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課
馬太福音第18章
導言
耶穌基督教導祂的門徒各項原則,幫助他們在祂升天之後領導祂的教會。主也說了一則不饒恕人的惡僕的比喻,來回應彼得有關寬恕方面的問題。
教學建議
馬太福音18:1-20
耶穌基督教導祂的門徒各項原則,幫助他們領導教會
在白板上列出以下的過犯:被騙、東西被偷、被朋友出賣。請學生按等級1-10,靜靜地評估每一項過犯,1為最容易寬恕,10為最難寬恕。請一些願意分享的學生報告他們對每一項過犯的評分。
請學生沉思為什麼我們應該寬恕他人,即使很難做到亦然。
學生在研讀馬太福音第18章時,請他們找出可以幫助自己了解為什麼我們應該寬恕他人的真理。
將馬太福音18:1-14作摘要,說明耶穌教導門徒要謙抑自己,變得像小孩一樣。祂也說明「冒犯」小孩,帶他們走入歧途,或使他們在信心上跌倒的人都要受到神的公道制裁(見第6-7節)。救主接著勸勉祂的門徒,要從生活中除去那些可能會冒犯他們,或使他們跌倒的事(見第9節)。(注意:救主在馬太福音18:1-14中的教導,將在馬可福音第9章和路加福音第15章的課程中有更深入的討論。)
說明救主勸勉祂的門徒要從生活中除去那些可能會讓他們跌倒的事,祂告訴他們,如果有人冒犯他或得罪他,他應該怎麼做。祂也教導使徒教會紀律的原則。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18:15,並請全班找出耶穌告訴祂的門徒,如果有人冒犯他們時,應該怎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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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從這節經文學到什麼,知道如果有人冒犯我們,我們應該怎麼做?
將馬太福音18:16-17作摘要,說明救主告訴祂的使徒,如果一個人拒絕承認自己所犯的過錯並拒絕認罪的話,只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證人指證他(她),那人就會被教會剪除。你也可以說明,今日主領教會紀律議會的人,對於某人是否應該被教會剪除或開除教籍,總是會尋求主的旨意來作出這樣的決定。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18:18-20。請學生跟著仔細看,找出使徒接受了什麼樣的權柄。
馬太福音18:21-35
主教導了不饒恕人的惡僕的比喻
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的故事,這是由多馬·孟蓀會長講述,有關一個家庭其兩個月大的嬰兒去世的故事:
「〔這位〕父親是個木工,就為他鍾愛的孩子製作了一口漂亮的小木棺。葬禮當日天色晦暗,正反映出他們因失去孩子而感到的哀慟。這位父親帶著小木棺,一家人準備向教堂走去,那裡早已有一些朋友聚集等候了。然而,教堂的門是鎖上的。忙碌的主教忘了葬禮這件事,而且怎麼也聯絡不到他。這位父親束手無策,只好將木棺夾在腋下,家人隨著他在滂沱大雨中走回家」(「隱藏的楔子」,2002年7月,利阿賀拿,第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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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那個家庭的一員,主教沒有出席喪禮,你會有何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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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很難寬恕主教?
說明救主教導使徒後,彼得問主一個有關寬恕的問題。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18:21,並請學生找出彼得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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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問救主什麼?
