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課
教義和聖約124:84-145;第125~126篇
導言
這是討論教義和聖約第124篇的三堂課中的最後一課。本課也會討論教義和聖約第125篇和第126篇。在教義和聖約124:84-145中,主對個別教會成員給予勸告,並任命要擔任不同聖職領導職位之人。1841年3月,先知約瑟·斯密獲得記錄於教義和聖約第125篇的啟示,主顯示祂對聚集在愛阿華境內的聖徒有何旨意。1841年7月9日,他獲得記錄於教義和聖約第126篇的啟示,主告訴百翰·楊,他再也不需要離開家人去傳教了。
教學建議
教義和聖約124:84-122
主針對個人給予勸告
上課之前,將以下原則寫在一張紙上:如果我們聽從先知的勸告,我們的景況一定會很好。把那張紙放入信封,並在信封外側寫上現在和永遠都能獲得祝福的方法。
上課一開始,向學生展示信封。告訴他們,信封中放有他們如何可以獲得快樂、在生活中避免不必要的挑戰,以及獲得其他的祝福的指示。說明儘管他們的處境各有不同,但這些指示適用於每一個人。請學生思考下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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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來說,獲得信封袋裡的指示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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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若你可以擁有指示,一旦你得到它們以後,你會多緊密地跟隨?
上課前,把附表抄到白板上。提及該表,說明在教義和聖約124:84-118,主給某幾位教會成員個人指示,如果他們遵行,祂便會應許偉大的祝福。請每位學生默讀白板上至少兩則的參考經文。請他們在讀到的個人指示之間,找出相似之處。
威廉·勞(教約124:89-90) |
海侖·斯密(教約124:94-96) |
阿摩司·戴維(教約124:111-114) |
羅伯·傅司特(教約124:115-118) |
學生有充分的時間閱讀後,問下列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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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給這些人的指示中,你注意到什麼相似之處?(每段經文的指示都包括了要跟從先知約瑟·斯密的勸告。)
請學生複習這幾節他們閱讀過的經文,找出主應許哪些祝福給這些遵行祂所給予之勸告的人。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將他們的回答寫在白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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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會如何概述主對他們若聽從先知所做的應許?
請一位學生打開信封,讀出寫在紙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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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白板上列出的每一項應許祝福,與「我們的景況一定會很好」這句話有何關聯?
請學生列出教會的總會會長近幾年給予的明確勸告,並請一位學生將大家的答案寫在白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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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否有因聽從先知的勸告而蒙福的經驗?(你也可以考慮分享自己的經驗。)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24:84。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說奧門·貝比這名教會成員不遵行教會總會會長團的勸告,反而做了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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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84節,奧門·貝比這名教會成員不遵行教會總會會長團的勸告,反而做了什麼事?(他切望建立自己的勸告。你可以說明,他顯然試圖說服一些人「決定不要」移居納府,而是定居在嘉德蘭〔see History of the Church, 4: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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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這個時代,請舉例說明人們會如何建立自己的勸告?
