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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課:羅馬書第4~7章


第100課

羅馬書第4~7章

導言

保羅解釋亞伯拉罕如何憑著恩典而稱義。保羅接著描述稱義之人會蒙受的祝福,並教導洗禮象徵在罪上死了,而在基督裡活了。

教學建議

羅馬書第4~5章

保羅解釋亞伯拉罕如何憑著恩典而稱義

將以下圖畫和句子呈現在白板上。

圖畫,在沙漠爬行的人

請學生想像他們在沙漠中快渴死了,附近的山丘頂上有一瓶水。

  • 下列哪個選項可以救你的命:a你相信水可以救你,b你努力去取得水並將水喝下,或是c水本身?(不要告訴學生他們的答覆是否正確。)

說明這個情境能幫助我們了解保羅在羅馬書第4~7章的教導,其中談到信心、行為和恩典與稱義的教義有何關聯。(提醒學生在羅馬書第1~3章曾提到保羅對於稱義的教導。)

  • 根據保羅在羅馬書第1~3章的教導,稱義是什麼意思?(罪得到寬恕而不受懲罰,並被宣告無罪或正義。)

提供羅馬書第4章的背景,說明有些在羅馬的猶太聖徒過分強調要靠自己的努力,並因摩西律法而稱義的重要性。

  • 今日人們對於稱義可能會有哪些類似的誤解?

  • 白板上所寫的哪一個選項,能代表我們能憑著自己的行為而得救這個觀念?(在選項B旁邊寫上(行為)。)

說明保羅試著導正他那時代所存在的這項錯誤觀念,他讓猶太人回想古代的教長亞伯拉罕,因為許多猶太人視他為稱義的典範。

請一位學生讀出約瑟·斯密譯本,羅馬書4:2-5,請全班跟著仔細聽,找出為何亞伯拉罕被判定為義:「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的律法稱義,就可誇耀自己;只是與神無關。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他為義。』因行為的律法稱義而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唯有不尋求因行為的律法稱義,只信不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 哪一點不是亞伯拉罕被稱義的原因?(「行為的律法。」)

  • 根據羅馬書第1~3章所記載的保羅的教導,為何我們不能因行為的律法而稱義?(保羅教導「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想要因行為的律法而稱義,就必須完全不犯罪。)

說明就如羅馬書4:6-8所記載的,保羅引述大衛王的例子,進一步闡明我們無法單靠自己的行為稱義,也無法使自己成為無罪之人。

為了將羅馬書4:9-15作摘要,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這段話:

有人認為只有受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的人才能因信心接受祝福,保羅為了說明這項觀念是錯誤的,便教導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之前就因信心而接受了祝福,他受割禮是作為信心的記號。亞伯拉罕與神立約並接受割禮之後,仍繼續保持忠信。因此,亞伯拉罕成為所有忠信者之父,無論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或已接受割禮的(猶太人)。

請學生讀出經文指南的約瑟·斯密譯本羅馬書4:16,並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我們如何稱義更完整的解釋。

  • 我們如何稱義?(學生應指出類似以下的這項教義:我們是經由恩典,因信心和行為稱義。

提醒學生恩典指的是因耶穌基督的贖罪使我們能獲得的祝福、慈悲、幫助和力量。

  • 白板上所寫的哪一個選項,能代表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恩典?哪一個選項,能代表我們對祂的信心?(學生回答後,在選項C旁邊寫上「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恩典」,並且在選項A旁邊寫上「信心」。)

  •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水,我們能因自己的信念和努力而得救嗎?(不能。)在這個情境中,水為何像是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恩典?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總會會長團的迪特·鄔希鐸會長的話:

迪特‧鄔希鐸會長

「救恩無法用服從當籌碼來兌換,救恩是神子用祂自己的血買來的〔見使徒行傳20:28〕。……

「恩典是神的一項恩賜,當我們渴望服從神的每一條誡命,就等於伸手去領受這項來自天父的神聖禮物」(「恩典的恩賜」,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109, 110頁)。