說明在彼得那時代,某些宗教領袖教導,一個人沒有必要寬恕另一個人三次以上。彼得求問主是否應該寬恕一個人七次,他那時或許自認為很仁慈(see Bruce R. McConkie, The Mortal Messiah, 4 vols. [1979–81], 3:91)。請學生默讀馬太福音18:22,找出救主給彼得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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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主說我們應當寬恕那些冒犯或得罪我們的人多少次?(說明「七十個七次」是一種說法,表示我們寬恕他人的次數不應該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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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寬恕他人,我們可以從救主身上學到什麼真理?(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但是要確定他們指出以下這項真理:主命令我們要寬恕冒犯或得罪我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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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他人是什麼意思?(說明寬恕他人就是懷著愛心對待冒犯或傷害我們的人,並且對他(她)沒有不好的感覺〔見經文指南,「寬恕」,scriptures.lds.org;教約64:9-11〕。寬恕並不表示我們允許他人繼續傷害我們,或冒犯者可以不用為其行為負責,無論是法律上的或在其他方面。)
說明救主回答彼得的問題之後,祂教導門徒一個可以幫助我們了解為什麼我們需要寬恕他人的比喻。
把學生分成兩人一組,並請各組一起閱讀馬太福音18:23-35,找出為什麼我們需要寬恕他人。在給予充分的時間後,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為了幫助學生更深刻了解這則比喻,將下列字詞寫在白板上:
國王 |
僕人 |
同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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僕人欠國王多少錢?(在僕人的下方,寫下欠國王一千萬銀子。)
說明在耶穌的時代,「一千萬銀子相當於100,000,000迪納里〔羅馬的貨幣〕。一個迪納里是普通勞動者一天典型的工資」(Jay A. Parry and Donald W. Parry, Understanding the Parables of Jesus Christ [2006], 95)。請學生計算,將100,000,000迪納里除以365天,這個僕人要多少年才能償清這筆債務(100,000,000/365=273,973年)。在白板上欠國王一千萬銀子的下方,寫下273,97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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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欠這個僕人多少錢?(在同伴的下方,寫下欠僕人十兩銀子。)
說明十兩銀子相當於100個迪納里。因此,同伴欠了僕人大約100天的工價,或將近他三分之一的年俸。在白板上欠僕人十兩銀子的下方,寫下10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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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為什麼國王告訴僕人,他沒有免了同伴這筆債務就是邪惡的呢?
問學生,他們認為比喻中的這三人可以代表誰。他們回答後,在白板上寫出以下可能代表的人:國王=天父,僕人=我們,同伴=冒犯我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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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救主試圖教導祂的門徒哪一項原則,使他們知道為什麼應該寬恕他人?(學生應指出類似以下的這項原則:如果我們希望神寬恕我們,那麼我們就必須願意寬恕他人。將這原則寫在白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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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人難以寬恕他人,他(她)能做些什麼?
為了幫助學生了解,我們怎樣才能更願意寬恕他人,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總會會長團雅各·傅士德會長的話。可能的話,做成講義發給每位學生。
「我們必須察覺和承認自己有憤怒的感覺。要做到這點,必須先謙抑自己,但只要我們願意跪下祈求天父賜給我們寬恕之心,祂必會幫助我們。主要求我們,為了自己的好處,就必須『寬恕所有的人』〔教約64:10〕,因為『憎恨會阻擋靈性成長』〔Orson F. Whitney, Gospel Themes (1914), 144〕。唯有除去憎恨和憤怒,主才能讓我們的心得著安慰,……
遭遇不幸時,我們不應自行報復來予以回應,卻應該讓公義來定奪一切,然後就不再追究。要不再追究並消除心裡的憤恨,並不容易。救主已藉由祂的贖罪,為我們所有的人提供了寶貴的平安,但唯有我們願意清除憤怒、怨恨或報復等各種負面的感覺時,這平安才會臨到我們。我們所有的人只要能『饒恕人的過犯』〔約瑟·斯密譯本,英文本,馬太福音6:13〕,甚至饒恕那些犯下嚴重罪行的人,就能獲得贖罪所帶來的平安與慰藉」(雅各·傅士德,「寬恕的醫治力量」,2007年5月,利阿賀拿,第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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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士德會長告訴我們怎樣才能幫助我們寬恕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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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傅士德會長的話,當我們寬恕他人時會發生什麼事?
提醒學生先前在課堂上分享的孟蓀會長的故事,並請一位學生讀出這個故事的結局:
「如果這個家庭胸懷沒有那麼寬大,可能早已責怪主教而心懷惡感了。後來主教發現了這件不幸的事,就拜訪了他們並向他們道歉。在這位父親的言談中仍可清楚地感受到他受到的傷害,但他的眼中充滿了眼淚,也接受了主教的歉意,這兩人在諒解的氣氛中相互擁抱」(「隱藏的楔子」,2002年7月,利阿賀拿,第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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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如何幫助你寬恕冒犯或得罪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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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麼幫助你寬恕他人?(不妨考慮請學生在課堂筆記或經文研讀日記中回答這個問題。)
邀請學生沉思他們可能不願寬恕什麼人。請他們祈求能獲得寬恕人的渴望,並且有能力放下傷害和憤怒,讓耶穌基督能透過祂的贖罪幫助他們感受到平安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