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捉住愛德華·裴垂治主教和查理·艾倫,將他們拖行到公眾廣場,瘋狂的群眾則在一路上羞辱、辱罵他們。暴徒給他們兩個選擇:否認他們相信摩爾門經,或是離開傑克森郡。他們既不願意否認摩爾門經,也不同意離開傑克森郡。裴垂治主教獲准開口時說,聖徒從古至今都必須遭受迫害,而他願意像過去的聖徒一樣為基督的緣故受苦。他未曾得罪過什麼人,如果他們施暴於他,就是傷害無辜。這時,他的聲音被群眾的叫囂聲淹沒,許多人高喊:『叫你們的神來救你罷……!』裴垂治和艾倫這兩位弟兄被剝去衣服,身上被塗抹混和了石灰、珍珠灰或其他具腐蝕性酸性物質的焦油,再被撒上大量的羽毛。他們如此順從、溫和地忍受著這些殘酷的羞辱和凌虐,使得群眾不住噤聲,為眼前所見感到驚訝不已。這兩位弟兄被允許安靜地離去」(B.H.Roberts, A Comprehensive History of the Church, 1:333;亦見圓滿時代的教會歷史學生用本,第二版〔教會教育機構課本〕,2003,第133頁)。
「印刷廠〔在1833年7月20日〕遭到破壞時,暴徒將斐普一家趕出他們家門,並把他們的家當丟到街上。暴徒然後開始摧毀樓上的印刷設備,把尚未裝訂成冊的原稿丟出屋外。有些人拿出好幾大張紙說:『這就是摩爾門教的誡命書!』〔“Mary Elizabeth Rollins Lightner,” The Utah Genealogical and Historical Magazine, July 1926, 196〕。當時,先知約瑟·斯密已經獲得了許多神聖的啟示,有些是早在1823年,天使摩羅乃向少年先知顯現時所賜的啟示。約瑟親手寫下了許多啟示,但文字內容尚未編輯好分發給教會成員,造福他們。密蘇里州的聖徒滿心期待這些啟示以『誡命書』的形式發行。印刷廠遭暴徒襲擊時,這個工作正在進行當中。當時15歲的瑪麗安說明事情的經過:
『妹妹卡洛琳〔13歲〕和我在籬笆的角落裡看著他們;當他們談到誡命書時,我便決心要拿一些回來。妹妹說如果我想去拿,她也要去,但是她也說:「他們會殺了我們的」〔“Mary Elizabeth Rollins Lightner,” 196〕。
「暴徒在房子的一頭忙著時,這兩位女孩跑過去撿起寶貴的書頁抱在懷裡。暴徒看到後命令她們站住。瑪麗安回憶說:『我們使盡全力快跑。有兩個暴徒開始追我們。我們看見籬笆上有個洞,就從那裡鑽進一片廣大的玉米田,把書頁放在地上,趴下來用身體蓋住。玉米叢約有五、六英尺高,很濃密;他們大範圍地搜尋,離我們很近,卻找不到我們』〔“Mary Elizabeth Rollins Lightner,” 196〕」(“Treasuring the Doctrine and Covenants,” Ensign, Jan. 2009,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