慮為每位學生準備一份這段話的複本。

傑佛瑞·賀倫長老

「在這場是非善惡的戰役中,你不能在每次誘惑來臨時為敵人效力,然後期望在聖殿內和傳道期間換上服裝為救主效命,好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神是輕慢不得的。……

「……主也已為蒙召與祂從事這事工的人,劃好了配稱的界線。沒有任何傳教士可以既未悔改性罪、說褻瀆的言語或沉溺於色情中,然後還期望能夠要求別人悔改那些罪!……聖靈不會與你們同在,你要說的話會卡在你的喉嚨裡。你無法走在李海所說的『禁途』上〔尼腓一書8:28〕,還期望能引導別人走上『窄而小』〔尼腓二書31:18〕的路——那是辦不到的」(「我等皆是軍人」,2011年11月,利阿賀拿,第45頁)。

為了幫助學生了解,他們現在能做什麼事來保持潔淨,好從事傳道服務,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悔改的邀請,這也是賀倫長老所說的:

傑佛瑞·賀倫長老

「無論你現在如何,做過什麼事情,都能獲得寬恕。……你們每個人都能夠拋棄困擾你們的罪。那就是寬恕的奇蹟,就是主耶穌基督贖罪的奇蹟。但如果你們沒有積極承諾過福音生活,或未作必要的悔改,就不可能辦到。我要求你們……要保持活躍和潔淨。若有必要時,我要求你們要恢復活躍和重獲潔淨」(「我等皆是軍人」,第45頁)。

說明雖然愛德華·裴垂治在獲得這項啟示之前就受洗了,但他還沒有接受聖靈的恩賜。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36:2-3,找出主告訴愛德華有關聖靈恩賜的事。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根據主告訴愛德華·裴垂治的話,傳教士為什麼需要擁有聖靈為伴?

  • 根據第2節,聖靈會教導愛德華·裴垂治什麼事?你覺得,學習「國度中令人平安的事」是什麼意思?(為了幫助學生回答這個問題,請他們閱讀教義和聖約42:61。)

你可以邀請學生分享聖靈教導他們國度中令人平安的事的經驗。(提醒學生有些經驗非常神聖或私人,不適合與人分享。)

教義和聖約36:4-8

主向蒙召喚宣講福音的人發布一條誡命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36:4-5,7。學生讀之前,請你指出在這幾節經文,主對「〔祂〕教會的長老」說話(教約36:7)。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給予聖職持有人的一項責任。

  • 主給予聖職持有人什麼責任?(學生回答後,將以下這項真理寫在白板上:聖職持有人都蒙召喚去宣講福音。

為了幫助學生了解這項真理的重要性,以及如何應用在我們這個時代,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多馬·孟蓀會長的話。

多馬·孟蓀會長

「我要重複先知們長久以來教導的一件事,那就是每一位配稱、有能力的男青年都應該準備去傳教。傳道服務是一項聖職職責;我們已獲賜良多,而主期望我們去履行傳道的義務」(「我們再次相聚」,2010年11月,利阿賀拿,第5頁)。

  • 根據教義和聖約36:5,聖職持有人在被按立和派遣出去宣講福音之前,需要做哪些事?

  • 男青年要如何向主表示他接納宣講福音這條誡命?

  • 你知道誰已經接納這條誡命去宣講福音了?這個人的榜樣如何影響了你?

你可以說明,雖然全部時間傳道服務是一項聖職職責,但女青年也可以服務。多馬·孟蓀會長說:

多馬·孟蓀會長

「我要對年輕的姊妹說:雖然你們不像年輕男子一樣有從事全部時間傳道服務的聖職職責,但是你們擔任傳教士時一樣能為這事工貢獻良多,我們歡迎各位的服務」(「我們再次相聚」,第6頁)。

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36:6,找出主命令祂的傳教士去教導的基本信息。為了幫助學生了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這句話,說明在古代的以色列,人們會把被疾病污染的衣服燒掉,以防止疾病蔓延。在這節經文中,主把疾病和罪作比較,以此方式命令我們要避免涉及任何與罪有關的事物(See Bruce R. McConkie, 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3 vols. [1965–73], 3:428)。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36:7。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聖職持有人應當以何種態度接納他們的召喚。