學生在本課中先前沉思了有關獲得和遵從信封裡指示的問題,現在請他們思考自己剛才的答案。請他們寫下明確的目標,改進努力來聽從活著的先知的勸告,使他們能獲得所應許的祝福。
概述教義和聖約124:119-122,說明主針對教會建造納府之家的指示,此建築是教會所擁有的旅館。
教義和聖約124:123-145
主任命要擔任不同聖職領導職位之人
請學生在白板上列出某些教會中的聖職領導職位。
說明在教義和聖約124:123-145,主任命要擔任不同聖職領導職位的個人。請一半的班員翻閱第123-132節,另一半的班員翻閱第133-142節,尋找主提到的聖職領導職位。請學生報告他們所找到的事情,並列出任何先前沒有列在白板上的聖職領導職位。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24:143。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召喚聖職領袖並授予他們聖職權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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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為何召喚聖職領袖,並授予聖職權鑰?(學生可能使用不同的措辭,但他們應找出以下的原則:主召喚聖職領袖,為了各盡其職和成全聖徒。)
請學生思考,他們的聖職領袖在哪些方面致力於幫助他們更加跟隨耶穌基督,並變得更像祂一樣。(可以請一些學生分享他們的經驗。)
教義和聖約第125篇
主指示聖徒到祂所指定的地方聚集
說明聖徒在1838年到1839年的那個冬天被逐出密蘇里州之後,他們來到了伊利諾和愛阿華,並在當地的密西西比河岸兩側定居。概述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25篇的啟示,說明本篇啟示獲得於1841年3月,顯示了主對住在愛阿華境內的聖徒和計劃前往那裡之人的旨意。在這項啟示中,主指示聖徒要聚在一起,建立主透過先知約瑟·斯密所指定的地方,包括愛阿華內一座名為柴雷罕拉的城市。教會在愛阿華境內所購買的土地比在伊利諾還多,暗示教會領袖並不打算要所有的聖徒都定居在納府。
教義和聖約第126篇
百翰·楊再也不需要離開家人去傳教
請學生想像,如果他們接下來5年的每個夏季都要離開家人為主傳教,之後又蒙召喚到外國傳教將近2年,情況會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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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於離開家人這麼多次感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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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於自己供養家人的職責有何看法?
告知學生,百翰·楊在1832年4月加入教會後,在接下來的9年間傳教好幾次。他第一次傳教是在他洗禮後的那個冬天。其他五次傳教(包含參加錫安營)則是在1833年至1837年的每個夏天。這些傳教期間從三個月到五個月不等。1838年7月8日,百翰·楊與其他使徒蒙召喚到英國傳教。他們遵循主的指示,於1839年4月26日,從密蘇里州遠西城出發去傳教(見教約第118篇)。百翰·楊和其他使徒在愛阿華及伊利諾待了幾個月,為前往英國作準備。1839年的夏天,瘧疾肆虐重創整個地區,而他們也染病。
讀出百翰·楊以下的話語,請全班找出他對於為主服務所抱持的態度。他當時儘管身患重病,虛弱到出發時必須有人攙扶才能上篷車。
「我已經決定去英國,寧死也要一試。我的決心就是:在生命和救恩的福音中,我該做的事就會去做,我寧死也要試著去做」(總會會長的教訓:百翰·楊〔1997〕,第5頁)。
說明百翰·楊的傳道服務也需要他的家人付出犧牲。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摘要,說明百翰·楊去英國傳教後,他家人的處境:
1839年9月14日,百翰·楊離開愛阿華蒙特羅斯前往英國,當時他的妻子瑪麗安才在10天前生下了他們第四個孩子。瑪麗安也患了瘧疾。自他們結婚以來,這已經是她第5次送百翰·楊去傳教。他們之前被趕出密蘇里州的家園,並失去了大部分的財物,所以生活極為困苦。百翰當時只留下了2.72美元給瑪麗安和家人。百翰和瑪麗安相信主會供應他們,他們信靠先知約瑟·斯密的應許,相信在使徒離家傳教的期間,主必會照顧使徒家人的需求(See Leonard J. Arrington, Brigham Young: American Moses [1985], 74–75, 413, 420)。
說明百翰·楊完成領導教會在英國的傳道事工後,於1841年7月1日抵達伊利諾納府。8天之後,先知約瑟·斯密獲得記載於教義和聖約第126篇的啟示。
請一位學生讀出教義和聖約126:1-3。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主告訴百翰他的服務如何。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你可能需要說明,辛勞一詞指的是勤奮工作了很長一段時間。)
說明雖然主不再要求他要離開他的家人,百翰·楊後來仍從事幾次短期傳道。請學生從第1-2節找出教導我們若為主勤奮工作所會發生的原則。(學生可能使用不同的措辭,但他們應找出以下的原則:若我們為主勤奮工作,祂必接納我們正義的獻祭。你可建議學生在自己的經文旁的頁緣處寫下這項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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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經在何時感覺到主對你的服務感到悅納?
請學生思考他們有哪些機會可以為主服務。鼓勵他們效法百翰·楊這樣領袖的榜樣,在這些機會中勤奮工作。分享你的見證:只要他們在祂的事工中勤奮工作,主必接納他們正義的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