指出雖然白板上所描繪的這個情境,能幫助我們了解信心、行為和恩典如何促使我們稱義,但這張圖並沒有闡明能使我們領受救主的恩典的一切方法。耶穌基督不僅提供了代表祂的恩典的救命之水——這恩典使我們得以稱義,滌淨我們的罪;祂也使我們能擁有獲得那水,或領受祂的恩典所需的信心和力量。不論在我們運用對祂的信心和做善行之前、之後或是當下,都能因祂的恩典而蒙受祝福。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貝納長老的話:

大衛‧貝納長老

「贖罪的力量使悔改成為可能……讓我們超越自身的有限能力,看出或成就一些事情,並成為更好的人」(「於是,他們將恐懼平息」,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47頁)。

  • 救主的恩典如何能幫助我們運用對祂的信心並做良善的事?

  • 我們能做哪些事來表明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並經由祂的恩典而稱義?(悔改、服從誡命,並接受福音的各項教儀。)

將學生分為兩人或三人一組,請他們互相說明信心和正義的行為如何幫助我們領受救主的恩典,使我們能因此而稱義?(要確定都學生了解,當我們對主耶穌基督和對祂拯救的大能有信心時,就會促使我們接受必要的教儀並服從神的誡命,使我們能經由救主的恩典而稱義。)

羅馬書第5章作摘要,說明保羅教導平安會臨到所有藉著信心而領受基督恩典的人(見第1-2節)。他進一步說明,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我們領受的恩典充分且有餘,能克服墜落的影響。

羅馬書第6~7章

保羅教導要如何脫離罪和獲得永生

問學生他們會怎麼回應以下的情境:

你的朋友終於打算去傳教,但最近卻做出一些與主的標準相違背的選擇。當你向朋友表達你對他的行為感到擔憂時,他卻說:「這沒什麼大不了。因為贖罪,所以我可以在傳教前隨時悔改。」

說明有些人故意違犯神的誡命,打算後來要去聖殿或傳教前才悔改。請學生在研讀羅馬書第6章時,找出為什麼這樣的態度代表嚴重誤解了恩典的教義。

把學生分成兩人一組。請每一組一起讀出羅馬書6:1-6,11-12,並討論保羅的教導如何能導正他們朋友的想法。在給予充分時間後,問:

  • 對於救主的恩典會自動讓我們脫離罪這項錯誤的觀念,保羅是如何回覆的?

  • 你認為在「罪上死了」(第2節)以及「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第4節)是什麼意思?

  • 根據這幾節經文,浸沒的洗禮象徵什麼?(學生回答時,幫助他們指出以下這項教義:浸沒的洗禮象徵我們在罪上死了,並在靈性上獲得新生的樣式。

說明我們受洗時就開始了新的靈性生活,包括接受罪的赦免和承諾要服從神的誡命。

為了讓學生準備好找出羅馬書第6章裡更多的原則,展示一些錢。

  • 誰支付雇員薪資?為什麼雇主不會支付薪資給別人的雇員?

請學生默讀羅馬書6:13,找出人們可能順服和事奉的兩個「雇主」或主人。(你可能需要說明在這節經文中獻給的意思是獻出自己。)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

將以下的圖表畫在白板上:

罪的工價

神的工價

請學生默讀羅馬書6:14-23。請一半的學生在第23節找出罪的「工價」或後果,請另一半學生找出神的工價。給予充分的時間後,邀請幾位學生到白板前面,將他們所找到的答案寫在圖表上。(學生應在「罪的工價」下方寫上〔見第16,21,23節〕,在「神的工價」下方寫上〔見第16節〕,成聖〔見第19,22節〕,永生〔見第22,23節〕。)說明罪的工價是死,指的是「與神和祂的影響力分離」,意思是「在屬於正義的事情方面死亡」(經文指南,「屬靈的死亡」scriptures.lds.org)。

  • 關於順服於罪的後果,我們能從羅馬書6:16學到哪一項原則?(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但是他們應指出以下這項原則:我們若屈服於罪,就會成為罪的奴僕。

  • 屈服於罪如何使我們成為罪的奴僕?