  • 聖職持有人如何「真心接納〔他的召喚〕」?(答案可能包括:對召喚忠誠奉獻,真誠、正直地服務。)

如果你曾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可考慮分享你接受這項召喚來宣講福音的經驗。

教義和聖約第37篇

主命令祂的教會成員在俄亥俄州聚集

說明西德尼·雷格登和愛德華·裴垂治在俄亥俄州的教會慕道時,聖徒在紐約州遭受的迫害正不斷地增加。在某些情況下,教會領袖的生命受到威脅,他們的敵人暗地裡會面,密謀要奪取他們的性命(見教約38:13,28-29)。接近1830年12月底時,也就是西德尼·雷格登和愛德華·裴垂治抵達紐約州的幾個星期後,約瑟·斯密獲得啟示,主命令聖徒逃離敵人,遷往俄亥俄州。

請三位學生輪流讀出教義和聖約37:2-4。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希望約瑟在前往俄亥俄州之前作哪些準備。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主為何命令約瑟·斯密去找考斯威爾的聖徒?

  • 我們可以從這幾節經文中,學到關於祈禱的哪些原則?(學生可能使用不同的措辭,但要確定他們找出以下的原則:如果我們用信心祈禱,主必會答覆我們的禱告。主經常透過其他人來答覆我們的祈禱。

  • 曾經在何時,別人成為你祈禱的答覆?

在蒙得聖靈的提示時,分享你對本課所討論的教義和原則的見證,邀請學生按照研讀這些啟示時的感受來採取行動。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第36篇。愛德華·裴垂治

1830年10月左右,愛德華·裴垂治首度聽到復興的福音,當時傳教士奉派向拉曼人傳道,在前往密蘇里州的途中,停留在俄亥俄州嘉德蘭(見教約28:832:2-3)。然而,直到大約兩個月後,他才接受洗禮。關於愛德華·裴垂治受洗的決定,先知的母親露西·麥克·斯密寫了以下的記事:「同年〔1830年〕12月,約瑟在我們家中舉行一次會議。當他在講道時,西德尼·雷格登和愛德華·裴垂治走進來坐在會眾當中。約瑟講完後,請在場的人提出意見,給了他們發言的特權。因此,裴垂治先生立即起身,說他為了對所聽到的教義有進一步的了解,曾去過曼徹斯特;可是,沒有找到我們,於是他向我們的鄰居打聽我們的為人,這些鄰居說我們沒什麼值得非議的地方,只除了約瑟騙我們〔他們〕有關摩爾門經的事。他還說他走遍了我們的農場,觀察到農場十分井然有序,大家都工作勤奮;由此可見我們為了我們的信仰所作的犧牲,他也聽說我們除了宗教以外,在各方面都是誠實無欺的,他相信我們的見證,他說:『假如,約瑟弟兄願意為我施洗的話』,他已準備好要受洗」(History of Joseph Smith by His Mother, ed. Preston Nibley [1958], 191–92)。1830年12月11日,約瑟·斯密為愛德華·裴垂治施洗。

愛德華·裴垂治後來成為本教會的第一位主教,在密蘇里州遭受許多迫害。1840年,他在伊利諾州納府過世,得年47歲,是一位忠信的教會成員。(更多有關愛德華·裴垂治的資料,見教義和聖約36:1-741:9-1142:1050:3951:1-4,1852:2457:758:14-16,24-25,61-6260:1064:17124:19;亦見圓滿時代的教會歷史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3〕,第82頁;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72頁。)

教義和聖約36:4-8。每位男青年都應該去傳教

泰福·彭蓀會長教導:

泰福·彭蓀會長

「有個問題經常被問道:是不是每一位男青年都應該去傳教?主已經對這樣的詢問作出答覆。就是『是』。每位男青年都應該去傳教。

「雖然每一位男青年都應該去傳教,但我們知道並不是每一位男青年都在身心、情緒或道德方面作好了準備。結果,有些人可能失去了傳教的機會。但所有男青年都應該準備去傳教——使自己能配稱地事奉主」(參閱「我們將福音帶往全世界的使命」,1984年7月,聖徒之聲,第66頁)。

賓賽·甘會長教導我們:

賓塞·甘會長

「常有人問:傳道服務是規定的嗎?答案當然是『不是』。每個人都有選擇權。又有人問:每位男青年都應該去傳教嗎?教會的回答是『是的』,主的回答也是『是的』。我們可以進一步說明這個回答:教會的每一位男性成員都應該去傳教,就像他應該繳付什一奉獻,應該參加聚會,應該保持生活潔淨,不受世俗醜惡所污染,而且計劃到主的殿中締結高榮婚姻一樣」(參閱「計劃一個充實的人生」,1974年9月,聖徒之聲,第33頁)。

教義和聖約36:4-8。傳教士姊妹

主已命令祂教會的所有成員要分享福音。有些女性雖然沒有和男青年具有相同的義務,卻也接納這條誡命,從事全部時間傳道服務。

泰福·彭蓀會長說:

泰福·彭蓀會長

「女青年,請記住,你們也有機會擔任全部時間傳教士。……我們有一些最好的傳教士都是年輕的姊妹」(「致教會中的女青年」,1987年1月,聖徒之聲,第69頁)。

戈登·興格萊會長教導:

戈登·興格萊會長

「我們需要一些女青年,她們的表現十分傑出。她們可以進到一些長老們進不去的家中。

……總會會長團和十二使徒議會一致對我們的年輕姊妹說,她們沒有義務去傳教。我希望我能以不得罪任何人的方式把我要講的話說出來。女青年不應感到她們與男青年有相似的職責。她們之中有些人很想去傳教,如果這樣的話,她們就應該去與她們的主教和父母商量」(「聖殿、歸信者存留、傳道服務一席談」,1998年1月,聖徒之聲,第59-60頁)。

教義和聖約36:6。什麼是「彎曲的世代」?

彎曲一詞意指不守規矩、難以管理。因此,彎曲的人民是不守規矩、叛逆的人民,他們的生活沒有轉向主。約瑟·斐亭·斯密會長談到後期時代的那些人說:「這是彎曲的世代,行走在靈性的黑暗中」(Church History and Modern Revelation, 2 vols. [1953], 1:163)。這樣的表達方式也出現在使徒行傳2:40(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73頁)。

教義和聖約36:6。「從火中出來,連那被情慾沾染的衣服也當厭惡」是指什麼?

參考猶大書1:23,其中使用的語言與主在教義和聖約36:6說的話很類似,十二使徒定額組布司·麥康基長老寫道:「古以色列為了阻止疾病的蔓延,凡沾染到傳染性疾病的衣服,要用火燒燬(利未記13:47-5915:4-17)。對教會裡的罪也是這樣,聖徒要避免與罪接觸,即使是極少的接觸也要避免;犯罪者的衣服要用火焚燒,意指必須避開任何曾被邪惡者污染的事物。對於尚在世間,受邀加入教會的人,也要如此避開罪惡」(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3 vols. [1965–73], 3:428)(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73頁)。

教義和聖約37:1。「不……再翻譯」

教義和聖約37:1指的是約瑟·斯密聖經譯本。先知約瑟已完成摩爾門經的翻譯,雖然聖經的工作非常重要,但是「因為敵人」而必須搬去俄亥俄州這件事,成了當務之急(教義和聖約37:1)。之後,他在俄亥俄州繼續進行修訂聖經的工作(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74頁)。

教義和聖約37:3。在俄亥俄州聚集,直到奧利佛·考德里回來

奧利佛·考德里自1830年10月中旬便前往傳教(見教約30:5-632:2)。這次傳教,他和他的同伴們跋涉了1,400英里的旅程,橫貫紐約州、印地安納州、伊利諾州、俄亥俄州,直到密蘇里州。他們向居住在密蘇里州西部邊界的美洲原住民傳道,並在那裡指定興建聖殿和新耶路撒冷的地方(see “Covenant of Oliver Cowdery and Others, 17 October 1830,” in Documents, Volume 1: July 1828–June 1831, vol. 1 of the Documents series of The Joseph Smith Papers [2013], 202–5)。聖徒奉命搬到俄亥俄州,等待奧利佛·考德里的歸來。這次搬遷到俄亥俄州,是為了準備接受有關建立錫安的進一步指示(見教約38:31-33)。最後,奧利佛·考德里並沒有回來,但是他派帕雷·普瑞特來代替他(亦見教義和聖約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1〕,第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