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音進修班及研究所
第122課:教義和聖約第113~114篇


第122課

教義和聖約第113~114篇

導言

先知約瑟·斯密抵達密蘇里州遠西城後,在1838年3月獲得了記載在教義和聖約第113篇的啟示。主在啟示中回答了有關以賽亞書經文的問題。1838年4月11日,約瑟·斯密獲得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14篇的啟示,主指示十二使徒定額組一員的大衛·裴坦,要準備好去傳教。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第113篇

主回答了有關以賽亞書經文的問題

開始上課時,向學生提出以下的問題:

  • 你是否曾經對所研讀的經文內容不甚理解?

指出經文中的某些預言包括了難以理解的象徵。說明密蘇里州遠西城的某些領袖,請約瑟·斯密釐清以賽亞書第11章和第52章的經文內容。主對這些問題所給予的答案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13篇。你可以說明當摩羅乃首度拜訪約瑟·斯密時,他引述了以賽亞書第11章中的預言。摩羅乃告訴約瑟,那預言快要應驗了(見約瑟·斯密——歷史1:40)。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賽亞書11:1。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這節經文裡提到的四樣物體。

  • 你找到哪些東西?(學生應該提到的有:條、本、枝、根。指出教義和聖約第113篇包含對條、本、根的說明。)

樹墩

說明以賽亞書11:1中的這個字翻譯自希伯來文,意指被樹砍下來所留下的樹墩,或被種下之樹木的枝幹。請一位學生在白板上畫出樹墩,在圖的附近寫上。然後請學生加畫樹根,標記上

  • 根據以賽亞書11:1,本上發出什麼?(條——換句話說,長出新條。)

請學生畫出從本上發出的新條,並標記上

說明這些物體都是象徵。請學生默讀教義和聖約113:1-6,找出各個象徵的意義。

  • 根據第1-2節,耶西的本代表了誰?

請一位學生在白板上,把耶穌基督寫在字的旁邊。

說明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布司·麥康基長老,分享了對根與條的解讀——兩者同時代表約瑟·斯密。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的話:

布司·麥康基長老

「我們說這裡提到的先知就是約瑟·斯密,這樣有錯嗎?他接受聖職、獲得國度的權鑰,並在我們這福音期豎起旌旗,來聚集主的人民。而他不也正是『基督手中的一位僕人』嗎?這個僕人『部分是耶西的後裔,也是以法蓮或約瑟家族的後裔,他被賦予極大的能力』(教約113:4-6)。凡準備好接受無窮者低語的人,都會了解這些事的意義」(The Millennial Messiah: The Second Coming of the Son of Man [1982], 339–40)。

請一位學生在白板上,把約瑟·斯密寫在二字的旁邊。

  • 身為「基督手中的一位僕人」(教約113:4),約瑟·斯密做了哪些事?

  • 教義和聖約113:6中,國度的權鑰賜給了約瑟·斯密,這項賜予有何目的?(學生討論這個問題時,把以下這項真理寫在白板上:約瑟·斯密獲得國度的權鑰,為的是在末世時代聚集以色列。你也可以請學生閱讀教義和聖約110:11。)

說明在主回答了以賽亞書第11章的相關問題後,以利亞·西比詢問了有關以賽亞書第52章的問題。請一半的班員默讀教義和聖約113:7-8。請另一半的班員默讀教義和聖約113:9-10。請各組都去找出主對錫安人民的期望。

  • 根據第7-8節,我們應當「披上」什麼?根據第8節,錫安的能力是什麼?(學生應表達以下這項真理:錫安的能力就是聖職權柄。

說明第9節包括了有關錫安「解開她頸項的鎖鏈」的一個問題。在這節經文中,鎖鏈一詞意指能使人受到束縛的物質。

  • 根據第10節,「她頸項的鎖鏈」一句的意義是什麼?

  • 聖職權柄在哪些方面幫助我們每個人都「披上〔我們〕的能力」?

  • 我們能做哪些事來解開我們自己的「鎖鍊」?我們要如何幫助別人做這些事?

教義和聖約第114篇

主命令大衛·裴坦準備好去傳教

說明大衛·裴坦是主揀選來協助錫安「披上她的能力」的其中一人。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所描述的內容:

大衛·裴坦在1832年6月15日加入教會。他在1835年被按立為使徒。他毫無畏懼地捍衛自身信仰及先知約瑟·斯密。在聖徒對抗密蘇里州暴民時,大衛·斐坦被稱為「無畏隊長」(See Lycurgus A. Wilson, Life of David W. Patten: The First Apostolic Martyr [1900], 5, 32, 52, 62)。

說明斐坦長老請先知約瑟·斯密代他尋求啟示。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14:1。請全班找出主想要裴坦長老去做什麼事。

  • 主要裴坦長老去做什麼事?

