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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課:馬太福音5:17-48


第10課

馬太福音5:17-48

導言

救主繼續在加利利教導山上寶訓,祂解釋說,祂不是要來破壞摩西律法,卻是要成全它。救主也賜給祂的門徒誡命,他們需要遵守這些誡命才能變得像天父一樣完全。

教學建議

馬太福音5:17-48

耶穌基督教導祂的門徒要如何變得像天父一樣完全

上課前,將以下的問題寫在白板上:你認為哪一條誡命是人們最難遵守的?開始上課時,請學生回答這個問題。把他們的答案列在白板上。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5:4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一項很難遵守的誡命。你可以讀出約瑟·斯密譯本馬太福音5:48:「所以,你們受到命令要成為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

  • 你對成為完全這項誡命有什麼感覺?

  • 你認為成為完全是什麼意思?

說明完全一詞翻譯自希臘文,意思是「完整」、「完成」或「發展健全」。問全班這個解釋如何幫助他們更了解這節經文。說明變得完整或發展健全就是指變得像天父一樣。

學生繼續研讀馬太福音第5章救主的山上寶訓時,請他們找出他們需要遵從哪些原則才能進步,最後變得像我們在天上的父一樣完全。

馬太福音5:17-20作摘要,說明救主教導,祂來是要成全摩西律法,而不是要破壞或廢除摩西律法中任何永恆的真理。耶穌基督復興了因邪惡和叛教而喪失的圓滿福音,更正了錯誤的教導,並應驗了舊約眾先知所作的預言。最後,圓滿福音復興的一部分,就是終止摩西律法的某些方面,如割禮及動物的獻祭。

說明猶太人根據摩西律法延伸或添加了許多不同的規則和傳統,而馬太福音5:21-48涵蓋了救主針對這個情況的教導。耶穌基督在解釋律法的真諦時,就是在教導更高形式的正義。祂的國度中的成員必須遵行這項更高的律法。這些更高的律法提供了指引,幫助耶穌基督的門徒不會違反神的誡命。

為了幫助學生準備好研讀救主對於發怒的教導,請他們想一想他們曾在何時對人生氣。

  • 不控制怒氣會有哪些危險?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5:21-22。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摩西律法對施暴和發怒這方面的教導,以及主在教導更高的律法時,針對發怒提出了哪些額外的真理。

  • 救主對施暴和發怒有什麼教導?(說明第22節拉加、魔利是指低能、愚蠢或沒腦筋的人。)

  • 根據這幾節經文,如果我們沒有學會控制自己的怒氣,會發生什麼事?

說明約瑟·斯密譯本馬太福音5:22把〔括弧中的〕「無緣無故地」取走,使這一節成為:「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斷;凡罵弟兄是拉加的,難免受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難免地獄的火。」

  • 「無緣無故地」一詞從這節經文中被省略,有什麼重大意義?

  • 控制怒氣如何幫助我們進步,以邁向完全?

在白板上寫出下列句子因此,如果你們歸向我,或想歸向我時……

說明約瑟·斯密譯本在第23節一開始加上「如果你們歸向我,或想歸向我時」這句話,因此這一節經文讀起來是「因此,如果你們歸向我,或想歸向我時,或是你在祭壇上獻禮物的時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約瑟·斯密譯本,馬太福音5:25)。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5:23-24,包括約瑟·斯密譯本加入的這句話。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救主教導,如果我們想要歸向祂,就必須如何處理我們對別人的怒氣。

  • 「把禮物留在壇前,先去」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獻祭給主之前,先要修復和其他人的關係。)

  • 根據第24節,如果我們想要歸向基督,就必須做什麼?(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但是要確定他們指出以下這項真理:如果我們想要歸向耶穌基督,就必須先做自己的部分,與人和好。

  • 與人和好是什麼意思?(解決紛爭或者是恢復和諧的關係。包括不喜歡我們的人,以及我們不喜歡的人。)

  • 你認為我們為什麼必須解決和他人的紛爭,才能歸向基督?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5:25-26。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救主說我們可以做什麼來與人和好。

  • 你認為趕緊與你的對頭和息是什麼意思?(如果學生需要協助,說明「和息」翻譯自希臘文,意思是「很快地對人有善意,或是有好感。」)

  • 選擇對人有善意如何能幫助我們解決紛爭或修復破壞的關係?

