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課
羅馬書第4~7章
導言
保羅解釋亞伯拉罕如何憑著恩典而稱義。保羅接著描述稱義之人會蒙受的祝福,並教導洗禮象徵在罪上死了,而在基督裡活了。
教學建議
羅馬書第4~5章
保羅解釋亞伯拉罕如何憑著恩典而稱義
將以下圖畫和句子呈現在白板上。
請學生想像他們在沙漠中快渴死了,附近的山丘頂上有一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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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哪個選項可以救你的命:(a)你相信水可以救你,(b)你努力去取得水並將水喝下,或是(c)水本身?(不要告訴學生他們的答覆是否正確。)
說明這個情境能幫助我們了解保羅在羅馬書第4~7章的教導,其中談到信心、行為和恩典與稱義的教義有何關聯。(提醒學生在羅馬書第1~3章曾提到保羅對於稱義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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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保羅在羅馬書第1~3章的教導,稱義是什麼意思?(罪得到寬恕而不受懲罰,並被宣告無罪或正義。)
提供羅馬書第4章的背景,說明有些在羅馬的猶太聖徒過分強調要靠自己的努力,並因摩西律法而稱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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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人們對於稱義可能會有哪些類似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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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板上所寫的哪一個選項,能代表我們能憑著自己的行為而得救這個觀念?(在選項B旁邊寫上(行為)。)
說明保羅試著導正他那時代所存在的這項錯誤觀念,他讓猶太人回想古代的教長亞伯拉罕,因為許多猶太人視他為稱義的典範。
請一位學生讀出約瑟·斯密譯本,羅馬書4:2-5,請全班跟著仔細聽,找出為何亞伯拉罕被判定為義:「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的律法稱義,就可誇耀自己;只是與神無關。經上說甚麼呢?說:『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他為義。』因行為的律法稱義而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唯有不尋求因行為的律法稱義,只信不稱罪人為義的神,他的信就算為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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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點不是亞伯拉罕被稱義的原因?(「行為的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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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羅馬書第1~3章所記載的保羅的教導,為何我們不能因行為的律法而稱義?(保羅教導「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羅馬書3:23〕。想要因行為的律法而稱義,就必須完全不犯罪。)
說明就如羅馬書4:6-8所記載的,保羅引述大衛王的例子,進一步闡明我們無法單靠自己的行為稱義,也無法使自己成為無罪之人。
為了將羅馬書4:9-15作摘要,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這段話:
有人認為只有受割禮和遵守摩西律法的人才能因信心接受祝福,保羅為了說明這項觀念是錯誤的,便教導亞伯拉罕在未受割禮之前就因信心而接受了祝福,他受割禮是作為信心的記號。亞伯拉罕與神立約並接受割禮之後,仍繼續保持忠信。因此,亞伯拉罕成為所有忠信者之父,無論是未受割禮的(外邦人)或已接受割禮的(猶太人)。
請學生讀出經文指南的約瑟·斯密譯本羅馬書4:16,並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我們如何稱義更完整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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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稱義?(學生應指出類似以下的這項教義:我們是經由恩典,因信心和行為稱義。)
提醒學生恩典指的是因耶穌基督的贖罪使我們能獲得的祝福、慈悲、幫助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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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板上所寫的哪一個選項,能代表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恩典?哪一個選項,能代表我們對祂的信心?(學生回答後,在選項C旁邊寫上「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恩典」,並且在選項A旁邊寫上「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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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水,我們能因自己的信念和努力而得救嗎?(不能。)在這個情境中,水為何像是耶穌基督的贖罪和恩典?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總會會長團的迪特·鄔希鐸會長的話:
「救恩無法用服從當籌碼來兌換,救恩是神子用祂自己的血買來的〔見使徒行傳20:28〕。……
「恩典是神的一項恩賜,當我們渴望服從神的每一條誡命,就等於伸手去領受這項來自天父的神聖禮物」(「恩典的恩賜」,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109, 110頁)。
指出雖然白板上所描繪的這個情境,能幫助我們了解信心、行為和恩典如何促使我們稱義,但這張圖並沒有闡明能使我們領受救主的恩典的一切方法。耶穌基督不僅提供了代表祂的恩典的救命之水——這恩典使我們得以稱義,滌淨我們的罪;祂也使我們能擁有獲得那水,或領受祂的恩典所需的信心和力量。不論在我們運用對祂的信心和做善行之前、之後或是當下,都能因祂的恩典而蒙受祝福。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十二使徒定額組大衛·貝納長老的話:
「贖罪的力量使悔改成為可能……讓我們超越自身的有限能力,看出或成就一些事情,並成為更好的人」(「於是,他們將恐懼平息」,2015年5月,利阿賀拿,第4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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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主的恩典如何能幫助我們運用對祂的信心並做良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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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能做哪些事來表明我們對基督的信心,並經由祂的恩典而稱義?(悔改、服從誡命,並接受福音的各項教儀。)
將學生分為兩人或三人一組,請他們互相說明信心和正義的行為如何幫助我們領受救主的恩典,使我們能因此而稱義?(要確定都學生了解,當我們對主耶穌基督和對祂拯救的大能有信心時,就會促使我們接受必要的教儀並服從神的誡命,使我們能經由救主的恩典而稱義。)
將羅馬書第5章作摘要,說明保羅教導平安會臨到所有藉著信心而領受基督恩典的人(見第1-2節)。他進一步說明,由於耶穌基督的贖罪,我們領受的恩典充分且有餘,能克服墜落的影響。
羅馬書第6~7章
保羅教導要如何脫離罪和獲得永生
問學生他們會怎麼回應以下的情境:
你的朋友終於打算去傳教,但最近卻做出一些與主的標準相違背的選擇。當你向朋友表達你對他的行為感到擔憂時,他卻說:「這沒什麼大不了。因為贖罪,所以我可以在傳教前隨時悔改。」
說明有些人故意違犯神的誡命,打算後來要去聖殿或傳教前才悔改。請學生在研讀羅馬書第6章時,找出為什麼這樣的態度代表嚴重誤解了恩典的教義。
把學生分成兩人一組。請每一組一起讀出羅馬書6:1-6,11-12,並討論保羅的教導如何能導正他們朋友的想法。在給予充分時間後,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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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救主的恩典會自動讓我們脫離罪這項錯誤的觀念,保羅是如何回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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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幾節經文,浸沒的洗禮象徵什麼?(學生回答時,幫助他們指出以下這項教義:浸沒的洗禮象徵我們在罪上死了,並在靈性上獲得新生的樣式。)
說明我們受洗時就開始了新的靈性生活,包括接受罪的赦免和承諾要服從神的誡命。
為了讓學生準備好找出羅馬書第6章裡更多的原則,展示一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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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支付雇員薪資?為什麼雇主不會支付薪資給別人的雇員?
請學生默讀羅馬書6:13,找出人們可能順服和事奉的兩個「雇主」或主人。(你可能需要說明在這節經文中獻給的意思是獻出自己。)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
將以下的圖表畫在白板上:
罪的工價 |
神的工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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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學生默讀羅馬書6:14-23。請一半的學生在第23節找出罪的「工價」或後果,請另一半學生找出神的工價。給予充分的時間後,邀請幾位學生到白板前面,將他們所找到的答案寫在圖表上。(學生應在「罪的工價」下方寫上死〔見第16,21,23節〕,在「神的工價」下方寫上義〔見第16節〕,成聖〔見第19,22節〕,永生〔見第22,23節〕。)說明罪的工價是死,指的是「與神和祂的影響力分離」,意思是「在屬於正義的事情方面死亡」(經文指南,「屬靈的死亡」,scriptures.ld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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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順服於罪的後果,我們能從羅馬書6:16學到哪一項原則?(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但是他們應指出以下這項原則:我們若屈服於罪,就會成為罪的奴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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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服於罪如何使我們成為罪的奴僕?
請學生思考一些關於屈服於罪而導致喪失自由的例子。
回到「神的工價」下方所列出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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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義效力而不服事罪有哪些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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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從保羅的教導中學到哪項原則,知道要如何脫離罪並獲得永生的恩賜?(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但是他們應指出類似以下的這項原則:我們若順從神,就能脫離罪並獲得永生的恩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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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能用哪些方式讓自己順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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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曾因順從神,而在哪些方面體驗到脫離罪,得到自由?
見證讓自己順從神的重要性。請學生針對他們要如何更順從神,寫下一項目標。
將羅馬書第7章作摘要,說明保羅使用婚姻的比喻,教導教會成員脫離摩西律法,與基督連合。他也寫到關於「肉體」(第18節)或身體的慾望,與「我裏面的意思」(第22節)或靈性的交戰。
結束時,為今天上課所教導的真理作見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