  • 根據第1節,這次主召喚多少人去傳教?(十二人。這節經文指的是十二使徒定額組,以及他們即將前往英國傳教。)

  • 大衛·裴坦長老何時要出發去傳教?查看本篇前言,注意賜予這項啟示的日期。大衛還有多久會出發?(大約一年。)

告訴學生,大衛·裴坦獲得這項啟示的六個月後,發生了一件悲劇。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有關彎河戰役的記事:

1838年的秋天,在密蘇里州反對聖徒的敵對行為和迫害再度升高。10月24日,一名暴徒綁架了三位聖徒,顯然計劃要在那天晚上殺死他們。當地法官以利亞·西比是位教會成員,一聞此事,便命令也是教會成員、該州民兵團的欣克爾中校,組織一隊人馬驅散暴徒,救出被監禁的人。七十五名男子於午夜時聚集,大衛·裴坦則擔任他們的隊長。裴坦長老希望能突襲暴徒,不流一滴血地救出囚俘,但是當他們靠近彎河時,一名藏身的暴徒開了一槍,巴特瑞克·歐班寧,聖徒民兵團的一員,被擊倒了。裴坦隊長,原本帶領15人離開其餘的隊員,聽到槍響後,便帶領隊伍前往該區反擊。雙方迅速交戰,好幾位弟兄都受了傷。基甸·卡特當場死亡,而巴特瑞克·歐班寧則於當晚不治。裴坦長老也受傷了,

裴坦長老在戰役之後的幾個小時後過世。他對復興福音的信心非常堅定,甚至曾經向先知約瑟·斯密表達過殉教的意願。「先知深受感動,悲傷地向大衛說:『任何人若有像你這樣的信心,則無論向主祈求任何事,沒有得不到的』」(圓滿時代的教會歷史學生用本,第2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3〕,第200頁;引述自Joseph Smith, in Life of David W. Patten, 53)。就在他的葬禮於遠西城舉行之前,約瑟·斯密指著裴坦長老的遺體說道:「躺在此處的人已達成他的心願——為朋友捨命」(in History of the Church, 3:175)。

指出斐坦長老去世時,他早已準備好自己,要忠信地去傳教。請學生分成兩人一組,討論下列問題:

  • 你認為,主所命令的傳道準備如何影響了裴坦長老?雖然裴坦長老從來沒有如期完成傳道,但這項命令如何祝福了他?

  • 我們可以從這點學到哪些原則?(學生可能會分享好幾個不同的見解和真理,包括以下的原則:如果我們認真聽從主的指示,祂會準備好我們,讓我們可以去做祂為我們所安排的一切。

  • 你曾否有過遵循主所給予的忠告,並發現它幫助你準備好去面對你預料之外的事的經驗?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14:2。請全班找出,主針對人們沒有善盡召喚時會發生的情況說了什麼。(你可以說明這節經文中的職務一詞意指個人的責任,並非指主教或諮理。見詩篇109:8使徒行傳1:20。)

  • 我們從第2節可以學到,我們若未忠信地從事召喚,會發生什麼樣的事?(將會有別人蒙召喚來履行我們的責任。)

說明大衛·裴坦長老在臨終前,他談論到其他的聖徒,包括某幾位不忠信的十二使徒定額組的成員。他喊道:「惟願他們能體驗我所經歷的一切!因為我自認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從此以後,有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要賜給我的。」他對妻子說:「無論你之後做什麼,千萬不要否認信仰」(quoted by Heber C. Kimball, in Life of David W. Patten, 69)。

為了幫助學生感受到現在就選擇保持忠信的重要性,請他們在自己的隨堂筆記中或經文研讀日記中,寫下他們會做哪些事來遵循神的忠告,並善盡祂對他們的期望。

注釋及背景資料

教義和聖約113:1-6。解讀經文中的象徵

經文中的象徵具有多重意義。比方說,受靈啟發的教義和聖約113:1-6解讀了以賽亞書11:1,10,闡明這則預言會在後期時代應驗(見約瑟·斯密——歷史1:40)。然而,以賽亞書11:1,10也可以被正確地解讀如下:耶西的本和根可代表大衛的家族,條和根指的是耶穌基督。

教義和聖約114:2。「你們中間有人否認我的名」

在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14篇的啟示中,主談到那些會否認祂的名的後期聖徒。這些人的其中一份子便是奧利佛·考德里,他在1838年叛教,並於密蘇里州遠西城被開除教籍。由於奧利佛·考德里曾經擔任過使徒,因此他的叛教意謂著他背棄了這項崇高而神聖的召喚,並且不再是基督之名的特別證人。惠福·伍會長後來以奧利佛·考德里為例,談到那些對信仰從堅定不移到墮落的人:

惠福·伍會長

「如果總會會長,他的諮理、使徒或任何一個人心裡覺得神沒有他不行,覺得要執行主的事工非他不可的時候,他就好像走在滑溜的路面,非常危險。我聽到約瑟·斯密說,本教會的第二長老奧利佛·考德里對他說:『只要我離開教會,教會就會倒。』

「約瑟說:『奧利佛,你試試看吧。』奧利佛真的離開教會了,但是他也敗落了,神的國卻沒有倒。我在這一生時日中還沒有遇見有其他的使徒覺得主沒有他不行;主沒有他們也一樣進行祂的事工。

「我見過奧利佛·考德里滿有神的權能,大地彷彿在他腳下震撼的時日。當他在聖靈的影響下,我沒有聽過有人比他的見證更有力的了。但是,他離開教會的那一刻,也就是他力量敗落的時候。……他的力量被取走了,就像躺在大利拉腿上睡覺的參孫一樣。他失去曾經擁有的力量和見證,雖然他過世時是〔教會成員〕,但是他在有生之年再也沒有辦法完全回復到原來的地位」(參閱總會會長的教訓:惠福·伍〔2004〕,第104-10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