請學生想一想他們曾經在什麼時候解決和別人的紛爭,結果使他們與主更接近。你可以請一、兩位學生分享他們的經驗;只要他們的經驗不會太過於私人。鼓勵學生解決與他人的紛爭,讓他們能夠進步,最後變得像我們在天上的父一樣完全。

蒲公英

展示一根雜草給學生看(或是雜草的圖片)。

  • 如果花園裡的雜草沒有拔掉,結果會如何?

  • 雜草如何像罪一樣?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5:27-2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救主警告不可犯的一種罪,以及祂期望門徒奉行的更高律法。

  • 救主怎麼說那些存有淫念或淫慾的人?(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但是要確定他們都清楚知道如果我們選擇存有淫念或淫慾,就像是在心中犯姦淫一樣。

說明雖然我們無法全然避免不潔的思想進入我們的腦海中,但是我們可以阻止這些想法停留其中。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5:29-30。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救主對於除去不潔的思想做了什麼教導。

  • 救主說我們必須做什麼來除去不潔的思想?

  • 你認為這幾節經文中的剜出眼睛和砍下手是什麼意思?

說明約瑟·斯密譯本馬太福音5:30在這一節經文的最後加上了這句話:「我現在說的比喻,是關乎你們的罪;所以,要將它們拋棄,使你們不致被砍下、丟進火裡。」請全班找出約瑟·斯密譯本如何幫助我們了解,這幾節經文中的剜出眼睛和砍掉手是什麼意思。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

  • 根據主在馬太福音5:29-30中的教導,如果我們不除去我們生活中的罪,會有什麼結果?(學生回答後,將以下原則寫在白板上:如果我們選擇不除去生活中的罪,我們的靈性就會被摧毀。

  • 我們要如何除去生活中的罪?

  • 我們必須做什麼來除去生活中的罪,並確使自己不再犯那些罪?

鼓勵學生想一想,他們想要從自己的生活中除去哪一種罪,然後設立目標,藉由悔改並以正義的行為代替罪,來達成此一目標。

馬太福音5:31-37作摘要,說明主針對離婚、婚姻和起誓進行教導。

請學生想像有一個同學說了他們的壞話。問學生,他們會如何回應。

請一位學生讀出馬太福音5:38。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摩西律法教導要如何懲罰犯罪或犯了過錯的人。請學生報告他們所發現的事情。說明「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句話的意思是,根據摩西律法,懲罰必須和過犯的嚴重程度相符。

把學生分成兩人一組。請第一位學生讀馬太福音5:39-42,第二位讀馬太福音5:43-47。請他們找出更高的律法。在給予充分的時間後,請學生與同伴一起討論下列的問題(你可以將這些問題展示在白板上,或做成講義發給學生):

根據救主所說,更高的律法是什麼?

更高的律法教導我們應該如何回應那些冒犯我們的人?

在給予充分的時間後,請幾位學生與全班分享他們的答案。

請一位學生再讀出馬太福音5:45。請全班跟著仔細看,找出如果我們愛我們的仇敵,並善待恨我們的人,結果會如何。

  • 如果我們愛我們的仇敵,並善待恨我們的人,結果會如何?

  • 我們都知道我們都是神的靈體兒女,那麼你們認為這節經文裡提到作天父的兒子(兒女)是什麼意思?(表示要像祂一樣,並成為祂國度的繼承人。)

  • 救主在世時,如何以身作則愛祂的仇敵和善待他人?