請學生思考一些關於屈服於罪而導致喪失自由的例子。

回到「神的工價」下方所列出的項目。

  • 為義效力而不服事罪有哪些好處?

  • 我們從保羅的教導中學到哪項原則,知道要如何脫離罪並獲得永生的恩賜?(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但是他們應指出類似以下的這項原則:我們若順從神,就能脫離罪並獲得永生的恩賜。

  • 我們能用哪些方式讓自己順從神?

  • 你曾因順從神,而在哪些方面體驗到脫離罪,得到自由?

見證讓自己順從神的重要性。請學生針對他們要如何更順從神,寫下一項目標。

羅馬書第7章作摘要,說明保羅使用婚姻的比喻,教導教會成員脫離摩西律法,與基督連合。他也寫到關於「肉體」(第18節)或身體的慾望,與「我裏面的意思」(第22節)或靈性的交戰。

結束時,為今天上課所教導的真理作見證。

注釋及背景資料

羅馬書4:16。恩典

總會會長團迪特·鄔希鐸會長清楚說明了我們要如何領受救主的恩典:

「先知尼腓在幫助我們認識神的恩典這件事上有很大貢獻,他說:『我們辛勤地……勸我們的子女和弟兄相信基督並與神和諧;我們知道,在我們盡力而為後,才能藉著恩典得救』〔尼腓二書25:23〕。

「然而,我懷疑我們有時候是否誤解了『在我們盡力而為後』這句話。我們必須了解『之後』的意思不等於『因為』。

「我們得救並不是『因為』我們盡力而為,做了一切能做的事。我們當中有哪個人做了一切能做的事了?難道神要等到我們用盡力氣後,才施恩拯救我們,介入我們的生活嗎?……

「我確信尼腓知道救主的恩典會我們有能力克服罪〔見尼腓二書4:19-35阿爾瑪書34:31〕。這就是為什麼尼腓要那麼辛勤地勸他的子女和弟兄『相信基督並與神和諧』〔尼腓二書25:23〕」(「恩典的恩賜」,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110頁)。

七十員布司·哈芬長老說明恩典如何幫助我們在靈性上成長:

「成長意謂著日漸增多的痛苦,也意謂著不斷地從錯誤中學習,不論是在過程當中,還是『在我們盡力而為後』〔尼腓二書25:23〕一切都是靠著救主的恩典才得以成就的」(「贖罪:用一切換取一切」,2004年5月,利阿賀拿,第97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培道·潘會長教導:

「不知為何,我們以為基督的贖罪只限於在今生結束之時,我們會從墜落和靈性死亡中獲得救贖。其實不只如此,這力量無時無刻都存在,我們可以在每天的生活中汲取這力量」(參閱「大師的巧手」,2001年7月,利阿賀拿,第26頁)。

羅馬書5:6-8恩典一詞不同的用法

羅馬書5:6-8談到恩典是我們從神那裡領受的,與我們的行動無關。舉例來說,透過救主的恩典,全人類將無條件地獲得救贖,脫離墜落的影響。其他經文章節則形容恩典乃是我們從神那裡領受到的,是我們個人行為的結果。例如,我們的行動會使我們在恩典中成長,也會使我們從恩典中墜落(見約翰福音1:16加拉太書5:4彼得後書3:18教約93:12–13,19–20)。此外,透過恩典我們會「在悔改的條件下」獲得罪的赦免(教約18:12)。然而,「那不運用信心來悔改的人,則暴露在公道所要求的全部律法下」(阿爾瑪書3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