請學生回想他們在馬太福音第5章中學到,我們需要做哪些事情才能變得像天父一樣完全。

  • 我們需要做哪些事情才能變得像天父一樣完全?(雖然學生可能會使用不同的字眼,但是他們應指出類似以下的這項原則:遵從救主的教導和誡命,就能變得像天父一樣完全。

提醒學生,唯有透過耶穌基督和祂的恩典,我們才能成為完全(見摩羅乃書10:32)。

為了幫助學生了解成為完全的過程,請一位學生讀出以下十二使徒定額組羅素·納爾遜長老的話:

羅素‧納爾遜長老

「即使努力達到完全,目前看來似乎很難且無盡期,我們也無須氣餒。完全終歸會來臨,唯有在復活之後,也唯有靠主才能達到完全。所有愛祂並遵守祂誡命的人可期盼達到完全」(參閱「完全終歸會來臨」,1996年1月,聖徒之聲,第94頁)。

  • 根據納爾遜長老的話,我們什麼時候會達到完全的境地?

  • 這段話如何幫助那些因為自己的不完美,而覺得不勝負荷、灰心喪志的人?

鼓勵學生繼續遵守神的誡命,使他們最後能變得像天父一樣。

注釋及背景資料

馬太福音5:22拉加是什麼意思?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布司·麥康基長老說明拉加一詞更廣的含意:

「髒話和粗鄙的用語因國家和時代而有所不同,但是這一段經文的用意是在譴責任何傳達對他人不當感覺的言語」(Doctrinal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3 vols. [1965–73], 1:222)。

馬太福音5:27-28。「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傑佛瑞·賀倫長老探討了淫慾之罪的嚴重性:

「為何淫慾是項致命的罪?除了對我們的靈魂具有徹底毀滅性的影響之外,我認為淫慾是一種罪的原因,是因為它玷污了神賜給世人的最高、最神聖的關係一一男一女對彼此的愛,以及夫妻想要生兒育女、成為永恆家庭的渴望。……愛讓我們自然而然地接近神和其他人。淫慾則毫無神性可言,只宣揚自我放縱。愛使我們敞開雙手與心胸;淫慾只會令人需索無度」(「不再向靈魂的敵人讓步」,2010年5月,利阿賀拿,第44-45頁)。

十二使徒定額組的達林·鄔克司長老談到接觸色情對人產生的影響:

「色情會破壞我們與異性在情緒上、感情上、靈性上建立正常關係的能力;色情也會減弱我們對於不得體、不正常或違法行為的道德防衛力量。當良知變得遲鈍,接觸色情的人會做出他們所看到的事情,毫不在意這麼做會對他們自己和別人的生活帶來什麼後果」(「色情」,2005年5月,利阿賀拿,第89頁)。

馬太福音5:31-37。「凡休妻的」

在耶穌的時代,猶太人的一個思想學派對摩西律法的標準作出闡釋(見申命記24:1-2),允許人們可以為一些無關緊要的理由離婚。舉例來說,如果一個男人想要娶較年輕、更有吸引力的妻子,或是一個男人的妻子把他的晚餐煮壞了,又或者他的妻子在公共場合沒有把頭遮起來,他都可以提出離婚。根據馬太福音5:31-37的記載和山上寶訓的其他教導,耶穌極力呼籲祂的跟隨者要遵守更高的正義標準,祂要他們了解,婚姻這項制度必須受到尊重,並且要根據神在亞當和夏娃締結永恆婚姻時制定的模式加以維護(See Bruce R. McConkie, The Mortal Messiah, 4 vols. [1979–81], 3:291–97; see also Matthew 19:3–9)。

馬太福音5:43。「你們聽見有話說」

「愛你的鄰舍」這條誡命可以在利未記19:18找到,但舊約中沒有任何經文命令我們要恨我們的仇敵。救主講述的似乎是祂那時代常聽到的一句諺語。